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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蛊种化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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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形状特殊的冰棱虽然消失不见,可先生出来的雾凇依然还在,它们如冰白珊瑚般妩媚多姿,琼楼雪柳,凛冽风流。
陆小凤再也不能淡定下来,别人盯着他,他就盯着闻人。
闻人笑得坦然暧昧,“众位朋友,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既然是灵犀一指,‘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灵犀一指,本该就是两人合练的武功。”
“陆小凤,这是真的吗?怎么老子觉得不对劲!”
老七,我也觉得很不对劲。
不止他们两个觉得不对劲,很多江湖朋友都对闻人的解释不满意,他们忽然就对浪子陆小凤背后的故事感起了兴趣:陆小凤师承何门派?为何以前默默无闻,却认识那么多江湖上大名鼎鼎的人物?
“叶神医,你和百晓生是至交好友,可曾听他提起过这个?”石雀道人问。
叶星士捋着胡子回答,他的声音悠然舒缓,“有一次百晓生说起天下武功,的确有提到过,灵犀一指和反手道是两种配合修炼的武功。灵犀一指主眼力,这就不用我再赘述;反手道则是主反应,这是一种奇门武功,一切套路都与寻常武功相反,本该出左拳,他也作势出左拳,实际上发力的却是右拳。试想一个人要是反应不够快,那就不知道他是耍别人,还是耍自己了。”
“呵,那保不准还要摔个大马趴!”司空听得津津有味,他都开始畅想,一身银白锦衣的闻人,如今挺拔潇洒,当初练武的时候,是如何苦逼地啃了一嘴泥。
“司空兄的反应就是快。”闻人忽然一扬右手,伸向司空颈侧。司空吓得连汗毛都竖了起来。
他是贼,最怕别人突然靠近他了。司空一连闪了三丈远。
然后他笑得得意,“哼哼,闻人兄,这几手都是我偷王之王玩剩下的。你早就落伍了。”司空右手甩着一块扇坠转圈,“想引开我的注意力,然后偷袭我左边,不要说门,窗户都不给你开的。”
“是吗,司空兄?那我手里又是什么东西?”闻人一扬右手。
“我的发带!”司空一下子窜了回来,怪不得他觉得颈项突然发痒,原来是发带被偷,头发落了满肩。
“我也是侥幸,谁让司空兄对身上不值钱的东西不在意呢。”
“不过是些走江湖卖艺的玩意儿罢了。”司空撇嘴。
“是啊,当初我还用这门手艺讨过生活。”
“我想起来了,陆小凤,你上次拿下洛马的时候,用的就是左手灵犀一指!”司空摸着后脑勺,看看陆小凤再看看闻人,刚刚他还很担心陆小凤,现在却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也罢,朋友的私事,管那么多做什么?反正他是永远也弄不明白陆小凤的感情的。
闻人突然笑叹,“司空兄实在不如小凤兄懂我,不然就肯定能猜到的,我怎么舍得放开小凤兄的手。”
众人果然注意到,闻人老板的左手紧紧握住陆小凤的右手,而陆小凤却很奇怪地没有挣开。他不仅没有挣开闻人老板的手,他还全神贯注地盯着那两只手。
执子之手。
这一幕实在很难不让朋友们想入非非。
难道是,陆小凤终于从了技高一筹的闻人老板?还是,他们两个早有基情?
“可这与反手道又有什么关系?”文四娘问。她这两天真是大长见识,就是还有点云里雾里的搞不明白,她索性不怕丢人,多问上一问。
出乎朋友们的意料,居然是峨眉的叶秀珠站出来回答文四娘的问题。
“文四娘,这你就不知道了。一般人都分个左右撇子,而这个世上,右撇子更多,他们更擅长防守或者攻击别人的右边,左撇子则完全相反,擅长防守或者攻击别人的左边。当然这其实很公平。只是,你若是不知道自己的对手是左撇子,保不住就要吃暗亏。我估计,创建反手道的人,就是个左撇子吧。”
“真不愧是刀剑双杀的弟子,三英四秀之中的剑秀。”闻人牵着陆小凤的手,平举再摊开,一只雪白的胖蚕虎头虎脑地在陆小凤的手掌上爬行,却怎么也爬不出那巴掌大的地方。
很少有人注意这只胖蚕的可爱,更多的目光,都盯在它背上游移的金线上。
这丝金线,惑人心智。
苦智大师突然念了声佛,而后继续说,“这和武当的罗雀手,倒是颇有相类之处。”
“苦智大师真是好眼光,我师门和武当,的确颇有渊源。”闻人赞了一声。
众位朋友才回过神来,这样一只小小的蚕,居然惹得他们目眩神迷。
金蚕蛊!
“难道这就是那劳什子金蚕蛊?”老七抢占先机,凑近看向陆小凤的手,他跃跃欲试忍不住想摸又不敢摸的神态,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老七,你不妨猜猜,这只金蚕蛊是真,还是假?”陆小凤若不是亲手体会,也不敢相信,这个世上,还有这么神奇的武功。
“金捕头你去。陆小凤每次让老子猜谜,老子就从来没有猜中过!”司空一脸的郁闷。
金捕头则很有把握地笑着回答,“我想,这只金蚕蛊虽算不上真的,但也算不得假的。它最多,”
“最多什么?”
