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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这个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某个下雨天,时间是夜晚。
      我不能告诉你具体的时间,甚至连具体的季节都不能清楚的描述出来,但就是在这么一个对坐在电脑前面,或者拿着平板电脑,桌子前面放着被茶或者咖啡准备通宵熬夜的二十一世纪的我们而言太过遥远的过去,在这个过去的某个时间点上发生了足以改变历史的大事。

      但是在当时看来,也不过是个略显愚蠢的相遇。
      所有的恋爱剧情都渺小到不值一提。

      在那个十九世纪的下雨天的夜晚,对于十二岁的小姑娘埃莉诺`巴特曼来说,让她能够在晚上七点多的时候还蹲守在药剂店柜台前的理由,不仅仅是要迎接晚归的父亲——理查德`巴特曼,镇上远近闻名的巴特曼药剂店的店主,镇子上的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位富有同情心且坚守用药良知的药剂大师。
      放在两三百年前,指不定会被镇上的民众以玩弄巫术的罪名打上巫师的头衔送到火刑架上烧死,不过放在此刻,上过医学院的药剂师怎么说都比其他的药剂师听上去靠谱点。
      不过埃莉诺本人却觉得,将完全没有半点效果的万灵药当做糖豆来吃的维多利亚女王治下的本国民众而言,他们看中的可能根本不是什么曾经在医学院上过学的学历,而是店里橱窗前她和约翰两个人准备的大瓶药剂带来的功劳。
      首先,巨大的长颈玻璃瓶。
      其次,瓶子里装着颜色鲜艳的一看就很有效果其实半点鸟用都没有的液体。
      ……啊,其实这些药水做为泻药来说还是蛮有用的,毕竟里面加了肥皂屑——这是所有打着万灵药名头的药丸药水里头基本上都会加上的一个配方。

      埃莉诺她本人和其他十二岁的小姑娘没什么区别,年幼,漂亮,金色的长发趁着她那双顾盼生辉的蓝眼睛,与她的双眸对视,就知道她不是只有外表内在却空空如也的美人。

      事实上,她胆大包天。
      从小时候起,她就和自己的双胞胎哥哥约翰玩着互换身份的游戏,就连他们俩的父母都没办法区分她和约翰之间的区别。
      而当约翰想要窝在家里研究他的那些烟花配方的时候,埃莉诺就打扮成约翰的样子去上学。
      一直到他们俩在医学院上学的大哥维诺利回家,发现了他们俩之间的小秘密,这事才算完了。

      埃莉诺一直觉得自己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倒不是因为她和约翰一样是使人无法理解的天才,而是因为她来自两百年后——二十一世纪,与现在坐在电脑前面或者是拿着手机的我们一样,来自同一个时间段。

      当那天晚上临近八点的时候,埃莉诺将手上抱着书皮的《唐璜》加了枚柳叶书签后合上了书,将这本书塞进了柜台最下面,和那些包装非常含蓄你一点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对劲的药品盒子放在一块。
      唐璜和打胎药放在一块,真是绝配。
      然后埃莉诺从柜台上的药方簿子里头撕下一张纸,拿起蘸水笔就写起了诗。
      不得不说,她的记性显然还是挺不错的。
      当年在大学里为了追到自己文学系的男同学她可是想尽了花招。
      可怜她一个学历史的偏偏要去翻情诗大全,在抄了半年的叶芝的诗之后,对方终于举手投降向自己坦然出柜了。
      ……简直虐心。

      在这个王尔德还和自己同龄的时代,埃莉诺觉得任何一个男人是基佬都是正常的事情。
      当然了,她家的男性不算,如箭一样笔直。

      然而那半年的抄诗给她留下的记忆,事到如今,她闭上眼睛都能写出叶芝的诗。
      那用蘸水笔写出来的花体字极其优美,叶芝的诗又是如此的美妙。

      巧的是,她刚刚写完最后一个字母,药剂店的门就被推开了。
      门上挂着她自己做的风铃。
      怎么说也是在药剂店长大的,在药剂店里头不仅仅是有各种草药和成药,就连烟花的原材料都能在这里找到,埃莉诺能找到制作风铃的全部材料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维多利亚时代的药剂店不仅仅是解决上门求医者困难的地方,而且还是集多功能于一体的杂货店。
      你能想象到的一切都在这里出售。
      更让人意外的是,药剂店出售一切的东西,都不需要贩售资格证。
      药剂店的药剂师甚至可以将自己配的药剂出售而不需要什么实验结果和资质检查。

