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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亲 ...


  •   花族是天界的一个隶属小部落,神乐野是这个小部落里头一个不起眼的小村子,而我就是在这花田培育花种送去给天宫太医院的小花农。

      桑榆暮影,笙歌错落。

      本是平静如水的日子,那神君却非得给我惹乱子,嗐!这还不都怪那甘蔗老头把我的画像拿去相亲嘛。

      我接了那红绸烫金的婚书就整日的闷闷不乐。

      那天粉绣球瑾瑟哭天抹泪的进了我这小茅草屋里头,“雪珠,雪珠...”

      她是我的一个小友,原先也是神乐野的小花农,但人家命好有次正巧救了花神的妹妹,现在已经是花神座下的小童了。

      她是个粉粉嫩嫩的小绣球,而我是个正正经经的白牡丹花精,因为真身雪白雪白,他们叫我雪珠。

      “你哭什么,我还没来得及向别人哭呢。”

      我蔫头耷脑的支棱着,想起那一纸婚书就头疼的紧,到底藏到哪儿乳娘才能发现不了,还有十天之后就是大婚,我往哪儿藏啊,藏起来又有什么用!

      还有,天家成亲怎的都这样随便来的吗,当这是儿戏的吗,什么征兆都没有,就随手把婚书递给卖画的甘蔗老头这样就能娶我这样的好女子嘛,呸!

      她看着我不耐烦的表情抹干净眼泪问我,“你最近又是怎么了?”

      我不含糊直截了当,“我要嫁给火凤。”

      此言一出,只见她小脸儿一白。抢过我手里头的卷轴,摸上头的金线,那手都在发抖。

      我觉得她肯定得吓傻了,其实瑾瑟是听说过火凤要娶妻来的,但是天家的消息一向保密,小道消息多半为假。

      其二是传说这火凤长得极其貌美乃天界一大绝色,传闻那些见过他的女子大多都日夜不能寐,而后都做了小尼姑去了,自是觉得见过那样的天姿美人再顾其他男子只剩下入眼的粗俗。

      正因如此,这火凤也是个风流惯了的主儿,几乎睡遍了天界所有有姿色的美人儿,但从未对谁提亲过,可谓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而我想的却是,真是佩服天宫的伙食,怎的将他养的如此好,这样都没得花柳病,当然这也都归功于我的花种,送进天宫这么多的补药,才能将他养的这般好。

      我看着瑾瑟那吃惊的表情,定是吓得连哭都忘了,愣愣的,我理解她,这完全就是一个村口傻妞被王亲国戚看中了的程度,但你也得允许这傻妞拒绝吧。

      而且,而且我又怎么知道他看了我一眼画像就要向我提亲了,真的好生的烦,大概是睡了太多娇软美人,也想尝试一下乡野俗妇的滋味儿?

      但体验过了呢,把我扔在一边儿,像穿旧了的衣裙一般,这样的生活我才不要呢,最是薄情帝王家,最是风流火凤君。

      不要不要,哪一样我都不要。

      瑾瑟等反应过来自己发小儿要一跃枝头哭的更凶了。

      我被她哭的闹心,一把夺过那卷轴,故意正中她下怀的问道,“你来说说你又是因为什么哭?”

      她也就等着我这句话。

      “后天我就要被派去历劫了。”

      升官儿啊大姐,你都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当然这话是决计不能说的,为了防止她哭晕过去,我思量了一下缘由,她呀最近是结了仙缘,和那青鸾小仙君搞上了,

      这青鸾小仙君名叫晴桑我见过几面,一副狐媚子的样子,这模样也就瑾瑟那种肤浅的人看得上。

      这对小鸳鸯在我的花田里头如胶似漆的黏在一处谁都离不开谁,我看着烦就说烦,于是,那见色忘义的丫头自被我说烦了之后,就小半月也没来找我玩儿过,因此我更加的讨厌青鸾了。

      不过转念一想,刚刚在一块儿,现下又要面临分别确实不太人道。

      于是斟酌了一下措辞,“人间百年不过天界几十天而已,你且先去,让青鸾先等着,你一回来就升了官儿,届时也不怕门不当户不对的,岂不美哉。”

      她摇了摇头,“不行...”旋即抽搭一下,“不行的,他那般好模样,那样的好家世,我不放心...”

      “有什么不放心的,他一个大男人还能因为这十几天的分离就变了心了,那他就不是真的爱你,早断早清净。”

      我见她依旧冥顽不灵,揽着她的肩膀叹了口气,说了什么短暂的分离是为了更好的相聚云云的大空话,我本就是不会安慰人的主儿,短短的一炷香里简直是用了我这几百年以来读过的全部圣贤书来劝慰她。

      她却仍是固执的摇头,“不,七日后便是他的生辰,会有好多仙娥和大门户的女眷到场,而且就算他专一,那我也很遗憾啊,我...我...我回不来,这是我和他在一起第一个生辰。”

      我实在也不晓得如何安慰她了,只好转移话题,“那你师父可有说此番历劫要去投生何处,所谓何事?”

