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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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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景舒看着面前的帅哥,怔了怔。
他认得这个帅哥,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个人应该是虹夜酒吧挺有名气的伴舞。不过听说他为人比较高冷,一般都不主动约人,这次他竟然破天荒邀请白景舒跳舞,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周围已经有人朝他们这里望过来了,显然神情都很惊讶。
不过白景舒还是挤出个笑容,摇了摇头说:“不好意思,我不会跳舞。”
他唱歌还行,跳舞是真的不太行。
帅哥微微有些失望,不过他并没有强人所难,冲他笑了笑之后就走了。
这人前脚刚走,后脚白景舒旁边又靠过来一个人,冲着白景舒就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嘿,小帅哥,一起蹦个迪呗。”
和刚刚那个打扮略性感的帅哥不同,眼前这个是个阳光型男,个头很高,身材特好,即使穿着件白T恤,也能隐约看见他身上的肌肉。
白景舒又尴尬地笑了笑,摇头拒绝:“不了,我想自己静静坐会儿。”
被他拒绝后,阳光型男重重叹了口气,眉眼间是掩不住的失落。
“好吧。”他努了努嘴,临走前又塞给白景舒一张名片,笑道,“有空可以来找我。”还冲他抛了个媚眼。
白景舒笑了笑,敷衍着点了点头。
低头看了眼名片,上面除了写了对方的名字外,还有个公司的名字——TOP健身。
果然,这人是个健身教练。
健身教练一走,没一会儿又陆陆续续挨过来几个人,都是来约白景舒跳舞的。有和他差不多的同龄人,也有年轻的企业家,职业画家,公务员……形形色色的人,职业也各不相同,性格也不同。
不过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无一例外都长得比较好看,算素人帅哥那种,而且还都不约而同来找白景舒了。
白景舒就纳闷了,他明明坐的位置这么偏僻,他们是怎么发现他的存在的。
虽然知道自己长得好看,但灯光这么暗,他们也看不清自己的脸啊,为什么会来主动搭讪?
难道是自己今天桃花运爆棚?
为了不再受陌生人的干扰,白景舒趁人不注意,偷偷换了个更为隐蔽的位置,在暗色中与环境融为一体。
白景舒对这个位置很是满意,继续愉快地喝起了酒。
这时,酒吧的唱台忽然灯光一亮,架子鼓咚咚咚敲响了,背景音乐也切换成了非常激情的曲子,有个人从后台缓缓走上去。
那个人刚一登场,瞬间台下一片欢呼声:
“哇哦!李群老师来了!”
“李群!李群!李群!”
“李群我是你的死忠粉!”
“李群!我喜欢你十年了!你的歌太好听了!”
……
台下人的欢呼声加上激情的背景音乐,瞬间将酒吧的气氛燃烧到高潮。
白景舒还没明白怎么回事,抬头看了眼唱台,这才恍然大悟。
这台上的驻唱白景舒也认识,他是个挺有名的歌手,当年出过很多流行歌曲专辑。虽然现在他已经过气了,但唱歌的基本功非常扎实,能驾驭很多风格的歌,还唱得非常好听,所以大家还是很喜欢他。
白景舒看了眼唱台,喝了口酒,正准备好好欣赏一下老艺术家的表演时,忽然听见驻唱对着话筒说了句:“各位,今晚,我要隆重邀请一位与我相识多年的老朋友,登台献唱一曲!”
话说到这里,驻唱顿了顿,忽然把眼睛扫向了白景舒所在的方向。
一瞬间,白景舒打了个激灵,隐约有种不妙的感觉。
果然,下一秒驻唱笑着说道:“来,大家掌声有请白景舒为我们登台献唱一首!”
操!
白景舒此时的心情只能用这一个字来形容。
他什么时候成了李群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了?!!
两人年纪相差有三十多岁了吧?
他成名的时候,自己还没出生呢!
周围的掌声哗啦啦一片,聚光灯都打到了白景舒的方向,白景舒不得不登台献唱了。
不过也就在这一瞬间,他忽然明白了红包里那行文字的意思。
——他真如红包所说,成了万众瞩目的主角。
按照小说套路,主角应该无论走到哪儿都会被人看见,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万人迷,没什么理由,只因为自带主角光环。而且但凡唱歌,也必定是他唱得最好,即使他是跑调跑出天际的破锣嗓。
Emmmmmmmmmmmmmmmmm…
白景舒又陷入了长长的沉思中,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他登台后没有从歌单里选歌,而是决定来一首即兴RAP。
于是最不擅长唱RAP的白景舒登台了,灯光打在他身上,顿时台下又响起一群迷妹的尖叫声:
“哇,好帅!”
“天呐,看见他的一刹那,我的心就不属于我自己了……”
“啊啊啊啊,好帅好帅好帅啊啊——”
“帅哥,我要给你生猴子!”
