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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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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感觉我好朋友的精神出了问题。
那天我跟他去老地方吃火锅,吃到半截他突然对着我旁边的空座哭了起来,嘴里还念念有词:“不要,我不要……你别赶我走……”
我当时被吓得浑身寒毛都立起来了,也不敢喊他名字,就由着他哭了半个多小时,我在旁边坐立难安。
渐渐他消停了下来,又像个没事人一样继续夹着菜进食,见我干坐着不动筷便问我:“你怎么不吃了?饱了吗?”
我连忙拿起筷子,装模作样地吃起来,口齿不清地回道:“没有没有,刚走神了。”
2.
说起这个好友,我跟他认识有些年头了。
我们住在相邻的两个小区,双方父母也都互相认识。从小学到初中,我俩成天黏在一起耍,我带着他作过不少恶。上了高中后我们虽然同校但并不同班,不过每天放学还是会结伴回家。
家里人一直有送我出国留学的打算,我第一次雅思考了6分,高三开学前又去考了一次。考前半个月一天一本IELTS题集,那段时间整个人都快要魔怔了。好在九月初公布成绩,考得虽然不高但最起码过了,我也总算松了口气。
11月份我去香港考了SAT,次年五月收到滑铁卢大学的offer,六月底我从北京出发前往多伦多。
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参加高考,然而最庆幸的也是没有参加高考。我的成绩并不出色,高考对我来说的确不是一条最佳的捷径。
我好朋友与我截然不同,他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同学公认的模范优等生,大人眼里的别人家的小孩,老师口中的优秀学习榜样。可以这么说,在学霸如云的校园里,他大大小小的考试排名就没出过年级前十。
高考时他也发挥出了正常水平,如愿以偿进入了985院校,上海的同济大学。
他应该是我认识的人里最优秀的了,长相端正,成绩优异,为人和善,性情温和,家里还有点小钱。我爸妈就总是嘲我空有其表,没啥真本事,说现在这社会虽然也能靠脸吃饭了,但终究是不长久的,所以有能力还是第一要义。
跟多数家长一样,我爸妈也喜欢成天到晚在我耳根念叨我那朋友,让我多学学他。不过我并没有因为爸妈老拿我跟别人比较而感到厌烦,反倒是为爸妈如此肯定他而开心,然后还会顺着他们的话说,对的呢,他真的很好,如果是个姑娘就好了,我就可以娶他了。
我妈一听我这话就笑得露出眼角花大价钱保养但还是能看出来的细纹,说小方要是个女孩家,被你娶进门可不就是糟蹋了人家大白菜?
我当即反驳怎么会呢,要是能娶进门我一定掏心掏肺地对他好,不管是星星还是月亮,只要是他想要的,全都捧到他眼前,一点儿也不含糊。
我爸嫌弃我不知道随谁,怎么没脸没皮的,若不是长得几乎跟他一模一样,都要怀疑是在医院里抱错了的。
虽然我老爹总是拿话噎我,但他确实很疼我,从小到大要啥给啥,不要也给,每次出国都会给我带衣服和心心念念的篮球鞋,周围的朋友都眼红得不行。
到了Canada后我一有空就会跟我那好友视频聊天,他跟我讲上海本地的灵异故事,我给他讲自己在Waterloo的所见所闻。
我并不喜欢Canada,这鬼地方冬天冷得要死,有零下二十多度,四月份了还可以遍地白雪,尤其下冻雨时,窗户都能冻上,外出走起路来就像滑冰,连想吃包辣条都得花上13块钱巨款。
最关键的是,身处异国他乡,无论是中秋还是春节,我都没法回去,还得压下内心的思念和孤独继续写作业,刷个朋友圈全是一家人围一块吃团圆饭的,我看着心里实在难受。
何方,就我那好朋友,会在另一个国度陪伴着我,让我感觉不那么孤单。
可以说,除了父母,他是我最重要的人。
3.
我朋友的名字是挺有意思的,其实他爸姓何,他妈姓方,这样一组合就成了何方这名。
我认识何方那么久,从没见他谈过恋爱,也没听他讲过有什么暗恋对象,毫不夸张,在感情方面他就是一张白纸。
我以前还跟他开玩笑说,要不你来加拿大吧,这儿妞肤白貌美,个个都是大长腿。
他被我的话臊得闹了个大红脸,我在电脑这头一边捶桌子狂笑一边说我可是开玩笑的,你千万别当真,记着别找女朋友,跟我一起打光棍多好啊。
类似的话我跟他说过很多次,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找女朋友,也不希望他找,目前这样的状态就挺好的。
而且我觉得,没有人配得上他。
突然有一天,他告诉我自己交了个女朋友,我心里一万个不相信,就笃定地说你肯定是在逗我。
结果视频聊天的时候他冷不丁给我看了一张相片,这相片还很讲究地用金边框装裱了起来。
透过电脑屏幕我只能隐约看到照片中的人长发飘飘,脸是真看不太清楚,但确实是个女的。
我当时整个人惊呆了,心想是哪路妖精来作怪,竟然能把何方这不开窍的小子给迷倒了,真的假的?