      埃莉诺常常在想,要是她能回到二十一世纪,听到谁再说维多利亚时代的乡村生活多美好,简`奥斯丁笔下的达西先生有多么多么的惹人垂涎的话,就让对方试试看去药剂店买个咳嗽药还要看看有没有加了鸦||片吧。
      实在不行,祭出可怕的非日抛形月经带,保证能吓退所有打算追求达西先生的有志女青年。

      埃莉诺脑子里想着这些事情,抬头看着走进店内的几个人。

      打头的自然是自己的父亲,巴特曼先生身上穿着黑色的厚风衣,风衣上的水流在了地上,没过一会儿就留下了湿漉漉的一滩。
      随后进来的是眼熟的几个人。

      “上帝啊,妈妈,约翰——”埃莉诺喊着自己母亲和兄弟的名字,她又喊了在自己家干活的学徒的名字,“彼得,莱恩,快出来!”

      本来以为下雨天的大晚上,除了外出未归的店主之外不会有其他访客的药剂店内的居住者都走了出来,埃莉诺的母亲身上还带着浓郁的草药香味,她只要闻一闻就知道巴特曼夫人在准备明天贩卖的海葱糖浆。
      将苦薄荷浸泡在酒精里,等上合适的时间后,就成了海葱糖浆。
      之后将糖浆倒进醋蜜剂里头,一种蜜糖和醋的混合剂,再加上点其他在野外就能采到的草药,之后将这些药剂慢慢地熬煮在一块儿,最后就能形成一瓶除了味道吓人之外基本没有副作用而且效果还挺好的咳嗽药水了。
      一杯水兑半茶匙,一天三次。
      埃莉诺太熟悉这个咳嗽药水的气味了。不仅仅是因为这药方来自公元前1500年埃及时期的医书《埃伯斯纸草文稿》,而是来自于她小时候咳嗽厉害到下不来床的时候,就是约翰给她兑了这药,掰开她的嘴给她灌下去的。

      约翰身上还带着火药的气味,估计他又在屋子后面捣鼓自己的那些烟花配方了。
      他总是说要将这些烟花配方做出来震惊世人,但是实际上谁都不知道他准备做个什么鬼玩儿意出来。
      而埃莉诺觉得,制作烟花配方不过是约翰打发时间的一种方式,当天才陷入到可怕的无聊阶段时,他们总是需要找点其他的乐子去做。
      福尔摩斯寻找可||卡||因(福尔摩斯的忠实粉丝都都知道这件事),就像是火药烟花之于约翰。
      彼得和莱恩显然是在准备明天要卖的万灵药。
      虽然这药没那么神,可所谓的万灵药,就是能依靠肥皂屑带来强烈的泻药作用,以及一些照道理来说确实是有起效的药物,以及天知道怎么运作的“相信”成分。
      有强效反应的药剂总是备受推崇,在两百年后这个潜|规|则依然不能被历史给淘汰掉。

      但是现在这些都不是重点。

      埃莉诺看着自己父亲和……另外两个中年人带回来的男孩,一脸的惊愕。
      “我们需要做什么?”

      而约翰已经带着彼得和莱恩两人将为了注重隐私的有钱病人而准备出来的小房间收拾妥当了。
      实际上也没什么可收拾的,不过是将一些医疗器械搬走罢了。

      比方说牙科装置,今天下午刚刚有准备结婚的新娘子将自己的牙齿全部拔掉了。
      她们会这么做,仅仅是因为医治牙齿的费用实在是太昂贵了。所以,为了不给夫家多增添负担,出嫁前的姑娘会选择将自己的牙齿全部拔掉。
      而她们往往负担不起一副假牙的费用。

