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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熊和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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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疗程是两个小时,但林秦进去尚且不到一小时就出来了,其中还包括了林秦等医生看完资料的半小时。
林父在心里幽幽地叹气,他和林秦的母亲无数次对医生充满期待,又无数次打破期待,早已在周身覆满了一层铜墙铁壁。这一次虽然看起来也没什么用,但至少去医院的过程,是他们难得与儿子相处的时光。
哪怕儿子看起来并不是很乐意。
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人,林秦看着电梯的数字层层下跳,忽然开口说:“南城,什么高中好一点?”
林父像是被火舌舔舐了一口,差点没站稳,又怕听错,小心翼翼地试探问:“你刚才,说什么?”
林秦认真地重复道:“我说,南城有没有好一点的高中,我想去上学。”
上学。
从他们见到林秦那一刻,就从邻居的口中得知,林秦从未上过学。
他这个年纪正该上高中,林父和林母又都是教育工作者,他们比任何人都知道教育对一个人的重要意义。学校不仅授予学生知识,学生之间的相处更是他们成长中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当他们问起林秦的时候,林秦拒绝去学校。
他戴着熊头套缩在角落里,除了被他妈妈苦苦哀求要去医院看医生外,拒绝离开那个小卖铺半步。
从林秦口中听到上学两个字的时候,林父的心里简直炸开了烟花。整个南城所有的高中在他脑海里飞速掠过,最终定位在了有大学推荐名额的省重点一中和非常富有人文底蕴的南城中学。
林父谨慎地问:“是医生对你说了什么吗?”
林秦停顿了片刻然后摇了摇头,他下意识隐瞒了医生的建议。医生建议他去上学,理由是如果他想找到当年的那个人,不如去学校里找找看,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
所有的医生都将目光放在他的“病情”上,只有这个看起来不是很在乎他的人建议他主动去寻找。
林父自然不知道林秦想了什么,他在心里认定这个医生那一系列的长头衔果然不是虚构的形容词,不枉他和林秦的母亲挤破头去抢预约名额。
到了一层,林父跑去交费以及预约下一次诊疗,林秦坐在大厅里打量着四周焦急行走的人们。他对于医院的认知很是陌生,毕竟很久之前,他所在的地方连医院都没有,所有人都只会去一家小且破败的药店找医生随便开药,等到眼见着病实在治不好了,才拜托熟人找一辆拉货的车送去城市里的大医院。
过了一会儿,他的手被人拉住,一个小孩攥着他的手指说:“熊熊,你的耳朵掉了!”
林秦伸手去摸,刚才走的急,熊耳朵上的线头松了,现在跟熊头只有一根线的联系,看起来挺可怕的,这孩子居然还敢跑过来提醒他。
林秦干脆拽下了耳朵,冲着孩子点头说:“谢谢。”
谁知道,那孩子哇地一声哭了起来,被家长抱走的时候还指着林秦喊:“他把熊熊的耳朵拽掉了!他把熊熊的耳朵拽掉了!”
身旁传来笑声,林秦扭头看,是个年纪与他相仿的男生。他穿着校服,拉锁只到胸口,里面套着一件衬衫,露出的缩骨和脖子间隐约可见蜿蜒的刺青,看着有点像一道花藤。校服的胸口印着校徽和黑线勾勒的“辉中”二字。他手里攥着手机,屏幕上正闪着一位穿着堪称奇葩的大哥头顶拖布头,手拿着麦克风唱些什么。一端的耳机连到耳朵,垂下来的线贴在脸颊边。他长得非常好看,即便林秦并不知道高中生的颜值水平,但这个人绝对是他见过的,为数不多的人里最好看的那一个。
男生拿掉一只耳机,翘着腿倚在医院统一制式的座椅上,硬是坐出了皇位的感觉。他学着刚才孩子的话说:“熊熊,你的耳朵掉了。”
林秦:“嗯。”
男生伸手一把拽下了林秦仅剩的一只熊耳朵,递给林秦说:“另一只耳朵也掉啦!对称了,不用谢。”
林秦攥着两只熊耳朵,他的熊头现在光秃秃的,仔细看还能看见残余的线头。看在那男生的眼里就是一只完全搞不清状况的傻熊。他刚要说话,手机屏幕亮起,他看了一眼信息,挑着眉头将手机收进裤兜里,双手插着兜跟林秦说:“走了熊熊,有缘再见,下次记得把耳朵缝结实点。”
林秦目送着这位扯掉他耳朵的仁兄以一个骚包的走秀姿势踏进电梯,料想他来医院应该是去看脑科的。
林父走过来,见林秦手里攥着耳朵,奇怪地问:“耳朵怎么掉了?”
林秦将耳朵塞进口袋,问道:“辉中也是高中吗?”
