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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 ...
14.
“后来我总会想,为什么明明知道你离我那么遥远,我却还要喜欢你?或许是因为,那些年喜欢你的日子里,我在慢慢变好。我那灰溜溜的青春期,是因为你才开始发光的。”
——《十七,二十七》
-
打过无数次腹稿。
是叫他学长,还是叫他商从洲。
到头来。
还是归为一声尴尬又局促的。
——“那个”。
连叫他名字的勇气都没有。
书吟垂头丧气地走向艺术楼。
路上有矿泉水瓶,遭受无妄之灾,被她一脚踹开。
矿泉水瓶滚了一段距离,书吟长叹一声,自怨自艾地走过去,捡起空瓶,左右张望,寻找垃圾桶。
一抬眼,些微愣住。
周日放假的校园里并没什么人,陈知让孑然嶙峋地站在不远处。
显然将她方才的举动,尽收于眼底。
书吟尴尬窒息,解释着:“这个瓶子不是我扔的。”
陈知让眼里似铺了层霜雪,语气冷淡至极:“嗯,知道。”
书吟把空瓶扔进垃圾桶里。
他们目的地一致,于是一同往艺术楼走去。
期间没有任何对话,过于安静的气氛,显得凝肃。
不知道为什么,和陈知让在一起,比和商从洲在一起,更让书吟紧张。
或许是他周身的气场太冷,似终年冰封的雪山。
而商从洲是泊着万顷温柔的不冻港。
为了缓解气氛,书吟主动找话题:“学长,沈以星三点就排练结束,她说排练完后过来看我们主持排练,她没和你一起过来吗?”
陈知让:“她去买奶茶了。”
顿了几秒,他轻扫过她一眼:“她应该给你发微信了,你可以看看微信。”
书吟被提醒,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手机里躺了几条消息。
由于她设置成静音,没有听到。
是沈以星发来的消息,她说自己去买奶茶了,问书吟要喝什么。
见书吟没回,沈以星又说,算了,我随便选吧,你有什么喝什么。
书吟回她:【我刚看到消息,你买好奶茶了吗?】
她忙着看手机,没注意到,陈知让垂眸睨她时,眉间掀起的褶皱。
沈以星:【买好了。】
书吟想让她别买的,见她买好了,也没办法。
她不像别人,嚷嚷着减肥,便有一套完整的减肥计划。书吟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学习上。减肥和学业,孰轻孰重,她分得清楚。
减肥靠的是七分吃,三分练,练的部分,她做不到。所以只能靠吃。
可她又不能少吃,毕竟学习太累人。但她尽量吃的清淡,不油腻。早餐抛弃了最爱的包子和油条,中午吃食堂的饭菜,好在食堂的大锅菜,油水少得可怜,不那么长胖。至于晚餐,她没什么讲究,奶奶烧了什么,她就吃什么。
戒掉零食小吃饮料。
这样下来,一个月瘦了两三斤。
听着少,可是书吟最不缺毅力了。她身子里好像有股劲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学习是慢慢进步的,减肥也是。
每个月瘦两三斤,去年十二月到现在的四月,已经过去五个月,她瘦了十三斤。
由原先的126斤,变成了113斤。
她168高的个子,这个体重算得上是正正好的了。甚至于,因为她是梨形身材,天气一热,外套脱去,能看清她薄瘦的身板和纤细窈窕的腰线。
她每天看自己,没什么所谓瘦了的感觉。
就连沈以星也没觉得她瘦了。
直到沈以星买完奶茶过来,她站在203画室外。
画室里站着两男两女,沈以星看着书吟的背影,竟滋生出些许陌生的情愫来。
书吟上半身是短袖和马甲的组合,下半身是条铅灰色的长裙。
背面看去,清丽文艺,整个人高挑又瘦。
沈以星差点儿没认出来这是书吟。
她好像,不知不觉间,变瘦了许多。
充楞间,画室里的人发现了沈以星。
还是翁青鸾先发现的:“陈知让,你妹妹来找你了。”
翁青鸾和陈知让来往频繁,自然也是知道他们兄妹关系。
沈以星大大方方地朝他们招手:“嗨,我给你们送杯奶茶就走,不打扰你们排练。”
她给他们分发奶茶,最后一杯也是她特意给书吟选的,留在最后,拿给书吟。她声音很轻,没让别人听到:“放心,是无糖的,喝了不会胖的。”
书吟弯唇。
翁青鸾见她俩私语,忍不住打趣道:“说什么悄悄话呢?”