      这就是维多利亚时代。

      穷人家的姑娘在出嫁前要拔掉自己的牙齿,而有钱人就买得起那些用银箔单独颗粒包装的万灵药。
      父亲带回来的男孩,巴特曼一家也都认识。

      “查尔斯`宾利。”
      埃莉诺皱起了眉。
      她可不知道自家的药剂店资金周转有困难到要绑架有钱人家大少爷的地步。
      尤其是,这个有钱人家的大少爷的父亲,还是巴特曼先生的同学——以及赞助了巴特曼先生药剂店生意的大恩人。

      “为什么他会来我们家?”
      埃莉诺觉得像查尔斯`宾利这种程度的有钱人家大少爷,应该躺在自己家里的四柱床上,等着医生冒雨上门治病。
      不过既然查尔斯的父亲也来了,埃莉诺觉得自己可以将无聊的绑架可能从自己的大脑里删除了。

      万万没想到的是,巴特曼却回答了自己小女儿的提问:“因为伦敦以及不安全了。”

      埃莉诺吃惊道:“什么?”

      “污染,我亲爱的。”
      巴特曼先生将自己的外套脱掉后,交给了自己的学徒彼得。
      “彼得,将这件衣服烧掉,它不能再穿了。”

      巴特曼先生亲了亲自己夫人的脸颊,然后对一旁担忧不已的宾利先生说道:“我们会照顾好他的,查尔斯(当然了,儿子延用父亲的名字),玛丽先带着路易莎和卡洛琳去了乡下度假是明智之举。”

      “是的,你对的。”

      埃莉诺觉得自己既然帮不上忙,还不如在记账簿上记下一笔呢。

      之后她就被巴特曼夫人赶上了床睡觉。
      而约翰和家里的两个学徒则在外面忙活了大半夜,一直到后半夜,约翰才带着一股肥皂的气味坐到了埃莉诺的床边。
      埃莉诺将被子往里头挪了挪,让约翰不会压在自己的被子上头,而是能一屁股坐在床上。

      “可怜的查尔斯,”约翰的声音听上去一点也没有同学友爱的地方,怎么说他也是查尔斯的学弟呢,“先是被高烧拖延了去乡下度假的脚步,之后就被伦敦可怕的天气困在了城里头。”

      “所以,这就是你打扰我睡觉的原因?”
      一想到马上要到起床的时间了,埃莉诺就万分的不满。
      多睡一分钟也好啊。
      “不不不,当然不了。”
      约翰扑倒在被子上,压在埃莉诺的身上。
      他凑在自己的小妹妹的耳边说:“可怜的查尔斯和可怜的宾利先生,要不是我们的父亲英勇无敌的闯进伦敦城里头,在浓雾恶臭和街上的抢劫犯们的手里救回了他们父子俩,我想他们俩一定会死在伦敦街头了。而苏格兰场现在都在一堆报案面前东奔西走的自顾不暇,别提侦破这种小案子了。”

      埃莉诺只指出来一点:“约翰,你重死了。”

      “我亲爱的蜜糖,”约翰的话语里带着点念十四行诗的腔调,看样子他在学校里也不是一无所获,“你觉得我能从查尔斯的手上捞到多少赞助资金?”

      “你还想要继续自己那愚蠢的烟花实验吗?”

      “拜托了甜心,给我个意见。”

      埃莉诺觉得约翰需要的不是自己的意见,仅仅是自己的表态罢了。
      于是她表了态。
      “你开心就好。”
      然后再次抱怨:“现在,我可以睡觉了吗?”

      约翰狠狠亲了亲埃莉诺的额头,之后就跑出了屋子。

      在睡着前,埃莉诺迷迷糊糊地想到,救命之恩足够烂好人的宾利一家给予回馈了。
      就算约翰不提,他们也会回报的。

      但是糟糕的是,巴特曼先生这种死正直的烂好人,绝对不会接受的。
      不过约翰似乎完全没有继承巴特曼家族这种死正直的精神。
      他就像是二十一世纪的那些搞高科技的天才小子一样,聪明,反应敏锐,在时代中把握住了先机,拥有大笔财富,但是就连朋友都想干掉自己。
      埃莉诺在以前曾经和这种人接触过,完全了解他们的秉性。
      彻头彻尾的自我主义者。
      约翰还没钱呢就已经这么讨人厌了,要是再有钱?
      世界会毁灭的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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