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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前往吴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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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太阳还未露脸,安迪就叫我起床。我揉着惺忪的眼,很无辜地看向他:“天还没亮呢,再睡一会儿吧。”说完,我的身体又倒在了软软的大床上,呼呼的睡了起来。
安迪笑着摇了摇头,他没有掀起我的被子将我拉出来,而是将手放在我的脖子上,摩挲了几下。好痒……我立马睁开了眼,怒视安迪:“你干什么。”
安迪摊开手:“只是叫懒虫起床罢了,否则今日,我们会错过很多景点。”他的脸上仍挂着该死的坏笑,这个可恶的家伙,竟然挠我脖子,殊不知我的脖子是我最怕痒的地方,等等,他怎么知道要挠我脖子?
我疑惑地看向安迪,而他转过头去,拎起了他的随身包,然后看向我:“还要继续赖床?”
今日的安迪,穿了一套运动休闲装,蛮清爽的样子。而我仍穿着睡衣,披散着头发,一副邋遢的样子。惨了,这副样子与安迪的样子相互对比,我的脸啊,烫人。安迪似是觉察到我的尴尬,他冲我笑了笑:“我到楼下等你,十分钟。”
十分钟……这家伙未免太霸道了,十分钟?女人的梳洗哪能那么短。我郁闷,不过,现在都讲合作精神,算了,还是我大度点儿,迁就他得了。
然而,当我换好衣服、洗完脸、收拾好东西后,半个小时已经过了。我急忙提着包,三步并两步地跑下楼去。昨晚的那位服务生见了我,给了我一个含蓄的柬式微笑,同时用流利的中文对我说道:“普丽莎小姐,安迪先生在外恭候你多时了。”
我回了他一个微笑,跨过木门,安迪斜倚在门柱边,他冷眼看着我,又撇了撇那个服务生,眼中尽是警告。他随即回过身,一言不发地坐上了旁边一辆“嘟嘟”。我皱了皱眉头,这个小心眼的家伙,不会因为迟到而生我的气了吧。
然而,安迪转过头,看了我一眼,淡淡说道:“还不快上车。”尴尬的我急忙坐上了“嘟嘟”。“嘟嘟”撒欢般前行而去,却卷起了一路的飞土,呛得我“咳咳”起来。我急忙从口袋中掏那不知被我塞到哪里的口罩,可越急事越乱,那该死的口罩竟然遍寻不到。
就在此时,一只洁白的口罩递到了我的面前。安迪侧面对着我,脸上仍有不快:“路上土多,戴上口罩免得你晚上咳嗽。”
我道了声谢,接过口罩戴上。安迪仍然虎着张脸,一言不发地盯着前面。这家伙,不会那么小心眼现在还在生气吧。
吴哥很快就到了,此时正好当地时间八点。然而,售票处那里早已人头攒动,买票的人已然排了好长的队伍。安迪下车后,拉着我候在了等票的队伍里。可不知为什么,一股刀锋般的视线时不时地射到我这里,仿佛有人在暗中瞪着我。我忍不住回头看向四周,长长的队伍里,各色皮肤各色头发的人都有,每个人要么在闲谈,要么在发呆,刚才那种怪异的感觉,似乎只是我的幻觉。
我回过头,前面的队伍越来越短,很快就到了我和安迪。本来我想办三天的门票,可安迪不同意,他说做为一个初来者,三天的时间远远不够。所以,我们办了七天的门票,在照完像后,立即拿到了通关的门票。
进入吴哥,安迪带着我马不停蹄地来到了巴戎寺。从外形上看,巴戎寺是座金字塔形的建筑,三层的塔基向上层层收紧,周围48座宝塔众星拱月般的守护着中心的大塔。巴戎寺,建于柬埔寨最伟大的国王阇耶跋摩七世时期,这位有着建设之君、护国之君称号的君主,将吴哥王朝带入了鼎盛,那时的柬埔寨,国土扩张南至马来,西至孟买,北至老挝越南。他在位时,放弃了印度教,积极引入小乘佛教,可惜,他死后不久,小乘佛教便被其继承者废除了。
