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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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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小姐你等等我,你等……小姐?小姐你去哪儿了?”
巷口拐角,秦曼穿着鹅黄色的纱裙,头上简简单单插了一根碧玉簪子,躲在墙角时不时地往外面张望着。看到自己身边的丫头已经往别处跑去,秦曼得意地眨了眨眼,整理一下自己的衣衫,一副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的样子悠悠地走了出去。
秦家是襄城首富,而秦曼就是秦家的二小姐。秦老爷年轻的时候其实就是一个做小买卖的,后来因为接了一笔看上去也不算太大的生意,一夜之间就成了暴发户,再后来秦曼就出生了。只能说秦曼命好,出生都会选日子。恰好那个时候秦家刚刚全都稳定下来,秦老爷喜添贵女,虽然可惜不是个儿子,不过秦老爷还是宝贝的紧。后来又有算命的说秦曼生来带财,有了一个秦曼就等于拥有了无尽财宝,秦老爷大喜,更是把这个女儿当成掌上明珠小心呵护着。
不过也不知道对于秦曼自己来说,她到底是幸还是不幸。以前秦家还没发达,大家清清淡淡过日子,也没那么多麻烦事。但是她这么一出生,秦家就直奔大户了,想来那规矩可是闹人得很啊。
可叹秦曼就是一个不老实的丫头,规矩什么的可都捆不住她,而她也十分乐于挑战他老爹的各种极限,有事没事就给秦老爷惹出点麻烦来。不过没关系,虽然她闹得凶,但是秦老爷还是乐呵呵地跟在女儿后面收拾烂摊子。好不容易有个带财的女儿,他要是不宠上天,那岂不是暴殄天物?
秦曼这次和往常一样闹起了失踪。她几乎每个月都要这么闹上一次的,完全不可避免,随机性又非常之高,让秦家人甚为无奈。
不过她此行倒是有个目标,那就是助人为乐。这一路上碍于那个紧张兮兮的丫鬟小红跟着,她刚要去助人为乐,小红一下子说那是乞丐,不要过去,一下子又说那是卖身的,不要多管闲事,搞得她半天什么都没做成。亏了现在把那碍事的小丫鬟甩掉了,要不然她的目标岂不是完成无望?
“求求好心人赏我几文钱救救我的孩子吧。”路边的一个乞丐一边磕着头,一边漫无目的地往前跪行着。
这是秦曼最看不得的,她看不得别人受苦,看不得别人受欺负、受委屈。这乞丐身着破烂,可以看出是一中年女人。她的怀里抱着一个小孩子,那孩子看上去也就才刚出生不久,瘦巴巴的,看着就让人心疼。
秦曼从腰间取下荷包,往那乞丐母子走去。正在这时,街上突然乱了起来,只见一个身穿异族服装,像是马贩子的人骑着一匹马直冲冲地就在路上狂奔了起来,大家纷纷往两侧躲去。但那乞丐母子就惨了,那女人一直跪着往前走,即便她知道现在要闪开,但那双跪麻的双腿也已经支撑不起她的身躯。于是她只能抱着孩子,瞪大了双眼,眼睁睁地看着那马朝着她狂奔而来。
眼看着那马匹离她越来越近,秦曼有些傻眼。看来她今天不但助人为乐的任务没完成,还要先惨死于马蹄之下,这真是……悲惨啊。
闭上眼睛、低下头,秦曼摆出一副豁出去的模样。既然躲不开,那就壮烈的被马踩扁吧。可是她等了一会儿,竟然没觉得有东西踩过来,她又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半点动静。秦曼疑惑地睁开眼睛,眼前出现的不是马,而是一双男人的靴子,这让她不由得一愣。
抬起头再往上看去,此人一身白衣,应该是那种翩翩佳公子吧?她向来喜欢白色,对这种穿着白衣的人丝毫没有抵抗力。再往上看,那人一头墨色长发随意束了起来,披散在他的背上。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那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像是可以把人的魂魄吸进去一般。总的来说,用面如冠玉、风度翩翩、气质优雅、貌比潘安这类的词句来形容绝对不为过,甚至根本就不够。
“你……”秦曼被他的美貌刺激得有些发傻,眨了眨眼睛,回了好几次神才勉强说出一句正常的话来。“方才可是公子救了我?”
