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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李时初的漂亮是那种纯粹的漂亮,白瘦干净,眼睛又圆又大,睫毛鸦羽似的又密又长,他很容易害羞,笑起来腼腼腆腆的,嘴一抿眼睛一弯脸颊下边便出现一个小梨涡。我和他认识十年,却很少见他发脾气,即便生气也只是眉头轻微皱起,垂下眼睛不理人。

      李时初不喜欢我抽烟,一来他认为抽烟有害健康,二来他认为烟的味道不好闻。和他在一起之后我在他的监督之下慢慢戒了,后来他离开之后失眠的夜里我又会抽上两根。

      我抽烟被礼礼撞见过几次,礼礼就会像李时初当年那样认认真真地和我说起抽烟的坏处,见我无动于衷又走过来和我撒娇让我不要抽烟。我秉持着不能给未成年人做坏榜样的理念,当着礼礼的面把烟掐了。

      礼礼见状满意地回去睡觉了,可我却怎么也睡不着。

      距离我知道李时初这个人,已经有二十年了。

      我是在高一下册分班的时候遇见的李时初。确切地说,我当时是在厕所抽烟被他撞见了。

      当时我成绩不算好,年级中下游吧,倒也还差不到倒数。他也许一直都有年级前几吧,我当时不学无术,因为也没有人管我,父母离开得得早,自己一个人住,于是天天净想着怎么去网吧玩游戏,对成绩排名这些也不甚关心。总而言之,在高二之前,我对李时初这个人是一点印象都没有的。

      当时似乎是大课间吧,学校组织做操,我没有下去,和老师装病说肚子疼,老师即便对我半信半疑但还是准许了。于是我一个人口袋里揣着一包烟,径直走到厕所,一点儿也不怕烟在裤袋里撑出的形状太明显,被老师或者教导主任抓到记过处分。

      我来到厕所的最后一个隔间,将烟点燃。但是抽得心不在焉,一心思考中午怎么翘午休去网吧。烟在即将抽完之时我忽然隐约听到厕所门外面似乎是有人进来,拧开了水龙头不知道是在洗脸还是洗手。

      与此同时隔间里的我掐灭了烟,用口袋里的纸巾将烟包住扔进了垃圾桶,又恍若无事走出了厕所隔间。

      我就是在那时见到的李时初,他当时发着烧,不是像我一样为了逃避大课间而撒谎请病假。他看起来烧得很严重,两边脸颊和耳朵烧得一片红。站在洗手池边上用手捧着水洗脸试图物理降温。

      我看了他一眼之后便匆匆收回视线,心中犯嘀咕为什么这人成这样了还要坚持上课,如果是我起码要旷课一星期。只是心中即便这么想着但一想到大课间也许快结束了,便不再在乎那么多,之后就自顾自地往厕所门口走了。

      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他也许是被我身上浓重的烟草味呛到,忽然剧烈地咳嗽起来。我不知为什么忽然心虚,像是做了坏事害怕被发现似的,在他的咳嗽声中仓皇而逃。

      李时初的家庭并不富裕,后来我们做了同桌,我就开始常常注意他。他经常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校服,刷洗得干干净净的小白鞋,这一身衣服的搭配一穿就是三年。

      但他特别爱干净,指甲修得整整齐齐,头发又蓬松又软,刘海刚刚过眉,皮肤白白净净,而且靠近他时就可以闻到他身上不知道是肥皂还是洗衣粉的清新的柠檬香。

      他不爱凑热闹,下课时就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位置上,有时是趴着睡觉,有时是在做我看不懂的题,有时也会画画。而我一下课就抱着篮球和我当时的朋友们在操场上打球疯跑。等到上课铃打响,我坐回位置的时候常常已经是一身大汗。

      那时我已经和李时初关系算得上是不错,兴许是他因为招架不住我上课的经常“骚扰”吧。总之后来他每次见到我从操场大汗淋漓地回来都会从自己桌子上拽出几张纸巾让我擦汗,还会认认真真地告诉我剧烈运动完不要大口喝冰水。

      他的口音像是江南那边的,软腔糯调,显得他人更加温柔。后来我和他确定关系之后也最喜欢听他讲题,盯着他给我讲题时认认真真的眉眼,说话一本正经的样子。每次讲完还都问我一句“听懂了吗?”

