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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第一百二章 罗带同心结未成 江边潮已平(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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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冬,雪絮絮的飘在东方巴黎之称的大上海,整个中国命运正在悄无声息地进行着改变。年中便有驻上海的救国会因为发布联名书,呼应中共停止内战、组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要求国民党停止剿共。11月中旬,救国会又有举行国父纪念行动,宣扬停止内战、联俄容共、扶助农工。此举不但刺激了南京方,还激怒了当时日本驻沪总领事若杉,很快以“危害民国”罪在上海逮捕了七位救国会的领导人。因为这七人都具有超然的社会影响力,当时更是轰动一时,后来人们称此事为“七君子事件”。
姚晟澜坐在壁炉边看着报纸,整个时局都乱七八糟,报纸上轮番报道“七君子事件”。此事在社会上反响很大,不但是工人阶级文人阶级,连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还有美国犹太籍科学家爱因斯坦等世界知名人士也向国民政府发出了抗议,同时千里以外的北平也不平静,北平的学生还特地罢了两日的课,派了几名代表远赴南京请愿。
顾章进来客厅,瞥见报纸的标题,似笑非笑,“还请愿,所谓百无一用是书生,真以为罢课就可以解决一切,当局巴不得这些学生永远别上课了。”
姚晟澜闻言,搁下报纸,语重心沉道,“还不是日本人,爱国抗战就错了。泱泱大国,居然因日本领事的一句话,就拘捕了七位声名显赫的‘元老’。”
“晟澜,政治是我们永远碰不起的玩意儿。国母不也出面了吗,那位蒋某人可能给过他这位曾经的师母半分面子。倒是乐平很积极,那几位北斗泰山和他们家好似有那么点关系,这不和沪上律师界有名望的人士组织探监还有辩护什么的。”
“乐平还是老样子,这样也好,他是真的振作起来了。”姚晟澜微微笑了笑。
顾章带着惭愧道,“上回我带他过来,真的只是想看他有没有人脉可以帮到你们,谁晓得撞到你和汪鹏瑜……”
姚晟澜了然道,“你也是好意,事到如今,我已经管不了汪鹏瑜会怎么想了。那天之后,他也没再来过家里,鸿瑾派人捎信了,说是暂时要待在军部一个星期。”渐渐地越说越沮丧的语气,“我恨大着肚子什么也办不到,他有什么罪不能替他受,只能呆在家里静静地等他回来,可我又怕……”
顾章忙打断她,“你千万别玩坏处想,现在阖府就靠你了,你虽然是等,可还能让子初卓尔有个依靠。”
“顾章。”姚晟澜低声说,“我是一刻也不想留在上海了,我们去了北平,就离日本人的铁蹄更近了。我也不知道,北方的片刻安定,能不能维持到孩子生下来。不过,总好过现在我们一大家子在上海担惊受怕的日子。毕竟,北平是我的娘家,王府花园那么大的一所宅子,不怕有个万一……”
“没什么好担心的。如果回北平,我和你们一起回去,反正我孤家寡人一个,电影公司没了你这样好的编剧,我也无心经营下去。”顾章安慰姚晟澜,同时也做好了未来的打算。
他抬头,正好看见冯琬抱着一张叠好的毯子站在门框边,眸底充满了担忧和怜惜。
华灯初上,熙熙攘攘的大街边,顾章和冯琬在路上散步。近日发生的“七君子事件” ,周围往来的学生、工人较多,三三两两手里抱着宣传单,嘴里念着类似救国存亡的口号。冯琬和这些学生年纪相仿,一路走来,总目不转睛地留意着这样的人群。
“怎么?是不是觉得这些学生很伟大。”顾章忽然问她。
冯琬沉默了片刻,摇头道,“我在表姐家住久了,听得多也明白一些道理,年轻人除了振臂高呼救亡图存,还可投身从军保家卫国。他们应该从军的。”
顾章没有评点冯琬的话,反而将话题一转,“你表姐很坚强,其实她一个女人根本不应该面对这些风浪。”
“当初三表姐选择嫁给汪少帅的时候,舅舅一家并不同意的。”
“少帅,你还叫他少帅啊。汪鸿瑾现在挂着一个参谋的头衔,昔日风光早已不再,为难晟澜陪着他在上海艰难度日。”顾章停下脚步,偏头看冯琬,“如果是你,你会做什么选择?”
