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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翌日,雨已停,空蒙了许久的靖安城阳光灿烂,蓝天白云。
      闻修瑾拢共请了七天假,今天是最后一日,天朗舒清,他伸伸懒腰,打算出门逛逛,去去身上连日来的水汽。
      门外正洒扫的婢女冷不丁与早起的闻修瑾打了照面,慌忙行礼问好,闻修瑾休假日子里总是起得迟,所以婢女们干活也并不积极,赶在闻修瑾起床前干完就行了。
      一众婢女全是好心的各位大臣赠送的,各位大臣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闻修瑾虽狠名在外,但位高权重,想要巴结的大有人在,人家送了婢女你不收,被退回去的就难逃一死,亦驳了人面子,其中不乏自己的下属送的,政敌送的,还有皇后娘娘赏的,自闻修瑾出宫立府以来,婢女是没买过一个,府中却美人却个顶个的貌美。
      闻修瑾难得顿下步子,偏头去端详那婢女,好一朵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白莲花。
      那婢女见闻修瑾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瞧,也知道自己有几分姿色,水汪汪的美眸含羞带怯的婉转,纤纤细手挑起垂在颊边的一缕碎发,声音羞答答地喊:“大人……”
      与方才惊慌的模样判若两人。
      闻修瑾心情不错,唰地打开握在手中的白底洒金扇,扇子摇了摇,实在想不起这婢女是哪位大臣送的生辰礼物。
      理应是前三批里的哪个美人。
      刚立府那会儿,大家送的无外乎是金银财宝稀奇古玩类,偶尔有人会趁着夜色抹黑偷偷送美人,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京中盛传闻修瑾好男风,收的美人一概打发去干洒扫了。
      是以,后几批收的男的,如今正在干杂役。
      每每来了贵客,无人不赞叹一句:“闻大人品味高,不仅花美景美,府里的人也都美啊……”
      偶有哪位贵客有看中的,闻修瑾顺水人情也就送出去了。
      饶是如此,京中依旧传言闻修瑾面善心狠,是个玉面阎罗。
      谣言,都是谣言!
      “叫什么名字?”
      “奴婢轻玉。”
      闻修瑾芝兰玉树,五官明晰,大多数时候脸上都是笑语宴宴,给人一种很好相处的亲近感。
      “轻玉,楚大人近来可好?”
      轻玉怔楞一瞬,收起谄媚的表情:“大人,奴婢是皇后娘娘赏的。”
      “啧,瞧我这脑子。”啪地又收了扇子,依旧笑意盈盈抬脚往西侧院走,似又想起什么停住脚步,好心提醒:“最近外面不太平,没事不要到处跑!对了,等不为回来了,让他到醉心酒楼找我。”
      闻修瑾年纪不算大,与京中高门显贵的那些世家子弟一般大,但他名声不好,那些世家子弟都得了家中长辈的嘱咐,不许与他走的过近,一是怕带坏了名声,二是闻修瑾官做的实在大,与那些在父辈阴庇下得了一官半职的二世祖不同,闻修瑾的地位可是能与他们的长辈同起同坐的,半吊子的二世祖若是口无遮拦,出言不逊得罪了人,那是牵连九族的大事。
      毕竟,闻修瑾恶名在外!
      闻修瑾自己也知道,亦不甚在意,去了酒楼只吩咐掌柜的独开一座雅间,木窗半开,偏头就能瞧见中央大街上往来行人,熙来熙往。
      一阵喝彩声骤然响起,是酒楼中间搭建的台子上正有人说书,那人五十岁上下的样子,下颌留着一撮山羊胡,身材高瘦,头戴黑色圆帽,黑色圆领长袍明显宽大,说到精彩处,那说书人站起来连比带划,活像衣服下套着一根竹竿。
      说书人在台上讲,底下众人或喝酒,或吃菜,时不时的交流几句,好不惬意。
      讲到精彩处,众人停下手里的动作,拍手喝彩,也有财大气粗的,当场从袖口里摸出银钱往台上掷,这时说书人后边立着的小童就会摘下自己头上的黑色小圆帽,弯腰去捡那掷上来的铜钱银两。
      而说书人讲的故事,乃大行近来的新贵,少年英才陆知行陆大将军。
      大行国土辽阔,气候宜人物产丰富,山好水好风景好,开国皇帝武玄宗以武开国,后带领军队向周边开疆扩土,打下大片江山,武玄宗在位五十年,重武轻文,重农业,重民生,一举奠定大行霸主地位,周边小国连年纳供。
