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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白俊秀 能是同性恋吗 ...

  •   白俊秀。英文名NEIL。出道时凭借原新和的成名作《所谓侠》成名,之后又接拍了几部同样小成本的电影,在两年内成为风头最盛的新星。当时陈良曾经打算过让李姓同志跟白俊秀合作一次,没想到白俊秀不给自己这个机会——该同志在第三部戏后宣布息影,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直接就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里。此后再没听到任何有关他的消息。
      白俊秀出道以来一直用着NEIL的名字,直到退出娱乐圈都少有人知道他的中文名。而且据传闻说,他的背景很神秘,至少在他的资料中看不出他的出国经历以外的其他东西。至于这个名字也是陈良告诉李姓同志的。陈良的叔叔陈达通是警察局局长,可以调用全国的户籍等信息网络知道本国普通国民的基本资料。陈良这是借他叔权谋了一回私。但他叔最多也只是告诉他NEIL的中文名,其余什么都没说。
      为什么这个如此神秘的人物会帮自己,李优一想到了潜规则想到了一见钟情,想到了那些狗血或者不狗血的日常剧码,但是听到白俊秀说的答案时,还是挺意外的。因为他实在没有往最简单的方面去想。

      “不用谢我。我只是不想承你的情。”白俊秀在面对李优一的道谢时只是淡淡的说。
      果然如传闻中那般冷淡啊。不近人情、不喜交际,在圈子里几年时间没有跟任何人闹过出位的绯闻,合作过的导演和演员都是寥寥无几,虽然三部戏都既有经济效益也有艺术价值,但是在圈子里一个新人如此心高气傲又谁也不买账的混着,还真是少有。
      今天可算是真正见识到了。
      比自己矮两至三公分的个子,淡茶色的头发好歹柔和了一点脸上不近人情的神色,端正过头的五官在没有微笑的时候看起来冷峻而严肃。就好像一块藏在冰川地步几万年都不会融化的积冰块。
      真是一个不可爱的小孩。
      装着37岁灵魂的26岁男子腹诽着,一边看着现在正拍摄吻戏的白俊秀,耸耸肩。

      “咔!”
      原新和皱着眉头,对白俊秀说:“NEIL,你在看着你爱的人的时候,一定要投入感情,要去想,那个人是你最放不下,最想拥入怀里,最重要的人……”
      “我最重要的人是我妈跟我爸。”
      噗哧——在喝水的李优一喷了一口。这白俊秀可够极品的。
      “我说NEIL,那你能不能暂时把你小花当作你此生仅次于你父母最爱的人。深情、专注、默默的看着对方,然后吻下去。”
      白俊秀看了一眼剧中名字叫做乐小花的女一号,说我试一下。那语气听起来说有多不情愿就有多不情愿。
      李优一也认得那个演乐小花的演员,名叫沈星来着,混演艺界从花瓶混到了最后的超级花瓶,靠跟大腕们闹绯闻博取了许多注意力。其成长过程中似乎还搭上了一些重量级别的电影界人物。他死之前差点没被沈星给用同样花边新闻的方式给利用了,还好死的比较及时。

      白俊秀又一次吻下去了。镜头转换间,他一只手扶住沈星的脖子,一手搂着沈星的腰部,慢慢的低下头,吻住沈星的嘴唇。
      李优一听见后边有人在轻声笑着说话。原来是前两天请假的那个武替在和胡记。
      “看吧,我赢了。给钱。”
      胡记数了两张一百的,递给那武替。抬头看见一脸笑得人畜无害的李优一,就说:“嘿,小子,走好运喽!”
      “那也是承蒙胡哥你照顾,给了我这个机会。有机会咱一起吃饭,让我好好谢谢胡哥吧。”
      “不错啊,上道哦小子。”那武替笑嘻嘻的拍拍李优一的肩膀,“听说你身手不错,还学过武?”
      “小手段,不算本事。最主要的是那天运气好,我当时从楼顶看楼下的时候,差点吓到尿裤子。”李优一露出一个心有余悸的表情,武替声音缓和了一些。估计他也觉得李优一走狗屎运气,如果当初不是他有事请假,凭一个从来没做过武替的家伙,怎么能被原新和答应说可以上呢。
      他不知道当时根本就不是原新和拍的板。而是那个怕原新和怕的要死的副导演自己做的主,吩咐了胡记找一个非专业的,过不过至少应付完那一场再说。
      能这么想只能说明那个时候副导演已经慌了,同时呢也说明在钱的力量下,这个世界真没什么有足够的分量可以撼动一个人的心。

      “我们再赌一次,来不来?”胡记这时候没事,赌上瘾了,又问武替。
      李优一插了一句,“你们刚才赌什么啊?”
      “跟你说你被到处乱讲——看见没有,那个NEIL第五次吻了,可愣是不过,你知道为什么吗?”胡记开始循循善诱李优一去寻找答案。
      “他演技也不是很生涩。我觉得最有可能的原因应该就是他没有拍过类似的戏,觉得不自在。”
      “对喽!他还真从没拍过这种戏。可最重要的,我跟你讲,坊间传闻啊,就是我们兄弟间的秘密。”胡记跟个说评书似的,煞有介事的小了声音道,“据说啊,这对谁都不待见的小白脸儿,是个同性恋。”
      嘶——李优一倒吸了一口气。他是个同性恋,他知道怎么看同性恋,可他就是没看出来,那个怎么看都不像是同性恋的白俊秀能是个同性恋。
      “就因为他不敢下嘴?”
      胡记猥琐一笑。“哪能呀!听说,他跟咱导演有一腿。否则你说他凭什么第一部戏就能跟我们这厉害的导演一起拍,还竟然是男一号。”
      的确,虽然这是原新和的第一部商业电影,但是在拍这部片以前,他的许多其他相关类别作品都受到了极高的评价。有不少大导演曾经在重要场合答记者问时点名道姓预言原新和将成为他们的接班人。而白俊秀在拍电影之前似乎真的什么有关演艺界或者娱乐圈的动作都没有,这样一个看演技似乎也一般的家伙,怎么就能被一个眼界不凡的新锐导演如此看重,让之做了男一号呢。的确挺让人费解的。
      “可这跟你们赌的有关系吗?”
      “有关系啊。我们不是在赌他到底是单数次还是双数次能通过这一条吗?你不觉得导演看那小白脸儿的眼神一次比一次阴沉?”胡记给李优一扫了一回盲。李优一沉默了。他看原新和的表情,那可是正正经经的因为白俊秀拍吻戏不得要领的反应啊。怎么在胡记和武替这帮同志的眼里,就不对劲儿了呢。

