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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 3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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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不问感觉,继续讨好,我可以永远笑着扮演你的配角,在你的背后自己煎熬,我没有非要一起到老。
入夜,海上风平浪静,偶有几声海鸥鸣啼。云止已熟睡,而我趴在床上,静静的凝视窗外。此刻的我,什么也不敢想,不敢回忆过往,也不愿去考虑未来,只是发呆,脑袋放空,浑身也轻松起来。
正是睡意浓浓之时,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幽怨的说话声:“作者大人,您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我一个激灵,靠,真正的唐遥又出现了。不过这次她的状态明显比上次要好,至少显形时,是干净正常的少女模样。
她抓住我的肩膀,不停地摇着我,向我哭诉:“您说过要帮我跟小天哥结婚的……你说过的!”
我欲哭无泪,“不是我,是小天的爸爸,他威胁我,如果我不和小天分手,他就会伤害你爸爸。”
她似乎并不在意我在解释,或者更不不在乎我说的是什么,只是一味地摇晃着我,而且力气越来越大,甚至咬着银牙,说:“我要和小天哥结婚,我要和他结婚,你快回去,否则……我掐死你……我掐死你……”
她边说边将手上移,发狂般到扼住我的脖颈处。又是那种死亡的感觉,我的眼睛一阵阵发白,窒息感让我发不出求救信号。就在我以为自己快要嗝屁的时候,一声响指,唐遥消失了。
我的眼睛恢复了视力,云止那张放大的脸正担忧地望着我,她说:“小遥,你是不是有什么没告诉我?”
我打着哈哈:“什么大惊小怪的,我只是做了个噩梦。”
“只是噩梦么?”她拿来了面镜子,我朝里头瞥去,脖子上的勒痕还挺明显的。看来,那唐遥为了逼我回去,是动了真格的了。
云止在我的床沿坐下,她严厉地说:“你还不肯说实话么?你身上有恶灵。如果刚才不是有我,你早魂归西天了。”
我揉了揉脖子,长叹一声,说:“那不是恶灵,她也是我的一部分。其中,在我的胸中,唉,住着两个灵魂,一个想从另一个挣脱掉;一个在粗鄙的爱欲中以固执的器官附着于世界;另一个则努力超尘脱俗,一心攀登列祖列宗的崇高灵境。(源自歌德)”
我将我的故事一五一十的全部告诉了云止后,从她痴傻的表情上不难看出,她也有些接受无能。
她试图想了解我,便问道:“这么说,我只是你小说中的一个人物而已?”
“是的,你的出现目的就在于给我—这本书的主角增添写心理反应,然后推动这个故事发展下去。”
“那,你对我的感情,也是情节的设置和需要,并不是你发自内心的对吗?”
我摇摇头,“云止,你逻辑性错误了,我对你的感情是真挚的,因为我是唐遥。”
云止拍了拍自己的脸,说道:“小遥,我觉得你得了妄想症,这病得治。”
我无奈地摊手,说:“我知道这超出了你的理解范围,但,这是事实。”
“我还是不相信,”她又是挠头又是挠下巴,“你怎么证明我是你创造出来的角色,你甚至连我之前的事都不知道。”
我一时觉得自己的智商不够,唯恐自己说不明白,想来想去,我只要说:“不是所有角色的家底、身世都会给读者交代清楚的。而且,我说了,我现在的身份是,这部小说中原来的女配,我的角色已经不再是作者身份了,也不能是作者身份。我得回到原来的世界,才能变回作者,才能重新操控你们的命运。”
云止傻傻地问:“那你回去后,我们这个世界会怎么样?会灭亡吗?”
“当然不会,即使我回到现实世界,小说的世界依旧存在,你依旧会继续生活,只是如果我不描述你,读者就看不到了。”
云止已经被我搞的七荤八素了,却收不起她那颗好奇的心,她问:“那这个小说,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原本的结局是我极力所避免的。”
“什么时候这小说能结束?”