冯琬怔了怔,笃定道,“我是我,表姐是表姐,我选择的必定是我心甘情愿的。”
顾章微微笑了笑,“傻丫头,你知道什么是心甘情愿吗?
“我怎么不知道呀,我喜欢上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了。”冯琬脱口而出,霎时红了脸颊。
顾章迎着风,默叹了口气,阿琬还是太年轻,从前自己身边还能容留这样一份单薄的天真,可如今时局开始有了不平衡的倾斜,日本人越发肆无忌惮的在中国的领土上要求更多。莫说眼下的“七君子事件”,曾经不可一世的汪鸿瑾也因为不愿为亲日而被软禁。
歌舞升平的夜上海繁华丝毫不亚于日本东京或者是美国旧金山,在海外多年,顾章对脚下这片土地总难有深切的归属之感,当初的归来只是为了赚足‘人生得意’的资本,而今千金散尽,冯琬却在意想不到的街头等着他。
上天或许待他不薄吧。
顾章佯装漫不经心,冯琬目光游离在热血青年们奔走的身影中,温厚的手掌贴在她冰凉的手背,紧接着十指紧扣。
冯琬心里一跳,抬头凝看在她身旁这个风流俊逸的男子,他平静的望着前方,嘴角不由起翘。这路就这样一直走下,多好。
“这是你第一次说,你喜欢我了。”顾章调侃的语气。
“阿琬,为了让你喜欢我,我做了很多荒唐的事情你都没动心,这次是因为什么才喜欢我的?”
“你在百乐门喝醉的那一次。你说你什么都没有了,我都不会喜欢你。”冯琬笑得干净而腼腆,话语甜甜充满了喜悦,“其实我已经喜欢上你。”
他们走到了一个路口,四通八达的方向,车水马龙的喧闹世界,并不是随意的一条路都可以到达目的地。顾章牵着冯琬,直奔过了马路,身后的汽车喇叭响起,两人一前一后不约而同地跑了起来。
顾章的步伐稳重,冯琬的脚步轻快,两人的影子叠到了一起。远远看他们的背影,只觉得他们走入一个流光溢彩的世界。上海的夜色美得醉人,不似人间,胜似天堂。
1936年,战争的火焰还未烧到上海,满目疮痍遍地焦土的世界,离他们仿佛是那样的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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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后,汪公馆收到了一封来信,下人递给姚晟澜的时候,姚晟澜素来端庄的姿态,有了一丝诧异。信上署名金燕西,约她到私下相见。信的内容也很简短,大意是希望能见面时再详谈。
姚晟澜没告诉任何人,这时她已经找不到真正可以商议对策的人了,顾章不知深浅,冯琬还难当大任,而俞乐平……她更怕到最后,连俞乐平这样让她最能信任的人,亦会劝她将子初相送给金家。
金燕西约定的地址是在圣依纳爵堂,这座教堂在远东赫赫有名,座西朝东,仿法国中世纪哥特式建造,红砖白柱,两座钟楼南北相应,高耸入云。正门外墙雕刻长袍耶稣张开双臂的石像,仁悯而慈悲。
姚晟澜留学英伦,身边同学多信奉新教,留学生中宗教置辩颇多,久而久之,她自说是无宗教主义者。她站在门口,看着教堂中的人在做弥撒。逢重要节日,教堂中总会人员济济。今天是寻常的日子,雪下得不小,人也只是聚集在教堂内。她早到了也不进去,便站在门口外等,稀疏小雪中撑了把黑伞。
后来看见一个戴着墨镜的西装男子走上来,姚晟澜有些迟疑的判断,来人是不是金燕西。
金燕西走过来时,也同样急切而忐忑。七八年的时光过去了,这是他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相遇,期间有的几次也只是在社交场合匆匆的擦肩而过。金燕西走得渐近,才发现姚晟澜还是那样的年轻美丽,不是少女时期的神采奕奕,岁月为她平添了一层时髦端庄的气质风韵。她看见他时,目光没有闪烁,冷静沉着地等着他走过来,也一言不发。
金燕西胸口反而压抑,故作镇定地轻笑了一声,“姚小姐,好久不见。”
“金先生。”姚晟澜顿了顿,“您可能忘了,我如今夫家姓汪。”
“是啊。我应该改口唤您一句,汪夫人。”
闻言,姚晟澜才有了一丝缓和,这让金燕西增了些勇气,可他仍旧不敢直接问关于子初。
“我们先进教堂去吧。”
姚晟澜没有答应,她回身看见教堂内的烛光,脑海一时闪过当年金冷大婚时的情景,丰神俊朗的舒浩启,阴郁清俊的欧阳于坚,还有穿着婚纱娇羞笑靥的冷清秋。
进入教堂之后,姚晟澜说了一句,“这辈子我很少进到教堂来,教堂在我印象里都是庄严而神圣的,金先生你说是不是?”
