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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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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清和皇帝加冠掌权,至今已有一十八年,京城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
春风吹拂,巷子深处,袅袅柳枝轻柔摆动,“吱呀”一声,一个书生推开木门,走出门外,向门内拱手:“仁兄留步。”
“好。”门内人止住了步伐,应了一声,声音似暖而不燥的晚风,清正柔和。
书生得了回答,走到巷口,默默驻足一会离去。
宋之礼阖上了木门,瞅了日头,正好到晌午,准备舀米煮粥。
当今幼时,太后及外戚擅权干政,导致清和皇帝对外戚痛恨欲绝。亲政后,蛰伏多年,将这一干外戚全部弄死。
其实宋家和太后一系并没关系,非要扯点关系,就是仇敌。宋家女宋琬嫁于清和皇帝,所以宋家在搬倒太后一系时出了不少力。
但坏也坏在宋家嫁女,清和皇帝迎宋家女为后,诞下太子赵晏。
清和皇帝他不是个人,铲除太后一系后,为了避免下一任皇帝遭受外戚的祸患,直接将宋家也干倒了。为了保命,宋家人纷纷辞去官职,迁回祖地。
宋之礼算是宋家的远亲,长路遥遥从祖地赶赴京城参加科举,取得了不错的名次,但迟迟没得到任命。
宋之礼抱负破灭,心灰意冷,只待和恩师及好友告别后,收拾包袱回祖地。刚才那书生便是前来道别的。
今日的柴禾有些湿,宋之礼正坐在灶前生火,一时不察黑烟熏入眼睛、嗓子,宋之礼边咳边流泪,眼睛一下子就红了。
宋之礼正拿出手帕轻轻沾走泪水,木门又“吱呀”一声。
来人不讲礼节,也不敲门,走进小院,瞥见低矮厨房飘出的丝丝烟气,料想宋之礼正在煮饭,就停在了院中,没进厨房,他习惯于锦衣玉食,是一点都不想沾染污秽的。
宋之礼走出厨房打算用清水洗一下手帕,抬头便看见了院子里的青年,眉毛好似用最纯正的墨描写而成,黑得凌厉,眼睛则淬了铁剑般明亮,意气风发,气势如虹。
正是大将军之子李言文,今年的状元,武将世家的文曲星。
宋之礼不记得交好过李言文,不知他前来何意,但是对夺得头筹的他颇为推崇,客气道:“不知李同年到来,有失远迎。”
宋之礼此时眼睛还红着,玉白的脸也因干咳漫上氤氲的粉,分外艳丽。李言文瞧着便觉得内心鼓噪起来,有股热气在体内乱撞。
他想上他。
李言文确实和宋之礼没有交情,只不过是出考场时瞧见一眼,就记在了心里,查出来身份,便上门了。
李言文偏爱美人,而且喜欢的美人还非要得到手,等到腻了便弃若敝履,所以他在京城名声不太好。但宋之礼是不知道的,来到京城以后,宋之礼便深居寡出,沉溺诗书。
李言文暂时还披着正人君子的皮,假惺惺地还礼:“宋同年,你我之间不必如此客气,我曾听杨谏先生讲学,我见过你,可惜你没见过我,当时我便觉得一见如故,只是如今才脱开身来拜访。”
胡说,李言文根本没听过杨谏的课,只是调查出杨谏是宋之礼的老师,拉近关系罢了。
“好巧,杨谏先生是我的恩师。”果然宋之礼很是惊喜,拉着李言文的胳膊往柳树下走,态度亲昵,“言文兄,请坐,我给你泡茶。”柳树下放置着一个石桌,两个石凳,经历了风吹雨打,表面光滑。
李言文能感受到小臂上属于宋之礼的温度,心情陡然开朗,顺势拉近关系:“谢谢之礼。”
宋之礼弯腰泡茶,灰色衣衫有些旧了,但服帖极了,翘的翘,塌的塌,线条涩气,让人蠢蠢欲动。细指是白色的,沾了热水,水灵灵地透着粉,和上淡青色的茶碗,画面柔美,李言文的心思柔婉得仿佛身在江南。
李言文并不喜欢喝茶,只虚虚环着茶碗:“之礼,听闻你准备后日离开京城?”
“是的。”宋之礼情绪有些低落,“言文兄,不瞒你说,京城并没有我的容身之所。科举高中又如何,因这宋姓,怕是没人敢用我。曾经抱着侥幸心思,如今算是回归现实,我确实准备离开京城了。”
说罢,宋之礼又振奋起来:“离开京城也好,乡里的孩子需要一个教书先生,我总不至于余生虚度。”
“之礼豁达。”李言文笑,目光殷切,“为兄想到一个好地方可以为之礼践行,之礼在离开京城之前应该见识见识京城的美妙之处。”
宋之礼有些感动:“言文兄对我真好。不知道是那个好地方?”