      她这才擦干净眼泪道,“茉国,嫁人...”

      嫁人?我说的嘛,这等破差事儿也难怪她不爱去,哪有未出阁的仙子愿意去嫁个不知姓名的凡人的。

      瑾瑟见我兀自思量不开口安慰她了,刚平复下去的泣音又逐渐变大,我刚要开口,再次转念想,嫁人...嫁人?怎的这天上地下都在嫁人。

      哈哈,嫁人!

      十天后就是我的婚期,不若,我就替了瑾瑟去地上嫁人,回来之后正好错过婚期岂不妙哉。

      拜了个拜,我那未谋面的夫君。

      我抿着嘴递给她一张巾帕,试探道,“历劫飞升这么好的机会你就一点儿也不可惜?”

      “可惜什么,错过了晴桑的生辰才可惜呢。”

      但我就这么抢功实在不好意思,憋着大红脸呜了一句,“那我替你去...”

      “你说什么?”

      我这才大着嗓子厚颜无耻的道,“我替你去!”

      她立马收起眼泪,这速度之快我都怀疑这丫刚才是不是给我装的,她一下子握住我的双手,“珠子,我爱你。”

      我黑着脸道了句滚蛋。

      好了,后天午时,我就要离开我生长三百多年的天界了,至于如何出神乐野的结界,瑾瑟自有办法。

      说到底啊,说到底,瑾瑟你这个没良心的,我这画像都是因为谁才被流出去的。

      我在这神乐野长大,长到了凡人口中的豆蔻之年,爹没有,娘走了,从我记事儿开始就和我那个乳娘一起住这小木房里头,守着这一亩三分地,培育花种然后每月月末等着天宫里头的仙医过来取花种。

      每次我去送花种我乳娘都必须跟着我一道儿去,还千叮咛万嘱咐,若是她有事耽搁了千千万万要带着帷帽,我这脸不可示众。

      原因是我长得太丑了,我才不信她的鬼话。

      好啦,原因是我长得实在是太像天君的那位初恋情人,据说天君老儿谈恋爱那会儿可真是闹得全天宫都沸沸扬扬。

      因由也很简单,他的那个初恋情人长得实在是让人见之难忘,外头说她是创世以来最美的仙娥,也不晓得有没有夸大的成分,反正是长在了天君的审美点上了,给那万年不动情的天君老儿迷的五迷三道的,真真是活的妖孽。

      其实又何止是天君老儿,尽管那女人死了三百多仙年,全天宫的上下不管男女老少,哪怕与那仙娥只有一面之缘都清楚的记得她是怎样的绝色。

      我从小不辨丑美,乳娘说我丑,我就觉得我挺丑的,乳娘说我俊,那我有时候就觉得我挺俊的,但若说这绝色仙娥与我长得相似,那这传闻也太过玄乎了些。

      乳娘还说我是千万年难一遇的纯阴体质,也正因为此,我那苦命的娘被我生生克死了,而且又因为这个破体质,会有人来抓我,乳娘与我说特别是要提防夜里蓝眼睛的皮肤会碎裂流血,脖子上还绘着颈咒的人,而且那种人还姓百里。

      我真觉得她是故意吓唬我呢,这穷乡僻壤的,从村头到村尾我都认识,更何况结界做的无坚不摧,还哪里有人能把我抢走,更遑论那皮肤碎裂,戴颈咒的人,我连根毛儿都见不着。

      而况我这样一个百无一用的小花农抓我干嘛?就为了个破纯阴体质。

      乳娘见我愚蠢,与我讲起了那从前的从前发生的古老故事。

      专门抓纯阴体质的人活祭彻霄剑,唯有完整的彻霄剑才能破除恶诅经卷的封印。

      彻霄剑这东西我没见过,但是天界却人人都见过的,连瑾瑟都见过,这破结界做的我哪儿都去不了。

      听瑾瑟说那是一道金色的剑,离神乐野并不远,剑身贯彻天地,凡间的空气会隐藏剑身的芒,但我们这种小神或是地府的小鬼小魔都能看见。

      有了这个大家伙支撑天地可保三界安然,一旦着神器归了谁,那主人便有诛世之能,洪水,岩浆充斥三界,那将是一片荒芜,一面混沌。

      所以这剑不是好心眼儿的剑,也不是坏心眼儿的剑,得看落在谁手里。

      再说那蓝眼睛的百里人,在三千二百年前他们的祖先百里慕是个天界七品小仙官,他是个天纵奇才,十四岁就又升了两阶成了五品官儿,这人能文能武,又过了几十仙年,十六岁的他才华和武力都当属第一。

