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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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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在新的交通法出台之前,很多人喜欢醉驾,因为他们相信自己的技术精湛、头脑清晰。在明知有伤人风险的情况下,他们仍然酒后驾车。后来,撞伤了行人,他们也只是后悔自己一时不察,并不后悔醉驾本身。他们一般是有钱人,赔偿个十万八万算不了什么,更有甚者,因为自己社会地位高人一等,钱又给得大方,还洋洋得意:要不是我,你辛苦两年年也赚不来这么多赔偿。似乎他们的钱也比穷人的来得高尚些。
说了这么多,其实是为了说舒凌。
“但是当时,他和我都不知道你有个孩子,失去那个孩子,我觉得很抱歉。”
她一开始就知道陈与她的婚姻是为了报复,为了伤害一个无辜的女人。可是她答应了,而且从未有过愧疚感。这就是醉驾,明明是违法的,但是因为尚未出事故,所以根本不内疚。
现在发现报复的过程中搭上了一条无辜的人命。而她自己做了母亲,怕报应了,就开始忏悔。“愧疚且恳切”,但是请注意,整个所谓的忏悔过程中,她一直是言笑晏晏的,根本没有负罪感。恰恰相反,由于自己抢先揭露真相,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施恩感。似乎,她就是上帝,她就是圣母。她拯救了佳南,还有陈。
这种行为,还醉酒后撞死人给钱了事,还觉得自己特高尚、特无辜的李刚他儿子,有什么区别?
为了自己的目的,假结婚来伤害别人的无辜的女朋友,本来就是罪恶的。她不忏悔。出了人命才来忏悔。
这就等于,醉驾无罪,撞死了人才有罪。
如果这样一个人对着我忏悔,还不时地调皮地眨眨眼睛。我一定怒了~~~~
虽然我从来反对肢体冲突,但是面对如此无耻还自认为高人一等的“知性女”,我不能保证不当场甩耳光——既然她敢如此理直气壮地羞辱我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