“南风馆。”李言文仍旧是笑,只是笑中透露着不怀好意。
宋之礼脸红,他虽然不通男女之情、男男之情,但也知道南风馆是男男的那档子事,手中茶碗都有些拿不稳了。
李言文好笑地看着对面人局促的模样,没良心地哄骗道:“之礼没去过,不知其妙处。况且这南风馆也有雅俗之分,咱们自然有高雅的去处。”
宋之礼是个书呆子,秉性纯良,不好拂李言文的好意,再加上心里也有好奇之意,只呐呐点头。
李言文见目的达到,心情愉快,亲昵地牵起宋之礼的手,款款道:“之礼,为兄明日上午领你去。”
宋之礼没和人如此亲密过,手指不自然地微动,蹭了李言文的手心,李言文下意识捏紧宋之礼的手,面上却端的镇定:“为兄就不叨扰了,明日见。”
宋之礼目送李言文走出巷子,心里还是有点不自然,想到明日和李言文一起去南风馆,既觉得荒唐,又觉得刺激。
耽搁了好一会,宋之礼草草煮了午饭,吃罢,决定晚上去拜别恩师杨谏。
杨谏学识无双,性情粗糙刚硬,清和皇帝非常信任,任他为户部尚书。宋氏族长曾有恩于杨谏,所以写信拜托杨谏照拂宋之礼。杨谏喜爱宋之礼的赤子之心,以师父自居。
是夜,月亮浑圆明亮,天色不过分黑,人能视物。
杨府。小花园内支了小木桌,桌上是米粥咸菜鸡肉。桌旁坐的是宋之礼和户部尚书杨谏。杨尚书知道徒弟生活清苦,今夜买了些鸡肉。
“让先生破费了。”宋之礼有些不安。杨谏为官清廉,俸银大多寄给乡中老父,生活拮据,宅子是先帝赐下的,府中奴仆也才两人。
杨谏已至知天命之年,仍然中气十足,此时眉毛一竖,眼睛一瞪,张嘴就骂:“蔫蔫的像个小病鸡,坐直听好,老夫给你买你就吃,少磨磨唧唧的。拿筷,吃鸡。”
宋之礼头皮发麻,有点害怕又有点暖:“先生,学生知道了。”
杨谏冷哼一声,知道改不了宋之礼的面团性子,也就不再骂,殷殷嘱咐:“吃多点。多吃点。”
宋之礼觉得眼泪不受自己控制了,再乐观的人在宠爱自己的人面前也会变得娇气。科举高中却得不到任用,宋之礼好委屈,泪水一滴滴沿着脸落下,红的眼角,红的鼻尖,红的嘴唇。
杨谏一看小徒弟哭了,立马急了,以为是自己太凶骂哭的:“乖徒儿,别哭了。老夫说话就是这样的,不单单是骂你,老夫骂别人更狠。那皇帝,那百官在殿上被老夫骂得脑瓜子一愣一愣的,老夫说出的话,就没有好听的,所以乖徒儿千万别放在心里。”
这边杨谏绞尽脑汁哄,那边清和皇帝恰好看到这幅美人落泪的美景,心里有一刹那的异样。
皇帝贴身太监刘玄义正要开口,就被清和皇帝使眼色制止,清和皇帝脚步一转,又离开了杨府,轻笑:“灼灼美人颜,袅袅美人骨。”
刘玄义噤声,当自己不存在。那人确实美,他也喜欢,如果他是皇帝,他就把美人拥入怀中。可是他是个太监,他唯一能做的是拉皇帝与美人的皮条。一看就知道美人与杨谏关系匪浅,他可不想日后被杨谏这个死老头找上门骂。早就听闻杨谏收了个宋姓徒弟,风姿出众,应该就是这位了。
清和皇帝洞悉人心,笑骂:“玄义啊玄义,你跟个狐狸似的。罢了罢了,美人姓宋,收入宫中不妥。”
刘玄义赔笑,恭敬地微低着头,两人慢慢走远。
“晚上找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太监来,要嫩的。”皇帝的声音从远方传来,越来越淡,似乎是摇了摇头,但心情显然不错,“不妥不妥,真是鬼迷心窍了。哈哈哈。”
刘玄义无语,还罢了罢了呢,明明是对美人念念不忘,心想,自己还是盯着一点,免得这位主哪天心血来潮又要问。
这边说回杨府。宋之礼的突然落泪把杨谏这个刚猛人给吓坏了,他这辈子没有子女缘分,可稀罕宋之礼这个乖徒了。
宋之礼尽管是心酸不能任职的事情,但不想让杨谏为难,毕竟是皇帝不容宋氏,于是哽咽道:“先生,学生只是想到后日京城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一时忍不住落泪了。”
杨谏忙安慰道:“老夫辞官后,就返乡养我老父去了。待我老父西去,老夫搬去乖徒那如何?反正老夫也没有子女。”
宋之礼顺势破涕而笑。
杨谏也笑,同时在心里暗示,老父啊,儿子可没有咒你西去的意思,只是拿你西去安慰一下乖徒,儿子虽然没留下一儿半女,但乖徒就当传承我们杨家了。一念至此,杨谏觉得辞官后也不用害怕老父的柴火棍了,他已经替老父找好宝贝孙子了。
师徒两人又说了片刻,便分别了。宋之礼离开杨府,回到小巷子里的家,稍作洗漱,睡去了,心里暗暗期待明天与言文兄的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