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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故人 ...


  •   林小起所住的地方就在大学附近,下楼后不远处就是美食街,这倒方便了正饿肚子的他和蓬蒿。找了一家熟悉的餐厅,林小起点了几道自己和蓬蒿爱吃的菜,蓬蒿对周围的一切都很好奇,转着眼珠看来看去。

      “林小起。”一位看起来二十六七岁打扮入时的女人惊讶地喊出他的名字。

      “宁乐。”林小起认出了她。

      “真的是你呀,我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呢,没想到还能在这里见到你。”宁乐高兴的说,大学时她就喜欢林小起,经常偷偷追着林小起到这家餐厅来吃饭。本以为他出国多年也许不会再见到,没想到居然有一天还能在这里见到他,余光见到挨着林小起的蓬蒿,“这是……你儿子?”

      “是啊,我儿子,蓬蒿。”林小起颇有几分自豪的介绍他儿子,“蓬蒿,这是宁乐阿姨。”

      “宁乐阿姨好。”蓬蒿用清澈的童音向宁乐打招呼。

      “你好,你叫蓬蒿啊,长得真可爱。”宁乐大肆夸赞了一番蓬蒿,虽然曾经喜欢的人连儿子都这么大了,可是宁乐不是那种死心眼的人,林小起对她而言是一段美好的过去,是大学时代的回忆,现在她也有了男朋友,对林小起只有祝福的份儿。

      “什么时候回国的,也不通知一下老同学,给你办个洗尘宴呗。”宁乐开玩笑的说,“还是说你怕带着这么可爱的儿子去参加同学聚会被儿子抢了风头,以后男神的称号就要易主了?”

      “哪里,我今天刚回国,带着儿子在家里睡了一觉出来吃饭,这才遇上你,几年不见我们班长的口才倒是越来越好了。”林小起也半开玩笑的说。

      “呀,我有生之年竟然能看到男神开玩笑,真是此生无憾了。”宁乐故作惊讶道。

      “我以前有那么不近人情吗?”林小起反问。

      “你不知道?当时我们都觉得你看上去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人似的,全班女生都不敢在你面前随意说话,生怕打扰到你的清修,你只要哪天能笑一笑我们私下里就乐呵的不行。”宁乐想起当年的黑历史只觉得还是年少无知,几年后再遇到男神时他都能若无其事的开开玩笑闲话家常,自己也能在他面前谈笑风生,人生果然不可思议。

      “你可知道我做梦都想象不到有一天能跟你这么轻松的面的面坐着谈当年的事,太梦幻了。”宁乐总结道。

      午饭是林小起父子和宁乐凑在一张桌上吃的,宁乐看到林小起照顾蓬蒿十分熟练,虽然好奇为什么不见蓬蒿的妈妈,也没听他们父子提起过,但是更多的却是感叹昔日校园男神变身贴心奶爸,想不到当初不易亲近的男神照顾起人来这么得心应手,早知道就该紧追不舍把他拿下的。

      当然,最后这句话是在开玩笑,不过足以证明如今的林小起确实多了一种成熟的魅力,宁乐暗自琢磨着要按照这个方向来教导自家男友。

      吃过饭他们一起离开餐厅,宁乐跟在林小起父子身边多走了一段路,按照她的想法就是男神毕竟是男神,他的颜值没有随着他儿子的成长而变低,能多和他待一阵子心情会好好几天,现在工作压力大她天天面对上司的冷脸也很不容易的。

      “我记得你以前就住在学校附近,现在还是住在这里吗?”宁乐不经意问道,大学迷恋男神的时候她曾经装作不经意的跟踪过他,知道他喜欢去哪里吃饭,家住在哪里,最经常“路过”的地方就是他家楼下。

      “嗯,刚回国还没找到别的地方住,暂时住在这里。”林小起站在要分开的路口说道,“既然我回国了,以后常联系。”

      时间与经历让林小起不再像过去那样生人勿近,给他增添了一份岁月的世故,宁乐没想到林小起会说出这样的话,吃惊过后心里偷着乐,倒不是她还对林小起抱有什么其他心思,只是单纯的想和老同学保持联系,并且看着林小起的脸能多吃几碗饭。

      告别宁乐之后林小起并没有带着蓬蒿回家。

      “要不要去爸爸以前的学校看看?”林小起征询蓬蒿的意见,他和蓬蒿习惯了饭后散步,今天见到宁乐,他突然很想回到大学看看。

      “爸爸的学校?”蓬蒿有了兴趣,是爸爸呆过很多年的学校哦。

      “伊索大学。”林小起站在大学门口给蓬蒿介绍他的大学名字。

      “一所大学。”蓬蒿重复着名字,真的是一所大学啊。

      林小起发现他没有办法给蓬蒿讲清楚这个名字,索性放弃,带着他走进学校。学校里没有什么变化,和他走之前一样,只是他作为一个久别重逢的学生心情十分复杂。

      此时正是下午三四点,学校的考试季,校园里的人很少,林小起带他四处走着,边走边给他讲自己以前在学校的趣事。虽然宁乐认为林小起在大学时十分无趣,不敢有人接近,但是这里留有林小起许多愉快的记忆。

