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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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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睁开眼的时候,天已经微微亮起。
他轻手轻脚地将横在自己身上的手臂移开,静静地坐在镂空的雕花木窗边,看着外面的景色。
木窗是新近安上的,沈云自己画的图样,柳过亲手刻的花纹,窗上悬着的是两人一起自己结出来、自己系上的大红同心绸。
修仙界没有这个传统。修仙之人成亲,不过是以天为父,以地为母。拜过了天地,便算是合了籍。
但柳过却非得要沈云和他一起系上满屋满树的红绸子。
据凡俗之人说,新婚之人系同心绸,那就是把姻缘线系在了一起,除了魂飞魄散,就是喝过孟婆汤、走遍奈何桥都永生永世解不开的。
沈云不信这个。他在现代时就不信姻缘之事,机缘巧合之下来到了这个时代,生在仙门长在仙门,更是亲眼见证多少拜过天地合过籍的道侣因为争夺天灵地宝反目成仇。
姻缘线,有什么意思呢?
但柳过信这个。他出身凡俗,尽管后来成了修仙界第一人,仍然不忘根本。
沈云突然忆起那天柳过扯着他的衣角,眨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湿漉漉的黑眸闪着无辜的光,像一只小奶狗,哼哼唧唧地说:“师兄,师兄,求你了,就和我系这一次吧!你看,系了这一次,永生永世都不分开,师兄,我这辈子想和你在一起,下辈子、下下辈子、永生永世都想和你在一起,你不想么?求求你嘛……”
沈云不胜其烦,一抬手,把他的脸揉成了一团。
柳过也不生气,含含糊糊地说:“好不好嘛,师兄?你答应吧,师兄?”
沈云忽然想起自己从小养到大的那只小金毛,软乎乎的,也是这样好脾气,每次被他揪着把耳朵用小姑娘扎头发的绳子松松地拢起来,弄成一只兔子的样子,还呆里呆气地望着他,好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心一软,应了下来。
柳过圆溜溜的杏眼笑得眯了起来,就像一只得了逞的小狐狸,高高兴兴从背后掏出早就准备好的红绸,分给沈云一头,给他示范:“师兄你看,先这样穿……然后这样……”
不知道这红绸是柳过从哪里得来的,摸着同普通绸子不一样,光滑细腻,往太阳底下一放,还泛着隐隐的红光。
柳过像只粘人的小狗,紧紧地环抱着沈云,撒娇般蹭了蹭他的脸,邀功道:“师兄你看,这绸子好不好看?我用的雪蚕丝,就是上次我们去天山除妖时得到的那些,叫一百工匠用了半月时间才染上的颜色。漂亮不?”
沈云无奈地揉了揉他的头,哄小孩儿一般地回答:“漂亮,师弟真棒。”
凡俗的东西着实有些复杂,沈云学着柳过穿了半天,却手忙脚乱的,还差点把自己的手脚一同系了起来。
柳过“噗嗤”笑出声来,沈云抬起头看向他,他却突然收起了笑容,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假模假样地说:“哎呀,谁真的是太坏了,怎么能笑师兄呢?师兄就是亏在了没做过,让我来教师兄,保管一教就会。”
话音刚落,他突然一把捉住了沈云的手,带着他穿:“要先从这里穿过去,然后这样……这只手要按住这个结,不然就散啦……”
沈云惯用左手,越穿越顺,但他记得柳过惯用右手,往常吃饭,他若是不坐在柳过左边,两人的筷子必定打架。
因为想起养过的狗子,沈云心情不错,话便多了一点。
他随口一问:“这个结怎么老是用左手,凡俗之人都这样么?”
柳过放开了他的手,摸了摸头,笑了一下道:“对,凡俗之人重婚姻,婚礼用的礼节本来就和别的礼节不太一样,因为重视,所以总是反着来的,为的就是让新人记住这重要的时刻。”
沈云“嗯”了一声,等了一会儿,不见柳过再教他,转过头去对他说:“来,继续。”
柳过垂下长长的睫毛,半晌才复上前一步,从背后环抱住沈云,握着他的手,语气中透着一点狡黠说:“师兄,凡俗之人可还要说这个的,师兄师兄,你随我唱可好?”
说罢,他清了清嗓子,缓缓道:“红绸绸,红盖头,新郎牵着新娘手。夫妻共系同心绸,生前携手到白头,碧落黄泉再相守。”
沈云不唱,柳过便拖着嗓子自顾自地唱了起来。
少年人清澈的嗓音回荡在空中,却不想引来了几只黑漆漆的乌鸦,停留在树枝上,红彤彤的眼睛骨碌碌地转着,随着柳过的歌声“啊啊”地叫起来。
柳过气鼓鼓地抄起扫帚,把乌鸦通通赶走:“走开走开!”
但没一会儿,乌鸦又飞了回来。
沈云看着柳过来来回回地和乌鸦斗智斗勇,上蹿下跳的,不像修仙界第一人,反而像只猴子,沉默了一会儿,问:“为什么不用剑?”
柳过闻言,回头笑了一笑:“这绸子这院子都是为你我大婚而准备,用剑见了血,那多晦气呀。”
后来沈云才知道,原来见血不是晦气,原来凡俗的确有反礼,但那不是婚礼礼节,而是丧礼礼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