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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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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锦入学后的事宜但算一帆风顺,对于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上海滩社交圈新宠,不无人怀疑她的美貌,但当得知她的背后靠山竟是戚爷时,羡慕妒恨眼光皆有,但大多都缄默不语。
她每日来去都是专车接送,虽然校园不乏世家子女,但是像繁锦这般按时上学退校,脚踏实地来学习的学生,连老师都感概这年头很少有了。
由于繁锦的容貌以及才气过人,一时成了校内的沸腾话题。
最后的结果是直到进校一个星期,才有人第一次和她说话。
那是个闷热的午后,繁锦路过校园的后备楼,教学楼是老式的法兰西建筑,三层式样,许多个十字框门窗教学室一一排列。粉灰色间隔蓝条纹墙壁上有光阴缓缓滑过,她一身黑底白纹校服,校服是黑裙白色衬衫,男子要打领带,女子则围纱巾,领带纱巾一律蓝色。
裙子是百褶裙,走起来仿佛无数波浪在起伏,她的双腿白皙修长,长发披散肩上,好似黑绸般缠裹。正打算慢慢绕过后备教学楼,身后便有人叫住她。
她回过头,是个同年级的女生,绞了头时下女学生流行的齐耳短发,看到繁锦有些腼腆。
互相招呼后,繁锦才知道对方是美术系的学生,要自己做模特。
那女同学见她考虑半天没有回应,以为必是铩羽而归,不想繁锦反而点头。
“我答应。”
“真的!”女同学乐得一把抱住了繁锦。“我叫邱珍,以后请多多指教,苏繁锦同学。”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繁锦微笑。
“呵呵,苏同学的大名从你第一天入学便传遍全校,我和前辈们对你的加入简直望眼欲穿!”
繁锦看着邱珍干净的笑容,心想她必是不知道她肯答应的原因:是因为邱珍是学校里第一个肯和自己说话的人。
美术室里充满了颜料刺鼻的松香味,以及“莎莎”的铅笔作画声。
从繁锦进去的第一步,整个美术室便炸开了锅。
“邱珍,没想到你这小妮子果然不负众望,把她带来了。”
“说,你用的是什么见不得人的法子?”
……
繁锦是第一次接触西洋画,当她看到一幅幅罗列的习作后,不禁眉开眼笑。
“好像镜子。”
邱珍走过来一一介绍,“大家都是好人,苏同学你如果有兴趣的话,也可以来学习画画,美术社欢迎你。”
繁锦皱眉。“什么是美术。就是把眼前的东西像照镜子一样画出来么?”
邱珍一愣。“有时候也可以画出你脑子中的东西,或者抽象表现。”
繁锦沉默好半晌,“我要学。”
突然发现墙上一副画,上面满满的灰暗色调,夜是无边际的深沉,波涛汹涌的巨浪铺天盖地袭来,浪下一帆小舟失措地游荡,仿佛就此将要沉沦,没有任何救赎……
“这是秦老师的作品,他是上个月新来实习的代课老师,年纪轻轻又一表人才,对着人总是文质彬彬的,却没想过画出的是这样惊心动魄的油画——”邱珍看到繁锦瞬也不瞬地瞪着那幅画,便开始自顾自地介绍起来。“对了,秦老师给我的感觉很像苏同学,你们笑起来有点像。”
繁锦回过神,只是道。
“这幅画……很特别。”
就这样繁锦在课休的时间,做起了美术社的模特,淡然的性子使得她很快适应了作画时朝自己射来的各种眼神。
她并不排斥像这样穿着旗袍或洋装坐在人群中间,默默地出神。
大约一个星期后,她在做模特时发现一种特别的视线,仔细不着痕迹地寻去,却发现门口站着一个从未见过的陌生面孔。
那是个穿着深灰色中山装的男子,二十六七,金边眼镜下一双黑瞳似曾相似。
她是在看到他笑的那一瞬明白他是谁。
秦默喻,画出那副画的男人。
繁锦不知为何为着这视线开始坐立不安,好不容易捱到结束,匆匆换了校服打算离开时,却被一道陌生声音叫住。
她回头,果然是秦默喻。
她很礼貌地打招呼。
“你便是新进的苏同学吧,最近关于你的传闻可真是甚嚣尘上,简直成了美术社的‘电影明星’。”
她对他的健谈很意外,因为他给她的第一个感觉便是并不陌生的冷漠。暗想必然又是一个有秘密的人,便不动声色地笑着。
两人又应酬几句,繁锦便要离开,走到展示台时,秦默喻问道:“这幅画,苏同学觉得画的是什么?”
她知道他指得是哪一幅,连头也不抬地回答。
“仇恨。”
秦默喻怔了一瞬,哈哈大笑。
“不是孤独、绝望之类的么?”一般人都是这样回答他的。
“那绝不是——因为仇恨,是刻在骨子里的,不是么?”她回头淡淡一笑,惊艳绝伦。
秦默喻的眼镜后闪过一丝异样的光彩,对着她的背影微微笑道。
“……已经刻在骨子里了么?”
走出校门时,程达正驾车等候。
“你似乎很开心。”程达是这样总结她的心情的。
“你怎么知道我开心?”她做出很懊恼的样子。“这里很单调,而且枯燥,你不知道做出一副好学生的样子多辛苦——再说,学校没有你。”
程达似乎习惯了她时而的调情,将车开到无人的地方后狠狠吻住她,当他的手开始解她的衣扣,却被一把按住。
“不行,今晚我要和他出去吃饭。”
“你已经算是个称职的情妇了。”程达狠狠咬牙,“早晚我会得到你!”
她满不在乎,“比起情妇,我比较喜欢情人这个词。”
程达不屑冷哼,她撒娇地摇头。
“要知道现在可是民国,新时代就要有新潮流,知道最近流行用法语说的‘我爱你’如何讲么?‘Je t'aime’意思是我的爱……”
“这些留在床上时对他说吧。”
繁锦哈哈大笑。“你始终是个无趣的男人。”
回到衡山公寓后,繁锦换了一身红色简约主义晚礼服,仔细梳妆后,挑了一条粉红色金刚碎钻项链,最后戴上半袖手套等着车来接她。
开车的是一个中年男子,看起来颇为干练,后来才知道他是戚爷的左右手,叫“孙天雷”,由于脾气火爆,道上的人都称之为“惊天雷”。
当孙天雷低头给自己开车门,喊着比他小近二十岁的女孩为“嫂子”时,繁锦觉得颇为滑稽。
她将这件事告诉戚爷,他只是刮了下她小巧的鼻头,宠溺道:“这话可不能让老雷知道,你不知道他的枪法和他的脾气是一样火爆的,等哪天我带你出去秋猎,让你开开眼。”
繁锦只是道。“我干嘛要对他的枪法开眼?我只对你比较有兴趣。”
他笑不可支,狠狠地亲了口她的侧颊。
“今天你干嘛安排在外面吃饭?你不是一向最讨厌应酬?”繁锦仔细看了看整个西餐馆子,发现除了他们两人外,根本没有其他的客人。“你还包了场子?”
“今天有个重要的人要介绍给你。”戚爷说完,侍应生便恭敬拉开了门,只见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走了进来,金边眼镜下一双黑眸正意味深长地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