“我也不知道,因为我不再是作者了。”
在她连续发问了数次后,第一次沉默了。
我也没说话,我们俩就这么静静地对视着,那是精神层面的审视,我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她的思绪波动。
“随便吧,”我准备放弃了,“我知道没人信,你没把我当神经病,我救该感激了你了。”
云止却握住我的手,“也许,某一天,我可以参透你今天对我说的话。”
我一笑了之。
新几内亚岛在望,她帮我掖好被子,轻拍了我肩膀两下,说:“再睡会儿,天亮就要上岛了。”
第二天后,我和云止登岛,游船继续下一个景点,两周后,再来接我们。除了充足的食物,我俩的装备都是老教授倾囊相增的。卫星电话;佳能1D相机;莱卡M9;HP工作站;光谱无人驾驶飞机和便携式发电机。
这一座终年云雾袅绕的遗失的世界,世人从未涉足的高山雨林中.,云止兴奋地拍摄着从未看到过的珍稀动植物。她直呼,这里便是佛教中所说的阿弥陀佛佛国。
的确,这座岛上棕榈树茂盛,岛上还有中罕见的鸟,叫做极乐鸟,千姿百态,五彩斑斓,飞起来的时候,美轮美奂,让你仿佛置身于天堂之中。
我每天忙拍照,忙记录,忙得不可开交,忙得忘了有两股力量在撕扯我,一股叫:在一起;另一股叫:离开他。
我们在岛上扎营的第三天,淡水快用完了。云止提着水桶去不远处打水,我在营地准备中饭。当我将冷冻鸡从小冰箱中取出来时,我觉得我的脚下一凉,一个踉跄差点倒地,而脚踝处,不知何时多出两个小红点,眼角的余光扫到了不远处的异物。我睁大眼睛,仔细看靠!是条太攀蛇。这是陆地上最毒、连续攻击速度最快的蛇,它的毒液可以杀死100个成年人。狭长棺木型的头部,看起来异常凶猛,正在虎视眈眈得注视着我,等我倒地后,它会一口将我吃掉。我的双手死死撑着桌板,极目四望,四周的事物开始出现重叠的影响,我的呼吸开始急促,越来越吃力。我想接下来,我会因肾衰竭而死。
“小遥,”我依稀听到云止抱着水桶惊惶无措的叫喊声,我心中大骂,你这个笨蛋,怎么去了这么久,是专程回来给老子收尸的么?可我张张嘴巴,一个音节也说不出口,身体直勾勾的向后倒去,摔在一个人的怀里。
熟悉的味道!老天爷待我不薄,临死前还让我幻想着死在小天的怀里。
我一共醒来过三次,每次云止都扒着我的脸在哭,聒噪极了。我想我即便是没被蛇咬死,也被她哭死了。
最后一次醒来,我精神多了,肚子也饿了,我问她要东西吃。她“嗯”了身,转身就出了帐篷。
我闭上眼睛休息一下,等我再张开眼帘时……下一刻端着食物钻进来的却是聂云天。
妈妈咪呀,一定是我体内的毒一定清理得不够干净,又出现幻影了!
幻影松松勾起食指,轻轻滑在我的额头上。我眨了眨眼睛,帐篷内的煤油灯的光线并不太明亮,却照的幻影的眸子黑如深海,他放下手中的瓷碗,俯下身,双手叉入我的后脑勺和背后,小心翼翼地环在他的身下。
我很感觉到他在颤抖,抖得很厉害,我伸手扶在他的肩膀上,弱弱地问幻影:“你怎么了?”
他脸颊贴住我额头,静静地抱着我,没有吱声。半晌,才听到他用微靡低哑的声音在说:“我害怕,小遥。当你第一次逃跑时,我想,我要给你时间;当你第二次逃跑时,我打定主意,你去哪,我就追去哪?哪怕你去北极,去外太空,我总有办法找到你,可是,当我看见,你七窍流血地在我面前倒下时,我害怕极了,害怕你真的抛下去,再也不要我了。我甚至想,从今往后,哪怕是上穷碧落下黄泉,我也绝不放手。”
我被幻影楼得着实有些难受,于是就推开了他一些,而他却在此时挽起我的长发,在我的颈上系上了条锁骨链,坠子是摇的拼音:“yao”。他仔细端详他的杰作,勾起嘴角笑道:“今天是我的生日,这是我送你的礼物,你要送我些什么呢?”
这梦境真奇怪,哪有自己的生日问人家讨礼物不算,还主动送人家礼物的。
我回答说:“可我生无长物,拿什么来送给你?”
他微微笑着,将我望入他的眼眸,“好好想想,我一直想要的。”
你想要的,幻影想要什么?
后来,我就又迷迷糊糊睡着了,我想,等我醒来,我一定要问云止,我拿什么回赠给了幻影?