金燕西一滞,只是说,“是。汪夫人,您还记得七八年前,我们金家莫名烧起来的那场大火吗?”
“圣经旧约中,也有过关于大火的记载,据说所多玛是个罪恶的城市,所以才会天降下硫磺大火,烧彻了所有的罪恶。”姚晟澜坐在长椅上,安然地望着教堂正中的十字架,继续道,“我记得,当年你在大火烧尽的废憈前跪下来忏悔。你父亲死了,你也选择离开金家,那个时候你想过清秋和孩子在旧楼是怎么生活的吗?”
“对不起。”金燕西端坐在姚晟澜的身侧,墨镜并没有摘下来,悲凉呛然的口吻。“姚小姐,你能告诉我,清秋是怎么走的吗?”
“清秋走的时候,我不在。”
金燕西一阵钝痛,墨镜后流淌下两行闪烁的泪,“她是怎么将子初交你的?”
“那我也要问金七少一句,那年冬天,我被人绑票与你们金家是何关系吗?”姚晟澜执念多年,最终还是想问个明白。
金燕西错愕,微微侧过头,犹豫半响,最后还是说,“当年我并不太理家里的事情,但……父亲去世前,曾对全家人说有人要害他。后来又发生好多事情,清秋走了,白秀珠和汪鸿瑾……母亲说,父亲逼不得已做过一些无奈的决定,这大概和你的事情有关。晟澜,我们金家如今也是富贵散尽、亲人离散……”
金燕西只给出一个模棱两可的说法,但姚晟澜并没有逼迫他继续说下去,这年月可怜的人太多,她是可怜不过来的。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清秋。清秋约我到了故宫旁边的小茶馆,那时已经年末,天气特别冷,她看上去身体也不好,和我说了许多,有句话,我印象很深刻。她说,‘那场大火,把我从噩梦里解脱了出来,再也没有比那更好的重生了。’我以为她会去南方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我劝她和我一起走,她才说她要把孩子托付给我。其实,就在我赴约的时候,子初已经静静地送到了王府花园的门口。”
金燕西听得入神,或许他也想象出当时的情景。
“从此子初便成了我兄长的养子,直到我回国之后,他才过继到了我的名下。而清秋,浩启告诉我,在很多年前,清秋……已经在东北去世了。”
金燕西闻言,浑身微颤,心如鼓被擂过般,哽咽道,“孩子叫子初。”
“是清秋起的,子初,人生若只如初见的初。”
“晟澜,我替金家谢谢你,你做的对金家而言是恩情。四姐,也答应过我,会尽量劝服庞子敬的。”
“谢谢您,七少爷。”
“晟澜,”金燕西深吸一口气,墨镜后的眼睛瞧不出什么情绪,“若干年之后,我只希望我们还能像老朋友一样叙叙旧说说话。”
“如果清秋活着,我们会的。”姚晟澜犀利道。
“清秋死了,因为我,而我这辈子会在永无休止的愧疚和痛苦里渡过。”金燕西极致悲凉的语气。“如果有下世,我希望清秋能别遇上我。”
姚晟澜追忆起那个雨后百合花一般亭亭玉立的少女,竟是一个回眸,便引为知己的好友。再度相逢,也只能留到下世了。
“我还希望子初永远别知道,他的父亲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姚晟澜眼前一片模糊,别过身去,再也见不到金燕西的脸。清秋,她在心底低吟,我回去见你,我带子初回去见你。
金燕西能放弃子初,即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姚晟澜则永远不可能抹灭对金燕西的鄙夷。因为同是女子,在生逢乱世之中,几欲寻得可依附之良人,金燕西闯进了冷清秋的生命,却也毁了她的生命。如果他只做一个过客,冷清秋最后的生命也不会对人世间产生莫大的绝望,她谁也不能相信,只能盲目而卑微地将子初送到了王府花园。
清秋在那个饥寒交迫的冬天,甚至都顾忌不了姚家人今后会如何对待子初。她赌的不是姚晟澜和她之间仅存的微薄的昔日友谊,而是最脆弱的人性。
回家吧,只要能回家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