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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幻觉,这一定是幻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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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半张着嘴,傻在那儿,含着一口的苹果渣儿。
脑子里“妈妈我要回家”的余音犹自袅袅不绝,我的脑子一时半会儿还转不过来,不知道该对眼前的情形作出一个什么样的反应。
那头之前一直背对着我吃草的动物终于吃饱了,心满意足地开始了它的饭后百步走,悠哉游哉的就转了过来,威风凛凛地和我大眼瞪小眼。
那是……麒、麒麒麒麒麒、麒麟?
不行,我得闭目养一会儿神,吓傻了都,幻觉,这一定是幻觉!
闭上眼睛狠狠地养了会儿神,自认为神清气爽再睁开双眼目中一切一定都清晰得能泛起蓝幽幽的光来,我踌躇满志地掀起了眼皮——
它、它它它还是麒麟,并没有变成一头牛或者鹿什么的!
好吧,看来……它就是麒麟了……
我该怎么办?赶快打911报告我发现了就算不是传说中才存在至少也已经灭绝了几千年的珍稀动物?
哦,我忘了,手机没信号。
我还忘了,我连自己都迷了路,目前对于我来说,这个世界上最珍稀的动物是我自己才对。
把心头的大惊小怪强行压下来,我决定先不理这只诡异的动物,赶快吃饱喝足,离开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想办法找到救援才是正经。
我一边瞪着那头跟咱们传统年画儿上的麒麟长得一模一样的动物一边往自己嘴里塞了会儿饼干巧克力,再把瓶子痛苦地摇啊摇,把里面那一大块冰摇松动,让它能时不时从缝隙里漏出几滴水来慰劳慰劳我这可怜的干口燥舌。没多会儿我就吃不下了——我这人挑食,绝对没法拿零食当正餐,午晚餐都必须是咸味儿的,最好是中式,否则就算还饿着,我的小胃也会拒绝接纳。
好吧,就这样。我蹲起来,把剩下的食物塞进背包里,再拍拍包上的雪,把它重新背上肩头,沿着茫茫雪原那条若隐若现的小路就往前走去。
好在积雪不算太深,走起来不很困难。我忍啊忍,直到自以为已经忍上小半天了,才把手机打开,打算看看时间,顺便怀着一丝侥幸心理,看看有没有信号。
也许我应该一直把手机打开盯着看的吧?不然万一错过了有信号的区域怎么办?可是在没信号的地方老把手机开着特费电,我又没带充电器,所以我觉得还是撑到看见有人烟出现了再打开比较保险。
直到这时我才注意到,上次开手机光顾着着急它没信号了,都没发现一个更诡异的问题,那就是——
它连时间也没得显示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啊啊?别的没信号的地方也会显示时间好不好!
我彻底抓狂了,下一步估计就只剩下崩溃一条路可走了。
我欲哭无泪地拖着已经开始发酸发痛的双腿,在这茫茫无际的冰天雪地里漫无目的地走。冬季日短,眼瞅着像是再过不了多久天就要黑了的样子,我真的开始恐慌了。
就在我的恐慌将要酝酿到绝望的程度时,远处终于浮起了一个小黑点儿。
我又有些惊喜又有些害怕,惊喜当然是因为总算确定了这可感知的一片地带里,除了刚才那位麒麟老兄和我之外,还有第三个生命存在。
害怕当然是因为我还看不清这个新出现的生命体到底是什么,会不会是有可能把我当晚餐的那一类?
我就这么战战兢兢却义无反顾地又往前走了一段儿,总算看清了,那就是个人!
我都快喜极而泣了,撕扯着变调的声音大喊着“Excuse me Excuse me”,张牙舞爪地就冲那人狂奔过去。
看清了看清了,是个大叔,看起来……唔,年纪似乎从三十多到五十出头都有可能,比较模糊,难以判断。嘿,长得还相貌堂堂的,绝对属于乔治•克鲁尼那种类型的帅蜀黍,不过他是华裔面孔。
想到乔治•克鲁尼,我就注意到了大叔身上的穿着——呃……很特别,很另类,很有个性,很……复古……
灵光乍现:我不会是冒冒失失跑到好莱坞的什么外景基地里来了吧?正好洛杉矶离这块儿也不太远,这片地方风光又这么雄奇独特,至于这地儿怎么这么与世隔绝么……
当然啦,为了防止无知又八卦的人民群众们前来骚扰嘛!
