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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林西工作的这家小酒馆,名字叫做“往事”。

      这家酒馆的名字似乎是从前的老板取的,林西没有见过原来的老板,听说他的年纪已经太大,实在没有精力再继续经营酒馆,把酒馆卖掉之后就退休了。林西听几个老顾客讲,那个老板看上去实在不像是经历过什么浪漫故事的人,也就没有人问起过,被当做酒馆名字的,究竟是一段怎样的往事。

      林西倒是对这酒馆背后的故事很好奇。不过就算是不知道也无所谓,他喜欢这酒馆里的氛围。这家酒馆开了这么多年,时间给这里留下的每一道痕迹,都讲述了一个故事。林西看着这古旧酒馆里的种种陈设,常常要想象它所经历过的那些时光。

      林西听老顾客们说,原来的酒馆老板经常吹嘘,想当年人界的女王陛下还只是一个普通骑士的时候,曾经在他这里吃过晚饭。不过这件事并没有什么依据,林西接手酒馆的时候,它的生意非常差,林西一直觉得他大概只是在吹牛。

      不过近几年来,酒馆的生意有了很大的起色,这主要是因为几年前酒馆附近新建了一座冒险者公会。

      设立冒险者公会最开始似乎是出自女王陛下的提议。自从魔界的魔王陛下与人族的女王陛下联姻之后,人界与魔界之间就进入了长期的和平。因为这个缘故,无论是人界还是魔界,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裁军。每年征召士兵的数目也大大减少。于是女王陛下建议魔王设立一些冒险者公会,以便让那些退伍士兵和本来想要成为士兵的年轻人有事可做。

      魔王陛下几乎从来不会反对女王陛下的决定,因此一夜之间,各种各样的冒险者公会如雨后春笋一般迅速出现在魔界的各大城市。不过随着时间的发展,在激烈的竞争之中,一些小公会也就渐渐消失。如今,除了一些地方性的小公会以外,一共只有三家实力雄厚的全国性冒险者公会存活下来,并分别在魔界的王都路西菲尔设置了总部或分部。

      在这三家冒险者公会之中规模最大的,就是以狮鹫头像作为标志的格里芬冒险公会。众所周知,狮鹫一直是魔界高等贵族的象征,统治着整个魔界和人界的那两位陛下,都是出色的狮鹫骑士,对这种金光闪闪的魔物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格里芬冒险公会便是在两位陛下的授意之下成立的,也是魔界的三大冒险者公会之首。它的总部就坐落在路西菲尔城中最昂贵的地段,林西也曾经从那极为华丽气派的大门口经过过几次。

      据说,格里芬冒险公会基本不招收新手,想要登记成为格里芬冒险公会的冒险者,必须满足不少条件。不过格里芬冒险公会发布的任务质量很高,分成比例也相当合理。一旦成功进入格里芬冒险公会,便可以迅速走上名利双收之路。因此,进入格里芬冒险工会几乎是所有冒险者的梦想。

      在冒险工会中排名第二的,是由吸血鬼贵族们出资成立的银血冒险公会。它的门面没有格里芬冒险公会那么显眼,一般人都不会太清楚银血冒险公会的具体位置,更不知道它徽标的具体模样。不过林西毕竟是在酒馆里工作的,还是稍微听说过一点关于银血冒险公会的事。据说,银血冒险公会的徽标图案是一把沾了血的银色匕首,它的总部坐落在由血族们建造的城市安普利斯特。

      冒险者们都说银血冒险公会发布的任务非常危险,所以在那里登记的冒险者也都是些亡命之徒。在银血冒险公会发布任务的人通常都会以匿名的方式保护隐私,相对的,他们提供的赏金也非常丰厚。因此,虽然公会要分掉五成赏金,但仍然有相当多的冒险者愿意给银血冒险公会卖命。

      不过无论是格里芬冒险公会还是银血冒险公会,都不是寻常的新手冒险者可以随便加入的地方。所以冒险者最多的地方,实际上还是由人界与魔界的商人们合资开办的联合冒险公会。联合冒险公会的徽记是金色的天平,天平的两边各放着一袋分别由人界和魔界铸造的金币。联合冒险公会从来不介意想要加入公会的到底是老手还是菜鸡,只要冒险者能出得起在公会登记的费用,联合冒险公会都一视同仁的欢迎。

      为了节约成本,也为了最大限度地吸引顾客,联合冒险公会通常会在城市中比较便宜的地段选择几处建造面积比较小的公会分会,争取让所有人都可以方便地享受到联合冒险公会的服务。联合冒险公会的生意做得也很大,仅仅路西菲尔一地就有着八家分会,据说,他们还打算在郊区建设第九家。

