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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寻找公主(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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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
后来听说魔法师大多都会一种什么“友好术”,那女巫当时大概用了这种卑鄙的魔法,说得我晕头转向,一时冲动觉得多个法师同伴也没什么不好,而且既然接受任务的是我,她也不可能从女王那里领钱,似乎对我没有什么威胁,于是便同意与这个见面不都一天,一上来就冲我使催眠术的女巫同行。不祥的征兆马上就出现了,因为退房时间过了中午,又加收了房费,于是刚到手的赏钱又少了大半。唉,本想买些新衣服的,现在钱只够两天的饭费了。
走到城门口,我问那女巫:“怎么办?应该往哪里走?”她很爽快地把法杖立在地上,说:“这种事问魔法师绝对没问题,咱们沿法杖指的方向走就是了。”说完一撒手,法杖直挺挺的向身后城门方向倒去。我快疯了:“什么意思?难道是让我们回城找吗?”她想了想,说:“应该是指城后的山林。”“不可能!我不信!”“我的法杖是不会错的。”她的口气似乎很不屑。其实城后的山林确实是个藏身的好地方,但山路不知已经几百年没人走过了,哪个方向也是我心中最不想去的方向,当然别的工会的人很可能也不想去。走面前的大路即使找到公主也会被别人抢先救去,不如走条人少的路碰碰运气。“那就走吧。”我跳上马,向山林奔去。“等等我!”后面响起法师的喊声。对了,还有她。身上的钱已经不够租一匹马了,只好也让她骑到我的马上来。可怜的马儿不满的打了个响鼻,努力迈开蹄子。幸好附近人不是很多,不然游侠和魔法师共骑一匹马的样子要被人笑死了。
Hypnos
春天和暖的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间洒落,在地上映出一个个圆圆小小的亮斑。
“喂,我说,既然我们已经是伙伴了,可否将任务的详情说与我听听,说不定能给你指点迷津?”我骑在这匹瘦骨嶙峋的马背上有两个小时了。什么我要和一个游侠挤一匹马?我可是堂堂贵族出身的魔法师啊!唉,这种时候要是能爬到一棵枝叶繁茂的老树上美美的睡上一觉再美不过了。
“我的名字不是喂。”听游侠小姐没好气地声音我就知道友好术的效力已经过了,闭着眼也能想出她臭着一张脸的样子。唉,何必呢?多少人求我加入他们的冒险小队我都没答应,要不是如今虎落平阳,哼……
“那么,名字不是喂的小姐,请教芳名?”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Ada, Ada M Yellow.”
“Ada?没听过。好了,好了,别生气,告诉我你掌握的情报吧。”真不明白一国公主怎么说丢就丢了呢?
虽然不是太高兴,但 Ada还是把女王的话原原本本的告诉了我。
“拉塞尔伯爵的儿子,女王是这么说的么?那我们今天可以停止了,扎营吧。”
“你这女巫是怎么搞的,一会儿说走,一会儿说停,也不看看现在才几点,哪有人还不到下午四点就扎营的,要扎你自己扎,我要走了。”火山终于爆发了。
“冷静,冷静。还有,我是魔法师,别女巫女巫的叫。我有些事想告诉你,而且这些事还是坐下来讲比较好,比起漫无头绪的乱走,还是先弄清形势比较好。”我尽力用最具安慰性的声音安抚火气直线上升的游侠。
Ada深吸了一口气,勒住缰绳,自顾自的下了马,我见状也赶紧从马背上滑下来,不幸长袍被马鞍的一个搭扣挂了一下,差点摔了个狗吃屎。真是背透了。
“现在好了么?”Ada的脸色还是不怎么好,但她扎营的手法真实娴熟,看来这次我遇见了一个野外生存的好手。
“嗯,好多了。那么我开始说了。听仔细了哦。拉塞尔伯爵我是知道的,当年他是董城,不,应该说是整个米索加米拉大陆都赫赫有名的骑士,堪称第一的猛将,战功显赫,所向披靡,就我所知在战场上从未有过败绩。一介弹丸小国的将军却能赢得众多强国君主的侧目,真的是个非常了不起的男人。如果我听说的没有错的话,当时应该有很多诸侯不惜许以高官厚禄相诱。”
“那么说都失败了?”