习七惊悚地看着自家老板变出一只貌似软糯的桑蚕,然而这只蚕却十分凶残,据说它无所不能,连泪痕剑都能割得稀碎。他迫不及待想知道这只凶蚕的来历。
“最多,只能算是万蛊之王的子孙。”金九龄不再卖关子,“诸位朋友,想来你们在蜀中,必定听说过,川蜀滇藏之地有一味神奇的草药,其实也算不得草药,我们姑且称之为草药。这味草药冬则为虫,入夏便长出草芽,破土而出。传说这种草药是蝴蝶的转世,我初次听闻时,只付之一笑,不以为意。直到我为了追拿苗女闯进蓝家峒,我居然发现,很多蛊虫,便是用这种方法孵出来的!不仅如此,它们还可以瞬息间化身千亿。在那种甜腻可怕的氛围里,无数密密麻麻桃花花瓣炸开,化为浓郁的粉色瘴雾,又有更多数不清的微小花瓣生成。这种会爆种子的蛊虫最是难解,只要有一个种子还残存在体内,就有可能被下蛊之人重新下咒诱发。这种蛊,就是春花秋蝶。顾名思义,春花秋蝶在春季恰似桃花,历夏入秋,便骤然化作粉蝶。”金九龄讲得绘声绘色,显然是亲身经历过。
“这才是名副其实的蝴蝶转世之身。”在场的很多女孩子居然遥想,春花秋蝶爆发之时,是怎样桃花漫天或者蝶舞翩翩的动人情景。
叶神医忽然道,“若不是金捕头提起,我到是忘了,我曾在一本医书残本里,看见过几句关于这种蛊的描述。但凡是蛊虫,越是美,便越是毒。春花秋蝶一旦种下在树林里,那片林子便终年会被浓情瘴雾笼罩,所有踏入其中的活物都会慢慢化作春花秋蝶的养分。而春花秋蝶若是种在人身体内,便会逐渐占领那个人的身体,使之成为最美的活尸。”
“那岂不是生不如死?”马秀珍深深皱眉,“这等歹毒的手段,简直闻所未闻!”
叶星士感叹,“生生死死,谁又说得清楚?”他似有未竟之言。
“叶神医真不愧是百晓生的朋友,就是见多识广!”金九龄佩服道,他忽然话锋一转,“但其实,蛊虫的效用,还要端看落蛊之人到底有何具体目的。若是像那苗女一般,这春花秋蝶,便也可以称作桃花蛊了。”
原来大家耳熟能详的桃花蛊,居然还有这等奇妙出身。
粉紫衫子的石秀雪忽然问,“那那个书生和他的爱侣,便都是因为春花秋蝶而不省人事的吗?”
金九龄见石秀雪能勘破其中奥秘,便微笑着赞赏道,“不错。”
“金捕头,你说了这么多,我还是不明白,这和金蚕蛊又有什么关系?”文四娘还是觉得糊里糊涂。
“哼,人蠢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若是春花秋蝶都有这等蛊种化雾的能力,作为万蛊之王的金蚕蛊,怎么可能没有?”一个着紫色对襟衣的少年满脸不屑道。
“那你又是谁?对蛊虫这么了解,又穿着类似苗人!”文四娘大有问罪之意。
这时候一个苗人出现在光明顶,相当不太合时宜。要不是金九龄隐隐有护住他的架势,诸位朋友可就要不依不饶地追究个明白。
“我是雹鸾。”紫衣少年笑得古怪。
“居然敢在这里诈唬人,”叶知秋制止文四娘就要呼出雹鸾的名字,“我看你只是个冬鸾鸾海罢了。”
“哟,汉人,你还挺了解我们苗人风俗的。”
少在南疆打混的朋友都摸不着头脑,金九龄笑着解释,“苗人呼平辈年长者为雹。”
原来这个冬鸾,是一见面就诈人称他哥。
“你若是个好的,江湖朋友说不定会给几分面子,尊一声小哥也无妨,可惜呀可惜。”叶知秋突然叹道。
“可惜什么?”紫衣少年也禁不住好奇。
“可惜你是蓝家峒族长的儿子!”
“你是怎么知道的?”冬鸾这话,便是变相承认了他的身份。
众人哗然,活生生的蛊苗,还是蛊苗族长之子,就这样现身人前。不过这人长得清秀,实在看不出传说中的残忍,倒是他的乖张傲气,挺符合传言。
金九龄无奈,“冬鸾,自然是这身衣服出卖了你。江湖朋友们见多识广,远不是你这个没出过家门的小子可比的。”
虽是贬低之语,可其中的回转维护,是个人都能听得明白。
叶秀珠紧皱眉头,她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刚才闻人老板用灵犀一指的时候,出的是左手,还是右手,她莫名觉得,这个问题对她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