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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治翔我遇上一个很好玩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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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治翔我遇上一个很好玩的人
“我不会去医院。你要是害怕,就把我丢下,自己回去吧。我会打电话叫我的朋友过来接我。记住了,以后不要再走这条路了,看见那些人就远远的逃开,我救了你一次不能救你两次,万一他们打击报复你,你就到一家“蓝”酒吧找我,看不见我的人,你可以和那的任何一个服务生说,你是漾清的朋友,需要帮助,他们就会帮你。”
双腿打颤,再也站不起来了,失血太多了吗?那时候的治翔也是慢慢的失去力气,靠在他怀里的身体慢慢地下滑。他好冷,感觉体温正在慢慢的降低,对了啊,那时候的治翔,也和他现在一样,就算是他紧紧的抱着治翔,治翔的身体也慢慢变冷,他,真的要死了啊。
离治翔又进一步了,他就要看见治翔了!
男孩紧紧的抱着他,摸到他的手,冰凉一片,他额头的冷汗都沾到他的脸上了,他失血过多了,一定会体温下降,要是再不采取措施,这个人就会死掉的啊。
“我的住处就在这条巷子后边,我带你回去。你要是再不止血,真的会死,我不能让你死去,你救了我,我要是丢下你不管,我就是禽兽!”
这个人真的很好啊,在这个时候还在叮嘱他,要他注意安全,想尽办法的保护他,他就算是在笨,在胆小怕事,也不能让他死在这条暗巷里边。
“呵呵。你这个胆小鬼,还蛮有爱心的。”
小兔子也有胆量了啊,真的很不容易啊,刚才他还缩在一边,现在竟然咬着牙,撑着一个全身沾满鲜血的人,努力的向前行走着。他要是再不配合,是不是有些为难他?
“我不是胆小鬼。”
男孩忍不住要反驳,抱着漾清的腰努力的向前走,漾清现在全身都没有力气了,全身的力气都压在他的身上,他就算是在努力,还是很艰难。
“你不要放弃啊,扶着我,你能慢慢的走吗?”
“我尽量。”
站不起来,那一刀刺得有些深,疼痛让他全身发冷,头脑里一阵一阵的眩晕,不能撑起自己。
男孩头上出了汗。
头晕晕的,有些想睡了。回家的时候一定倒头就睡,谁叫也不起来,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好眠得机会,真是很不容易啊,两年多了,从失去治翔开始,他的睡眠质量就一直的下降,这次,是不是因祸得福?
“你不要睡着了啊,我们说说话吧,你的名字叫做漾清?是吗?”
“嗯。”漾清有些迷糊的点头,努力撑起要粘合起来的眼皮,要自己清醒一点。
“你呢,我救了你,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是什么?”
“王珈宇。你可以叫我团团儿。”
漾清笑出来,那些疼痛也变得轻了一点。
“团团儿?怎么这么奇怪啊?你可是一个男生,怎么会有这个名字?”
团团儿好可爱的名字啊,就好像是对一个小婴儿的称呼,他可是一个大学生了啊,还叫这个名字,会不会有些奇怪?
王珈宇脸一红。
“我妈妈说,我小时候很胖,长得很白,白白嫩嫩,的,粉嘟嘟的,就像是一个面团捏成的小孩,身上的肉都是一团团的,所以,才叫我团团儿。”
漾清的一直手臂搭在珈宇的肩膀上,捏了一下。没有肉肉的肩膀,只是满手的骨头。
“团团儿?现在在叫这个名字有些奇怪了,你那一个部分会很胖啊。除了屁股,那也没有肉。”
另一只手放在王珈宇的前胸往下摸,百分百的逗弄。
王珈宇脸更红了。
“你伤口不疼了啊,不要再逗着我玩了,你不要乱动,我要带你回我家去。”
漾清淡淡的笑着,治翔,我遇到一个很可爱的人啊,他的名字也很可爱呢,团团儿,可是现在这个男孩一点也不符合团团儿这个名字了,瘦津津的,叫小骨头还差不多。我记得啊,你说过我是你的心脏,你的眼睛,我曾经说你有些肉麻,哪有那么恶心的话啊,你只是在我快睡着的时候叫我曈曈,那时候我只觉得好笑,我还是喜欢你叫我清。现在我才知道,瞳瞳的意思是什么,你给我起的小名,有着你的所有的情谊,一个人的小名,代表着给起小名的人的希望和爱护。我的小名字,只有你知道,只有你叫,这也就是说,我只是你的,我属于你。
踉踉跄跄的跟着他上楼,幸好他家离这条暗巷很近,要不然,以这种速度,他早就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去了。
巨大声的开门声,把隔壁房间的一个男孩给吸引过来。当王珈宇把漾清放在床上的时候,那个男孩正好走过来,看见漾清灰色的衣服上那大片大片的血渍。
“团团儿,你怎么又把麻烦惹上身了?”
王珈宇楞了一下,忙扯过一条毯子盖住漾清的身体,他受了这么重的伤,还执意不去医院,一定是不想被太多的人知道他手上这件事,那他要帮着漾清隐瞒住。
“我在路边看见的他,他喝多了,睡在路边,我看他无家可归就带了回来,映澈,你先去睡觉吧,没事的。”
叫做映澈的大男孩有着一个人人羡慕的好身材,站在团团儿面前,团团儿就矮小得很,身材瘦弱的好像是非洲的难民儿童。虽然,团团儿还是有一百七十五的身高。
映澈抬手就给了团团儿一个爆栗,一把掀开团团儿刚刚盖好的毯子。指着鲜血已经慢慢流到床上的人,冲着团团儿大吼。
“这叫醉酒的人?团团儿,你想骗谁啊,你以为我和你一样笨啊,他身上这些是什么?你不要告诉我那是他不小心粘上的番茄酱!”
