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了言情定律的大忌,就是让女主杀了人,惹众怒了。
我不知道是虐你们呢,还是虐我自己,看到你们一个个暴跳起来,甚至还有人弃坑了,说实在的我心情一点也不好受,很影响码字心情,所以你们受虐的同时,我也在自虐。
有读者说我已经超越变态了,谢谢你的赞美,在寻爱里我已经超越过一次,此次再次超越,多谢你的赞美。
我不知道我要解释多少次,美仁并不喜欢怡素,而且算是讨厌她,之所以救她是为了悦姨,你们说她愚也好,白痴也好,就是这样一个人,亲情第一,所以认为她顽固不化,白痴,愚蠢,OK,都可以。
其实我不懂为什么电视上或者武侠中男主要是走火入魔杀了女主,很多人能接受,为什么言情就不可以?好吧,谁叫我写的是言情,所谓言情,就是男女要有爱。我这文不仅没爱,还变态。
女人们所接受的是比较完美的,比较纯洁的,而我完全没有让女主拥有,自私,自私,自私,还是自私。温柔贤良的女主我想JJ上面太多太多太多了,随便找一篇都是让人着迷且善良的女主,当初我挖这坑的主要想法就是不太想写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女主,如果期待在本文的五分之四以前,能看见这样的女主,我现在就说明,不太可能,如果你还能忍受一个自私变态的女主,那么就继续追吧,如果不能忍受,也不要强逼着自己,话说看文不是找罪受。
还有我写文都很狗血,所有狗血的桥段,我都极为有可能去写,狗血在我来看就是经典。对于故事以后的发展,之前所写伏笔都有,如果够细心,是可以预见的。
好了,我今天牢骚发完了,感谢支持我的大大们,我去码字了。
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