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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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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他……”这是我在医院醒来听到的第一句话。不知道为什么,我只觉得恍惚,为什么我躺在床上,为什么我穿着病服,为什么我的床边坐着苏哲,杜铭瑞和宋谈,他们都他妈的不用去排练吗?
我努力睁开被灯光晃得要瞎的眼睛,想要坐起来,就在撑手起身的一瞬间,我又重重得砸在了床上。
“漠风,你先别着急,躺下缓一缓。”苏哲见我体力不支急忙扶住了我,将我慢慢放下。
我想开口,但在发声那一刻却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痛。我这副破烂嗓子像被炮轰过一样,我甚至觉得我只要张嘴都能冒出烟来。
我忍着撕裂般的痛发出“水“的音,很庆幸,他们听到了,连忙帮我倒了一杯水还将我的病床摇起来,并贴心地喂到了我的嘴里。如同久旱逢甘霖一般,我的嗓子依稀得到了新生。但我的心里却像见了鬼一般看着床前反常的三人,三人?
“付恒呢?”我用我的高级烟嗓发出疑问,但不知为何,他们渐渐红了眼圈,宋谈甚至流了一滴泪下来,可太他妈见鬼了。我眯着眼睛鄙夷地看着他们仨,他们却不敢与我对视,举止中甚至有一些小心翼翼。
“漠风,想吃些什么吗?我去给你买,你肯定也饿了。”宋谈睁着他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对我说。
我的确也有些饿了,懒得去想他们在发什么神经,下意识说:“馄饨。”
馄饨……
我头突然有些痛,总感觉忘了什么,我看向三人,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馄饨……老付最喜欢吃馄饨。”
我哭得歇斯底里,其实已经哭不出眼泪了,但还是止不住。我终于想起了我忘记的事情。
付恒死了。
“仇哥,诶哟你绕了我们仨吧,这歌都排多少遍了,行了行了!”苏哲摊在地上向我投来求饶的目光。
宋谈乖乖的坐在架子鼓坐上,杜铭瑞依旧冷着个脸调着他的贝斯弦。我环视一圈,恶狠狠地向苏哲望去,“你这键盘手不想当我可以随时换人。”
“别呀,啊啊啊啊,老杜,送碳翁,你俩说句话啊啊啊啊啊——”苏哲又开始表演他扫地机的绝技在地上打滚。
“我的弦得换了,需要去无声买。”
“无声”是一家琴行,我就是在那里认识的杜铭瑞。老杜这个人也是有个性,乐器只在那里修,配件只在那里买。
我无奈摇摇头,咬着牙说:“苏哲,算你运气好,你等着,下,一,次!”
“好诶!”苏哲亮着眼睛从地下蹦起来,一把搂住杜铭瑞吧唧就是一口。”杜哥,我爱死你了!”
我无语凝噎,无言以对,只能翻个白眼表示我对苏哲最真挚的祝福。
“走咯,走咯!咱去吃夜市吧,我听说那儿有家麻辣烫巨巨巨好吃!杜哥,宋谈,嘿嘿嘿,仇哥,走嘛,走嘛。”
我很多时候都很敬畏苏哲,我真的不知道他怎么这么有活力,尤其到饭店。更多时候呢,我更想胖揍一顿他,尤其是像他现在这样抓着我胳膊猛晃的时候。
“苏哲,”我叫正死缠烂打杜铭瑞的苏哲过来,在他耳边清晰地说,“滚。”
强扭的瓜不甜,纠缠的下场一般是医院,但苏哲不一样,,他的两个兄弟一个有着“万事无所谓”的态度,一个有着清澈的愚蠢,所以结局就是苏哲成功拉着杜铭瑞和宋谈陪他去吃麻辣烫,而我舍不得一天400的排练室,接着录起了demo。
不知道过了多久,窗外的马路上来往的车辆都变得稀疏了,路灯微黄的灯光氤氲出一片孤寂又安然的模样。我摘下耳机,往桌上一瞥才看到了苏哲打来的3痛未接来电。不知道这家伙又犯了什么事才会给我打电话,我拨了回去。
“我去,仇哥,你看看几点了好吗,还不回来,不怕猝死啊。”苏哲那边传来他聒噪的声音,我懒得应付。
“给我打电话什么事?”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