佛说,世界上的九山八海和太阳、月亮都围绕着最高的须弥山,这是宇宙的中心,也是精神皈依的中心。掌领吴哥盛世的阇耶跋摩七世是个虔诚的佛教徒,他要在吴哥城中央建造一座自己的须弥山。我凝视着屹立于巴戎寺中心的佛塔,这座塔的每一面,都刻着一张巨大的笑脸。据说,这是阇耶跋摩七世的笑脸。以前只在电视中看过,如今身临其境,我的心中却如波海翻腾。这石刻上的人脸,他那轩昂的眉宇、中稳的鼻梁、热情的厚唇、慈祥的气息,远远胜过了雕塑的本身。而真正震撼我的,除了上述几样,还有从我心中升起的一股莫名其妙的熟悉感。我呆呆地望着这些石刻,脑海中始终闪烁着一些模糊的画面,它们如过影般,很快的闪入脑海又飞了出去,我的头啊,好痛。
“普丽莎,你没事吧。”身旁的安迪一把扶住了我,担忧地问道。他的手伸向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皱眉道:“有点发热。”
我只觉得头痛,而身体上并无任何不妥,于是讪笑道:“可能是中暑了。”
安迪仍皱着眉,他将我扶到一处阴凉下,拿出手帕为我擦去额头上的汗珠。我有那么虚弱吗?我伸手抚了抚额头,还好,不是很热啊。然而,触到我灼热的掌心,安迪原本清明的眼中多了几分忧虑,他抬头看向四周,说道:“等我,马上回来。”
我点了点头,直到某人的背影消失在远处。我悠闲地坐在阴凉下,闭上眼打算小憩一会儿。谁想,一片巨大的黑影压了过来,那股排山倒海般窒息的感觉再次袭来,我睁开眼,看到那个戴墨镜的男子,身着一身黑衣,正倚在树旁。他双手抱胸,黑大的墨镜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树叶中投来点点光阴洒在他的脸上,犹如一尊完美的人体像。
“这么看着我,你的男朋友不会吃醋吗?”他低沉的问道。
我警觉地站起了身,可没想到,那该死的眩晕却侵袭而来,看来,我是真的中暑了。
就在我踉跄的刹那,那个人如鬼魅般飘到了我的身边,他伸手扶住了我,将我再次扶到了树下。这是我们第一次近距离接触,若干年后,每当回想起这一幕,我都会清楚的记得,他那紧绷的身体,以及身上所散发出的木香,浓浓的,却让人闻之心安,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供奉于佛祖跟前的——檀香。
“你做什么。”清醒的我急忙推开了他,扶着树干站在一旁。
男子收回手,冷冷地看向我:“那个人,是你的男朋友?”那个人,自然指的是安迪。
不会是个登徒子吧。我瞅了瞅他来者不善的脸色,壮胆道:“是,安迪是我的男朋友,他很快就会过来了。”
“哦。”他的眼中闪过一段儿兴奋的光,仿佛发现了猎物的狼:“如此正好。”他弯起嘴角,脸上挂起了嘲弄的笑。此时,太阳正当空,四周流窜着温热的气息,然而,我却没来由的打了个冷颤。女人的直觉告诉我,这个男人太可怕了,要速速离开才是。
我急忙转过身,向着空旷的地方走去,那里,几个黄头发的欧洲佬正在叽哩哇啦的拍照,有他们在,那个人就不会把我怎样。
然而,我只是走了几步,强烈的阳光晒得我头晕沉起来,眼前的景色登时黑了一片儿。
“普丽莎……”远处,传来了安迪的声音,不一会儿,一双大手将我搂在怀中,一股清凉的液体从我的喉间缓缓流淌。安迪巨大的身影挡在了我的身上,为我遮去了刺目的阳光。
“安迪,我没事的。”休憩了一会儿的我,头没那么难受了,眼界也清明了不少。
“怎么不好好在树下待着。”安迪的声音中颇有责备。
“我……”我欲言又止,转过头时,树下的那个男子已经不见了踪影,惟有婆娑的树影,投在黄沙地上。
“发生了什么事?”安迪疑惑地问道。