      这样的习惯一直持续到武玄宗上仙宁仁宗登上帝位,此时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周边小国依旧遵从惯例年年纳贡。
      除了姜乌。
      大行依靠武力占据了几乎人类最宜居的所有地方,大行最北边的城是春城,取这名不是那里四季如春,而是春城一年四季几乎有三季所有的土地被冰雪覆盖,无法种植农作物,极度依赖朝廷每年的拨款扶持,春城的百姓希望自己所热爱的土地能一年四季如春,物产丰饶。
      而与春城一江之隔的姜乌,则会趁着每年最寒冷的冬季,江面结冰,他们给马蹄裹上布条,跨过浩瀚江面冲杀进春城,大肆的烧杀抢夺。
      姜乌土地贫瘠,滋养出穷凶极恶的刁民,他们个个面目狰狞,不仅抢粮抢马,还抢妇女孩童,尤其是女童。
      所过之处,血流成河,哀嚎遍野,火光冲天照亮冰河,马蹄踏过残肢断臂,将碾碎的手掌拍进泥底。
      春城知府几次请求朝廷出兵支援,宁仁宗重文轻武,每次随意派出去几支队伍,等到时冰河已经消融,不足以支撑马匹与人的重量,而春城物资匮乏,朝廷需要不间断的运送补给至春城,久而久之,派出去的军队也只象征性地走个过场,便掉头回来了。
      直至后来,也没人愿意跋山涉水的去那块山穷水穷的地方受罪去了。
      几年前,快被人们遗忘的遥远的春城,横空出世了一个少年英才,十二三岁的年纪,趁着江面还未结冰,夜渡冰河只身一人摸进姜乌的粮仓,一把火将粮仓烧了个干净。
      少年坐在草丛里,看着大火烧了一夜,第二日一早,自己又游了回来。
      少年的胆识与魄力被人称颂,英雄事迹传回靖安,成了京中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谈资,有心人将少年的英勇事迹添油加醋撰写成话本子,在各个酒楼茶肆传唱。
      据说少年一战成名后,利用自己的威信力组建了民间护卫队,其它时间里大家田间劳作上山砍柴都不耽误,每到冬季就进入备战状态,守卫春城。
      岁上见他能力出众,便封了他作将军,就镇守春城,朝廷不再派兵去支援,每年拨去的银两就多加了一些。
      自少年将军上岗,每年与姜乌打的激烈,却从未有败战。
      如此光荣战绩,岂不神奇?
      靖安城里专门有人跑去春城,只为获得现场观战。
      找好视野绝佳的位置,一手托纸,一手提笔,现场书写战况,将一场场战争描绘的激荡又骇人,等冬天过去,便背着行囊返回靖安,将撰写的话本子高价卖出,以此谋取利益。
      靖安城安逸的太久,这样惊险刺激的场面很是受人追捧。
      也由此,陆知行的名字家喻户晓。
      闻修瑾端起茶杯,撇去上层的浮末,喝了一口,茶香馥郁,回味悠长,唇齿留香,真是上等的茶!
      闻修瑾的包厢在二楼走廊的尽头,不会有人经过打扰,而他却能看清二楼的整体格局,每个包厢的进出的人几乎都能看清。
      比如,楼梯上来左手边第一间门楣上挂着财满堂,其后依次是金玉堂,鸿运堂,高升堂,喜乐堂,福旺堂,闻修瑾倒是没注意过,特意看了看自己包厢的门楣,添寿堂,倒吸一口凉气,心中默念,其实寓意挺不错的。
      添财添寿,大多数人毕生追求!
      闻修瑾刚回包厢落座,楼梯口那处就冒出一个人头,二楼设的全是雅座,专供有权有势又有钱的人家消遣,他方才来时,就注意到离楼梯口最近的财满堂里有人说话声,三三俩俩的,人不多,可包厢却很大,可容纳十来号人,里面的人显然还在等其他人。
      楼梯上那人拾阶而上,露出一张精致白嫩明媚阳光的笑脸,男子十七八岁的年纪,朝气蓬勃,头戴金冠腰佩镶嵌宝石玉带,身着锦缎绫罗,华丽非凡,无一处不彰显着高贵与奢华。
      闻修瑾认得他,是户部尚书的独子谭子芩,此人好交友,在京中二世祖中小有名望,只因他隔三差五组局吃饭,都是他付钱。
      人称小财神。
      谭子芩还未进门,财满堂的大门哗啦一下打开了,迎出来一个鼠眉鼠眼的男子,看年龄一般大,闻修瑾不记得他的名字,想着应该也是京中某位高官的后代,那男子见着谭子芩,脸上立马堆起笑脸,半弯着腰,把他请了进去,没过一会儿,神色异常地退出门,匆匆下楼去了。
      楼下的说书人换了本子,讲的依旧是陆知行的事迹,引得众人又是一阵叫好。
      木窗被人推开,一个人影身手敏捷地从窗口跃进,两步跨至闻修瑾桌前,丝毫也不客气地坐下,伸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口饮尽,连喝三杯,来人砸砸嘴,吩咐侯在外面的小厮上壶酒。
      “事情办的如何?”
