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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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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看到邵江一的名字在“主角”一栏里面我就十分放心——他老人家一定能活到这篇文完结,所以对于他会把自己的命留在特丽娜这种觉悟
,我只会拍着他的肩膀说:没关系,你会一直走到最后,哪怕身边的钥匙们一个个埋骨于这个残酷的钱堆里,你也会活着把你承诺给某个人的
财富、荣耀、胜利,带回去。
上一章我还在想,钥匙小队看到少帅华丽换成了螣柏兄会有什么反应,结果果然不出所料,大家十分淡定嘛。其实我也觉得,与其让一个未来
必须背负他们可能用生命换回来的一切建立新国度的领导者与他们一起面对吃人的岛屿,螣柏更为合适。至少钥匙小队并不缺少领导者,可是
未来那个承载所有人梦想的国家,需要华莱士。
话题回到钥匙小队,医生和小邵作为前面无数批赴死者仅存的一个半,毫无疑问是钥匙小队的核心。与其说兰兰兹是一个骗子医生,不如说兰
兰兹的骗子身份在上一次踏上特丽娜的时候就已经成为历史,暂且不管小邵是怎么完整走出特丽娜的,能够把自己催眠并且留着一条命重回之
前离开的那个世界,兰兰兹就已经是一个成功的心理医生。
在特特丽娜这种无限放大情绪的地方,钥匙小队无疑需要一个能够安抚他们的人。幸好有兰兰兹。
看这一章的前半段,我的情绪还是兴奋的。能不兴奋嘛,有几个作者一章八千多字的?螣柏代替华莱士出征了、邵江一一如既往的痞子一样欺
负他可怜的钥匙小队成员,一踹一个准、群众们纷纷表示邵魔头很可恶,群起而瞪之……结果从看到兰兰兹讲述开始,心情就一直下落堪比崩
盘的股票,惨绿得直让人恨不得一口咬作者一个包(←我发誓这是真的)。
讲述是极其普通的,再也没有情绪起伏的特丽娜的幸存者兰兰兹生长在一个马戏团家庭,有个擅长欺骗的父亲和擅长配合老伴儿欺骗的母亲,
那时的兰兰兹还有喜欢的人。可是现在,请允许我叫他机器,我从来不认为一个没有情绪的“人”是人。
很早之前我就捧着小心肝说过我最怕虫,这种感觉在看了电影《迷雾》之后再度被邵江一之前的叙述唤起,那时他用很满不在乎的语气说出特
丽娜最可怕的只是在特丽娜生物链底层的虫,铺天盖地。电影中的场景还隔着浓重的雾气,就已经让人头皮发麻,更不要说身临其境的人会怎
样。
灾难过后,最痛苦的人并不是经历了灾难的死者,而是活下来的人。死者已经安眠,而生者,尤其是唯一完整的生者,却还要带着那种残酷的
记忆活下去。哪怕是灾难的旁观者都心有余悸,我绝不相信,邵江一这个痞子——任性妄为、欺凌弱小(误)——会不痛苦,他越表现得无所
谓,我越心疼。他越说,我就越恨不得一巴掌把他拍到墙上去,大吼一声“你当我从小喝三鹿打山东疫苗啃苏丹红鸡翅长大的啊?!”
“谁能在千万双眼睛的注视下生存,我能?!”——很多明星在化好妆穿整齐衣服的时候能,很多企业领导者也能,哪怕是一个稍有规模的小
学校长也能,然而如果这千万双眼睛是活死人的,我只能说,我不能,只有他能。他嘴里描绘的是地狱的景象,那些事情,他经历过。不要说
我是一个小市民,就算我是一个铁血军人,我在那样的环境里也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我手上有一把枪,枪里还能剩下最后一颗子弹。
我不是很明白邵江一为什么因为听到了华莱士的梦想就愿意再次踏进特丽娜,如果说他的梦想也同华莱士一样,所以愿意帮助他,我觉得这个
理由远远远远不够。为梦想付出,人们往往会很狂热,但也顶多是除开一日三餐之外毫不间断的练习,或者抱着必死的决心攀登绝壁高峰,要
让去过地狱的人再一次去地狱,用“梦想”这个词,未免太苍白。而且小邵也并不是缺少了什么,他有自己的土地,他的“格里芬士兵前哨”
,他最朴实的梦想已经实现了,以他现在表现出来的实力看,如果他不愿,那么华莱士想尽办法也不能威胁他,他可是邵江一。
我唯一能想到的解释,就是他的这个“梦想”已经化作他的“信念”,是他对幼年那种满是操纵、欺瞒和背叛的时光的一种对抗,只有通过帮
助华莱士建立新的国度,才能彻底摆脱甚至推翻记忆里遥远的那些噩梦。
这是信念,甚至信仰的力量。
这篇文我从开坑第一天开始蹲,最初是被牛牛的坑品和一贯的质量保证吸引来的,当然还有文案上对邵江一的过去的概括。我原以为这篇文会