只见那男子嘴角勾起一抹微笑,伸出手把她从地上扶了起来:“是我救了你。”
方才他俯身扶起她的时候,他身上那种淡淡的清香扑进她的鼻子里,那真的是……回味无穷。而且他的手指纤长,虽然指腹上有一些茧子,不过一点都影响不到他的美貌。
“那……那多谢公子救命之恩了。若不是公子,我怕是早就要命丧于马蹄之下了。”这说出去还真是不好听,简直丢人丢到家。
那男子笑了笑:“你若是这么早就命丧于马蹄之下,回去之后可就该后悔了。”
“啊?”秦曼不解地看向那男子,“公子你是在……说我吗?”应该不是吧,要不然她怎么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不是你还能是谁?”那男子深深地看了秦曼一眼,而后无奈叹气,“看来你当真是记不得了。”
这话听在秦曼耳朵里真是莫名其妙。记不得?难道她曾经失忆过?不会啊,她的记忆向来很好,从小到大发生的事她几乎都能记起来。她可以保证自己的记忆里面绝对没有哪一段时间是断掉的,绝对没有哪两段记忆是衔接不上的。所以经过她多次确认,她决没有遇到过失忆这种倒霉事。
既是如此,那他又在说什么?
“公子?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那男子摇头:“不,我并未认错人。”他顿了顿,而后粲然一笑,“陌陌,怎的下了凡就不认得我了?”
陌陌?这又是谁?还说他没认错人,叫的名字都不一样。她不解地打量他片刻,只觉得此人长相虽好,但是脑子可能出了什么问题。
认错人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认错人之后经过对方纠正,但他仍旧没有丝毫察觉。
唉,果然上天都是公平的,给了他这么美好的相貌,所以就给了他一个不怎么好的脑子。
“公子,对不起,我叫秦曼,不是你口中的陌陌。”秦曼叹气,“看来公子方才救我也只是因为我长的像你认识的人罢,只可惜,公子你还是认错人了。”这姑娘家的闺名本来就不该随便说,她竟然把名字都告诉眼前这个陌生的男人了,还真是羞人。
那男子并未解释什么,只是继续维持着他的微笑以及那莫名的温柔眼神:“任悠扬,我在人间的名字。”
秦曼再一次无语了。人间的名字?不然呢?难不成他还有天堂和地狱的名字?这人真是疯了。生得一副好皮相,脑子却这般不好使,还真是浪费。
“多谢任公子方才出手相救,若是公子不介意,不如去我家坐坐?”秦曼发誓,她这么说就只是最基本的客套而已。
按照正常情况,他应该会说他还有事在身,实在没有时间,然后就直接告辞了。不过……似乎这一次的情况和她想象的有些出入。
“既是如此,那我便恭敬不如从命了。”
秦曼有一种想咬掉自己舌头的冲动。所以她现在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虽然这男人的相貌令她较为垂涎,但她好歹身为女子,也不会大胆到带男人回家吧?
“这……毕竟我们是孤男寡女,这样总归不太好吧?”
“不好吗?”任悠扬想了想,“那这样吧,任某想请姑娘吃顿饭,不知任某是否有这个荣幸?”
秦曼有些不耐烦地皱了皱眉头:“这个……公子的好意小女子心领了,只不过小女子还赶着回家,怕是没有多余的时间可以和公子吃饭。”
“我又不是什么鬼魅,你有必要这么躲着我吗?”任悠扬轻笑一声,“好歹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就要这么回报我?”
“携恩图报是小人行径。”秦曼把头撇过去,“公子,我并非青楼女子,不是随便谁一召即到的。时间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倘若公子因为今日救我于马蹄之下而念念不忘,想要把这份恩情讨回来的话,那下一次公子若是也遇到了这种情况一定要提前通知我,我也把公子从马蹄下救下便是。”
任悠扬微笑颔首:“好啊,虽然我不清楚自己是不是也有那种“好运”,不过好歹我也要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吧?要不然万一我哪天真的被马踩到,岂不是连去哪里找你都不知道?”
秦曼暗中捏了捏自己的小拳头:“你如果想要找我,那就到这里来。我不能保证经常出现在这里,不过至少我每个月都要来一次。幸运的话,你差点丧命于马蹄的时候,我刚好在这里,那就能顺便报恩。倘若不幸,那你怕是就只能被马蹄践踏了。不过我想凭着你的功夫,应该也不难从中逃命吧?”
任悠扬悠悠点头:“看来你倒是很瞧得起我。既然曼曼这么瞧得起我,那我也不好让曼曼失望,是不是?”
“曼曼?”秦曼瞪大了眼睛,又羞又怯地瞪着他,“谁准你这么称呼我的?我们两个很熟吗?”这可是只有她最亲的人才能称呼的名字,这么亲昵的名字,他一个陌生人……而且还是个陌生男人,怎么能这么称呼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