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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者 天与短因缘 ...
今天,我杀人了。
——皓都
你们知道养蛊吗?
将很多很多的蛇虫鼠蚁,有毒的没毒的,全部放在一个笼子里,不给吃喝,让他们互相厮杀,最后活下来的那一个,就是蛊王。
我一直以为跟着义父,就再也不愁吃喝了,做小厮也好,仆人也好,起码能活下来。
这里叫蛇窟,我和一个比我高壮很多的人关在一起,第一天有馒头,我们相安无事。
第二天,有包子,被他抢了。
第三天,什么都没有了,连水都没有。
第四天,他抢了我的帕子,我杀了他,用石头砸死的。
鲜血和白花花的脑浆溅到脸上的那一刻,我觉得我再也不能看桃花了。
他们说恭喜我过了第一关。
接下来一个月,有吃有喝,有人教杀人技巧。
然后是五个人一个房间。
三个月。
十人一个房间。
半年。
二十人。
……
天光大亮时,我从蛇窟走了出来,我将自己洗漱得十分干净工整,但我知道,手上的鲜血早已洗不干净了。
义父派了马车来接我,跟送我来的马车是同一辆。
“七年,你变了不少。”
我已经同义父一般高了。
“休息三天。”义父丢给我一块黑色的令牌。
“谢过义父。”鞠礼,蛇窟走一遭,他如今,也算是文武全才了吧。
义父从一旁的簿子里抽出一张纸递了过来,“三天后,他死于……火灾吧。”
齐王党的官员。
义父给的令牌,除了皇宫,基本上长安所有的地方都能畅通无阻。
老实说,没有这块儿令牌,他照样可以。
啊,居然因为这些阴私生出自豪感了呢……
不过他现在是秦王府侍卫了,还是应该走正门。
李乐嫣总觉得这两天有点儿奇怪,好像有人盯着自己似得,浑身不自在。
“难道是太久没有见到长歌了?”李乐嫣加快了绣帕子的进度。
当初的小团子也长大了,穿着粉白的衣服,像只小兔子,珠圆玉润。
还是包子脸,腮帮子粉扑扑,圆鼓鼓的。
这些年他已经不再耽于口腹之欲。
可老实说,看到小兔子,他还是想啃一口。
是执念吗?
每次濒死的时候,总想着,还没能啃一口小兔子,真遗憾啊……
是执念吧。
“长歌!长歌长歌!”小兔子熬夜绣了两天的帕子,忙不迭地就跑进了皇宫。
看来过了这么久,小兔子跟永宁郡主的关系还是很好。
她知不知道她阿耶……
皇宫啊?侍卫牌子大概是没用了……
还是得翻墙。
大内高手,还是挺麻烦的。
李长歌这里没有,那小兔子去哪儿了呢……?
日头有些大,快要到他出发的时辰了……
渍,有点麻烦……
他的第一个正式的任务,还是不要迟到,最好提早一点。
————
小剧场:
义父仰头:你怎么长得这么快?
皓都:据说我能长到189哦。
————
激情创作,希望大家能多多的点赞……(不好意思串台了),希望大家能多多的收藏,评论加打赏(这个不要紧)ヾ()~
主要是懒得想配角名字了,想随机从读者姥爷们里抽取一下幸运ID()
修改了县主,郡主,公主的称呼问题,不影响观看的。李长歌是永宁郡主,李乐嫣一开始因为是亲王的女儿,所以是县主,后来秦王成了太子,李乐嫣就是郡主,再后来因为皇帝想让李乐嫣去和亲所以封了永安公主,再后来太子转正李乐嫣也还是永安宫主,嗯嗯,应该是这样的没错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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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者 天与短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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