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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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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之再一次遇到凌庄是在隔壁重点大学校招宣讲会上,那天他是不情不愿地被好“姐妹”吴凡从被窝里提出来拎着带去的。这与他当小白脸的打算相悖。
尤其是看到PPT上面“策划部总监——凌庄”七个加粗黑体字之后更想窝回宿舍床上了。“快点坐下啊,发什么呆?”,吴凡生怕秦之临阵脱逃,他自己一个人面对这么一个大公司,这么大的排场着实有些胆怯。
入口处穿着暗色西装的凌庄双手插着裤兜,酷酷地站着,偶尔交代身后几个同样西装革履的年轻男男女女布置会场。
这么一来秦之便走不掉了,他索性掏出耳机窝在椅子上睡觉。等凌庄跟卖安利一样发表慷慨激昂的演讲的时候,秦之已经睡着了。他修了一整晚的文,虽然自己也看不出写的有什么意义,修得算不算可以,但兴致一上来了,还就真的做下去了。
“哗……”,会场突然喧哗起来,秦之身子一歪醒了,似乎是宣讲已经结束了,同学们拿着简历往一位工作人员手上递。
吴凡拉着秦之也挤了进去。
秦之空着手,除了手机同耳机什么都没带,但还是跟着吴凡往人群里面挤,因为出口处还站着凌庄。
“好了,走吧。”,递完简历吴凡勾搭着秦之的胳膊往出口处走。
刚好同转身往里面走的凌庄迎面碰上,“嗨……”,秦之眯着眼睛朝对方笑,但很明显对方已经忘了他,眼睛在秦之脸上扫过直接看向会场内。于是秦之的那个“嗨”相当于朝着空气说的,幸亏声音很小,不过秦之还是红了脸。
秦之第三次遇到凌庄的时候,正蹲在教室外面通过后门给里面的吴凡及待会要群面的组员提供场外援助,鬼鬼祟祟地缩在角落里,拿着手机搜索到资料,递给里面的人。要他如此高贵冷艳的人做出这种事情谈何容易,于是吴凡用一瓶正版摩洛哥护发精油轻轻松松收买了他。
“嚯嚯,”,秦之一只手握着精油旋转一只手按在膝盖上,笑得正开心,最近头发毛糙地厉害了,正缺这个呢。
但是他笑着笑着就笑不出来了,因为视野里除了那瓶精油还出现一双棕色的皮鞋。秦之拨拨头发蹲着转了个身缓缓站起来,转头看,顿时心如死灰,但是面上还是淡定地很。
“你在这里做什么?”,凌庄问他,先是觉得这人可疑,蹲在教室后门朝着个瓶子傻笑能不可疑吗?但随即他认出来了这个男生就是上回被人硬拉着配对的,后来不声不响跑了的那个拜金男。
那天自己还有些小小的失落呢。
坐在后门的吴凡耳尖地听到门口的声音,默默地朝队友使眼色,把秦之的手机塞进口袋里。
“我来上自习,”,秦之笑着指另一间空教室,“没想到今天教学楼有面试,那我就回去了哈!”,他朝凌庄摆摆手,揣上精油从楼梯溜走。
凌庄一手插着兜回头看他逃难似的背影,莫名其妙地撇撇嘴走进教室。
楼梯道里逃走的秦之跟破土而出的嫩苗一样伸出脑袋,鬼鬼祟祟地蹭到后门要手机,但是吴凡已经不坐在那了。
秦之在楼梯口等,不过很快吴凡就出来了,带着秦之的手机,灰头土脸。因为作弊他的面试资格取消了,于是俩人跑去酒吧喝酒。
当天秦之再一次遇到凌庄,是在酒吧门口,一人出去一人进来。醉醺醺地秦之一脑门嗑在凌庄肩膀上,疼地涕泗横流。
“你没事吧?”,凌庄一只手扶着秦之的肩膀一只手托着他的脸检查,一眼就认出是秦之,不禁在心里感叹这就是缘分啊,于是他不管四七二十八,拉着秦之上了自己刚停下还热乎的车。
带回去洗干净完成上次没做的事,也算是了结了一桩心事。
“咦,干嘛呢?”,喝醉酒的秦之很真诚,可没有白天那么爱装腔,现在觉得怪异了就露出莫名其妙的表情低头扯安全带,“吴凡呢?吴凡?”,他贴着紧闭的车窗朝外面喊,与同样醉醺醺地扶着电线杆的吴凡隔着玻璃车窗,傻傻地对望。
“上来啊,回去了,不喝了……”,秦之一只手按在车窗上,一只手有气无力地拍打车窗。
凌庄发动汽车,没等吴凡。但车开到路口突然“吱”地一声停下了。车灯闪烁,里面的人就是不下去。
吴凡歪着脑袋打量那边,挠挠后脑勺还是决定过去看看,看看是谁要拐卖秦之,看清脸了他好回去报警。
“你大老远把我骗到这里,现在叫我下去?”,秦之苦大仇深地指着凌庄,眼眶就红了,“我在这里一个人都不认识,你叫我去哪里?”,他边说边捂着脸凄凄切切地哭。
凌庄看着一百米开外的酒吧,心说还真是够远的啊,要不是你嚷着要“吴凡”我能把你赶下去吗?
