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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回:拜新月(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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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年起居有时,每日卯时初至便醒,不准亦随了主人的性子,同食同卧,只是忧心昨晚在绣袋上嗅出的妖气,心下难安,故而比之锦年还早醒许久。
也不知是不是蓄养久了,一人一猫之间,竟也有了几分心意相通之处。
“不准是饿了吗,怎么恹恹的不高兴?”
不准恨不得立即显出人形,将心中疑问向李锦年问个明白,可她不能······冥君投生的这一胎,未足月而产,底子比常人本就弱了些。若被她一吓,保不准就一命呜呼了。
还未等不准反应,已被锦年抱入怀中,她贪恋地吸了吸他的气息,烦躁不安的心情似乎也平静了几分。
午时过后,锦年吩咐下人将不准的吃食备足,便带了两个贴身小厮欲出门,显然并不打算回家吃晚饭的。不过,令不准在意的是,李锦年还特地带走了那只绣袋,她分明看到那袋子上绣了个“奚”字······
若是凡人女子也就罢了,她不过一只小猫妖,没资格妨碍主人的姻缘,何况主人本尊还是冥君,可现在主人法力全无,若遇到个女妖怪,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
她越想,心中越惶恐,决定必要查个究竟才安心,就算不敌其他大妖,也要护冥君周全!
虽然妖族在凡间法力受限,但雪猫一族夜视本能保留,还擅长束灵、追踪、隐身,轻功问鼎造极,不是凡人可比的,在这一点上,连一千二百岁的月春山都要输她几分。
李锦年不作多想,对范奚白的最深印象,也停留在“轻功好”这上头,今日来只是觉得应当物归原主。
可又记起那日范奚白求他,莫将昨日之事告诉范伯,一时间倒为难起来。
想起昨日自家父亲与范伯相约柳外楼,不外乎为儿女亲事担忧,虽然自家表了态,但隔天便上门拜访,确有几分唐突,再板上钉钉的事情,也可能为范小姐招致更多不好的流言。
还不如递上拜帖,将她请出府外,也好将绣袋当面还给她,少了许多饶舌的麻烦。
正值拜新月,没有比这更好的理由了。
吴朝民风开化,虽不算奔放,但只要不过分逾矩,未婚男女并非不能见面。
吴人最欢悦的是每月十五,这一日有举办拜月会的热闹习俗。拜月者需沐浴熏香,以户为单位,搬出一只小香案,上面放着盛满瓜果点心的莲花杯、莲花碟、莲花盏等器皿,于鸳鸯湖畔传杯洗盏。
祈愿貌似嫦娥面如皓月者有,亦有求早步蟾宫高攀仙桂的,不过大部分还是来此求个好姻缘的。吴民似乎深知人谋是自,天成是来的道理,虽然要借一借这月神的福泽,但这拜月会上层出不穷的助兴节目,倒给了男男女女们各展所长的机会。
不过,李锦年却只当是借个由头,虽叫人去范府递了邀请的帖子,但并未准备任何与拜新月相关的事宜。
他不知道,范府这厢收到拜帖,全府上下都闹得鸡飞狗跳,诸如梅姨娘此类的自然是见不得范奚白的好。而范老爷、奶妈这些个真心爱护的,却是激动不迭。春山表面上含羞应下,实则早高兴地要窜上九霄云外了!忙回房收拾准备赴约,春山钻进各色长裙中挑花了眼,嘴里哼着小曲,乐得狐狸尾巴都快露出来了。
正当高兴时,春山忽然唉呦一声,不知哪儿来的一颗圆石子砸到了自己头上,她疑惑是有人捣鬼,气急道:“谁在暗中伤人!”
话音落地,又遭一击。
月狐一族以嗅觉、听觉为长,即使其余法术受到限制,但是春山自信,若有人靠近,她不会分辨不出。
可她现在完全感知不到是谁在哪个方向朝她丢石子,只能白白挨打。但她又不感到害怕,这恶作剧一般的挑衅,更像孩子做出来的行径。春山可不想继续呆在房间挨打,也没心情挑衣服了,忙捂着额头飞出院墙,等奶妈来催的时候,房间早已空无一人。
范老爷听了奶妈的禀报,未生疑心,反倒乐见其成。若这两个晚辈情投意合,倒不失为一段佳话,也不枉费他的一番良苦用心。
鸳鸯湖畔有个连理亭,春山赶到的时候正是晡时,正看到李锦年站在亭中负手而立,长衫蹁跹。春风穿柳透花而来,清香和暖,映得这约会更添旖旎。
李锦年似有所感转过身来,点首示礼,还是那副清冷庄重的姿态。
春山顿了顿,难得生出几分羞涩。
“范小姐。”
春山颔首回礼:“让李公子,久等了。”
“无妨。”李锦年朝春山走来,气息中的药香也更浓郁几分,“小姐的绣袋落下了,李某今日特来相还。”
春山一愣,“你约我出来,只为的这个?”