我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嘿嘿,这么多年的法律可不是白学的,当年的LSAT高分可不是白考的,我逻辑推理不过关还谁过关?
胡思乱想之间,我已经奔到了帅蜀黍跟前。他惊讶地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用一种绝对和我脸上一模一样的“你怎么奇装异服”的表情,然后叽里咕噜说了一串话。
绝对绝对,不是英语!
怎么回事?难道他老人家是印第安人?可这年头印第安人也都会说英语呀!
其实,仔细一想,与其拿他嘴里的话跟英语比较,其实人家跟中文好像还更接近点儿。
接近是接近,就是听不懂。
怎一个憋屈了得!
我想了想,小心翼翼地把语速放到乌龟慢,对他字正腔圆地说了一句话:“你的,会说普通话吗?”
靠!急傻了我?这到底算是把人家当中国人还是日本人啊?
这么一来,我才想起来其实我还会那么点儿日语来着,虽然本来就没好好学,又已经放了好几年了,可这会儿一切可能性都是希望啊!
于是我赶紧再用我那半吊子日本话跟他打了个招呼,心里却已经开始盘算:一会儿再说句“阿尼哈塞哟”试试。
帅蜀黍又答了一句话,一脸茫然。
到目前为止,我们俩就跟在照镜子似的,脸上的表情始终保持一致。
不过这回再一听,我又觉得他说的话好像跟粤语更像点儿。
可问题是我对粤语那叫一个一窍不通啊。当初我写《宿债》的时候,说林西子在纽约的老中国城得跟同胞说英文,那不是我瞎编的,原型就是我自个儿。
……奇怪,为什么又有诡异的念头在我脑子里冒充灵感吱吱乱闪了?
这回我想到的是初中语文课上讲到形声字时,老师说,很多我们意识不到的字,其实也是由一个表音一个表意的两部分组成的,只不过现代汉语的发音已经和古代有了很大的不同,如今把古汉语发音保留得最好的,是粤语。
古汉语?古代?
什什什什什什么呀!
我拧着眉头思考了一会儿,一拍脑袋又有了个新主意。
我对帅蜀黍比了个手势,然后从路旁捡了块小石头,用它在雪地上写了几个字——
你好 Hello
帅蜀黍一脸严肃地对着我写下的字思考了一会儿,便接过我手中的石块,在旁边也写了几个字。
我伸长脖子仔细一看,心里唯一的感想非常简洁:鸡同鸭讲。
绝对绝对,是象形文字。
绝对绝对,是中文式的方块字。
绝对绝对,我看不懂!
真的,连繁体字都不是,还是那句话,像,可就是看不懂,怎一个憋屈了得!
不过,等等!虽然不认识,为啥我会觉得眼熟涅?
难道是火星文?都说俺们水瓶座的人是从火星来的,所以我虽然不认识,但是故乡的文字还是会激发我基因当中的亲切感?
不靠谱!不认识就是不认识,再亲切有啥用!
再等等!
我好像想起来了——是差不多想起来了,我是在那儿见过这样的字的……
至于那儿是……
人年纪大了,记忆力不济,还是从后面一点儿发生的事情开始联想吧:
我在见过这样的字以后,似乎曾经欣喜若狂来着。
欣喜若狂之中,我似乎干了一件什么事儿来着。
对,这个不用联想都知道,我肯定把它写下来了,我这人啰嗦,一般有点儿稍微让我觉得有意思的事儿我都会写到日志里留个记号。
等等,不对!我那天没把它写日志里,我把它写在……
写在……
小说里了……
情咒……
我全想起来!
我是有一天晚上做了个梦,梦见了这种很像中国古文字,却又连繁体字甚至甲骨文都不是的文字,让我觉得又奇幻又神秘,第二天就热血沸腾地发挥开了。
我就发挥出了一个故事。
直接影射夏朝的潍历朝那个故事。
还有,我曾经很灵异地在刚刚表决心要写小说的时候,发现自己拿到的签语饼里多了一张签语,大意是让我写小说可以,别学人家用第一人称来叙事。
然后,我忽然心血来潮,好奇心起,终于晚节不保,打开了一个word文档,写了一个“我”字儿。
再然后,我就在这儿了。
难道……是说……我……穿越了……而且……还是……穿越到……自己的……文……里来啦……
救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