他说是在麦当劳做兼职体验生活的时候认识的,也是同济的学生,高他两届,大三的。
从那天起何方就像变了个人,跟我视频聊天的次数减少了,不仅如此,每次视频聊的内容还都是围绕着他的女朋友。我抱怨他这是在赤裸裸地欺负我这个孤寡老人。
他说小海(就是他女朋友)不住校,在学校附近的海厦旅馆租了一间屋子,那地方一多半都是同济的学生。他还说小海温柔体贴善解人意,跟她在一起感觉特别安心,诸如此类。
有一次他不小心喝多了,小海就把他背回了宿舍,还有一次他生病了,小海照顾了他一整个晚上都没敢合眼。
每次听到这样的片段我都想笑,我说他你怎么跟个小媳妇似的,到底她是女朋友还是你是女朋友?
他听到这话也只是笑笑,眼里满是幸福。
见他那么幸福,我也感到很高兴,又有一点失落,这失落来得莫名其妙,我这种神经大条的人自然懒得去追寻这感觉的根源,于是由着自己抑郁了好一阵子才把这感觉抛之脑后。
他俩在一起得有七年之久,说出来你们可能都不信,这七年间我回国次数不在少数,但是一次都没见过他口中的小海。
他总是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敷衍过去,我心里着实感到不快,可又无可奈何,到最后也只好作罢,随他去了。
后来我听到传言,说何方是个同性恋。我当时气得火冒三丈,在朋友圈和空间狂爆粗口。
我平时挺和善的,也整不明白那时候怎么那么生气,跟发了疯一样,就好像被诋毁的人并不是何方。
而是我。
4.
从滑铁卢大学毕业后我留在加拿大工作,打算等几年再回国发展。
我并没有留在加拿大的意愿,曾经也有个金融顾问找我约谈,我直白地告诉他我不想在加拿大久留,在这没有归属感。
大概是我毕业后的第三年,何方再一次来了个大转变。可能外人看不出什么,但身为他多年的好友,我对此十分敏感。
他真的变了,而且还是跟那个叫小海的女孩有关。因为自那起,我就再也没听他提起过小海。他不说,我也不好问,就怕戳他伤心处,毕竟情伤没什么好办法可以治愈,要么找到替代品,要么借时间慢慢疗养。
同年夏天我回了国,原本我是想去北京发展的,我几个在加拿大结识的好友有去北京的意愿,但转念想到何方,我最终还是选择了留在上海。
何方当时在上海的一家外企工作,我在的公司跟他的公司有合作关系,因此我们见面的机会也随之多了些。
他经常大晚上带我去一家火锅店吃饭,点个鸳鸯锅,配几道小菜,再来几瓶啤酒。
火锅店的位置十分隐蔽,每次都是他在前头带路,我在后面跟着左绕右绕,最后被整得稀里糊涂的,完全找不着北。只隐约记得是在一条深巷子里,先往右拐,走上个十五米再往左拐,然后穿过一条狭窄的小道,到路的尽头时往左拐直行一分钟左右就到了,途径一片非常漂亮的薰衣草园,如蓝紫色的海洋,亦真亦幻,仿若天堂,而何方每走过那里时也总会停下片刻,眼里是我看不懂的情绪。
我无辣不欢,所以鸳鸯锅中的白汤我是向来都不碰的,我倒是记得何方的胃不好,但他也固执地挑红汤里的食物吃。
起初我还担心他的胃会受不了,但几次下来后发现他并没有什么异常便不去在意了。只是有一点很奇怪,尽管白汤从来都没人吃,但是他还是每次都会往里面放食物。
十年间,我跟着何方无数次去过那家火锅店,一直到我娶了老婆,他依然隔三差五去那里。
他始终未婚,我被家人百般强迫,我妈更是站在阳台旁边威胁我,若再不成家她就从这里跳下去。多年来我一直用找不到真爱不想将就的理由搪塞他们,但最后挨不过他们拿生命逼迫我,最后只好妥了协。
那家火锅店十年如一日,每次去里面的客人都不算多,刚好坐满。我也想不通这火锅店开得那么僻,竟然还能有不少人找过来。还有,来这吃饭根本吃不饱,吃的时候确实有饱腹感了,可一出去就又饿了,等回家后我总是会让我老婆再炒几样菜来填肚子。
何方这些年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就是在坚持单身这条路上一意孤行,相亲黄了一桩又一桩,到最后他父母也没辙了,就把目光投向了小他十岁的妹妹身上。
直到最近,我觉得何方越来越不正常了。
他变得神神叨叨的,很多时候我都听不懂他在讲些什么。吃火锅的时候,他能对着我旁边的空座胡言乱语,一会哭一会笑的,我是既担心又害怕。
他是不是精神出问题了?