“没错,失败的相当彻底,那个人完全没有野心,否则只要他愿意,不知多少王国的旗帜都得变了。可是终其一生,拉塞尔伯爵想的只有一件事——保护董城。”
“拉塞尔伯爵爱上女王了,对么?” Ada突然冒了一句,我不由得楞住了。女人的直觉真可怕。
“恩,大概就是这样,拉塞尔伯爵和现任女王曾经是恋人。”
“那为什么没有结婚,如果他真的像你说的那么了不起?”
“门第不相称啊。”
“拉塞尔不也是伯爵么?”
“的确,但拉塞尔的出身不是贵族,他的父母都是一介平民而已。拉塞尔的爵位是靠战功得来的,只是后来的记载都在极力回避这一点,所以现在知道实情的人已经不多了。虽然都是伯爵,但在贵族的眼里,拉塞尔这种新生贵族和世袭贵族是有天壤之别的,而得不到贵族的支持,两人的婚事自然只能告吹。以婚姻保证王国的稳定也是女王的职责之一。不过我想女王一定对此事十分介意吧,不然也不会不顾反对的让公主和拉塞尔的儿子订婚了吧?”
“可是你不是说……”
“没错,但小拉塞尔的爵位是继承自父亲拉塞尔伯爵的,和完全靠个人努力得来的爵位有着本质的不同。所以贵族们的反应才会只局限于反对而已。”
Ada了然的点点头,看来贵族们这套自欺欺人的价值观让她有些烦了,但我又何尝喜欢这些呢?
“说到那个小拉塞尔,这个人我见过,在魔法学校的时候,就像你知道的那样,这个人是个彻头彻尾的败家子,同时也是个学艺不精的三流魔法师,不久前已经被工会开除,原因是向多名年轻貌美的女性使用催眠术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Ada“呼”的一下就站了起来,一阵风似的向马冲去,右手已经握住了剑柄。
我被吓得瞠目结舌,看着她潇洒的上马,又潇洒的一扯缰绳,马上就要绝尘而去的样子。 “快上来,公主有危险,没时间了。”
我这才回过神来,“别急,回来,小拉塞尔跑不了,公主也没有危险,他不可能对自己国家的公主做出那种事的,姑且称其为贵族的矜持好了。”
我费了好大劲才劝住了Ada.
从女王对现场的描述来看,的确是小拉塞尔的手笔,但他一个人应该做不到那些,肯定还有得力的家臣相助。搞不好那些人比小拉塞尔本人更难对付。由于女王的快速反应,公主肯定还在董国境内,再综合小拉塞尔的性格和能力,他们的据点,也就是公主目前的所在地,应该在一座城堡或是类似的建筑物里,而且还得是被荒废了一段时间的。那种地方据我所知附近就有一个,明天就去碰碰运气吧。
“听听动物的意见怎么样?”Ada听了我的说明建议道。
和游侠一起旅行果然是个明智的选择。
“对了,你的名字我还不知道呢,还有,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为什么要用那种怀疑的目光看着我,我又没做什么坏事。。。
“我叫Hypnos.de.Griffin,现任的纳劳公爵。”
“公爵?公爵怎么会是你这样的人?”
“为什么不能是?不过还没有正式即位罢了。”这回换我没好气了。
“还有那群人是怎么回事?”
“逼我继位的。”
“你很奇怪啊,”Ada露出发现新大陆的表情,或者说看着疯子的表情,“竟然放着公爵不作。”
我沮丧的低下头。“谁想作谁去作好了,每天要看三尺高的公文,领地的杂事永远没个完……”
“不要告诉我你还有一个粗俗花心加白痴的未婚夫。”Ada突然插进来。
我不由打了个冷颤,“现在那个倒没有,但以后就难说了,因为要通过和其他贵族联姻来巩固领地……”越想越觉得逃跑真是太正确了,“喂,你别睡啊,你……我还没说完呢!”
Ada
听了半天,什么贵族啊矜持啊王位什么的话,头就晕了。和女巫说话就是容易头晕。放松一下吧,我向天空伸出手臂,倾听自然的声音。开始一阵杂乱,慢慢一只比较友好的松鼠接到我的呼唤向我靠近了。“你最近看到奇怪的人了么?”我问她。“吱吱……黑衣……吱,怪人,在后面……”我吓了一跳,这么快就出现敌人了?我猛拔出剑转向后方。
只见那女巫正眼巴巴地看着我。“黑衣,怪人!”我一把把剑插在地上:“你离远一点!”
