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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初遇 ...

  •   回到屋里,林家的低气压持续,谁也不和谁说话。

      林家乐的抽泣不知何时已经停了,屋子里寂静无声,端进去的饭菜扒拉了几口又被端出来,剩了一大半扔在八仙桌上。

      林正清见客厅里已经没人,便想动手去收拾碗筷,被林思危按住。

      “我来吧。”

      林思危手脚麻利,一会会就把八仙桌收拾干净,绞了抹布擦得干干净净,然后撸起袖子去水池边洗碗。

      毕竟在这个家住着,她不介意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但这行为看在林正清眼里,又有点不一样的感受。

      他本来很讨厌这个突然出现的女儿。她搅乱他的家庭,她的存在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是背妻弃女的渣男,她甚至差点威胁到他的晋升……

      可是接连两天的冲突,他开始对林思危有了些改观。

      林家欢和林家乐从小娇生惯养,十指不沾阳春水,就别指望她们做一点点家务,也不可能体谅别人。但林思危就不一样,她做事很主动,为人着想也很主动。虽然行事有些咋咋呼呼,但——毕竟是个乡下刚进城的孩子嘛。

      看来苏红梅教育孩子比刘玉秀强。

      林正清望着忙碌的林思危,想起了苏红梅。想起那个在最灰暗的岁月里给了他一丝明亮的姑娘。

      苏红梅红润的脸庞,苏红梅柔软的腰肢,苏红梅清脆的笑声,苏红梅温柔的照拂……

      虽然他对刘玉秀说早就忘记了大明村的一切,其实没有。

      常常午夜梦醒,转头望见枕边刘玉秀苍白的脸,他就会想到苏红梅。苏红梅晚上睡觉是要抱紧他的,刘玉秀却是单独一个被窝,说不喜欢他睡觉扯被子。

      这时候他就会感叹,要是苏红梅也有个当市领导的父亲多好啊。

      或者,市领导的女儿是苏红梅多好啊。

      可惜人生总是难两全。

      相比起来,还是自己的前途更重要。

      至于苏红梅……我过去不能补偿你,现在帮你安置好你的女儿,也算对得起你了。

      嗯,我算是个负责任的男人了。林正清想。

      …

      此时的北房间里,林家乐失神地躺在床上。

      “你怎么还背得进书?”林家乐对着空气,问。

      林家欢头都没回:“摸底考很重要,前五十名会进先锋班。有老师专门补课的。”

      “你还会进不了前五十?呵。”林家乐冷笑,“家都要没了,你倒坐得住。”

      林家欢翻一页书:“妈那一巴掌白打了。”

      “什么意思?”

      “自己品。”林家欢捂上耳朵,嘴里念念有词背英文单词,不再理她。

      林家乐品了一会儿,没品出来,又问:“你说我是不是要等她睡着了,把她的鞋扔掉?”

      林家欢翻个白眼,转过头:“你说爸为什么会偏心?”

      “因为爸更喜欢那个死鬼前妻。”

      林家欢冷笑:“因为你笨,你在顾家奶奶跟前丢丑!”

      林家乐不乐意了:“我丢我的丑,关他什么事。他要这么在意林家的名声,就不该让那个乡巴佬留下,让林家成为整个巷子的笑话。”

      林家欢望她一眼,叹气:“你要真不想这个家散了,就要拢住爸爸的心,不要把他往乡巴佬那边推。”

      “你们……没出息。”林家乐不以为然,“要我去讨好别人,那是不可能的。”

      “算了,跟你说不通。我好心好意,被你说成是讨好。”林家欢没好气。

      林家乐也不服气:“我说错了吗?你整天做出用功的样子,不就是想让爸妈欣赏你,表扬你吗?”

      林家欢被她气到头疼:“我为自己用功,我想和小淮哥哥那样以后读硕士读博士。”

      “小淮哥哥有什么好,就你把他看成个宝。”林家乐不屑,“还没有小洽哥哥一半帅气。”

      林家欢沉默了。

      她脑海中浮现出顾洽的样子。

      上次见到顾洽还是一年前,顾洽撤下前线,获准回家探亲。市里敲锣打鼓地送来大红喜报,顾洽身披大红花站在巷口跟市领导合影。

      那天的顾洽帅得像巷子口的小白杨,挺拔,英俊,笑容迷人,双目清亮。

      林家欢发誓,电影明星也没有顾洽长得帅。

      其实她心里也觉得顾洽好,但她没办法像林家乐那样,不管不顾地说顾洽帅,说顾洽好。

      一个小女生,崇拜成绩好的男生那叫志向远大,喜欢长得帅的男生就叫不要脸皮。

      林家欢的“好学生”包袱很重。

      …

      第二天清晨,林思危又被天窗上的第一缕阳光叫醒。

      窗外鸟鸣啾啾,又是一个明媚的初秋。

      林思危从柜子里拎出麻袋,掏出户口本和结婚证,用一块手绢包好,放到柜子抽屉里。

      不得不说阁楼上这顶废弃的破柜子还挺好用,林思危已经将它擦干净,正儿八经地放了几件麻袋里掏出来的旧衣裳。

      依然是她起得最早,依然是她去生炉子。

      生炉子时,她掏出了裤兜里的纸团。想要直接点火放进炉子,又有些舍不得。

      好歹是她林思危在这个世界的第一副墨宝,也是她对林家难得的好意。

      可惜,无人珍惜。

      她将纸团抠开……没错,昨天还能叫展开,今天团得过于紧,只能叫抠开。

      “家和万事六”皱皱巴巴,可怜兮兮,因为备受摧残已经破了好几处,阳光从那些破洞处漏过来,千疮百孔。

      “唐伯虎真迹啊!”一声赞叹从她身后传来。

      林思危转身,却见晨曦中站着一个年轻人,一身军装,站得板板正正。这人正冲着她笑,露出一口大白牙。

      好看得过分。

      林思危有点眩晕。

      但不能让过于帅气的男人发现她的眩晕。林思危知道,男人知道自己帅、知道自己有魅力,就会变得特别油腻。这位军人本来就有油嘴滑舌的潜质,再捧着他,他就变油田了。

      “没品位,这是林思危真迹。”林思危翻个白眼,将“真迹”团成一团,点上了火。

      “啧啧,太可惜了。其实字还是写得不错的,架子搭得好,就是一看就没练过。”

      不是没练过,是完全没写过。林思危也懒得跟他解释,道:“这有什么可惜,挂墙上才是半点屁用都没有,生个炉子还算造福人类了。”

      男人笑了:“小姑娘嘴巴还挺厉害。林思危……鱼骨巷没听过这号人。”

      “你是鱼骨巷地保吗?鱼骨巷每号人都要去你那儿登记?”

      男人笑得更乐呵,大白牙也露出了八颗:“你不会连我都不认识吧。”

      林思危打量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必须认识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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