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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别“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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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凌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好几天。
他穿越了。
原身的名字叫祝灵,同音不同字。
这些都在这几天的消化之后被他接受了。
让他消化不了的是:为什么他穿过来变成了女的?!
不,这么说不太恰当,毕竟祝凌早就在最初的惊恐之后迅速检查过了——该在的还在。
可是,好像在所有人的认知里,他祝凌,性别女?!
祝凌试着跟隔壁的王大柱说过自己是男的。
那天是这样的。
祝凌找到王大柱:“王大柱,我告诉你一件事,你听了之后先不要急着否定,我会验证给你看。”
祝凌在十里八亲都是好名声,王大柱听了他的话,以为有什么大事儿,立马竖起耳朵严阵以待。
王大柱一脸严肃:“祝姑娘,你说吧。”
祝凌:“我其实是男的。”
王大柱立马用“你疯了”的眼神看着他。
祝凌:“我都说了让你不要急着否定。”
王大柱脸上松下来,鉴于祝凌良好的信誉,还是打算听祝凌再说一说。
却看见祝凌挺起胸膛说:“不信你摸一摸。”
王大柱当下从里到外红了个透,没成想这位祝姑娘平日里秀弱斯文,私下里却如此孟浪。
王大柱面红耳赤,连连摆手:“祝姑娘虽然貌美如花,但我自觉配不上,而且我已经有心上人了,就是村头的张小花,这…实在使不得。”
这么早熟的吗?
祝灵才十四啊禽兽!
不过在古代的话确实已经是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了,这时的女子也发育的早。
祝凌早就猜到这种场面,也不废话,当即一把拉过王大柱的手就要往他自己胸膛摸。
反正他是个货真价实的男的。
王大柱立马挣扎起来。
他身强体壮,力气也大,祝凌自然无法得逞。
“祝姑娘!祝姑娘!你这是做什么?!”
王大柱气急地看着祝凌,活像一个被纨绔调戏的黄花大闺女。
“祝姑娘如此身材,只用眼睛看就知道是个姑娘,又哪里用得着摸,祝姑娘还是不要逗我了,我地里还有庄稼,我走了。”
说完,王大柱就逃也似的跑了。
祝凌纳闷儿,只用看就知道是个姑娘?
他跑到河边往河面上自己看去也是正常的,只知道应该是别人眼睛看到的和他不一样。
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原理。
但是穿越这种玄乎的事情都出来了,其他再奇怪的也不奇怪了。
祝凌背着背篓,抹了把额头上的汗。
他是来上山采药的,采回去炮制好,然后拿到镇子上去卖。
原主的母亲张娥格外会炮制药材,也把这技术传给了原主。
其实好药材卖价并不低,但张母不知为何时常病痛缠身,身体更是孱弱,卖药材得来的钱多数都用来看病吃药了。
这才导致家里生计也仅仅是勉强维系的状态。
得想个办法赚钱富起来,生活品质提上去,再给张母找更好的郎中看看。
祝凌坐在半山腰的一块大石头上歇息,从这里望过去可以看到对面崖底下那个小小的村子,只有四五户人家。
除此以外,全是荒野,平时去镇上,出门早上,回来就傍晚了。
倒是可以买些种子种地,可是他也没种地这方面的才能,在现代的时候没接触过农耕。
祝凌叹了口气,感觉到了生活的重担和艰辛。
只能之后再去请教王大柱了,不知道王大柱现在看见他还会不会逃跑。
采药采得差不多的时候,天色已经接近晌午,祝凌回家时,张母刚好把饭做好。
祝凌放下背篓:“娘,你先吃着,我把药材晾洗好了再来吃。”
“我来帮你。”
张母把菜端上桌,又洗了手,没自己先吃,过来帮祝凌晾药材。
祝凌无奈,但也没强迫她去歇着。
张母本就是闲不下来的性子,自尊心强,这么多年因为自己的病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连累原主跟她受苦,嘴上不说,心里早已愧疚自恨。
张母吃完饭还要喝药。
祝凌去端药的时候发现上次买的药已经是最后一贴了。