      李时初就是这样一个人,而我在太多方面却和他截然相反,但偏偏仗着自己当时人缘好不管不顾地将他拉入我的世界。他有时被我拉着去看我打篮球,但其实他看不懂,就只是帮我抱着毛巾和水坐在看台,见到我进球了就对我露出一个傻憨憨的笑。

      高考时没能考到和他同一个大学,但是报的学校也离他的学校很近。我有时会去他学校门口接他下课,偶尔也会领他去校门口吃点夜宵。

      我记忆中的李时初一直很省,高中时没见过他打几样贵的菜,偶尔有几次打了也是请我吃饭。他身上衣服只要没破就不会换,东西能用则用。由于他从小养成了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因此吃夜宵的时候也从来不挑,而且每次都不会剩。

      但他身体一直不好,消化功能似乎也很差。他一旦吃多就容易积食,大二的时候带他吃了个宵夜,结果凌晨三点他就因为积食而睡不着觉给我打电话。我带着他去医院打点滴,一面盯着点滴一滴一滴地滴着,一面帮他揉着肚子询问他难不难受。

      李时初很少生气,几乎可以说是完全没有过,我也很少惹他生气。记忆里的李时初也很少哭,哭得最多的那几次就是生病的时候。

      但是礼礼很爱哭,我也最看不得礼礼哭,因为他一哭就让我想到病房里的李时初,想到李时初在病房里因为病痛而难受的样子。他和李时初长得太像了。这也是我领养礼礼的原因之一。

      我领养礼礼的时候礼礼才出生一个月,当时他的父母遭遇车祸双亡,我和李时初在孤儿院里看到都觉得很不忍心,于是决定领养他。我给他取名陈衍礼,小名礼礼,就这样把他接到了家中。

      那时候我带礼礼的时间其实比李时初带他的时间要长,但是礼礼似乎天生更喜欢李时初,更愿意让他抱,反之我抱他他反而哭闹得厉害。

      后来礼礼长到两岁多,李时初也生了重病,病得很严重。我一个人驾车带他看了特别多个医院,都说几乎治不好。医生当时说希望很渺茫,让我们回去。我那时崩溃了一阵子吧,后来去打了两份工赚钱帮他治病,不上班的时候就做做兼职。李时初身体状况太差,家里没有人能照顾礼礼,我就把他送到了李时初妈妈身边。

      有一天夜里我回到医院,看见李时初还没睡,手里抚摸着我们之前拍的全家福不知道在发什么呆。我走过去,用手指戳戳他脸问他在想什么。李时初忽然抱住我,脑袋放在我肩膀上,我当时还以为他和我撒娇,还轻轻笑着问他怎么了?直到我感觉到肩膀上湿湿的,这才意识到他是哭了。

      李时初从在我怀里的小声抽泣到渐渐哭得厉害,后来连说话都断断续续,呼吸似乎都很困难。我听见他轻声问我可不可以不要打工,他舍不得看我这么累。又说反正他的病也治不好的,能不能每天留下来陪陪他,他每天在病房里特别特别想我。

      当时我听到是什么样的心情呢?爱人劝我放弃治疗,可我又怎么舍得呢?可是看着他湿漉漉的眼睛,听着他带着哭腔的话语,我又怎么说得出拒绝这两个字呢?

      后来我还是决定留下来陪他,但是没有放弃治疗,周围的朋友的钱都已经被我借了个遍,总算凑足了治疗费用,那时二十六岁的我真称得上是负债累累、一无所有,唯一所拥有的、填满他贫瘠生活的爱人也将在某一天与他不辞而别。

      二十六岁的我看不清前方的一点点路,抓着一根细若游丝几乎随时都会挣断却对于他而言十分重要的命弦,唯一能做的就是在雾气弥漫的路上跌跌撞撞地自行摸索。

      李时初很怕疼,即便是护士来扎针都怕,他后来也悄悄告诉我他的痛觉神经好像比别人敏感。我有一回叫他如果害怕了就抓着我的手,结果护士给他扎完针之后我的手被他抓出深深的一道血痕。后来被他看见之后心疼得不得了,以后打针宁愿自己承受疼痛也不再抓着我的手了。

      连这样都怕疼的人,又更何况是做手术呢。我不想他疼,可是那又能有什么办法呢。命运操控着一切,我们作为常人,别无他法。

      后来他瘦得很厉害,但又总爱和我念叨着想吃什么什么,有时是我做的糖醋排骨,有时是我们大学门口的那家面馆,有时又说想喝粥了。但他那时其实已经什么都吃不下了,吃了就吐。每天吸着氧,靠输营养液存活着。我看着太难受,便握着他的手,一下又一下轻轻地抚摸着以示安慰。

      李时初一共在医院呆了四个月二十六天,后来就与我不辞而别。他动手术的前一晚我搂着他吻了又吻,一晚上紧紧地攥着他的手,趴在他的病床边守着。

      李时初下葬的时候礼礼两岁十个月左右,周遭的所有人都在哭,但他不知道其他人为什么哭,只是因为周遭的环境渲染而也不安地哭起来。稚嫩的孩童的哭声响亮,便立刻伴随着其他人的哭声回荡在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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