也就是在那段时间里,我发现了一些异常。
何方住在一间两室一厅的高级寓所里,我很少去那,只在有饭局喝大了时才过去借一宿,第二天酒醒后便早早回家。主要是我老婆儿子闻不得烟酒味,我也就不想浑身酒臭味地回去膈应他们。
那天,我难得清醒着去何方住的地方,趁他在厨房做饭,我闲着没事干就去他卧室兜了两圈。
看起来跟以前没啥区别,干净整洁如初,床对面的墙上挂着一把电吉他,我曾经还问过何方,为啥自己学的钢琴却非要挂着把吉他,而他只是敷衍地回答说单纯地觉得比较酷。
当时衣柜是半开着的,我漫不经心地往里扫了一眼后便迈开腿想走出房间。
但手指刚碰上门把,我就顿在了原处,紧接着立刻转回到衣柜前。
果然,我发现了奇怪之处。
衣柜里挂着一些何方从来没有穿过的男性服装,一年四季的都有。而且那些衣服我拿出来往自己身上比划,发现比我的体型都稍微大上一点,我一米八四,何方一米七八,这显然不是他的衣服。
何方有个室友怎么也不跟我说?怎么衣服还放在了一起?难道是不常来住?
我这人有个毛病,神经大条不说,还懒得追根到底,对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总是想当然地找个合适的理由就一笔带过了。
后来我就想,如果当时我能把所有的蛛丝马迹串联到一起,早就该猜到真相的。
5.
有一年冬天的凌晨,我都搂着老婆睡大觉了,何方突然打电话过来,把我直接从梦中给吓醒了。
对于何方的事,我从来比对自己儿子的事都要上心。说句实在话,我老婆跟何方同时掉河里,我绝对会毫不犹豫地救何方,虽然他其实会游泳。
尽管老婆是要共度后半生的伴侣,但她终究是父母介绍给我的“完美妻子”,不是我自己挑选的,又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当初那点微弱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心动也转换成了坚不可摧的亲情。而何方不同,他是我认识了几十年的兄弟,他的事就是我的事,我想看他幸福。
他在电话里说,我在你家楼下了,一起去吃火锅吧,我开了车。
我虽然不懂他为什么深更半夜地跑去吃火锅,但也依然毫无怨言地从床上爬了起来,临走前给了老婆一个深表歉意的吻。
那天我记得特别清楚,空中飘着鹅毛大雪,街两边的路灯发出昏黄的柔光,何方裹着件肥硕的羽绒服,围巾几乎把他整张脸包住。他在雪地里跺着脚,不断地往手心里哈气摩擦取暖,雪花飘落到他的头发上,结成冰晶,就好像学生时代的冬天,我放学晚了,他在教学楼下等我的时候那样。
时光真是飞快啊,一晃眼都过去那么多年了。他不复当年的青涩,我也不复当年的顽劣。可是细想时,又觉得好像只是在放学后人潮拥挤的楼梯口,等了他几分钟而已。
他开车带我去那家火锅店,在巷口停下车,照旧左绕右绕地到达店门口。
那天他破天荒头一遭吃了白汤里的食物,我有些意外,但看他的表情好像很是满足,就伸筷子也想捞几块肥牛尝尝。
结果他一把打掉我的筷子,厉声道:“不准吃。”
我不明白。
之后他忙解释说:“不好吃的,你吃红汤里的就行,我怕浪费了。”
我“哦”了一声便没再多想,毕竟我确实不怎么爱吃没辣味的东西。
后来他断断续续地跟我说了一些陈年旧事,包括小学的时候我往女老师办公桌上放毛毛虫,掀小女孩裙子,抄作业把人家名字也照抄上去的糗事。
我惊讶何方会突然想起这些事,如果不是他又提起来,我自己都快忘得差不多了。
他说:“磊子,有你这个朋友我真的特别高兴。”
我骂他净说大实话,又问他怎么开始感时伤秋起来了。
“没什么,就突然感慨,你小时候真的皮,现在倒人模狗样的。”他抿了一口酒,笑着摆手。
我说,生活不就这样吗,逼着我长大,我他妈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被大人们推着成了年,又被迫踏入社会,将来有一天也会被死神拖至坟墓。
这就是人生啊,赤脚淌水,根本身不由己。
6.
