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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二十四章 背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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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这番话直白而无情,偏他那张婴儿肥的小脸上依然没有什么表情,看来纯真无辜,就像他根本不懂得自己做过什么。
王又曾眼看着曹卓吾脸色刹白,身体往后仰,下意识地躲了躲,仿佛要躲开一把当头砍下的大刀。
这样的表现她见过太多,从小到大,她旁观了无数人与黎简打交道,几乎无一幸免。
包括她自己。
“阿奇,”她难得压低了声音,严肃地道:“道歉。”
阿奇看了她一眼,扭头不理。
“阿奇。”王又曾试图解释:“我说过很多次了,那是意外,和你爸爸没有关系……”
曹卓吾伸手搭住她的肩膀,阻止她说下去。她回过头,他在这片刻间已经恢复了少许,勉强绽出一个微笑:“又曾,能让我和阿奇单独聊聊?”
王又曾迟疑了一下,曹卓吾又捏了捏她的肩胛,温言道:“咱们分工合作,我来解决小的,你——”他抬了抬下巴,指向闭合的门。
“……”那股能压到一切的疲惫又袭上身来,她慢慢地调匀呼吸,点了点头。
王又曾鼓足勇气推门而出的时候,走廊上空荡荡的,有那么一瞬间,她以为黎简已经走了。
不到十分之一秒过后,她眼角的余光瞟到脚边小小的一团,吓了一跳,本能地退后了两步。
再看时,那一团正是黎简——蜷缩在她家门边,脚下踩着一滩水,湿漉漉惨兮兮,像只委委屈屈的小狗。
身后的大门已经被曹卓吾轻轻推合上,王又曾站在门前,拖鞋的后跟紧紧地抵住铁门,走廊那头窗户仍旧开着,雨声哗哗。
这一场泛滥成灾的雨。
她手里还拎着那件半湿的老头T,这时没怎么犹豫,又蹲下身盖在黎简头上,替他擦拭还在往下淌水的头发。
王又曾心酸又无奈地想着,或许她这一辈子都做不到放下黎简不理。
黎简埋着头缩在臂弯里,一动不动地任由她擦,哪怕她手掌下的身体颤栗不止,依然倔强地不肯出声。
他是伤心了,王又曾知道,她记得很久以前也有过类似的情境。
“我初中毕业那天,你很伤心,”她柔声道,“因为我爸妈打算送我去读寄宿高中,你不知道我拒绝了,你以为我要走。”
“……你以为我要走,你很伤心,虽然你一个字都没有说,但是我知道。起码那时候我总是知道的。”她自嘲地笑了笑,“小简,你并不是没有表情,你的每一个表情我都能认出来。你开心的时候眼角会往下弯,生气的时候嘴巴会抿起来,伤心的时候会躲起来不理人……我到处找你,从家里找到学校,又从学校找到厂区,最后终于在三车间外面那棵乌龟树上把你找到了。”
她陷入回忆,手下的动作变得缓慢,也没注意到黎简动作幅度极小地抬了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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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简!”十五岁的王又曾依然爱穿蓝白相间的裙子,当然不是九岁时那一条,裙摆更长,腰部却窄窄地收进去,勾勒出少女发育良好的身形。
她站在那棵“乌龟树”底下——学名当然不叫乌龟树,但他们都不知道这树种到底是什么,只知道它夏天的时候会盛开满树紫色的雾蒙蒙的花,而秋天的时候会结出扁平坚硬,像只小乌龟一样的果子。
王又曾仰头望着坐在树叉上的小少年,双手扩在唇边又叫了一声:“小简,我看到你了,快下来吧!”
十一岁黎简穿着校服的白衬衫和蓝短裤,他长得很快,已经在抽骨架子,细长的四肢顶着一个圆圆的大脑袋,脸上的婴儿肥居然还没褪尽,看来清秀有余,却远远谈不上俊美。
他还是个孩子,比实际年龄显得更小的孩子。
听到呼唤,黎简却反而往树冠里又缩了缩,被满目紫花遮得了个严实,树下的王又曾只看到他一只细瘦的左脚脚踝,脚上套了一只脏兮兮尽是脚印的布鞋。
“小简!”她无奈地又叫:“你再不下来我就上去了!”