李锦年“嗯”了一声,“物既归原主,在下便先告辞。”
“等等!”春山顾不得男女大防,扯住了那人转身欲去的宽袖,“你、你不能走!”
李锦年不解:“范小姐,还有何事?”
“那个······”春山急智之下,托词道:“李公子将我约出来,范府上下皆知,若你就这么走了,别人如何看待我······李公子,你觉得呢?”
李锦年沉默了片刻,才道:“却是我思虑不周,小姐见谅。”
“以后都是要做自家人的,何必说两家话。李郎,那我们去湖边走走吧,我方才过来之时,瞧见那边好生热闹。”
李锦年看了看那只扯着自己袖子不肯放的玉手,第一次觉得姑苏女子的做派比想象中,更外放。
不准猫身在一旁的树上,将春山的所作所为尽收眼底,忍不住骂了声“不要脸”!
不准确实嗅出了一丝妖气,但并不能分辨出对方的妖龄,以及实力如何。
不过她至少确定范家小姐,被妖附身了。这说明什么,说明那范家小姐,已经死了。
前些时日就听李家老爷说起过,范小姐被劫掳上山。难不成她在那时候就遭遇不测,才被山间小妖趁虚而入?
不准平常就有些懒笨,如今能推理出这些,已实属不易。不过眼下最要紧的,不是戳穿“范小姐”的真面目,而是别让这妖精再与主人亲近!瞧她那样的眼神,只怕要吞了冥君,连骨头都不吐的那种。
其实不准完全可以化身成白猫,引开李锦年······可不知为何,她今日却只想以一个凡人女子的模样,出现在他面前。
若能在他心中留下一丝半点的印象,也足够。
参加拜月会的男男女女们,早已铺席围坐在鸳鸯湖的曲水岸边,喝酒吃饭。春山一说要凑一凑这热闹,李锦年便已命人去柳外楼买了吃食往这边送。他今日本打算还完绣袋,就去赴二殿下的约,如今也只好派人去辞了,不过二殿下向来看重他,倒不会因此生气。
只是派去的小厮久而未归,李锦年心中不禁沉了几分。
不过很快的,就被春山打断了注意力,“之前,拜月会执事席只作供香、祭酒之用,今日怎么不见执事读祝、焚祝文,反而用蝉纱帘子围起来了?”
鸳鸯湖心设立执事席,以之为中心,参祭者沿曲池而坐,亦可传杯洗盏、随波泛酒,雅致盎然,唯吴国才有如此风月。
李锦年极目眺望,摇了摇头:“倒不曾听说。”
“李郎一心只顾圣贤书,可惜了身边风景。” 春山掩唇一笑,极尽妩媚风流。
可惜这李郎眼神不大好,丝毫未注意到,反而一本正经应道:“士子应如是。”
春山连连称是,心中却道:可惜是个书呆子。
不过此人骨相、皮相皆为凡间精品,足以掩盖那点瑕疵,春山心随意动,哎呦一声,倒进李锦年怀里,“不好意思,可能是站得太久,风大闪了腰。”
“这妖精的脸皮简直比边塞城墙还要厚!主人快推开她啊!”不准气得在树皮上划出几道爪痕。
李锦年扶起春山,“小姐既然体弱,李某还是送您回府吧。”
“不不不!”春山立即站直了,精神奕奕道:“就那么一下,我现在大好了!”
二人说话间,一名小厮已经带着柳外楼的回来了,因来得太晚,只在最外围的地方挑了个位置摆席。还不等坐下,身边的年轻姑娘就上前攀谈,很明显是冲着李锦年来的。
不过碍于他不苟言笑,春山反倒被她们认作攀熟的踏脚石。
一个穿鹅黄衫衣裙的女子,主动递上一碗东坡肉,热情道:“这是我母亲最拿手的菜,你尝尝。”
“谢谢!”春山毫不客气地夹了一大块往嘴里送,边嚼边发出“唔、唔、唔”的声音,“你母亲做的这碗东坡肉简直绝了!又糯又鲜,咸香中透着丝丝甜味儿,比之柳外楼的,可以说是毫不逊色!”
女子轻笑:“姑娘谬赞。”
“对了,之前未曾见过姑娘,不知是哪家女儿?对了,给你哥哥也夹一块吧!”
春山也不问李锦年吃不吃,直接给他的碗里夹了一块,回道:“这不是我哥,是我未来夫婿!”
“我是范家——”话未说完,女子转身便走,连个招呼也没打,春山疑惑地望向李锦年,“她怎么突然就走了,我还没自报家门呢······”
李锦年没有回答,只是把自己面前的肉,递给春山,“吃吧。”
不准看着心里酸酸的,主人竟然给别人喂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