我从没有想过那天是我见何方的最后一面。
有天傍晚,我开车去接儿子放学的路上,突然看到前面的高楼下围了一群人。
我当时也凑了个热闹,就停住车问这在干嘛的,然后有个人指着楼顶说,跳楼呢。
我往上一瞅,还真发现一个人,于是赶忙掏出手机喊,赶紧打119啊,这他妈要出人命了!
人群中有人高声回了句,打过了!正在路上呢!
我并不是个爱凑热闹的人,而且长那么大早对这种自寻短见的事见怪不怪了。但那天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跟撞了邪似的站在下面,把要去接儿子回家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心里面打鼓似的,没由来的一阵紧张,还有……
恐惧。
但是没等消防人员来,楼顶那个人就干脆地跳了下来。
周围的人在那人刚跳下来时疯狂往旁边躲,就我一个傻站在那,仿佛被定住一般。
那是我一辈子摆脱不了的噩梦。
我目睹那个人从高楼跃下,在空中的每一个画面都像是慢动作,最后,他坠落到坚硬的地面,随即是一片弥漫开来的血红。
那天后来发生的事我都不记得了,我只感觉自己像个牵线木偶,被人用力扯到一边,又随着人群晃来晃去。
7.
何方死了。
还是死在我面前。
那天之后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但是我老婆跟我离了婚,带着儿子逃离了我。
我不懂,我明明什么都没做。
我发了疯似的寻找那家火锅店,试图找回我与何方之间的零星记忆,却只能一次又一次地迷失在错综复杂的巷子里。
我想我一定忽略了什么,而这被忽略掉的东西正是导致何方惨死的真相。我要找到这个真相,这个信念几乎支撑着我继续活下去。
我想过很多种与何方离别的场面,那时候我俩肯定都是头发花白皮肤松弛的老头,但我们还能躺在邻床,共度人生的最后那些年,或者我跟他实现儿时周游世界的梦想,可能仅完成一半就死在了半路上,又或者……
但绝对不是那样,他以一种惨烈而残忍的方式死在我面前。
我突然想到了“小海”这个人,这个被尘封在记忆深处的人物。我四处打探关于“小海”的事情,但这个人就好像从未存在过一般,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我百费周折找到了何方的大学同学,问他们是否听说过有关何方的事情,但始终没有得到有价值的消息。
直到有一天,一位女士在我找到她的几天后突然打来电话告诉我:我想起来一点,你说的土木工程的何方是吧,我记得他当时跟一个男的走得挺近。那个人叫什么我忘记了,听说很多年前就死于一场车祸,死得挺惨的。
我如五雷轰顶。
一样一直被我小心翼翼地藏在心底不敢去触碰的物件突然间重现天日,赤裸裸地暴露在我眼前,让我这些年来自欺欺人的成果功亏一篑。
8.
记得是在一年严冬,我无意中看到了一个关于鸳鸯锅的故事。
故事说,在巴蜀地区,许多有经验的老人是不吃鸳鸯锅的,因为鸳鸯锅也被称为“阴阳锅”,有人思念逝去的亲人,就会在半夜找个阴气重的地方,支起一口鸳鸯锅。如果去世的人也同样在牵挂他,就会现身来吃。活人吃红汤,死人吃白汤,吃完这顿火锅之前,阴阳相隔的两个人就能短暂的相见。但是如果活人吃了白汤,便是与死人结了鸳鸯,从此阴阳不分。
于是从那天起,我无时无刻不在寻找着那家何方生前常带我去吃的火锅店,然而还是每次都会迷失在迂回曲折的巷子中。
我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记忆出现了问题,其实并没有什么火锅店,我也并不认识何方。
何方的脸在我的脑海中随着年轮愈渐模糊,但他的声音却越来越深刻。
我越发喜欢睡觉了,因为每当我闭上眼,总会感觉那道熟悉的声音就伏在我耳畔,轻声呢喃我的名字。
终于有一天,我在家乡找到了那家火锅店,就位于我曾就读的小学的后巷里。
9.
后来,我成了别人口中的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