“哦哦哦,是迷乐那边打电话来说表演时间定下来了,半个月后,我这不是一高兴就想赶紧告诉你嘛。”苏哲发出“嘿嘿”的笑声。
我关了灯,锁住了排练室的门,将头下的冷帽往下扯了扯。
“嗯,知道了。”
走到户外才发现,原来下雪了啊。
“没事,本来明天再说也不迟的。诶对了,你赶紧回来啊,一天天也不怕累死。”
“马上回去了。”
我挂断了电话,手插在兜里,一边走一边刻意的向空中哈着气。哈出的水汽变成一团白雾然后消散,路灯照耀下显得格外清晰。我喜欢看水汽消散的过程,好像世界上的所有都是轻飘飘的,可以像雾一样消散,就不会像山一样压着。
下雨的夜晚的确是有些冷,但街边酒吧里的男女却依旧热情。酒精燃烧着他们的生命,他们却乐此不疲。我被一家酒吧里传来的吉他声吸引,倒不是多好听的旋律,只是我们演出在即,我们乐队还是少一个吉他手的。
我抬头看了看酒吧的名字——“soul”。我心想平平无奇,刚迈进店门,便看到了吧台上趴着的一直三花猫。我抬了抬眉,因为酒吧里养猫的的确少见,那猫咪也怪可爱,踹着爪子眯着眼睛睡觉呢。
Soul不大,中间有一个很小的台子,只能放下一个高脚椅和一个音箱。台上有一个人在弹着吉他。留着寸头,不胖不瘦,像是经常锻炼的人,他偶尔会朝台下露出灿烂的笑容,但手里依旧弹着迎合深夜买醉人群的忧伤的歌。不得不说,这里的客人都很“乖巧”,只是静静地坐在座位上喝着自己的酒,没要吵闹,嬉戏,连哭泣都仅限于从眼角流下无声的泪来。
我刚坐到角落的一个座位上,乐声便缓缓停止。可能真的太晚了,表演者拿着吉他从台子上离开,客人们也接二连三地离开了。我看了一眼时间,3点05分了。猫被行走的人群吵醒,舒展的伸了个懒腰,我莫名看着也疲倦了起来。酒吧里只剩我一个了,我也该走了。
当我即将离开时,身后传来一声“欢迎下次光临”。我微微愣住,回头看去,是那个吉他手。他收拾着客人留下来的酒杯,朝我笑着。我点头回应,然后走了出去。
为了省钱,我们乐队四人住在一套三居室里,苏哲和宋谈住主卧,我和赵铭瑞各住一个次卧。我的房间正对着主卧。我路过主卧门口,看见主卧窗帘大开着,苏哲整个人瘫在宋谈身上,被子紧紧压在他和宋谈之间。我走进去把窗帘拉住,又从我的卧室找了一床被子盖在苏哲身上,之后回到了自己房间。可能真的太困了,躺上去没一会儿我便昏沉沉地睡去了。
醒来的时候我闻到了一股子小笼包味儿,很难确定是我因为香味醒来,还是因为醒了才闻到了香味。我懒洋洋地走出房间,看了眼客厅墙上的表,9点,还好。
我转身要去洗漱,却被苏哲一把拉住。
“啊——“苏哲拿着一个小笼包就往我嘴里塞。我心想自己还没刷牙,但又觉得没什么关系,便张嘴叼住。苏哲露出满意的笑容,我也顺势在他鸡窝般的头发上摸了一把。赵铭瑞和宋谈在餐桌上吃着包子看着我俩打闹,这一刻我感到很幸福。我们四个认识三年,宋谈最小,是个很乖的小孩,也是因为太乖所以苏哲才老逮着他霍霍,但再怎么说也是刚20的小孩,天性也爱玩,与苏哲也算是做了个伴。老赵这个人看上去冷冰冰的,事实上,他很傻,脑子很直,很温柔。刚认识的时候去演出,老赵到现场发现琴弦坏了,我对他说:“这琴弦来不及去无声换了,用我的吧。”他面无表情看着我说:“不行。”我当时真的鬼火烧心,气不打一处来。
“你不换,那咱们就不用演了,还演个屁啊!赵铭瑞,我真他妈理解不了,咋了无声的弦和别的地方的弦有什么区别,你他妈的装什么装啊?你能不能有点团队精神!”我扯着老赵的衣领就要挥上拳头去。这是我们第一次演出。在乐队组起来之后,我们每天花钱如流水,排练室的钱,录音室的钱,乐器的钱,出歌的钱……即使我们四个都上班挣钱贴补乐队,但我知道再不出头,这个乐队就得因为穷迫不得已散掉了。所以我看重每一次演出,看重没一点微不足道的收入,我真的想让蒲公英走得远些,再远些。
苏哲和宋谈拦住了我,将我和老赵分开。宋谈在一旁劝我不要生气,好好商量。苏哲在另一边与赵铭瑞不知道聊着些什么。但显然很有效,因为他们交谈结束后,老赵走了过来,向我要了琴弦。
这次演出虽然只有一首歌的时间但也够了。我们的第一首歌和队名同名叫《蒲公英》,这首歌花费了我们整整一年才成型。有一个舞台给它,我已经很满足了。