团团儿脸红了,他就知道骗不过这个智商和他身高一样超长的映澈,那有人长到一米九的,就像是一个巨人。可是,映澈不会很凶,他只是很关心他,总是担心他被坏人骗,可是,他就算是有些时候低智商,可他还是一所大学的学生,没有他想的那么笨。
“好啦,我说实话,这个人刚才救了我一命,被坏人刺了一刀,我本打算送他去医院的,可是他不想去,我只好把他带回家。映澈,我们这还有没有急救箱,他伤得很重,我怕再耽误下去,他就没救了!”
“那你还把他带回来?你知不知道他留了多少的血啊,看这衣服上的鲜血,就知道他伤得多重。你这个白痴,要是他死在这,你就背上杀人嫌疑犯得罪明吧。”
漾清就算是在昏迷,还是被映澈的超级大声音给吵得有些清醒,转动了一下头,身体移动一下,就牵连到小腹上的伤口,疼得漾清忍不住呻吟出来。
“不要吵啦,映澈,有你嚷的时间,急救箱也拿回来了!”
映澈重重的叹息着,转身取来急救箱,王珈宇已经拿来剪刀。
真是不知道遇上这样一个室友是不是一件好事,王珈宇,算了,还是叫团团儿吧,这样叫起来也轻松一点,他这个人超级好说话,但凡有事求助他,他都会笑眯眯的点头答应,家境不是很好,他每天要打两份工,每天都要深夜回来睡觉,就算是累的东倒西歪,还是会笑得很纯真,很开心的生活着,有时候就觉得他善良的几乎有些白痴,看见流浪的猫狗都要带回家,这次更过分,带了一个人回来,就算是这个人救了他,他也不应该带回家啊,伤这么重,万一死在他们这,他们就说不清楚了。
有一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这个人应该送进医院,鲜血已经留到床上了,可见伤口有多深,普通的药物怕是治不好他,他应该接受治疗。
“我们先帮他止血,要是血流不止的话,最好还是送进医院。”
“可是他不想去医院。就让他在这一晚吧,明天还是不行的话,就送他到医院去。”
映澈叹口气,没办法,只好拿过剪刀,剪开那件看起来价值不菲的名牌上衣。
啧,还真是有钱人,一件范思哲的上衣,不是普通人能穿得起的,还有那条名牌皮带,一看他就是富人家的有钱公子哥,能有这般见义勇为的心,也属不易,现在的人都很自私,事不关己,己不关心,他能站出来帮忙,可见他这个人还很不错。
不过,这个有钱的公子哥,还真是漂亮啊,看看那皮肤,看看那纤细的腰身,还有那因失血过多而显得有些蜡黄的苍白苍白的脸,无一不透露着精致的美,精致的那鼻子眼睛,唇角眉梢,都在说着他的精致美丽。漂亮的男人啊,就算是他一个大男人看见了他半裸的身体,还是忍不住心猿意马。
可是小腹上那道狰狞的伤口,完全破坏了这些精细的美丽,就好像是一个上好白玉,被无情的画上一刀裂痕。
伤口还在往外流着血,伤口四周的肉已经翻过来了,流过他的小腹,一滴一滴的流到床上。
团团儿赶忙拿过酒精棉,擦拭着伤口四周的鲜血,酒精棉团扔了一个又一个,地板上已经有了数十个,每一个上边都沾满鲜血。当酒精棉站到伤口的时候,刺痛感让漾清由昏迷中清醒过来。
团团儿赶忙压住他反动的身体,他一动,伤口处就有鲜血流出。在流下去,这个人就保不住了。
疼,好疼,酒精刺激到伤口,疼得他好像整个身体都跟着燃烧一样,妈的,他就算是没有流血流死,也要被酒精杀毒给杀死。
治翔,我好疼啊,你知道我一向都怕疼的,就连我们之间的欢爱,我也因为有时候忍受不了疼痛反攻你,那时候你就说,千万不要受一点的伤,要不然,你可是会痛的晕过去。治翔,我没有晕过去,我是痛的从昏迷中又醒了过来,现在我才知道,醒过来,还不如在痛晕了好。至少,疼痛会减轻,不会直接传到我的四肢,大脑,真他妈的,好痛!
王珈宇手忙脚乱,漾清身体因为疼痛不断的翻腾着,鲜血一直的流着,映澈压着漾清的身体,看着那么多的鲜血一直的流出,王珈宇都不敢再动手消毒了。
“笨蛋,继续啊,消毒,用药棉擦拭着伤口,在撒上止血的药粉,然后用纱布包好伤口,你要磨蹭到什么时候,有你发呆的时间,他也要死了!”
王珈宇听见映澈的吼声,赶忙加快手上的动作,他不能再耽误下去了,这个人的生命就在他的手上。
“治翔,疼,治翔,我好疼啊!”
漾清不断的叫着,他知道,只要他一撒娇叫疼,治翔都会抱着他,亲他的额头,拉着他的手,很心疼的说着安慰的话,大到他想露两手时割伤手指留下的伤口,小到他不小心被养的仙人掌刺伤,治翔都会很小心的心疼的安慰他,现在他受了这么重的伤,治翔呢?他怎么不过来说不疼了,不疼了,睡一觉什么伤口都没有了?治翔,你在哪?你忍心看着我一直的疼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