沈以星轻描淡写地接过话茬:“我在问她排练的怎么样呢,青鸾学姐,我听说是你选我家书吟来主持的,你真的,不紧人长得漂亮,眼光也好。”
翁青鸾淡声:“是啊,要不然我怎么会看上商从洲呢。”
话题猝不及防。
“啪——”的一声。
书吟的吸管戳着塑料封层,没戳破,吸管歪了。
书吟略带歉意地朝众人笑了下。
她低头,手像是失去力气,把弯了的吸管拨直。
不知道为什么,吸管就是插不上去,书吟烦的想要把奶茶给扔了。冷不丁,视野里出现一只手。
书吟看向来人。
陈知让说:“我帮你弄。”
书吟递给他。
陈知让快速地将吸管戳进奶茶杯里。
他把奶茶递还给书吟,之后,和翁青鸾说:“既然被拒绝了,就没必要再三提到他。你总不能还留恋着他,还想着追他吧?”
翁青鸾耸耸肩:“不追啦,等我去了斯坦福,多的是帅哥留学生和我谈恋爱。”
她朝陈知让笑:“到时候你记得给我介绍帅哥朋友。”
换来陈知让没什么情绪的一声笑:“我去斯坦福是去读书的,不是去给你找对象的。”
翁青鸾吐槽他:“没情趣,无聊。”
沈以星赞同:“我哥就是个不解风情的大直男。”
书吟意识到,原来陈知让去的是斯坦福。
斯坦福……是大学,还是一座城市?
她不知道。
排练结束后,她用手机搜了下斯坦福。
斯坦福原来是斯坦福大学,位于美国加州旧金山湾区。
遥远又全然陌生的地方。
随即,又想到什么,她在手机浏览器里,输入外交学院。
身为南城人,书吟有听过外交学院的名号,但也只是听说,她没听说有谁考进这所学校。附中出过不少高考状元,大部分都去了全国top院校。
别的她都没留意,只注意到,外交学院是外交部唯一直属高校。
听商从洲和他妈妈的对话,商从洲不出意外,是要往外交官的方向走的。
外交官。
听上去比美国还遥远。
是不是等到商从洲毕业后,书吟想见他,只能从电视新闻里见他了?
意识到这一点,书吟突然慌乱起来。
分别似乎很远。
又似乎近在眼前。
她甚至都没和他有过一段顺畅自然的对话。
她甚至没来得及告诉他,她的名字。
-
许是昨晚熬夜做题,外加今天奔波,书吟今晚睡的格外早。
十点多,她就难捱困意,上床睡觉。
她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在给人写毕业同学录。
梦是毫无逻辑的,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给商从洲写上了同学录。也没意识到,这都什么年代了,哪还有人会写同学录呢?
橙黄色的光亮笼上一层暖色调滤镜。
书吟落笔时犹豫再三,最终也只写了一句话。
——祝你前程似锦。
写完后,她把同学录合上,递交给商从洲。
商从洲接了过来,而后,目光定在她身上。
他整个人的气场介于少年与成熟男人之间,不笑时给人难接近的疏离感,笑时少年的朗润感比春风还喧嚣。
“谢谢你,书吟。”他声线清冷,一字一字地说。
梦境到此为止。
醒来后,她望着窗外白茫茫的天,心像是被挖了一个大口子。
空荡,寂寥,怅然若失。
她想要的,从始至终,都不是他的青睐。
而是。
想要他叫她的名字。
想要他记住她,哪怕只一瞬,一分,一秒。
仅此而已。
她的贪心,真的很,适可而止。
不知过了多久,她伸手,擦去满脸的泪。
擦干泪,又是新的一天。
她得整理好情绪,去上学了。
五一汇演定在五一放假前一天。
当天下午,全校放假。
高一高二观看演出,高三生则趁这一天,提早拍毕业照。毕竟距离高考的时间不多了,每一天都是黄金时间,不能浪费。
那天是礼拜四。
吃过午饭,书吟带好主持稿,去了礼堂后台的广播室。
沈以星和她一同过去,她带了礼服给书吟,不过没有带她那双亮晶晶的同款鞋。庆幸于书吟是梨型身材,上半身瘦,下半身胖,所以能和沈以星穿同样大小的礼服。
书吟坐在位置上,让沈以星给自己化妆。
书吟说:“怎么我主持,你给我找衣服,给我找鞋,还给我化妆?”
和沈以星当朋友这段时间,她好像总是在和沈以星说谢谢。
“谢谢你哦,星星。”
“谢什么?你也帮了我很多啊,我不会的题目,都是你教我做的。想我以前最喜欢抄别人的作业了,自打认识你之后,都能自己做作业了。”
“是你自己有想学习的心思。”
旁人的教导都是其次,学习还是得看自己上不上心。
沈以星往书吟脸上擦粉底,忍不住感慨:“你皮肤好好哦,好白,还没什么毛孔,你平时都用什么护肤品?”