      “往事”附近的那家公会,就是归联合冒险公会所有的。

      公会是整日开放的,公会里有个小餐厅,可以给冒险者们提供一些简餐,但不提供酒。冒险者们平时会一直泡在餐厅里,直到晚上八点钟餐厅停止营业。这时候冒险者们就会不约而同地转移到附近的小酒馆里喝酒。“往事”与公会离得很近,因此整晚都会有冒险者出入。

      虽然这些冒险者能让酒馆的生意变好,也让林西可以有机会多赚点钱让生活变得宽裕些,但林西还是不太喜欢这种会让他忙得脚不沾地的状态。他通常选择六点左右开门,先接待一些习惯早早就来喝酒或是吃晚饭的散客,和他们聊聊天,算算时间烤好哥布林腿,然后再打起精神来接待冒险者大军。

      这一天,林西刚刚开了门,走回吧台里面站定,门口悬着的铃铛就响了起来。

      “欢迎光临!”

      林西一边说着,一边抬头往前看。却发现来人并不是顾客,而是他老板的伴侣克里斯先生。

      林西的老板波德莱尔先生是魔界贵族,这位克里斯先生却是人类。听说他是个有名的旅行美食作家。当林西第一次看见他们的时候,还以为他们只是普通朋友,后来才知道这两位早就已经一起举行过婚礼。这时代的人似乎并不怎么在意同性恋,不会以异样的眼神看待他们。他们在一起所需要承受的压力主要来自于他们悬殊的身份地位。不过无论如何,他们已经在一起许多年,早就没有人在乎这些了。

      克里斯先生微笑着看向林西,向他打了个招呼:

      “林,你准备得怎么样了?”

      林西明白克里斯先生问的是晚上庆祝他们相识十周年的事,他点了点头:

      “没问题,这边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克里斯先生。”

      克里斯先生满意地点头:

      “我们会在夜里十二点左右过来。”他说,“那时候就没什么客人了吧?”

      “差不多,”林西回答,“大部分冒险者在十一点钟就回去了。”

      “那就一切拜托你了。”克里斯先生温和地说,“今晚对我们来说很重要。”

      克里斯先生总是那一副很温和的样子,即使在人类之中,他也显得有些过分温柔了,林西觉得他和这个世界稍微有点格格不入,很难想象他是怎么在这种地方存活下来的。倘若他没有遇到老板的话,大概会过得很艰难吧。林西原本以为克里斯先生只是过来叮嘱一声的,没想到他却在吧台前面坐了下来。

      “给我来一份烤哥布林腿肉,再加一杯啤酒。”他说。

      克里斯先生经常会点这种普通冒险者平时吃的东西。林西曾听他说过,他年轻时很穷,经常到这家小酒馆点烤哥布林腿肉吃。

      “我就是在这儿遇见波德莱尔的。”他总是用那种很怀念的语气说,“后来首相安杰罗大人介绍我们认识,让我能和他一起旅行……真是一场美妙的巧合。”

      关于克里斯先生与波德莱尔先生之间的故事,林西稍微知道一点。克里斯先生曾经把有关那场旅行的故事写成了一本书,题目叫做《舌尖上的魔界》。到现在,那本书仍然是魔界的畅销书之一,不过它畅销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读者对魔界的各地美食和风物感兴趣,而是因为可以从书中约略窥见贵族的隐私,魔王家族的秘史。林西也跟风买过一本,只是稍微翻了翻就束之高阁——对于一个直男来说,让他看这种讲述两个男人恋爱故事的书,实在是有些太勉强了。

      林西回转过身到厨房里准备了哥布林腿,又拿起粗陶啤酒杯,拧开酒桶上的龙头,接了满满一大杯冒着气泡的啤酒送到克里斯先生的面前。

      虽然克里斯先生本人曾经是位相当不错的大厨,如今更是过着相当富足的生活,但这并不妨碍他大口咬着哥布林腿,豪迈地品尝这常见的魔界贫民美食。林西看着他吃哥布林腿的样子,觉得自己好像也饿起来。

      克里斯先生并没有待太长时间,只是喝完啤酒就走了。林西之前听说过,他们今晚会在红丝绒餐厅举行盛大的宴会庆祝他们的相遇,两位陛下会出席活动,路西菲尔所有的名流都会因能参加这场宴会感到骄傲。但林西知道,晚上十二点之后在这里的晚餐,才是真正属于他们两个人的。

      林西突然觉得挺羡慕。

      他在来这里之前,也曾经有过女朋友,不过相处的时间都很短。现在回想起来,并没有什么足以刻骨铭心的片段。至于来这里之后,他身在魔界,很少能见到人类女子,虽然偶尔有空的时候,他也会和一些相貌与人类相似、打扮得也很艳丽的魔族女子调调情,但他也明白,绝对不能把她们当做人类看待,和她们交往的风险实在太大,林西可并不打算在一夜风流之后X尽人亡。

      这么看来,想在这里恋爱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大概他会一直这么单身下去吧。

      林西这么想着,忽然听见门口的铃铛又响了起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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