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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言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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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瞎话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但秦歌这点道行也就能骗骗不谙世事的深闺小姐,怀柔机灵,根本不上当。
那种地方带着沈谦和是万万去不得的,他脸皮薄得要命,估计前脚还没踏进门,后脚就得撞墙寻死。
沈家老爷子也不是什么善茬,暗地里鼓捣什么买卖谁也不知道,他家大少爷更是个纨绔子弟,全家就指着小儿子长大能有点儿出息,这么宝贝的人,秦歌恨不得给他锁在手腕上,免得出了什么岔子,再把自己赔进去。
“你昨儿个不说带我去听戏吗?今天正好没事,沈少爷给安排安排?”秦歌出门干什么,完全是看心情,随机性很强,所以平时想找他根本无处可寻,除非沈谦和跟着,能把人往好地方带,不然指不定就溜到哪个犄角旮旯泡妞去了。
沈谦和一拍脑袋,伸手点着空气,好像忘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事一样,晃得秦歌直眼晕。秦歌拍手低斥,沈谦和方才接着说,“今天是言争从北平回来后的第一场戏,定是不能错过的。”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表:“这都快开场了,肯定买不到票,不过我自有门道,保你能坐上雅间。”
“言争是谁啊?”秦歌一问,沈谦和都懒得答,尚且不说别的地方,整个租界就没有不认识他的,也不知秦歌那点人脉都混到哪儿去了,顾言争的大名竟都没听过。
秦歌感受到了来自沈谦和眼底深深地鄙视,琢磨着怎么给自己的孤陋寡闻找个台阶下。
他一把揽过沈谦和的肩膀,食指蹭过鼻底,显得有些尴尬:“你这就有点难为人了,我一向对这圈子里的人不熟,你要是问我百乐门历代最火的歌星是谁,我能从大前年的给你列举,浅到身高三围,深到家世祖籍,分分钟透底。”
“你可别没正形了。”沈谦和并没有打掉秦歌的手,他的个子比秦歌矮上那么几厘米,就这么挎着,谁也不累,反而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任他压着。
“顾家班你总该听过吧?”
秦歌摇头。
沈谦和无语,一折臂,抬起胳膊肘往秦歌腰侧一怼,痒得秦歌蹦开半步。这一蹦跶,秦歌有点印象了,老爷子爱听戏,前不久好像有提到过顾家班的事,说是顾家班的班主染了重病,快不行了,梨园不能一日没有管事的,上上下下几十口子人总得吃饭啊,这就连夜传书到北平去请少班主回来主持大局,至于少班主是谁,多大的腕儿,秦歌左耳朵进,右耳朵就冒了,半个字也没记住。
“真想不到,原来你还认识戏班子的人。”在秦歌的印象里,沈谦和就是个书呆子,整日闷在家里,好说歹说才能带出来遛一遛,这还得看他老爹的眼色行事,而且出门的时间也得规范好,超时不归就得家法伺候,这一点跟自家老爷子的行事风范如出一辙。
轮到沈谦和得意了,下颌一扬:“当然,言争是我发小,三岁学戏,五岁登台,八岁就跟着顾家班天南地北的演出,再大一点,唱了旦角儿,身段唱功无一不精,紧跟着就红了,如今风头正盛,丝毫不减当年。”
秦歌听人说话永远抓不到正点上,只逮着第一句不放:“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么个发小儿?”
仔细听来话音里还掺着些许醋意,秦歌也觉得不对劲,赶紧补了一句:“这么厉害的发小儿应该早点介绍给我认识。”
“他打小就跟着外祖父住,在北平,那儿京戏正宗,老爷子也是科班出身,就是年岁大了不能带班,教个小娃娃还不成问题。”
沈谦和说着从长衫儿里拽出一块羊脂白玉:“这就是有一年除夕他给我寄过来的,这么多年一直带着。”
若说秦歌是从小一直陪在沈谦和身边的竹马,那顾言争就是他远隔千里的精神伴侣,二人时常通信,他说上海的风花雪月歌舞升平,顾言争就把昔日皇土旧都威仪讲给他听,你来我往,时光久了,感情不淡。
“行了,知道了。”秦歌抓着沈谦和的手腕迫使他把玉坠儿塞回去,“这么宝贵的兄弟情谊就别拿出来晒太阳了,再蒸发了,赔不起。”
听着他语气明显变冷,沈谦和可算知道怎么回事了,赶紧把玉坠塞进领子。
“不…不一样。”
沈谦和有个老毛病,一紧张就容易结巴,不过这句话没假,顾言争是苍茫天地中的琼玖雪迹,是银河里闪烁的三千星辰,世间再美好的词汇用来形容他都不为过。而秦怀云是款款而来的四时风雨,是落日长河里的袅袅烟火,只要一转身就能看得见,一靠近就能摸得到。
他屏住呼吸,正色再言:“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