      “我第一次见到你祁越叔叔就是在这棵树下,他被人揍得鼻青脸肿蹲在树下,我本来要去上课,看见一个大胖子凄凄惨惨地蹲着就不忍心,带他去了看了校医。”他的话与其说是是在讲给蓬蒿听,不如说是在自言自语回忆。

      小蓬蒿努力地回忆祁越叔叔是哪位,哦,想起来了,就是爸爸说过的长的很胖很胖的那个叔叔,一顿饭比蓬蒿和爸爸加起来吃的还多多的。可是这么胖的叔叔也会被人揍吗?在小蓬蒿的认知里,长的胖胖就是大力士,能把大力士揍趴下的人该有多厉害。

      “这里图书馆是我和你周舟叔叔经常来的地方,那时候我们一个宿舍,每到考试的时候就一起来上自习,他平时从来不听课,但是考试前翻过一次书就能考的很好。”

      “还有这里……”

      林小起面带微笑的叙述他的回想,一拐角就看到教学楼前一个熟悉的身影,他瞬间僵住,站在原地怎么也迈不出脚步,前进也不是,后退也不是,牵着蓬蒿的手浸满了汗水。

      “爸爸。”蓬蒿察觉他的不对劲叫出声来。

      林小起反应过来首先捂住蓬蒿的嘴,接下来立刻拉着蓬蒿和自己往后退,退到墙后面,蓬蒿颠着小脚步跟上他的动作。

      不知为何,见到那个人令他有种心虚的感觉,脑子里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逃跑,决不能让他发现蓬蒿,也许,这也是当年留下的后遗症。

      林小起发觉他饭后选择来这里散步消食简直是个错误,什么回忆大学生活都是胡扯,他以后会对这里产生阴影的好吗?饭前遇到宁乐他还能应付的来,宁乐当年自以为隐蔽的跟踪其实他都知道,只不过他那时没有心情理会别的事,更没有心情应付那些女生。

      可是那个人终究是不同的,即使五年没见他也不敢上前打个招呼,说一声“许久不见”。也许是因为他们之间发生过那种事情,又有了一个蓬蒿在牵绊着,这种关系到底算什么他也说不清楚,但愿那人早已忘了那件事,忘了他们之间的尴尬。

      “我们回去吧。”林小起牵着蓬蒿快速离开了伊索大学。

      他不该再因为只是远远见到那个人就大惊失色的,他既然选择回到海蓝市,就该做好面对那个人的准备,等到下次,他一定可以做出最完美的表情对那个人说“你还好吗”,一定可以的,林小起这样告诉自己。

      林小起此次回国一方面是因为这里是他的家乡,即使在米汤国住了许多年,他仍然忘不了想要回到家乡,回到有和自己说同样的话、同样肤色的地方。另一方面他在米汤国的时候为了工作常常忽视蓬蒿,他作为股东之一的网游公司已经发展的如火如荼,可是他陪伴蓬蒿的时间却越来越少,经过长久考量之后,他还是选择了蓬蒿。工作可有可无,但蓬蒿是最重要的。

      那个在他初到米汤国时给予他许多帮助,不仅仅是他合伙人的家伙一脸愤怒的指责他不该放弃大好的事业,可是林小起指指自己办公桌上他和蓬蒿的合照,一脸温柔的说:“我只有他一个儿子,我不想错过他的成长,不想做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

      对方张张嘴无话可说,他想到这个年轻男人初到米汤国的时候还是一脸迷茫,对自己一天天鼓起来的肚子除了皱眉头还是皱眉头,后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变成了一个贴心的奶爸,会指着自己的儿子说“这是我最大的骄傲”,会为了儿子推掉许多工作,现在,他终究还是选择了自己的儿子。

      “你是个幸运的家伙。”合伙人拍拍他的肩膀,虽然没有完整的家庭,但他的儿子“拯救”了迷途中的他,他也回报给儿子全部的爱。

      “是的,能够有蓬蒿这个儿子,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提到蓬蒿,林小起弯起嘴角,脸上溢满了幸福与满足。

      之后,在合伙人和太太为他举行了送别派对之后,林小起带着儿子坐上了回燕麦国的飞机。

      林小起手中还有网游公司的股份,即使不找工作每年的分红也足够他和蓬蒿的生活了,因此在刚回到海蓝市的时候,林小起的主要工作就是陪着蓬蒿一起玩,把海蓝市适合玩的地方全都去了个遍,蓬蒿也是第一次玩的这么开心,这么痛快。

      小蓬蒿发现原来回到海蓝市是件这么快乐的事,每天都有爸爸陪着一起玩,还有好吃的,好玩的。虽然偶尔会遭遇邻居讲师的冷眼,不过和自己的快乐比起来这一点都不算什么。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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