他们这个国营大厂以花园厂区闻名,植满树龄在十年以上的粗壮花木,还有不少珍稀树种,所以对在厂区长大的小孩儿来说,上树算是基本技能。
王又曾说到做到,把布鞋的鞋带重新绑了一遍,确定不会出现中途脱落的悲剧,便手足并用,利落地攀上了桃树。
黎简并没有逃跑或者再躲,而是像鸵鸟那样自欺欺人地蜷缩起来,把脑袋深深地埋进臂弯里,无论王又曾怎么逗,就是不肯理她。
如果学校里的同学老师,或者其他任何一个熟识黎简的人看到这一幕,必然会震惊得下巴都掉下来——这真的是黎简?
只有王又曾知道,这就是黎简:天才的,幼稚的,伤人的,熨帖的,都是同一个黎简。
她坐在黎简旁边的枝丫上,看着环绕在两人身周的紫花,娇嫩的花瓣被他们擦落刮伤了无数,飘飘洒洒地撒落,地面铺上厚厚的一层。
“小简,”她伸长胳膊搂住黎简的脖子,将头靠在他后脑勺上,柔软地道:“我上次是逗你的,我不会去六中,就在咱们学校升学。”
“小简,我哪儿也不去,只和你在一起。”她并不着急,反正黎简不可能真的不理她,十五岁的王又曾很笃定,她和黎简就像是一本书的封面和封底,永远都携着手合力保卫他们之间那些珍贵和独有的东西。
后来他们就这样坐了很久很久,直到夕阳西下,西边的天空被晚霞映得像火光一样,她靠着黎简出神地望着,忽然感觉到他的手。
黎简悄悄地伸出手,指尖像偷偷摸摸的小蚂蚁那样爬上她的手背,蓦然握住她的腕。
抓住你了!他无声地说。
而那一声,曾经响彻她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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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岁的黎简在她掌下抬起了头,顶着那件已经湿透的老头T,湿头发软趴趴地覆在他的前额上,让他看起来比小更小。
他张大眼睛,黑色的瞳仁亮晶晶地盯住她,映出一对小小的影子。
“曾曾,”他开口道,声音沙哑,伴着雨声的杂音。
“我想起来了……”他眨了眨眼,带着一点少见的迷惘,像极了早上刚起床睡眼惺忪的阿奇,“是你先向我告白。”
“……”什么温柔回忆都被抹净,王又曾好想打他。
他挺了挺腰,僵硬地转过脑袋,大声指控道:“三次!你一共说过三次喜欢我!”
“第一次是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零点,你以为是世纪末,我纠正了你错误的认知。第二次是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零点,我提醒你这才是真正的世纪末。第三次是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你的生日,零点,你说喜欢,还亲了我一下!”
黎简语速越来越快,脸色渐渐涨红,陡然站起身,水珠随着他的动作洒了王又曾一脸。她狼狼地抹着脸,而黎简居高临下地朝她俯下来,一字一顿地道:“你说了喜欢,你怎么能在说了喜欢以后——”
他没有说下去,但他和她都听到了这句话的后半截。
你怎么能在说了喜欢以后结婚生子——背叛我!?
王又曾张口结舌地看着他,突然明白了黎简的逻辑。因为他是黎简,所以任何现实理由在他面前都不存在。中国到美国的距离,十年的时间,在他眼里都不算什么,因为如果位置互换,他也并不会被这些改变。
如果位置互换,如果是王又曾忘了黎简,他只会锲而不舍地把她追回来。对黎简而言,“放弃”本身已经是背叛。
黎简的“喜欢”和“爱”仅有唯一的一种解释: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曾曾,我对你很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