“没什么,只是想走走,没事儿的。”我冲着安迪笑了笑,在他的搀扶下站了起来:“这个地方我还没有看完,好歹花了钱,怎能不好好看呢。”
安迪的声音轻柔起来:“我们还有7天的时间,足够把这里了解个遍。”
我点了点头,在安迪的陪伴下,继续游览这座千年古寺。在西边有一处浮雕壁画,细细看来,上面所描绘的场景,除了当年战争的场景,还有一些古时民众生活的点滴。
“真美。”我爱不释手的抚着浮雕,这些浮雕,即使是世界顶级的艺术大师,恐怕也很难创作出这样细腻且尘世的作品吧。我这个人很懒,对艺术没什么兴趣,然而,在纽约时,出于工作需要,总会频繁出入一些艺术馆。艺术馆中的作品,要么描绘了一个晦涩难懂的女人,换言之为神秘主义;要么就是无数斑斓的色彩叠加在一起,最后摆出一群看不出形状的东东,美其名曰抽象画派……
在一段段浮雕中流连,最终的结果是过度审美疲劳。我揉了揉酸涩的眼睛,转过头来时,安迪正凝神望着我,那种呆呆的略带伤痛的眼神,仿佛在看另一个女人。
“安迪,”我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谁料那家伙挥开了我的手,沉下脸说道:“干什么。”
“你走神了。”我笑道:“刚才是不是想起了谁?”
安迪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想起的不止一位。普丽莎,你相信有轮回吗?”
又来了……我的耳边似有苍蝇“嗡嗡”飞舞,挥之不散。不过,看安迪虔诚的样子,我又不忍说不,脑海中翻来覆去的想着该说怎样敷衍的话时,一个浑厚的男声在一旁响起:“今生种种皆是前生因果。人们前世无法达成的心愿,往往寄望于来世,于是,便有了轮回一说。”
这声音,蛮耳熟的吗。我回过头,看到一位黝黑的男子站在安迪的身后,一双透彻的眼睛扫过我与安迪。
“咦,姐姐。”一个小小的头从男子的背后弹出,而一颗更小的脑袋从男孩的怀中探出,在看到我后“噗”地一声跳出,直奔我而来。就在它轻车熟路钻入我衣服的刹那,安迪眼疾手快地抓住了它。
“真是只色鼠。”我愤愤然说道,自从来到柬埔寨,我发现自己特别有老鼠缘,竟两次被老鼠非礼……等等,这只老鼠,怎么看着这么眼熟?
“原来是它。”我惊叫道,这只老鼠,不就是那日在金边非礼我的老鼠吗?而那个小男孩的父亲,就是赠我四面佛的人啊。
“波波不怕,不怕哦。”某男孩在安迪青着脸的瞬间,夺过了小鼠,将它护在心间,宝贝似的喃喃说道。这只小猫,怎么就那么喜欢小鼠,还是一只色鼠,哎。
感慨间,我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急忙上前说道:“先生,谢谢你的四面佛。不过,那是您的东西,无功不受禄,您不必那么客气的。”可惜了,今天没有带四面佛出来,不然直接还给他得了。
男子轻抚着小猫儿(此猫非彼猫,只是孩子身材太小,故用小猫称呼),嘴角露出一个淡笑:“□□人,一切皆有机缘。可惜,缘起即灭,缘生已空。最难的是放下。”他拉起小猫的手,带着他缓缓向外走道:“忘记并不等于从未存在,一切自在来源于选择,而不是刻意。不如放手,放下的越多,越觉得拥有的更多。”
安迪闻言,俊朗的脸霎时乌黑起来,不知不觉间,他拉住了我的手,力道之紧让我皱起眉:“你做什么!”我怒喝道,同时用力抽出被他握紧的手。
“普丽莎……”安迪凝望着我,眼中已是波涛翻滚。望着他的样子,我竟害怕起来,害怕怎么会搭上这样一个变脸比天气还快的旅伴。
“只是梦吗。”安迪苦笑了一声,低喃道。离他很近的我自然是听到的,看着他失魂落魄的样子,我有点后悔,为什么要和这个家伙住在同一个屋子里,还买了七天的门票,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