“娘,明天我去一趟镇上,给你买药。”
祝凌把碗放在张母面前看着她喝一边问道。
“娘,你知道怎么种庄稼么?我想着明天去镇上也买点儿种子种些庄稼。”
张母不用问,心里已经知道祝凌个姑娘家家的怎么又想到了种庄稼。
还不是因为她自个儿的病,拖累了女儿,可怜女儿长这么大都没穿过漂亮的衣裳,戴过珠钗。
张母心里愧疚又心疼:“种什么庄稼,你女儿家家的,有几个力气,平日里采药炮制已经要费好大力气,哪里还有精力去折腾种地。”
的确,种庄稼干的都是重活,而且采药不轻松,炮制也很繁琐,费时费力。
不过现在的祝凌是实打实的男丁,力气也确实要大一些。
至于时间,挤挤总是有的。
祝凌坚持,张母也没办法。
而且张母惯不会做一副哭天抢地的姿态,她本性坚韧,一生也没哭过一次。
她更不会说什么“都是我的错,还不如去死了好过拖累女儿”这种无用的话。
但是张母确实是不会种地的,“我以前也未曾种过庄稼,如何种好,我就更不知道了,我下午去帮你问问王大娘。”
祝凌:“好。”
第二日卯时祝凌就起来准备去镇子上了。
这鬼作息,他刚来的时候还调整了好些天才稍微习惯了一点儿。
那几天快中午才起床,张母还以为他是生了病。
祝凌准备出发时,张母也出来了。
她拿了三枚铜钱放在祝凌手心,“这些天绣帕子挣的,珠钗是买不了了,你拿去买点糖果子吃。”
祝凌心里暖暖的:“娘,我又不是小孩子。”
张母轻轻捏了捏祝凌的脸,笑着说到:“小孩子都吃过糖果子,你怎么能不吃。”
祝凌:“那您等我也给您带一块回来。”
等祝凌到镇上的时候果然已经日上中天了。
祝凌去买好药,又买了些玉米种子,就准备去糖铺买好糖回去。
他在现代吃过不少糖,种类也多,就是不知道这世界的糖什么样子,什么味道。
但是有技术限制,应该也不会更好吃了,还不如买两个包子。
最后祝凌花两个铜板买了一颗糖,又用一个铜板买了两个包子。
他从糖块上掰了一点儿尝了个味儿,只觉得除了甜味也没别的了。
离开镇子的时候,镇门口子上有一堆混混围着个小乞丐拳打脚踢。
真是到了哪里都会有这种社会的渣滓啊。
祝凌当即从一旁抄了根棍子,三两下就把几个混混打走了。
“你没事吧。”祝凌把蜷缩在地上的小乞丐扶起来。
小乞丐看上去比祝凌小一点,大概十岁的样子,一身的乞丐标配,没穿鞋子,身上还有多处伤痕淤青。
弱弱小小的一坨,看着怪可怜的。
祝凌听见小乞丐细弱但认真的声音:“我没事,谢谢小姐。”
小姐……
好吧,祝凌也懒得解释了,接受了这个称呼。
小乞丐把头抬起来看着祝凌。
他的头发乱糟糟,脏兮兮的堆在头上,发丝挡住了大部分的脸,唯独一双眼睛清亮地露在外面。
祝凌忍不住又多说了些。
“你准备去哪儿?家里还有人吗?”
小乞丐摇了摇头,“我只有一个人,我刚刚被他们赶出来,我想换个地方。”
说完他的肚子就“咕~”的一声长鸣。
祝凌立马拿了个包子给他。
“谢谢小姐。”
祝凌又听见小乞丐说到,然后便见他一口一口认真地吃起了包子。
祝凌不是同情心特别泛滥的人,他家现在已经挺困难的了,绝对再养不活一个人。
但是这孩子实在惹人怜爱,让人忍不住想尽力多帮他一点。
而且除了这个镇子,在祝凌目前有限的认知里已经不会有什么比较近的地方了。
先不论这小乞丐是怎么到这儿来的,以他现在这种状态只怕是还没到其他城镇就饿死病死了。
“他们为什么赶你?”虽说这小镇上从没有过乞丐,但也不至于见了就非要把人赶走,待在镇上躲着一点,总能活下去。
“他们说,我如果想在这里待,就要从他们每个人□□钻过去,还要每天帮他们做事,我不想受人践踏。”
不想受人践踏…
也许大城镇的底层乞丐堆里也有一些过分的,侮辱的潜规则,很多人选择接受了,于是留了下来,而祝凌眼前的这个小乞丐正如他的眼睛一般清亮。
“这周围没有其他城镇了,一天之内能到的绝对没有。”祝凌说到。
小乞丐:“没关系,我会采果子。”
可是哪里有那么多果子可采呢。
“那你认识野菜,会抓鱼吗?”
祝凌又想了想,还的确有个比小乞丐现在这个决定好一点的办法。
“我会的,但是没有火,还没果子好吃,只有饿极了我才会吃这些。”
“那你要不要跟我回我的村子?”祝凌问到。
小乞丐的眼睛一下子更亮了,“真的可以吗?小姐!”
“我帮你处理伤口,平时可以住我家的房子,但是我家比较穷,母亲也病着,没有余钱给你吃的,你得自己带吃的来,要是有,我可以也做你的份,我打算种庄稼,你要是有力气来帮我,得收成了分你一份。”
小乞丐的高兴溢于言表:“谢谢小姐!”