尽管是热带雨林,夜风吹来也颇有凉意,我拉上冲锋衣的拉链,徘徊在河汀,听着河水叮咚,小鸟儿回巢,我抬头张望。晚霞逐渐褪去,夜晚的巴布亚新几内亚,色调深沉厚重,亦是惊艳。
风吹得棕榈树沙沙作响,小天穿过影影绰绰的棕榈树,向着我走来。
我的心怦怦跳个不停,一阵发慌,他半裸着身体,没有施瓦辛格那样的大块肌肉,却是肌理怡目,水色淋漓,会令所有女人产生许许多多的视觉萌动联想。
小天也瞧见了我,他远远的就朝我笑了笑,我也对他笑了笑。他说:“病刚好,当心着凉。”
“啊啾……”他刚说完,我便打了个喷嚏。
他又笑了笑,将手中的衣服给我披上。我直勾勾地看着他这几天受阳光洗礼后变成棕色的肌肤,心中怨念着,这就是病人和健康人的区别。
我俩静默地坐在河边,他仿若有些心神不宁,似乎在等待什么,而我却饶有兴趣地冲他犯花痴。远离了世事纷扰,幽静碾碎了繁华,恬淡荒凉了岁月,我从没像现在一样,与大自然坦诚相对,浑身说不出的舒坦。远处,几颗流萤在晚风中轻盈飘飞,像星陨般腾空出世,拂过一颗树时,那树仿佛生出朵朵发着光的花儿。正当我吃惊时,成千上万的的萤火虫跃过我们的身旁,聚集到那颗上树,然后,奇迹发生,他们统统有规则地发光、变暗,看起来像是摩登都市的霓虹灯,另人叹为观止,我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仿佛不在天上,也不在人间,而是在更玄之又玄的空间。
小天欣喜道:“是萤火虫树!”
我也咯咯笑:“萤火虫树。”
听说对萤火虫树许愿很灵的。
我双手合一,拜了拜,保佑我早日回家。
他也学我的样子,拜了拜。哼,学我!朝他吐了吐舌头。他侧脸朝着我笑,萤光将他衬得整个人宛若坠入了璀璨的银河,他的笑容让我眼花。
自从醒来后,我心里很乱,这些日子以来的一幕幕如梦幻泡影,这么多这么快。我以前没想过我会穿越到自己的小说中,更没想过我被我笔下的男主感动而爱上他。
我第一次感谢聂帅和唐遥,如果不是他,我也不会来新几内亚,看不到这大自然的奇迹,奇迹无处不在。
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我的命运必须掌握在我的手里,不是聂帅,也不是唐遥。
祸福由天不由我,我命由我不由天。
这便是老天给我启示。
我自然而然地说:“小天,我决定爱你了。”说出这句话来,自己也被吓了一跳。
他哭笑,像只被遗弃的小狗,问我:“这回,能爱多久?”
萤火虫在空中蜿蜒飞行,光波此起彼伏,蔓延至镜子般的湖面,明明灭灭,沉沉浮浮,越过那些弄人的洪荒,绝然融入这娑婆的世界,心甘情愿的醉忘和沉沦。我将头偎在他的肩头,在他耳边说:“这次可能会长点,嗯,就到你不爱我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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叭叭叭,一道吵杂的喇叭声刺破了墨色的时空,我的耳朵被震得自鸣起来。回到最初,仿佛又是百世。
好久,我听到有人在叫我:“小遥,小遥……”
抬眸望去,我在一部国产车内,身旁还有个……怎么会是个胡子拉碴的邋遢大汉?
不会又穿越了吧!
我红着眼睛,小心翼翼地问:“大叔,请问您是哪位啊?”
他以一种“这货是白痴”的眼神看着我,不予理睬。我突然发现他的轮廓是那么的眼熟,便脱口而出:“你是美男?怎么成了长毛大猩猩了吶?”
车窗拉下半截,热风呼呼地往里灌着,他抽了抽鼻子,将手中的烟蒂弹出窗外,又以“恨不得打得你满脸包”的表情,说:“拜托,1001到你家的车程最多是45分钟,而你回忆往事,却回忆了大半年,我能不成这样咩?”
我安慰他,“好吧,好吧,我马上就说到逃婚了。话说,回到学校后……”
“拉倒吧,”他揿下解锁按钮,忍无可忍地抢白道:“赶紧滚犊子!”
看样子,他已经没有心情再听我讲下去了,我乖乖打开车门,灰溜溜地滚回了家。
刚打开大门,矮桌上的电话机叮叮叮响得热闹。鞋还来不及拖,我跑过去接起来。
话筒那边传来马里奥兴奋的说话声,他说有个跨国大集团让他当说客,想要收购我的那所破工厂,出价恰恰好,是50万元!
我不知道,这对我来说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我辛辛苦苦耕耘了几年的小厂子,说倒就倒了。挂了电话,下楼在便利店里买了几瓶啤酒,又去香巴佬买了两斤小龙虾,蹓跶回窝,躺在床上,一口啤酒就着一只小龙虾美滋滋地吃着。酒足饭饱后,心也不再空落落的。
算了,什么狗屁的事业!对于我这种好吃狗来说,有口饭吃就万事足了。接下来,就再找个新工作养活自己,回家的事……我在床上打了个滚。
哎~~,真唐遥已死,还有谁能送我回家?
第一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