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终于改好了.....
解释一下为什么艾薇薇等人可以随意出入案发现场。本文中喵喵虚构了一个实验室,这个实验室从事一些不道德的实验,这个和艾薇薇的身世有关(还与艾雨辰以及艾薇薇身边的“监管人”有关)。艾薇薇以及侦探社的其他成员都与市局签订了一种协定,这个协定的具体内容不便透露(其实就是我没编好)大概意思就是侦探社的成员接了委托之后可以进入案发现场,查案过程市局不会干涉,也会提供一定的帮助(只要不犯法)但是查到的线索必须共享,在此期间不得透露关于案子的一切具体情况等等。其实和警方人员的规定差不多,但同时又比警方自由得多,可以理解为市局的编外部队。一旦违反了协定内容,分分钟进去。艾薇薇这种和实验室有关的则是会被实验室“回收”。而且这篇文是架空,所有的与现实不符的规定都是为了这篇文可以顺利的写下去。注!!!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作者小学生文笔,逻辑思维可能会有漏洞,遇到bug请友好指出,能改则改。喵喵就是一个不怎么聪明的高中生,写小说就是图一乐呵,大家可以把这篇文当成生活里的小调剂娱乐一下,不要太较真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