祝凌:“别叫我小姐了,我家没仆人,我叫祝凌,叫我名字就行。”
然而小乞丐还是没直接叫名字,“谢谢祝凌姑娘。”
好吧…也行。
“对了,”祝凌又问到,“你叫什么?”还不知道这小乞丐的名字,总不能叫小乞丐。
“我不想要之前的名字了,不好,我想重新起一个。”
祝凌:“你想叫什么?”
“草。”
“咳咳…”祝凌被自己的口水狠呛了一下,什么,突然骂人干什么。
“祝凌姑娘你没事吧?”
祝凌缓了缓,“没事。”
他想起来,这里是没有这么现代的骂人话的,所以,祝凌艰难地想,小乞丐是想叫“草”这个名字?
小乞丐又问到,“我可以也姓祝吗?”
“当然可以。”天底下姓祝的人多了去了。
祝凌:“你为什么想要叫这个字?”
祝草:“因为我从生下来开始就是被人践踏的,就像任人践踏的小草一样,但是小草就算被践踏过,也终有一天会重新长起来,我也不会永远被人践踏的。”
如此正能量的理由。
祝凌不禁反思了一秒自己并为之羞愧。
但是这个名字也还确实不太好。
“不然叫‘祝小草’?你可知道有种草叫‘猪草’,和你的名字谐音,不好听,但是‘祝小草’就很好听了,一听就很坚韧。”
“的确更好了!谢谢祝凌姑娘。”祝小草眼里爆出了没文化的亮光。
“不客气。”
祝凌带着新出炉的“祝小草”往回走。
“但是,我说实话,你取这个名字,长大了说不定会后悔。”
“为什么?我觉得很好听啊。”
“因为这个名字很……不威风。”
“可是我要又不当大将军。”
“嗯,好吧。”
“你念过书吗?识不识字?”
不怪祝凌想这么问,如果比较有文化的话,想取“草”字含义的名字,也不至于就真叫“草”。
像什么“荞”、“萱”、“英”,“荣”也好啊,还是茂密繁荣的一大片草呢。
果然,祝凌听到祝小草回答:“没念过书,也不识字。”
所以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啊。
“说不定庄稼种起来后有点空闲我还能教你。”
“谢谢祝凌姑娘!”
“不用说那么多谢谢,也没帮到你多少,往后如何,还是要靠你自己,况且你知道我为什么帮你吗?”
“因为祝凌姑娘仁善!”
“不,是因为你足够可爱,如果我今日帮的是一个畏畏缩缩的乞丐,我就只会帮他赶走混混了,嗯,最多再给个包子。”
“我……可爱?”祝小草实在是不知道自己浑身脏透了的样子哪里可爱,如果他真的足够可爱的话,又怎么会沦落到现在这样,以前又为什么没人喜欢他。
“对啊,就像小草一样可爱。”
“祝凌姑娘也说小草这个名字可爱了,所以这个名字很好,我是不会后悔的。”
“嗯嗯,好。”
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回了家。
祝凌竟然也不觉得这路有多么漫长了,而祝小草也果然如他说的一样很会抓鱼。
他不但会抓,他还知道哪里有鱼,经验十分老道。
到家时他手里已经提了一条两斤大的草鱼了。
“娘,我回来了!”
祝小草抓到了鱼,所以今晚吃鱼,而且祝小草和他们一起。
祝凌把祝小草的事情告诉给了张母,张母也没有意见,甚至在见过后也对他怜爱得紧。
张母:“我去处理鱼,灵灵你带小草去烧水先洗个澡。”
祝小草洗干净之后撇开一些细小的伤口来看十分可爱招人疼。
但是家里没有男丁的衣服,最后祝小草还是穿了祝凌的女裙,衣袖往上挽了一圈。
祝凌又帮他处理了伤口。
本来祝凌原本的想法是祝小草晚上和他一个屋睡觉。
然而他又忘了自己现在性别“女”。
而且问了真实的年龄,祝小草有十三岁了,只比祝凌现在的身体小一岁,只是常年营养不良才长得小了一圈。
总之,两人同睡是无论如何也不行的。
但是让人睡厨房这种事祝凌做不出来。
最后的解决方案还是让祝小草睡在装衣服的柜子上,拿衣服当枕头和被子。
即便祝凌当初和祝小草说的那么清楚,但真正相处起来又怎么会分得那么清楚。
况且祝小草是真的很能干而且勤快。
他帮着祝凌和张母干活,学习炮制药材,又帮祝凌一起种庄稼。
总之,祝凌唾弃了一下用童工的自己后,不禁为当初留下祝小草的自己点赞。
祝小草这么懂事,张母和祝凌自然也对他更好,两年下来,祝小草早就成了家里的一份子。
有祝小草帮忙,家里的条件越来越好,然而张母的病却每况愈下。
这一年,祝凌十六岁,祝小草十五岁的时候,张母的病已经到了药石无医的地步。
郎中说了,最多一个月日子好活了。
祝凌和祝小草一点办法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