      “多少有点眉目,公子,你什么时候变的这么抠,来醉心楼你光喝茶,不吃菜?”连日的来回奔波,他吃不好睡不好,回来了,连顿饱饭都吃不上?
      话音刚落,包厢门被打开,烧鸡,溜鱼,片羊腿正冒着热气一一被端上桌,最后端上桌的是一壶老酒,菜香气扑鼻馋得人直流口水,伍不为狠狠咬下一口鸡腿,嘴里含糊不清道:“还是靖安的饭菜好吃,真香啊!”
      闻修瑾神色不动,诡谲一笑:“公子我,今日出门可未带银两。”
      伍不为毫无所谓的撇他一眼,继续大吃特吃:“怕什么,这天下,有几个人能抓得住我。”说着,又顿了顿,脸上又浮现调侃的神色:“倒是你……肩不能提,手不能扛,风大一点就吹跑了,小心被抓住!”压你在这儿,天天刷洗盘子抵债。
      闻修瑾笑而不语,洒金扇子摇啊摇,不疾不徐地道:“这倒不劳你操心,我有十方……”
      一听这名字,伍不为似斗败的公鸡,高昂的气焰立即偃旗息鼓,放下手里的羊腿,又喝了一口酒顺顺喉咙,开口道:“杨大人死了。”
      死了?
      “仔细说说。”
      “杨大人的马车刚过了淮阴山,进了春城地界,突然不知从哪冲出来一伙悍匪,手持大刀,那些个护卫根本不是对手,没多会就被杀了个干净。”
      “不都说春城有个少年将军陆知行,怎么还会有悍匪?”闻修瑾沉思。
      伍不为提起酒壶灌了口酒:“什么少年英杰,我看全是大家吹捧出来的,连个校场都没有,更何况军队,我在城里逛了三天,什么都问不出来,饭菜还难吃,还差点饿死在那,不过春城穷是真的,民风剽悍也是真的。”
      “杨大人原本就不想去什么春城,当什么知府,不想这下却把命也丢那了。”
      伍不为不解:“既然这样,杨大人还去做甚?”
      “他与九皇子拴在一起,近半年来,京中盛传春城横空出世一代英豪,能只身破敌营,率民众抗外敌,是个有勇有谋的智者,这样的人才,能招揽至麾下则好,不能招揽也不能放任不管,始终是个隐患,不听话的狗,就只能打死。”闻修瑾微泯一口茶,心中隐约觉得哪里不对,却也想不起来哪里不对。
      “公子,听我劝一句,趁现在还能脱身,带上十方跟我走,逍遥江湖闯荡四海,有我在,绝不让你们受一点委屈。”伍不为难得脸色严肃,神情认真。
      闻修瑾盯着面前桌上的茶,不知在想些什么,细长手指一下一下扣在桌面上:“还不到时候。”
      伍不为听完,自顾自往嘴里塞了一片羊腿肉,烤的外酥里嫩,咬一口汁水在嘴里爆开裹狭肉香,简直人间美味,曾几何时,这样的美味,他是随时想吃就吃的,现如今,哎……
      伍不为也没想过能劝动闻修瑾,于是道:“多吃点肉吧,别到了那一天,跑都跑不动,还要十方背你!”
      闻修瑾觉得好笑极了,往常像这样的任务,闻修瑾都是派十方去,十方稳重细心,更适合探查情报这样的任务,可这人,硬是揽了这些苦差事,每回完事都要抱怨一通旅途艰苦。
      伍不为原本是一名江湖游侠,本事高强,没事就爱到处找人下战书,次数多了,难免遭暗算。
      十方在一次执行探查任务时,恰巧救了落难的伍不为,于是伍不为感恩便留了下来。
      十方是闻修瑾的暗卫,伍不为也不是没劝过十方跟他一起去游历江湖,但十方是个忠贞的人,他不走,说啥也要留在闻修瑾身边。
      伍不为于是留下做了闻修瑾的护卫,说是护卫,也不全对,很多时候,闻修瑾也找不到他的人。
      闻修瑾看着一脸怨愁的伍不为,笑眯眯地: “时候到了,我让十方跟你走。”
      伍不为掀起眼皮:“这不用你说,绑我也要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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