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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当年离开的缘故 ...

  •   孟彦说这一句时,眼中满是期待。

      凌云凝视他的双眸,突然觉得有些事必须要说清楚,比如所谓的自杀;有些事必须要弄清楚,比如当年离开的原因。一味地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将当年的来龙去脉弄明白,他才能全心地去思量两人的未来。

      “好。”他颔首回道。

      霎时,孟彦的眼中充满了惊喜。他连忙找出凌云的外套为他披上:“外面有些冷,多穿点衣服暖和暖和。”

      “那你呢?还是要伪装吗?”凌云问道。

      “嗯。”孟彦回道。

      凌云以为他说的伪装就是戴个帽子围个口罩。谁知,他这两样都没有用到,反而从随身的皮包里拿出一架墨镜与一套假胡须。

      贴上假胡须,孟彦瞬间变成满脸胡渣的大汉。戴上墨镜以后,他顿时又变成装酷的中年大叔。

      “哈哈哈……”凌云不遗余力地为他的机智点赞,“绝世美男变成时髦大叔,这操作我给你满分。不过,你是怎么想到借用假胡须来伪装的?”

      孟彦无奈地苦笑道:“我不能一直戴着口罩吧,我总要喝水、说话。况且总是围着口罩,人会很不舒服的。”说到这里,他的双眸忽然变得异常明亮,“如果我没听错的话,阿云刚才是在夸我?夸我是绝世美男!”

      “没有。你听错了。”凌云一本正经地否认道,“我刚才说的是时髦大叔。”

      “我没有听错。”孟彦斩钉截铁地说道。

      “去不去散步了?再磨嘴皮子,我一个人去。”凌云故作生气状。

      “好,好,现在你最大,你说没有就是没有。”孟彦脸上笑意盈盈,“走吧。”说着,他就走到凌云的身侧,一手握着他的胳膊,一手绕过后背搭在另一边的肩膀上。

      “你在干什么?”凌云顿时觉得浑身不自在,坚定地将他的手从胳膊上移开。

      “扶着你啊。”孟彦理直气壮道。

      “我真的不是弱不禁风。”凌云哭笑不得,将他放在肩膀上的手也挪开,“况且,你这个动作不叫扶,叫揽。”

      “这个才是揽。”那只从肩膀上离开的手并没有被收回,而是挪到腰间。孟彦一用力就把将人拥进自己的怀里。

      凌云的耳根又微微泛红。他双手推开孟彦,低声道:“走了。再闹下去,天都黑了。”

      孟彦这才放过他,与他并肩下了楼。

      医院附近有一个很大的公园,里面的环境清静幽雅,是在散步的好地方。二人并行在林间道上,缓缓地踱着步。凌云饶有兴趣地看着正在跑步的路人,忽然感叹道:“我突然想起我很久没有跑步锻炼了。我还记得,高中学业那么繁忙,每天早上我们还去跑个半个小时,除了雨雪天。”

      “是啊。还是我拉着你去的。”说起高中的事,二人的共同话题就数不清。

      “那时,我其实挺佩服你的。篮球打得好,歌也唱得好,会弹钢琴,成绩全年级前十。全校的师生,没有几个对你没有好感的。”凌云回忆道。

      “那是当然。”孟彦扬起头。

      “那为什么要放弃高考呢?”凌云话锋一转,沉声问道,“前途一片光明的你,为什么要放弃就读艺术学院,选择直接踏入娱乐圈?如果你真的想唱歌演戏,那明明可以一边上学,一边实现这个梦想。”

      当年为什么要不辞而别?为什么忽然就失踪了?电话打不通,发信息又不回。凌云只好去他市里的房子找他,得知房子被转卖以后,他又去了他在郊区的别墅。然而那栋别墅也换了新主人。

      他问遍所有的同学与老师,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他孟彦去哪里了。

      直到半年后,凌云才从某个知名的才艺比赛中看到那张熟悉的脸。他兴冲冲地跑到比赛的现场,想找他问一个明白。可是当那双熟悉的眼眸望过来时,凌云自他的眼中没有看到惊喜或意外,甚至连丝毫的波澜都没有。

      孟彦竟然装作不认识他。

      “对不起。”孟彦轻声道,“当年家逢突变,我不得不卖身养家。这个答案有点长,我们坐下来慢慢说吧。”

      凌云坐在长椅上,听孟彦讲当年的事情。

      “阿云,你知道华银影视吧?”孟彦问道。

      凌云点点头:“当年的影视巨头。”

