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世主义,亦译“社会向善论”,旧译“改善观”。一种关于世界发展过程中善与恶相互关系的观点和介于乐观与悲观之间的人生哲学。源于拉丁文melior,意为“颇善”。该词约出现于16世纪,19世纪英国女作家艾略特引入其作品。后由约翰,谢利详细说明了淑世主义原则。他认为在人生问题上采取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都是错误的,乐观主义者以为善在人生中占优势,恶转瞬即逝,虽看到人生的意义,但看不到人生的痛苦。悲观主义则认为世界上恶与痛苦占优势,试图改善世界是不可能的,并认为世界上恶不可避免,但人可以逐步扩大善的范围,增加幸福者的数目,使社会不断向善。因而主张对人生采取既不乐观也不悲观的态度。这一观点后为美国哲学家、实用主义者詹姆斯和“价值兴趣论”的提出者培里所发挥。詹姆斯认为,对待人生应该采取“不理会一切”的态度除一种特别的愉快之外,一切都麻木,这乃是做实用人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培里则从一切价值都是主观兴趣和爱好的观点出发,试图为淑世主义寻找理论依据、他虽然对现实的人生不满足,但相信通过提高人们的文化、健康和道德水平,社会将逐步趋于完善。
“极端悲观之人生,苦而不乐,积极乐观之人生,乐而不苦,消极乐观之人生不苦不乐,淑世主义之人生亦苦亦乐。纯悲观乃自杀杀人之人生观,纯乐观乃自欺欺人之人生观,惟淑世主义为自救救人之人生观”。“故淑世主义仅为社会改良之人生观,不足语于革命。”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它与美国实用主义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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