描写一个类似于“复仇”或者“从小被最亲爱的人背叛而自己成长最终好好活下去”的故事,可是并非这样。牛牛的初始系列,基本上是开着
外挂过日子(非贬义,那时的文流行这样,哪怕现在也如此,在那时的文中初始系列也是非常不错的)。后来的几个独立故事也看过,其中的
味道也十分值得细品,乐医里构建的世界更为奇妙,每个人鲜明的生活着,成长着,战斗着,虽然最后我发现自己站错了CP……
到了现在的格里芬士兵前哨,感情线是发展最慢的,描写最淡的,我伸直了脖子一个个抠字眼,也才发现了螣柏和华莱士的深刻感情,邵江一
,他活下来之后还保留了情绪,可我对着他那三寸厚的痞子脸瞪了二十多万字,也没发现他对谁有意思。哪怕想找一个人脑补一下他能呵护(
好肉麻的词,但是我真想有个人这么做)邵江一,都找不出来。把整篇文拎起来使劲儿抖,总共也才抖下来芝麻粒大小的几个字,说明邵江一
跟华莱士是有暧昧的,小黑光明正大对他老爸说要娶他的。
喂,邵江一,有没有人可以代替我们这些碰不到你的读者们去爱你?虽然对于男人来说,事业是生命中极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如果找不到爱情
,生命也就太悲哀了。三十而立,你也快了吧,赶紧找个人爱了吧。
个人对文章的感情如上,再说一说个人对文章分析,说得不好任拍,使劲儿摸牛牛。
我的阅读量每天最少二十万最多超过百万,类型不拘,看过的小说没有万万千也有千千万了。在网络文学平台发展越来越迅猛的现在,写小说
并且公开发表的门槛越来越低。且不提晋江几十万篇小说里面能看的有多少(叙述描写的文笔比我读初中的最小的妹妹还有距离的,我实在看
不下去),就是在许多VIP文之中能够让人记住名字的,也实在是寥寥无几。
VIP文一般不存在因为文笔太差而让人看不下去的情况,那么让人记忆深刻的就是文章的思想和带给读者的感悟。在文笔和剧情孰轻孰重的争
论中,我一向是坚定不移的剧情派。文笔很好的作者不少,剧情写得好的作者也很多,可在文笔和剧情方面两者兼顾的作者,那就真是少得让
人恨不得圈养在家天天挥鞭子催文了。
从牛牛早期的文一路看过来,可以看出《格里芬士兵前哨》这篇文实在是成长了很多,遣词用句更为精妙之余,勾勒人物的笔墨不多,却越发
生动形象。举个例子,让读者感到悲伤的场景不一定非要是下雨天、车站边、两个人泪水如江涛不绝绵绵,在这篇文里,海面上、阳光下、一
群人聊天、主角说话的语气都几乎没变,我就差点捧心了。要不是因为身后室友走来走去我扯餐巾纸不太好看,我就真忍不住了,但我这戴隐
形眼镜的人对着电扇直吹都不用因为干涩而点眼药,嗯,你们都知道为什么。
应该是作者经历丰富而行事行文都相对成熟的缘故,晋江这么多作者里面我对牛牛的印象是最好的。行事没有争吵抱团,没有黑掐炒作,行文
没有单薄得让人捶桌的白烂误会,没有矫揉造作的爱恨痴缠。总归一句俗话:喜欢,不是没有道理的。
格里芬士兵前哨一文,我冒昧从作者角度分析分析,看了一下点评收藏,发现相对别的同期同榜文实在是太郁闷了,霸王是一群群的。这或许
跟文章不随大流有关系。文章整体的基调不算轻松,文案上面引起读者第一兴趣的小邵的过去直到现在也没拿出来狠狠虐读者。这些因素加起
来,还有二十万字之后,主角的主CP都不甚明朗,对于一部分心急的读者来说吸引力就淡化了。关键是,我们都知道一个不必明说的细节—一
每章的字数跟长度一般成正比。故事也许会非常非常长,超过乐医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所以收藏者多,而留言者少,都养着文呢……回头去翻
了一下作者的专栏,果然文章题目前面有一个华丽的【卷一】……
我现在只想捂心口后退三步一屁股坐在坑底,仰望坑王:“你……写吧!我蹲!”然后扯坑王的衣角:“能不能更快些……”
现在头顶还压着马上要交的两万多字作业,我只能说这么点。从开坑蹲到现在,也该是我拿出证明说自己是骨灰级坑底群众的时候了。
我知道前路艰险,不是所有人都会回来,我知道小邵会活到最后,却可能踩着一路荆棘和鲜血。我知道写文辛苦,不是所有作者都能日更……
我只希望每个死去的角色都是带着笑走的,我只希望小邵走到最后时身边有一个相扶的爱人,我只希望……日更……咳,端午快乐,好好休息,休息完了之后日更吧日更吧日更吧(无限循环)……
我不说,你就不知道我有多爱。所以我说出来,谨以一个读者的身份,为你喝彩,为你等待。
PS:日更行不行?不行的话……最少也要双日更!满地打滚,打滚完毕下去磨两万字的作业……最后,^3^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