      “因为连续投资失败,华银影视的股份不断下跌,几度跌停。华银影视的董事会不得不做出决定,卖出百分之六十的固定资产还债。然而债台高筑,这些只是杯水车薪。最后华银的董事长将自家所有的资产拿来填补,也补不上那个窟窿。这时,”孟彦顿了顿,接着说道,“风洛传媒站出来说,他们愿意接盘即将破产的华银。”

      “风洛?”凌云有些明了。

      “对,就是前不久与我解约的那家。风洛想要华银,然而华银是那个董事长一手建立的,舍不得就这样卖给别人。经过几次谈判,风洛决定给华银注资,但是华银必须将名下的制作团队以及百分之九十艺人以绝低的价格转让给风洛。”

      “这不是趁火打劫吗?”凌云忿忿不平道,“当年,华银名下的制作团队说是国内最顶级的也不为过。华银的艺人更是顶起国内娱乐圈的半边天。”

      “然而,华银都快要自身难保了,只能答应这个条件。就在快要签转让合同时,风洛又看上了华银董事长的儿子。他们认为这少年星途无量,将来定然会让无数人沉迷在他的歌声与容颜里。”

      “华银又答应了?”凌云试探地问道。

      孟彦缓缓摇头。凌云刚舒了一口气,便听见孟彦这样说:“风洛想要那个少年给他家卖身二十年。华银的董事长觉得时间太长了,两家讨价还价,最后将时间改成十年。”

      听到这里,凌云不由地为孟彦心疼。原来他曾经被当成货物一样被买来卖去。

      “少年签了卖身契,与过往的一切绝缘了。他在风洛的安排下,参加了一场大型才艺比赛。因为风洛暗中的打点,少年毫不意外地夺得第一名,从此崭露头角,在娱乐圈顺风顺水。先是唱歌开演唱会,然后磨练演技去演戏,为风洛赚了无数桶金。所有的人都以为那个笑容明亮的少年喜欢唱歌喜欢演戏。可是谁知道他只想唱给一个人听,只喜欢对一个人展示他的喜怒哀乐。”孟彦深情地望着凌云。

      “可是他为什么不回去找那个人呢?他为什么不将一切都告诉那个人呢?”凌云喃喃地问道。

      “因为他与风洛签订的合同中规定,十年期未满之前,少年不能有任何绯闻,也不能谈男女朋友。十年的时间太长,少年不想让心爱的人等他十年,但是又说不出口分手,所以他选择了最笨也是最蠢的办法,那就是冷处理。”孟彦娓娓地说道。

      “冷处理个/屁。”凌云忍不住爆出口,“他就想不到如果他们在校园里的事情被人捅出去了怎么办?”

      “其实,阿云,当年的同学都以为我们只是好哥们。”孟彦轻笑道,“当时同性/恋的观念没有今天这么普遍。而且我们又没有在他们面前做出出格的事,所以没有人能猜到我们是那种关系。风洛的人不是没有打听我们的过去,不过他们得到的是我在学生时代没有谈过任何女朋友的事实。他们也猜对过我们俩的关系,不过他们觉得,如果日后你将我们的关系揭露出来,也不会有人信你的。观众只会认为你是在蹭热度搏出位。所以他们连收买你都懒得收买。”

      “为什么不收买我?!我当年很穷的!”凌云不满地低吼道。

      “很穷能买得起刚出炉的智能手机?”孟彦打趣道。

      “你知道那是继父送给我的。”凌云低声道,“我自己其实没钱。”

      “我知道啊。风洛也知道你不是穷学生啊。”孟彦道。

      “不,我是穷学生。”凌云坚持己见。

      “不,阿云,你没听懂我的意思。他们知道你用的钱都是你继父的,但是他们不知道你与你的继父心不合啊。毕竟你对你继父的家产有继承权。”

      “我不想要这份继承权。”凌云低声说道。

      “想不想要是另一回事了。风洛认为小钱你看不上,大钱又不划算,索性就不给你了。”说到这里,孟彦停顿了几秒,笑着问,“如果当年风洛给你封口费,你会不会要?”

      “呃……不会。”他虽然穷,但也是有底线的,不会为了钱把曾经付出的感情都当成一阵风,刮过就不存在了。

      “哈哈哈……果然是我的好阿云。”孟彦一把搂住他,就如曾经做过的那般,把他的头放在怀里使劲地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当年离开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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