……
白景舒眼角微微抽搐,不过想着这应该是小说主角应有的待遇后,就很淡定地走上台去,吹了吹话筒,准备酝酿下情绪开始唱歌。
不过词穷的他一时也想不出唱什么,就在台上磨蹭了一会儿。
就在这时,他忽然看见大门口走进来两个人,顿时他眉头一皱,盯着那方向停留了好几秒。
哟,那不是林含之吗?
只见酒吧大门处,林含之穿着件花衬衫,踩着双人字拖,怀里还搂着他心爱的小宋简,两人有说有笑走进酒吧。
也不知怎么的,林含之走进酒吧后,忽然觉得唱台光芒十分耀眼,就下意识往那边看了眼,结果视线恰好与白景舒撞上。
一瞬间,林含之脸上的笑容凝固了,眼神由疑惑转为惊讶,随后又渐渐陷入呆滞。
台上那人……是白景舒?
林含之还想再仔细看看确认时,白景舒已经淡淡扫了他一眼,冷漠地挪开了视线。
不过托林含之的福,一瞬间白景舒才如泉涌,忽然知道自己该唱什么了。
于是他握着话筒唱道:“蛋黄的肥臀,蓬松的头发,猪才会喜欢你这样的250傻瓜。无人的教室,在空荡的家里,你和那个贱男人在开狂欢的party……”
一首唱毕,白景舒还非常恭敬地冲大家鞠了个躬:“谢谢大家!”
顿时,掌声如雷,尖叫声不断。
有人在台下喊道:“太好听了!刚刚唱的歌叫什么名字啊?”
白景舒微微一笑,对着话筒说道:“这首歌的歌名叫《我的前任必死》。”
众人又是一阵惊呼,纷纷说这歌名太酷了,夸白景舒的歌词非常有个性之类。
此时,白景舒看着台下为他尖叫为他疯狂为他哐哐撞大墙的粉丝们,心中已经有了答案。主角光环果然不是盖的,他刚刚的恶魔吟唱都能让台下一片尖叫声,除了主角光环外,他还真找不到别的理由可以解释这一现象。
下台前,白景舒特意冲林含之坐着的方向望了眼,果然看见林含之和宋简的脸色都不太好看。尤其是林含之,那脸黑的像块木炭。
显然,他们是听懂了这首歌的歌词,白景舒骂的人就是他俩。
白景舒忽然心情非常好,冲他们得意一笑,消失在人群中。
下了台后的白景舒,没有像刚刚那样刻意找角落的座位坐,而是大大方方坐在了正中央的位置,刚好一眼能看见凌遥蹦迪的那个舞池。
反正他去哪儿都有人看见,那索性他也不躲了,就坐在人群的正中央。
白景舒刚一坐下,旁边有个服务生端了杯酒朝白景舒走过来,说道:“这是那边那位先生送给您的鸡尾酒,请慢用。”
说着将酒递到他手里。
白景舒看了眼这酒,又顺着服务生所指的方向望去,看见远处有个肥头大耳的老男人正盯着他看,冲他暧昧一笑,举着手中的酒杯做了个干杯的手势。
霎时,白景舒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妈耶,这个老男人的年纪都快当他爷爷了吧?
不过随后白景舒就淡定了,因为他知道,小说套路又来了。
看看老男人那油光满面的样子,很明显这是个炮灰脸,活不过十秒。
他不会真想追求自己吧?
可别做梦了。
不过十分好奇接下来将发生什么的白景舒,决定顺着小说的套路喝下这杯酒。他想着反正自己有主角光环,应该不会发生什么危险。
于是他接过这杯酒,一口饮下,十分干脆。
与此同时,白景舒也意料之中地看见,远处那老男人嘴角露出了一丝满意的笑容。
喝完酒的白景舒,在吧台边坐了一会儿,非常淡定地掏出手机来玩。
可才玩了没一会儿,白景舒忽然觉得自己身体越来越热,头也越来越晕,眼神也迷离了起来。
他也不是一杯倒的体质啊……
操,果然酒里下了药!
小说套路深啊。
白景舒忽然觉得有句话放在现在的他身上非常合适——好奇心害死猫。或者换个词形容,自作自受。
不过此时后悔也来不及了,他喝也都喝了,还能咋办?
感觉身体不太舒服的白景舒,立马站起身,决定先去洗手间洗个脸冷静下来。
可他刚站起身,瞬间就觉得头晕目眩,连走路都有些摇摇晃晃,简直寸步难行。
没办法,白景舒只好扶着墙,一步一步往洗手间挪去。
可走了没几步,白景舒忽然一个趔趄,重心不稳,整个人不自觉地向前方的地板扑去。
在距离地面还有一米的时候,白景舒心里还在想:没事,反正他有主角光环,此时肯定有人英雄救美的。
可英雄救美没等到,他倒是非常真实地表演了个平地摔,还摔在了一双崭新的皮鞋前。
看见这双锃亮的皮鞋,白景舒缓缓抬起头,看见了一张十分熟悉的脸——
付朝。
果然,套路虽迟到,但永不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