她闷闷地走回帐篷。我再次转向那只松鼠,发现这胆小的东西早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我再次集中精神,将双手伸向天空。也许附近的小动物都被我吓跑了,过了许久,才有一只乌鸦飞下来。我不喜欢乌鸦,但这种不吉利的鸟倒是通常见多识广。“你看没看见几个魔法师带着一个女孩……”我还没说完他就叫起来“当然!你是来找Dew公主的吧?……”
我一脸惊喜,黑色的东西也是很可爱啊,不禁想起那个自称公爵的女巫,当时也不该对她生气,老鼠一类的动物本来就很笨。一会儿去和她改善一下关系……我正要追问公主的事,只听背后“砰”一声巨响!我立即从地上拔出剑冲回帐篷——那女巫把支撑帐篷的杆子碰倒了,现在正被包在帐篷里滚来滚去。当然,乌鸦又被吓跑了。感谢祖先给我高尚的品德,我没有用剑戳那倒了的帐篷里的“东西”,而把她完整的从帐篷里解救了出来。容忍是美德,不过那一刻这两个字从我字典里消失了,尤其是看着那女巫从帐篷里爬出来后气急败坏地举起魔杖:“Fire!!!”“笨蛋不要!!”我以平生最快的速度挥起剑挡开一道射向帐篷的红光。那红光立刻笼罩了我的剑。“烫。。烫死我了!”我反射性的扔掉剑。事情总向最坏的方向发展。剑落在了帐篷上,于是跟随了我多年的帐篷上烫出了一个剑形的洞。我深深吸了口气,然后又以平生最快的速度挥起拳头向女巫打去。一声闷响,倒在地上的又是我。“能量盾……”我从咬紧的牙缝中吐出几个字。“你在干什么!还想不想往前走了!你滚吧!”愤怒总要发泄出来,我狠狠地踹了一脚旁边的树。只听哗啦啦一片,附近的鸟儿全吓飞了。“回来!你们给我回来!”我冲着天空大喊,结果鸟儿都飞远了。头上的血管猛烈地跳动着,回过头瞪着那女巫,我产生了强烈的撕碎她的欲望。“你你你冷静一下。”她向后退了几步。“冷静?哼哼……”在我扑向她的一瞬间,她举起法杖摆了个似曾相识的姿势。“Sleep——”
Hypnos
唉,真是的,又浪费掉一发Sleep,这年头的游侠真是太冲动了,这个样子怎么能好好和动物交流呢?唉,不提了。反正离她醒来还有好一段时间,先让我看看这附近有什么安神去火的草药,以后给Ada的饭里加点料。对了还有那只臭松鼠,不吃掉你我誓不为人。
睡眠的作用真是大,Ada今天看起来好多了,我悄悄加进她汤里的草药看来也生效了。公主果然是被关在那座废弃的城堡里,难得那个三流魔法师竟能制定这种程度的计划,可惜了,谁让他的对手偏偏是我Hypnos呢,进了大牢以后慢慢后悔去吧。在学校时竟敢向我这个正牌公爵夸耀出身,现在是该为你欠考虑的行为付出代价的时候了,小拉塞尔。
又是一天无聊得旅程,那匹瘦马的背咯疼了我的屁股。可恶的马。游侠真是不懂享受的一群,还是工会好啊,以后再也不出来旅游了,我发誓。
“扎营吧,”我说道。今天的Ada倒挺安静的,看来“能量盾”可以省下来了。
帐篷支起来了,好想念魔法师公会,即使是高级的旅馆和那里比起来也不过是茅草房。真是的,我当时为什么选择离开?
嗯?这是什么味道?臭哄哄的,因为帐篷上那个剑形的空洞,帐篷里的空气格外流通。不对,我想起来了,那是食肉动物身上的臭味,我以前在公会的动物园里闻到过,可是。。。天啊,不会是狼群吧。我偷偷的从帐篷的缝隙里向外看了一眼,只一眼而已,却足够让我汗毛倒立,诸神啊,我到底招惹谁了,为什么在这种地方遇到狼?
不管了,我记得帐篷左边两丈的地方就有一棵树,如果动作够快应该来得及在受到攻击前爬到安全的位置。
“醒醒,Ada,不好了,有狼群!”刚被推醒的游侠茫然地望了我一眼,显然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过游侠应该可以应付得了这种场面的,那么我还是不要继续待在这儿碍手碍脚好了。
多亏以前魔法学校翻墙练出来的敏捷身手,我舒服的坐在高高的树枝上好整以暇的望着树下黑暗中一双双碧绿的眼睛。Ada还没有出来,我还有一发友好术,等会儿施到她身上,应该会对她有帮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