林父诧异地说:“是啊,你的那间小商店斜对面不就是辉中吗?而且爸爸就是在辉中工作的。”
林秦在小卖铺里当了半年的死宅,竟是在今天才知道原来经常跑来他店铺附近捣乱的混混渣滓,就是来自那所学校。
看来这所南城的传奇高中,不仅有小混混,还有不要脸敢欺负熊的骚包。
一路无言,直到下了车,林秦关上车门前的一刻说道:“我去辉中。”
林父惊诧地看向林秦,林秦不欲多言,对他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林父坐在车里久久未回神,待想起什么的时候赶紧摸出手机给林秦的妈妈打电话,电话刚拨通,便见林秦敲响了车玻璃。林父拉下车窗的一刻,林秦说:“谢谢。”
说完像了却一桩心愿似的,林父分明从林秦离去的背影中看见了“愉悦”二字。
电话里响起了林母温柔的询问声,林父感动得眼泪汪汪:“我们的儿子,果然很乖啊。”
竟然会说谢谢。
林秦醒来的时候天光大亮,走廊里传来了急促的敲门声,隔壁的邻居见他总是弱小无助地蜷在家里,同情心暴涨,每天都准时给他送饭,力图将他喂成能堵门的壮士。
隔壁住着一家开小吃店的夫妻,老板膀大腰圆,林秦目测他的身高近两米,几乎能顶到走廊的顶灯,进门都要弯腰。而老板娘则是辉中对面这条小吃街上的一霸,那一手神鬼莫测的甩勺功力无人能挡。
林秦应了一声,套上熊头套打开了门。老板娘猝不及防,迎面对上一只没耳朵的熊头,脱口一句:“哎呀妈呀,这谁家堵路的车墩子咕噜到这来了?哎卧草,是长腿自己跑来的啊!”
老板娘是北方人,开口就暴露身份。
林秦:“……”
老板娘摸着狂跳的心口,险险没把饭菜扣到林秦脑袋上,但看着林秦束手束脚地站在原地,不禁泛起慈母般的心潮,清清嗓子柔和地说:“林秦,今天多给你夹了几块排骨,多吃点,不够就来找婶要啊。”
林秦双手端过餐盘,礼貌地说:“谢谢。”
老板娘揉了揉林秦光秃秃的熊头,“没事,小可怜样的,别跟你婶客气,你婶还能怕你吃空店不成?”
老板娘转身去开店门,林秦像捧着几百两黄金似的将餐盘端回桌上。热腾腾的香气便是熊头也阻隔不住,老板娘的手艺好极了,至少林秦从未吃过一挑就能将骨头从肉上剔下来,入口鲜香吃到满口流油的排骨。
林秦大快朵颐,转身去把餐盘洗的干干净净,几乎能看见闪光。
但林秦很多年没吃过这么多的肉,胃有些涨,他干脆穿上了全套的熊服准备出门散步。谁料刚打开门的时候恰巧走廊尽头的一户搬家,林秦探出头的瞬间熊头就被正好路过的搬家人员卡进了钢架子里。
搬家工人吓呆了,还以为卡到了人的头,立刻便将架子放到了地上。与此同时林秦试着将头往外拽,两相用力的结果就是林秦的头出来了,但熊头彻底被卡在架子里,掏都掏不出来。
林秦:“……”
搬家工人:“……”
两人对视片刻后,林秦默不作声地摸出口罩带了上去。
林秦带着口罩出了小院,他还是第一次如此轻松地走在旧城的街道上,有一种放飞自我的新鲜感。
他最终还是没能保护好可怜的熊头,搬家的叔叔看他太可怜,答应拆了架子帮他挽救一下。等熊头被释放出来的时候,不仅缺了两只被拽掉的耳朵,连鼻子都没有了。
再戴出去实在太古怪,林秦干脆放弃了熊头,脱掉了碍事的衣服,换了一身轻便的运动装。
此时的旧城尚有夏季的余温,但从江面上吹来的凉风中和了燥热的温度,是个适合出门散步的好时间。
众人都说,旧城是南城的一道疤。
即便占据着临江的好位置,旧城也依然还是二十年前的模样,低矮的平房夹在高楼大厦之间,像是早早就被时间抛弃。这里到处是挂着缺了一角的灯牌和只会嗡嗡的旧音响。房屋中间的狭窄过道满是脏污的油渍,间或垃圾桶旁趴着几只正翻找食物的老狗。然而这一切在林秦的眼里真是新奇极了。
他摸了摸肚子,仍是忍不住掏出零钱买了一份烤红薯。
林秦小心地撕开表皮,任凭香气汹涌地充满了鼻腔,它们一头扎进他的五脏六腑,全身的毛孔都在那一刻打开,尖叫着让林秦咬上去。嘴唇碰到烤得有些焦的红薯时,林秦被烫得双肩一缩,呼着气咬上去的时候,身后砰地撞上来一个人。
少壮不努力,老大怪水逆,熊头和红薯何其无辜,一个被挤成路墩,一个被摔得如同五马分尸。
林秦心痛地回头,一张的曾经见过且印象深刻的脸对他咧开大大的笑颜,然后搂上了他的肩膀。
“小媳妇!就知道你舍不得我!嗝——”
一股酒气冲天而起,熏得林秦想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