事后,苏哲和我说,无声琴行的老板是一个后天失聪的女孩,赵铭瑞在女孩没有失聪的时候就认识了她,女孩失聪后有一度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赵铭瑞便天天去陪她,带她兜风,带她感受骨传导的声音,慢慢地女孩走出了失聪的阴影。老赵看着女孩情绪已经稳定了,便准备淡出女孩的生活,在他离开之前,他和女孩做了约定,他的琴弦都会让女孩来换。
听完这个故事,我笑出了声。老赵这还是个纯爱战神啊?哈哈哈哈哈!这也是我第一次认识到最深处的老赵。一个……被言情小说毒害的肉麻一根筋直男?什么鬼啊,哈哈哈哈。
我和老赵自然而然地恢复了正常交往,但我总会在他说要去换弦时露出一副“了解了解”的表情。鬼知道他是想去换弦还是想去见人。
不得不承认,通过这件事情苏哲体现出了高超的交流能力。的确,虽说平常的苏哲像个泼猴,但其实他很细心,会调节每个成员的情绪,会像一个小太阳一样一直带给乐队前进的勇气。例如现在我嘴里吃的小笼包,也不难猜到是苏哲去买的,大概率主要是买给昨晚没吃饭的我的。
收拾好后我们一起往排练室走去,路过soul时我有心注意了一下,居然开着灯,门上的挂牌还是打烊。我往里探了一下,看见了昨天那个吉他手,心想到了排练室要和他们仨说一下吉他手的事情了。
“仇哥,咱表演的歌定下来了吗?”苏哲插着键盘的电问。
“不急,我还是想先和大家商量个事?”我做到了排练室空地的地板上招呼大家过来。
“嘿,我仇哥今天倍儿客气!”
我白了苏哲一眼,清了清嗓子。“咱们乐队还是少一个吉他手,我想着争取在这个星期找一个合适的人。”
“我没问题!“苏哲眯着眼睛略带谄媚地笑了笑。
“我听你的仇哥。“宋谈抿了抿嘴。
“漠风,你有人选了吗?找一个吉他手可不是说找就能找到的。”
我明白老赵的顾虑,半个月后我们就要演出了,新的吉他手必须和我们有高度的默契才能融入整个乐队,这种默契不仅得是音乐上的,还得是性格上的,处事风格上的。
我点了点头,“老赵,我懂你的顾虑,我还是想试一试,找人的事情你们放心就交给我。“
三人点点头。这是蒲公英创建三年来培养的信任。
下午的时候我出去了一趟,高兴的苏哲恨不得蹦起来。我也懒得搭理他,因为我要在酒吧开始营业之前去soul碰碰运气。
果然,soul里开着灯,门上的挂牌还没有翻到正在营业的一面,但我依旧推门进去了。
“不好意思,还没开始营业。”吧台后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很明显,与昨天向我说“欢迎下次再来”的是同一个人。
男人低头擦拭着被子。我径直走到吧台前坐下,男人才抬起头来。
这次我才清晰地看到了男人的长相,很周正,寸头却显得很稳重,眉毛是很浓的剑眉,但并不给人压迫感。
我伸出手,微笑着说:“你好,我叫仇漠风。”
男人放下酒杯和毛巾,偏头一笑,并没有与我握手,反而向我手里塞了一个杯子。
“我知道你,昨天晚上你来过。”
他用食指敲了敲桌面示意我将杯子放下,向里面倒了些蓝色的液体。
“我来这里是……”我话还没说完,他便端起酒杯阻止了我,我只好喝下。
嗯?当液体充斥我的口腔那一刻我微微皱眉,“这不是酒?”
男人笑笑,“我好像也没说这是酒吧?”
他拿起半颗柠檬向酒杯里挤入,一滴一滴柠檬汁滴入酒杯,酒杯里的液体骤然间变为了紫色。
“这是,蝶豆花。”
男人将黑色的毛衣衣袖卷起,将酒杯轻轻挥到一旁,与我面对面坐下。他伸出手说:“你好,我叫付恒。看来你不是来喝酒的,说说你有什么事吧。”
我一愣,看见他伸出的手,下意识握住然后松开。回过神才继续说,“哦,我来这里是想邀请你加入我们乐队。我觉得你是一个很好的吉他手。”
“乐队?刚成立的?”
“不是的,已经成立三年了。半个月后我们有一场演出,我觉得还是少一个吉他手,所以很冒昧地来打扰您。”
付恒点点头,转而一笑: “乐队叫什么名字?”
“啊?哦,叫蒲公英。”我有些困惑他为什么问这个。
“蒲公英,嗯,我挺喜欢蒲公英茶的。那就这样吧。”
这样?哪样?付恒许是看出了我的迷惑,“我的意思是,我答应你了。”
这就答应了?好像比我想象中顺利很多?这个人做事,怎么这么无厘头啊。
付恒转身穿上了外套,走出吧台拍了拍我的肩膀,向门外走去。
“你酒吧怎么办?”我跟上付恒的脚步。
付恒指了指门上挂着的牌子,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