真是莫名其妙,原来419也不是容易事儿,凌庄点了根烟等后面摇摇晃晃的吴凡跟上来。放他进了车才发动车往宾馆开。
“吴凡?你上车了?”,秦之歪着头靠在座椅上,“哼哧哼哧”地回头看他一眼,这才放心地合上眼睛。
到了宾馆开好房间,凌庄跟赶僵尸一样,叉着腰指挥两个醉鬼上电梯,关进房间里才走开。
后面是什么情况他不管,既然秦之已经有男朋友了,他俩那事儿便丢一边好了。
后来吴凡跟他那在国外留学,每天早上都要facetime的男朋友解释了半天。秦之裹着被子背对着吴凡叹气,心说全世界都在秀恩爱,等他谈恋爱了,哼哼,秀给你们看!羡慕死你们!
为了在滚回南方老家之前实现这个目标,秦之比以前更拼了,主要表现在打扮地花枝招展去酒吧敢主动搭讪了。于是当晚他便给一个将近四十岁的大叔领走了。
一坐上大叔的车,秦之立马就后悔了。初夜应当是留给自己喜欢,并且也喜欢自己的人的,怎么能这么随随便便呢。他一巴掌扇醒自己就要下车。
大叔心说,尼玛裤子都撑起来了,你就给我这个?万万不能从。
结果在酒店门口两人打起来了,秦之细胳膊细腿的居然揍得那大叔“嗷嗷”地叫,连滚带爬地开车走人了。
打了人之后秦之的酒彻底醒了,他对着酒店大门的玻璃整好发型跟衣服,优雅地转身往回走。
这一幕刚好看在吃完饭正准备离开的凌庄眼里,他皱着眉草草分析了方才的情况,提着包追上秦之。
在他思考的时候,秦之已经一脚踏上刚好停在站前的公交车,颇为惆怅地靠着车窗小憩。
那天凌庄不知道哪里来的闲情逸致,开着慢车跟着秦之那辆公交车,等红绿灯的时候一转头就能看到,那隐在微卷的头发下面神秘的脸,以及那托着脑袋的修长的手指。
于是那晚秦之还是如预想的那样送出了初夜,同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他不知道自己那时候脑袋里在想些什么,当凌庄问他要不要试一试的时候,犹豫了几秒便点头了。
被凌庄抱的时候,心想,真好,以后也能秀恩爱了呢。
后来每当凌庄回忆起这一晚总觉得心里酸酸的,责怪自己应该更温柔一点,早上也应该搂着秦之,看着他在自己怀里醒过来,端上早餐,给他揉揉腰,而不是丢下他一个人。
那天秦之一个人在酒店的大床上躺倒中午十二点退房,中间没有一个人进来,当然更不会有他以为的爱心早餐。
临走前他拍了一张床的照片,终于发了第一条炫耀的微博,然后既开心又苦涩地关上门离开。
秦之同凌庄就这么不温不火地恋爱了,他们不发甜蜜蜜的短信,不打电话事事叮咛,不约会,见面就是滚床单。
早春的寒气终于过去的那天,过了很久秦之依然记得,第一次在凌庄怀里醒过来温暖的感觉,两人似乎融为一体的心跳声,以及当时窗外麻雀叽叽喳喳的声音。太美好,以至于这天过去他居然忘了在微博上秀一秀。
两人的感情似乎同气温一样上升,除了打炮的通知信,两人也开始就日常琐事发些信息。没过多久,总之是在五月之前,凌庄把秦之带回了自己的家。那晚做到动情处,凌庄贴着秦之的耳朵说了“喜欢”,之后秦之把头埋进枕头里哭了出来。
“哭了?”,凌庄一遍一遍地亲着秦之的肩膀,他那会儿还不知道心酸的感觉,在感情上总是不能跟上秦之的脚步,以为那是舒服的眼泪,抱着秦之又是一阵猛烈的冲撞。
后来他终于知道什么叫心酸,在茫茫人海里苦苦地找寻秦之,每到晚上一遍一遍地翻着秦之写的微博,直到可以倒背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