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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实与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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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程飒相遇偶然,却也惊心动魄。
昏暗的地下停车场,程家大少遭遇绑架。
我只是走过路过而已,路见不平,在无刀可拔的情况下,扔出破旧手机。
事实证明,正是这一击,力挽狂澜,使一绑匪当场昏迷,后又脑震荡入院。
情势突变,程家大少顺利逃脱,保安也及时感到,绑匪跑掉一个,其余三人落网。
而我成了英雄。砸伤人的行为属正当防卫,没有责任。
感谢法律。
事后,我没有要求其他,只对程飒说,“请还我一部手机,要求耐用无比,下次扔出后还可以回收使用。”
他愣,然后大笑。
他说,“你真有趣。”
在程家大少的眼里,有趣的人恐怕不多,所以,我很特别。
就凭见义勇为,我进入程氏,一帆风顺,无人敢阻。
以上是既成事实。
真相与之稍有出入。
那天,我去程氏面试,结果失败。
失业第十二次,心灰意懒,看见那辆还未付完全款的二手车,更加郁闷。
就在此时,绑架案发生。
被绑者乃程氏少东。
我躲在车后,无意暴露。
这人年轻英俊,资本傲人,刚刚面试时,几乎未给我一个正眼。
真是风水轮流转,歧视穷人者,终究被穷人绑架。
为富不仁,活该被教训。
我不同情他。
可惜,一个绑匪发现了我。
他说,“谁在那里?出来!”
我智力正常,当然不会出去。
可是他拿枪扫射。真枪实弹,我一介平民哪里见过这等场面?
顿时慌神,情急之下扔出手机,并大喝一声。
“看我的炸弹。”
完全是欺诈之举。
可惜绑匪临场经验不足,居然相信。
更加可笑,手机居然正中某人头部,将其砸倒。
程家大少反应异常灵敏,趁乱逃脱。
所以说,我并不是要救他,只是自救而已。
律师说我正当防卫,一语中的。
但救了程飒总归还是事实。
所以,成为程家恩人虽非本意,却也受之无愧。
自此,我进入程氏,心安理得。
至于真相,理所当然,被历史的洪流埋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