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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群雄豪烈(七) ...

  •   我看这天,天高不可攀。我看这地,地广而无垠。

      结束一日军务,纵马离开军营,去旷野处。驻留,踱步,且观西山日暮。

      我少有这等情谊,却见凄凉之境。从赤兔马鞍处取下酒馕,坐于河岸柳树下,看水波与残阳下变化诡谲,我倏然有种预感——这一次躲不掉了。

      不知是该喜,还是愁,到底是先松了一口气。

      是的,赤兔又跟回了我,一匹比我还高一个头的马,在这个没有马镫的年代,要爬上去是真不容易。

      于是我盗窃前(后)人之专利,为个人以使用。用布画出草图,且不告诉铁匠此物为何,有何用处地,令他打将出来。

      我便是用时也尽量小心,不让旁人看见。

      这也是骑术史上的一次进程,提升马上作战能力的工具。

      或多或少,还是会对历史有影响吧。

      大约。

      一晃眼17年过去,前十年,我一人一马去了大半个华夏,很慢很慢的那种。我时常会给董卓去信,告诉他自己的心得趣事,遇到哪些妙人美食。偶尔差信使给他带点土特产去。

      定时也会去信回家,报平安。

      父亲曾派人想将我捉回去。继而也服了软,最后对我听之任之。只是定期差人给我送些钱币,旁敲侧击我近期的状况。

      我一身男装,脑子够用,又善于模仿。学了制陶、木匠,当过跑堂、兵役。行事也直接利落。皮肤风霜雨雪,烈日火烤的,也越发粗糙。倒没有谁能识破我是女儿身。

      每年有那么几个月,军闲时,董卓也会兴起和我一同看看这大汉的山水。动荡年代的祖国河山啊,并不太美妙。流寇四起,逼民为贼。

      八年前董小二成亲了,三十岁娶正妻,在这个年代是可怕的。不过鉴于他已经有好几个子女了,晚点成亲也不算什么大事。

      不过,喜酒我还是去喝了 。

      那一日,他一团簇红锦绣云纹长袍,剑眉星目,红唇嘖酒,倒实俊郎。

      棱角已成,体拔修长坚毅,威然不凡。

      我陪他喝了好几壶酒,他没醉,我却醉倒了。

      我还记得第一次来他府邸,他长子生下来不足三月,我看着那小孩儿,可爱的紧,想着认个干亲,后来想想还是算了。

      乌飞兔走,蝇营狗苟。咳咳,瞎用什么成语。

      总而言之吧,前十年,能去的地方大都去过了。后七年,我混军营了。

      “大人!末将自愿领命为先锋,先行退敌。”单膝跪地,抱拳垂手。

      “胡闹,吾不准!”董卓原本悠然而闭目,坐案牍而未动,欲睡而未睡。听罢是勃然大怒,立身而起。

      董小二此时已经从彼时的西域戊己校尉,后经并州刺史,到此时河东太守。雄踞一方,也算的上有一方话语权吧。

      第一次杀敌时,我安慰自己,就当是在玩游戏,虚拟现实。vr模式一开,什么都是假的。而且都是历史进程的需求,你死我活的定律。

      唉,一番心理暗示就好说多了。

      人嘛,想做什么又受到良心谴责地时候,总能给自己找到合适地借口。

      可挥刀而下的一瞬间,我闻到了鲜血的腥臭味,落到脸上的先是滚烫,余后是冰凉。

      一场激战结束,铠甲内的单衣被汗水浸湿,喷溅到血脸上,皮肤上的血干涸皲裂,难受至极。

      七年征调,大小战事不断,也受过伤,九死一生。

      真刀真枪地往身上捅过来,是真的疼。我特怕疼,却又贯爱作死,好了伤疤忘了疼。

      其实,我是自暴自弃了。在这个时空呆的越久,我就越烦躁不安。我担心被同化,却又清晰地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

      最初,董卓知道我混入军营这事,他很震怒。第一次不顾我的意愿,派兵把我压送至他官邸。

      别说是他,连我都不理解自己的脑回路。和一群糙汉子同城同住,闻着那股子恶心至极的脚臭汗臭味儿,我居然忍过去了。

      大通铺我睡最角落,但上厕所洗澡难免很不方便。

      混了三天,其实我就打了退堂鼓。要不是董小二把我提溜过去,我自己就撤了。

      但我脾气本来也犟,又是混账地想尝鲜。不服输地和董卓打赌,三年之内,混个兵长是没问题的。

      这十来年,兵书没少看,行军布阵没少听董小二说,实操起来却真苦。

      我以为十年游走,不惧风雨简役,便是打就了我一身的,铜墙铁骨,事实证明我错了。

      行军真苦,负重长行,训练耐力。挥舞长茅,对阵演练。哪一样,都是日晒雨淋,挥汗如雨。累啊,苦啊。

      但是姐都熬过来了。

      在董卓眼皮子底下当兵,好处也是有的,开了小灶,有好吃的,偶尔在他府邸小住。军营和一谋士同住,这也少不得有人背后议论。

      不过,都被董卓暴力压制了,听说很血腥。但我也没指责他什么。

      上过战场的人,虽更惜命,不会视人命如蝼蚁,也不会因人死而起太多波澜。

      跣足而坐,在地上画出地形图,将作战计划,自顾自地,一一向董卓讲解。

      如今一入战场七年许,我也算熬出头。不负三年之约,从小卒到兵长,再到如今参将,可领五万人之兵马,身先士卒,绕于敌后。

      后有援兵十万,前后夹击于谷地,定能将其剿灭。

      黄巾军虽二十来万,系是乌合之众,流民、山贼所纠集,义气冲动为主,杀伤力不足。

      凉州兵向来能征擅战,向来勇猛,定能手到擒来。

      却抬头,那人目眦欲裂,好不吓人。

      这一算来,我们相识已有二十又二个年头。从青春叛逆期,到成熟稳重期。

      我的天啦,都是奔四的人了。

      “木雁儿,你多大了,能不能懂点事?”董卓抬手做势。

      我连忙用手挡住头。

      在彼此勉强,仿佛都未曾长大,一如年少时。

      董仲颖是愈发威严,举手投足大将风范尽显。

      而我……

      到底战事被拉开,主将成了前锋,亲领三万人马背后包抄,而我这么个副将,率十二万众,正面对垒。

      我最大规模的领兵,也不过万人而已,这可是大阵仗,我有些底气不足了。

      “此役保全自己为先,如有不敌,切记抽身早退。”董卓说罢,便先领兵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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