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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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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乐得出这个结论是有理有据的,最明显的参照物就是她的姐姐闻喜。
闻乐从小是看着姐姐为艺术献身长大的,闻喜八岁就开始学舞,别人舞鞋一两个月换一双,她两个礼拜就能穿烂,姐妹俩睡一个房间,她常看到姐姐流血的脚趾,吓得抱着妈妈说我一辈子都不要学芭蕾。
但闻喜热爱舞蹈,别人练三个小时就觉得吃足苦头,她可以在练功房里从早跳到晚,一个动作反复上百遍,不但不觉苦,还乐在其中。
闻喜生得清秀,又不爱说话,平时在人群里并不引人注目,可只要一穿上舞鞋就仿佛聚了光,那张白瓷小脸微微扬起,每一个细微动作都是美。
不要说异性,亲妹妹都爱上她。
闻乐十五岁的时候,舞蹈学院汇报演出吉赛尔,闻喜头次登台领舞。闻乐那时候正值少女叛逆期,照闻家妈妈所描述的,正是人憎鬼厌的时候,剪个寸短的头发,穿男式大衬衫,短裤短得藏到衬衫下头去,远看就像光屁股出门,兼之看全世界都不顺眼,姐姐第一次正式演出都要父母耳提面令勉强出席,但坐在席下看到吉赛尔悲伤死去,顿时潸然泪下。
好的艺术都是能够穿透人心的,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
闻乐满以为自己的姐姐能够成为一代大师,至少也要像一朵花那样,在舞台上盛开许多年,没想到第二年闻喜就结婚了,从此退隐。
闻乐扼腕。
她完全不掩饰自己对袁振东的不满之情,婚礼上还敲着他的肩膀说:“把我的姐姐还回来。”
被父母一顿好训。
袁振东对这个小姨子倒是好脾气,搂着闻喜一个劲地笑,他结婚时整三十岁,真正高大结实,立在身段纤细的闻喜身边如同一座大山,一只手总不离开她的肩膀或者腰,坐下时一定伸展手臂放在她的椅背上,又喜欢抚弄她的头发,闻喜从小脾气好,头发也软,从前盘一个圆圆发髻,认识袁振东以后就一直散着,任他长长手指绕了一圈又一圈。
李焕然曾经为某杂志拍过这对知名伉俪,回来一句点评:百炼钢化绕指柔。
闻乐嗤之以鼻:“肉麻当有趣。”
李焕然也有些好奇,半夜耳鬓厮磨的时候问她:“难道他们都是在人前做戏?”
闻乐又维护家人:“平时也这样。谁做戏一做做十年?”
李焕然顿时唏嘘:“竟然真有人可以热烈十年。”
闻乐咳嗽一声:“奇葩。”
闻乐与李焕然一样都是感情的悲观主义者,觉得爱情是流星一样不可捉摸以及易逝的东西,闻乐有过初恋,十六岁到二十六岁,十年。两人是同学,大学时对方选了医科,分手前跟她说他加入无国界医生团体自愿去津巴布韦一年,她感动得眼泪汪汪,机场告别时还与他抱头痛哭,对他说你放心,我等你回来结婚。没想到三个月以后就有人在市内看到他派发喜帖,当然,喜帖上的新娘不是闻乐。
闻乐有半年除工作以外不肯出门见人。
闻喜急得团团转,袁振东都看不过去了,蹲在小姨子面前说:“姐夫替你去出气。”
闻乐仰头躺在姐姐家庭院里的躺椅上,用一本书盖住脸正似睡非睡,闻言差点跌下来,气咻咻道:“都半年了你才说这句话?”
袁振东挠挠头:“我以为漂亮女孩子都会很快恢复。”
闻乐张大嘴,对闻喜挥手:“姐,你老公对我说甜言蜜语。”
闻喜也走过来蹲下:“不如让他为你安排新一轮约会。”
闻乐最吃不消这对夫妻同心同德的样子,就连他们养的金毛狗都来凑热闹,一式一样蹲到一起看着她,她哭笑不得地挥动双手。
“走开走开,我才不要姐夫安排,他的朋友都可以做我叔叔。”
袁振东伤心,拉着闻喜的手说:“乐乐嫌我老。”
还要闻喜安慰他:“我不嫌弃你。”
闻乐仰天长叹,立刻决定恢复社交生活,当晚就遇见李焕然。
李焕然汗津津地躺在闻乐身边,眼里仍有尚未褪尽的情欲。
他把嘴唇贴在闻乐脸颊上,低声笑:“真要多谢袁先生与袁太太。”
他呼出的热气让闻乐半边脸都是麻痒的,她轻哼着笑出来:“嗯,我替你转达。”
两人不再做声,闻乐翻个身,把后背贴在李焕然的胸口上,她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和他重叠在一个位置上,此起彼伏地跳着。
这个姿势让两个人都感到舒适,李焕然收拢手臂,让闻乐靠得更紧一些,然后闭上眼睛。
他听到闻乐叹气,她说。
“可是我有些担心他们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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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要去看霍比特人,刷大王和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