      NG了二十多条后,吻戏终于过了。白俊秀让助理搬了一箱矿泉水进了洗手间。许久之后再出来的时候,李优一注意到白俊秀整个嘴唇一周都是红的。
      这笨蛋孩子估计是拿那整箱矿泉水漱口来着吧。
      原新和今天眉头皱得特别厉害。他看了看白俊秀的脸,把化妆叫到一边问了几句,最后只好很无奈的对白俊秀说,行吧,NEIL,今天就拍到这儿。明天赶早上四点的通告。
      男一号走了女一号还能继续拍。可女一号沈星直接跟原新和请假说自己突然不舒服,也要离开。原新和挺无奈的挥挥手,让女一号也走了。站在过道口帮胡记找东西的李优一看着沈星屁颠屁颠儿的小跑步跟在白俊秀身后,一脸的笑颜如花。
      ——他不肯下嘴那是因为不喜欢,不代表说,他不爱女人。
      李优一想着,摇摇头,拿着自己找着的东西,回现场拍片了。

      又过去一天。
      凌晨三点五十,李优一到了片场。五分钟后他不期然看见白俊秀骑着自行车也到了片场。
      身边一个助理都没有的白俊秀走过李优一的身边,李优一像是刚刚反应过来,闭上因为惊讶而张开的嘴巴,问了声好。
      噢,早上好。
      头也没回的白俊秀轻声回答道。
      他的声音在静谧的黑暗世界中带有一丝难言的魅惑感。不仅是好听,还能动人心弦。
      李优一惊讶于白俊秀竟然是自己骑着自行车来的片场,惊讶于白俊秀身边竟然连一个助理都不带,然后惊讶于白俊秀一脸淡漠的竟然回了自己的一声问候。
      他本来以为以白俊秀同志的习性来说,刚才那么小声的问候一定当作没听见的。说真的,其实刚才那一瞬间他也不是完全反应过来,只是条件反射,但是声音因为心情太过讶异而没有完整的表现出来。总之,如果是他听见同样音量的问候,他估计得什么都不做,径直走开。
      才不可能像白俊秀这样。

      鬼使神差的,李优一跟了上去。跟在白俊秀身后一步之遥的距离处,临进片场了,忽然喊住白俊秀。
      “NEIL,”李优一轻声喊道,“不想拍吻戏要不借位吧。”
      “多事。”白俊秀冷冷的说。
      李优一无语的看着白俊秀。
      深呼吸一口气,他继续说道:“不是多事。是想说不喜欢吻不喜欢的人,就别逼着自己做不喜欢的事。看得出来,你很少勉强自己做那些事。”
      “无聊。”白俊秀惜字如金。
      李优一不跟着走了,眼看就要进片场了,他不愿意跟一个被女一号真喜欢、被众工作人员乱说的大爷级别人物进去。脑残的说:就怕闹绯闻。
      “跟原导说借位吧,他肯定不会勉强你。”
      白俊秀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冷冷的眼神在李优一身上扫了一圈,“跟他们一样以为我跟他有什么?”
      “从来不这样认为。再说了我能有那资格说你什么吗?”
      “自以为是。”
      李优一哈哈的笑起来,“得,我自以为是,我多事,我无聊。小的我退下了行不行,您老随意。”

      走过白俊秀身边先一步进了片场的李优一没能看到白俊秀脸上的古怪神情。他一边走着一边想着刚才那个家伙从头到尾的冰冷语调和表情,忍不住笑出了声。这家伙太好玩了。跟个刚刚进入社会的孩子似的,别人随随便便就能给惹得不行。说不定他最后那句话还得给白俊秀脸上添点特别色彩呢。
      也不知道白俊秀的爹妈是怎么想的,竟然愿意把这样的孩子丢进这样的世界里。白色的莲花怎么着都得给染成黑色,虽然那色儿也挺特别挺好看,但李优一觉得,还是本来的颜色够打动人心。至少,够打动他的心。

      “李优一,你过来看一下。”一条过了,原新和叫李优一到了机器前,把刚才过的那条放给李优一看。
      “太抢眼了。”李优一看到三分之一,发现了问题。
      “是啊,”原新和点头,“你很聪明,知道该怎么改就行了。这条重新来过。”
      死之前李优一拍了六年左右的电影,部部都是做主角的。对于在片中放出自己最大光华的原则已经产生了一个错误的习惯,就跟现在似的。他自然也明白自己失误在哪里,戏太抢眼了,也就抢了主角的风头。如果这部戏不必计较主角的风头会怎样的话,他拍得好点,那对戏也是有好处的。但是很明显,这部戏就是为了捧红主角而拍的。他这个次配啊,必须得知道分寸。融合最好,能衬托主角的光芒,那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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