      朝中有人自然不服,后来一经过调查才发现,百里慕的体内竟有两个神根。

      不只有他,是百里族所有的人。

      但百里慕本人不知晓,他家很穷,是仙梵乡一带,他更不知道自己的才学竟被人嫉妒,于是被报团的党羽安了个谋反的罪名,杀了百里慕之后,又把他们全家上下流放殇陆岭做苦力去了。

      恰逢他的妻子害喜,又因为伤心过度生产不顺,孩子一降生就是个少了一分魂魄的痴儿,百里慕冤魂不死,附在孩子身上,那孩子竟又变得正常起来。

      百里慕的神器就是彻霄剑,那时候的彻霄剑还不叫这个名字,叫什么已经没人记得了。

      总之那孩子长大,便跟着梦境找到了这把不知名的剑,那把彻霄剑的雏形,那时候它的剑意是随心,本是百里慕还未入官场时,想着今后的官场生活的不求高官厚禄但求随心所欲。

      如今这随心竟变成了另一番意味。

      他一触碰这剑,便继承了他父亲百里慕的怒意走火入魔,一夜之间杀了污蔑他的全部党羽,但杀了这些党羽犹嫌不解气再次提剑却是向那些无辜小仙劈杀过去。

      那一场大战持续了三天三夜,到最后天界倾塌,九重天外的洪水灌了进来又因为天界动荡,三界的气流都跟着受到影响,生灵到处逃窜,天地一片混沌。

      天君苍级以血肉献祭神器日华,这才克制住了那把利剑的威力,剑魂被打的四散开去,成了废铁,而这剑被日华滋养着贯彻天地之间,才使三界重归于祥和。

      此番大劫一过,天上的审判官玄机神君订立下恶诅经卷,交给百里族的首领,百里人被削去神籍打去凡间,每夜都要承受勒颈碎肤之痛夜不能寐。

      能破经卷的唯一方法便是寻找这彻霄剑原有的剑魂,或者是与百里慕命格相似的,纯阴体质的人,喂给彻霄剑。

      扯远了,咳咳,继续说瑾瑟那个丫头。

      瑾瑟和晴桑在我的花田里头正亲热呢,然后情到深处一脚踩死了我这个月要进贡的小花苗。

      完了,闯了此等大祸,这下乳娘要将我的花瓣儿揪下来泡茶喝了。

      我浇水的手就停在半空。

      瑾瑟双手合十苦苦的哀求我给她保密,不要供出她来,什么条件都能答应,现在青鸾是九品小仙官,若是被天君知道弄坏了神君的药材,那青鸾的娘亲指定以为是她这个花精灵把她儿子带坏了,以后可就没什么好下场了。

      她先是苦肉计然后赞美之词不要钱似的往外说,还说呢,“珠子,这花苗没有上千也有上万,随便给他一个什么的,他又喝不出来。”

      我知道祸虽是她闯的,但天家若是问责那必然得是我这个神乐野花农的罪。

      横竖要解决眼下的问题,怪她也没啥用,再思忖她的话,也对,做不成这壮阳花,随便做个什么只要形似不就完了,反正都是我培育的,大不了就说这东西经过我的改良虽然不是更好更壮阳更利于火凤神君行房的东西,但不伤身副作用小,这不就完了吗。

      于是我在破烂儿花种里头塞了一个纸条,上面工整的写着,此花是为新种,专为火凤君体内精气量身定制,食此一花保准不虚不亏,且于体无害。

      止于为什么是火凤,这还不简单,数他最需要呗。

      天宫里头,除了他剩下三个殿下都成家立业去了,而且都以之乎者也风雅颂而闻名,还有最小的那个才七八岁,未开淫窍呢,除此之外还有谁能要的如此频繁呢。

      直接在纸条里头唤他名字,原因也很简单,一来意思是我知道你肾虚的秘密,你要是发觉这花不对来找我,我就把你肾虚的事儿说到九重天外去。

      二来,有点儿套近乎的意思,就是大哥,行行好,小弟我错了,既然我都知道你了,你也知道我了,咱们就是朋友了。

      所以在落款处,还烙了我的专属牡丹印。

      这事儿算是完了,不过也不知道这人领不领情,反正风险是不小,我必须得克扣瑾瑟一笔。

      她也说了,我可以提任何要求,我直言道,“让我从这个破结界里头出去,我要去逛逛。”

      她先是沉默好几天都不来找我,我以为她要和我绝交了呢,第三天她主动来寻我了,秀眉一扬道,“我有办法了。”

      然后神神秘秘的吐出两个字,“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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