书吟想了想:“宝宝霜。”
沈以星咬牙切齿:“好烦你这种天生的好皮肤。”
明明是烦的,可她说出来,总有股子羡慕意味。
书吟笑:“我也羡慕你长得这么漂亮。”
沈以星哇了声:“我还羡慕你成绩好呢。”
她停下拍粉底液的动作,凑近身瞧书吟的脸,“你的眼睫毛也好长,像是种的。”
书吟的双眼皮褶皱很浅,偶尔熬夜水肿,一觉醒来,双眼皮直接肿成单眼皮。睁眼时能发现她眼睫毛漆黑,并未觉得长,闭眼时才有所觉。
“你这张小脸蛋,不是我说,假以时日,肯定美色误人。”
“有吗?”书吟狐疑,“你少带闺蜜滤镜看我。”
沈以星嬉皮笑脸地吐了吐舌头。
化好妆后,二人坐在广播室里聊天。
没一会儿,书吟去洗手间。
离汇演开始还有半个多小时,她还没换上礼服,身上仍是校服。
她从洗手间出来,瞧见有学生正在搬钢琴,沈以星在边上叮嘱着“小心点”,她身边跟着个男生,提着沈以星的大提琴。
背影是商从洲,他竟穿了套中山装,勾勒出他宽肩窄腰的挺阔身板,在光线昏昧的礼堂后台,地面铺着红色地毯,厚大的暗红色绒制布帘,给人一种误入民国的错觉。
他像是民国时期,留洋归来的翩翩公子哥。
书吟想着商从洲和沈以星要演奏的曲目,和民国没什么关系啊,他怎么突然穿起了中山装?
还未等她想出个结果来,就看到商从洲复又出现在她的视野里。
她站在后台的进出口,不管做什么都很显眼。
不管在脑海里预设多少次,总而言之,每一次正面与他撞上,她的反应总是格外迟钝。
还是商从洲先和她说话的:“好巧,我听说今天是你主持。”
他的语气是那样的从容,开启话题又是那样的自然。
给她一种,他们是熟人的错觉。
书吟的心跳错了半拍,“嗯……沈以星和你说的吗?”
“是,她说她好朋友主持。”
“……嗯。”
话题在这里遽然结束。
书吟并不拥有健谈的能力,加上面对商从洲实在紧张,临场反应几乎为零。
商从洲与她擦肩而过后,约有三秒的时间,书吟突然问他:“学长,你怎么穿着中山装?”
并不算个好问题。
就连商从洲回眸时,眼里也有惊讶一闪而过。
她想,主动与她聊天,或许是他的教养习惯,让他没法忽视一个曾经送她回家过的人。
这是种礼貌,人与人之间该有的,客套的礼貌。
可她这番话,像是交集颇多的人的,朋友之间的,关心。
她是不是问了不该问的问题?是不是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他不过是顺路送她回家,她不能因此将他们的关系划分到朋友这一栏。
书吟懊恼自己的语言匮乏,找不到一个好话题。
可她还是为自己争取到了和他说话的机会。
商从洲眉眼隐在暗处,有着深邃的幽冥感。
定在她脸上时,仿佛能看穿她藏在心底的,隐秘的心事。
暗恋者如同风声鹤唳的小偷,稍有点儿风吹草动便浑身战栗。
几秒后,商从洲回答的全须全尾,生怕书吟有一点儿困惑:“今天高三拍毕业照,我们班定的主题是民国风,所以穿了这套衣服,怎么,我穿这衣服很奇怪吗?”
书吟忙摇头:“不奇怪,不奇怪。”
不仅不奇怪。
还很……帅。
见她没有别的问题,商从洲朝她礼貌性地颔了颔首,而后,转身离开。
书吟为自己终于鼓起勇气和他对话而窃喜,她在原地站了会儿,才回到广播室。
广播室里,翁青鸾不知何时出现,她盯着书吟的脸,眉头皱起。
书吟小心翼翼地,“怎么了,学姐?”
翁青鸾说:“谁给你化的妆,怎么腮红打得那么重?像猴屁股。”
闻言,书吟拿起镜子。
镜子里,她双颊绯红,像是化妆新手没个轻重,落下两坨触目的绯红。
可书吟知道,沈以星压根没给她用过腮红。
嗯嗯嗯明天v,然后就很快哈,校园部分没几章啦。
还是那句话,感谢大家支持正版,感谢大家赏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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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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