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治愈系的小珠子哭晕在厕所,今天居然没抢到文章头条!本来名字都准备好的——治愈系珠子
别哭别哭,摸摸,未来还有用得到你的地方= ̄ω ̄=
我今天码字时发现,我的章节名都是五个字,而以后如果出现了——埋头苦干兮
干——兮
泥萌。。。懂的←_←
————
噢,baby们!我错了!今天辣么晚更新,等更的菇凉憋打我〒_〒
啊so……这几天我给你们小福利,男女主小番外
但是我的萌段子故事发展都会写到
啊so……今晚基友夜话#男女主的小番外大家想看什么#
还有,关于萧承文拍女主照片这事,一起纠结了好久
我在这里统一解释下,他是一个热爱摄影的摄影师,爱美的事物
他会拍女主是因为他觉得女主笑得很美丽有朝气
他是想征求女主的同意,但是女主被我弄走了,他找不到
而他自己面临的也是一个两难的境地
有人说,私自po照算违法
这个bug,嘤嘤嘤作者菌表示改不动〒_〒
然而,我知道,写文其实也算是一种文化输出
态度必须摆端正
这里的我必须给大家申明一下哈:
未经过当事人同意私自发表照片
第一个是从你发照片的目的看,如果你不是恶意去侮辱,诽谤,恶搞,以及以营利为目的,那你不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说可以免于处罚。
第二个是从被你发照片的本人看,如果对他们没有造成什么影响,对他们心理或者说人身没有造成损失,那一般是不会处罚你
我刚开始有写了:萧承文找个很久找不到女主有要事离开了N市,但是后来他拿着照片参赛,我有故意设为侧脸= ̄ω ̄=
但是特意查了下:
用法律的术语,就一个词就够了——“不诉不理” ,就是只要当事人不追究就不构成侵权。著作权和专利权也是这样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侵犯肖像权的要件,在《民法通则》里面有很明确的规定,第一是事主不同意,第二是用于商业目的,例如广告之类的。没有用于商业目的的,不属于侵害肖像权的问题。但是我发现除了专业学习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之外,很少有人能对此正确理解。
事实上,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肖像权”的实际意思是“肖像商业使用权”
所以应该不算侵犯肖像权惹O(∩_∩)O
不诉不理
之后会给有女主知道照片的事,而且是经过商讨协调后
所以,大家以后尽量别发不认识的人的照片哟= ̄ω ̄=
如果当事人追求责任还是可以告你的呐= ̄ω ̄=
憋学萧承文!!!
我回去打他!!!
over╮(╯▽╰)╭
晚安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