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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第 45 章 ...

  •   桑海街头,喧闹依旧。
      身着绫罗的妇人,吃着香梨的孩子,还有那些裹着仁义礼智信的儒生,都在街边的小贩处挑挑拣拣。
      自上次那场雨过去,又是半个月滴雨未降,不过好在临海,虽是盛夏,地表的温度也不致太过。
      公孙玲珑打着小扇,边走边笑,那样一张脸配上那样一副步调,旁人不侧目也难。
      天明推了一把身边的少羽,说道:“这位公孙大妈真是不知羞,满大街招摇,生怕不会碍了别人的眼似的。”
      少羽笑了笑,“你这小子,说话就是这么不知轻重,这位公孙玲珑好歹也是名家里一位响当当的人物,起码还是要尊重的。”
      “切!”天明不屑地撇撇嘴,“就她,还响当当?”
      一说起跟踪公孙玲珑的事,他就气得七窍生烟。
      少羽本是个明白人,今日,却不知哪根筋不对,二人在桑海街市上看到了在买胭脂的公孙玲珑,非要拉着自己跟他一起暗暗跟着,说是她肯定不怀好意。
      天明白了少羽一眼,“要我说,真正能配得上这三个字的,就只有我大叔。”天明一边说,一边憧憬未来自己从大叔那里学了百步飞剑后天下无敌,万人敬仰的场面,光想,就让他眼里发光。
      “你小子又想什么呢?”少羽白了他一眼,“不会是想到山鸡了吧?”
      天明没回答,想来还是浸在山鸡里出不来了,不过也是,自打来了桑海,住到小圣贤庄,他就再没吃过烤山鸡,想必也是馋得厉害了。
      少羽有些难以理解地摇摇头,不就是个山鸡吗,有什么好吃的,他却忘了,自己是楚国贵族,从小锦衣玉食,就算灭国,也仍旧吃穿不愁,哪里能明白过了两年颠沛流离日子、连饭都要自己准备的天明的心思呢。
      两人跟在公孙玲珑身后继续往前走,听着她那些稀奇古怪的理论,比如“离坚白”“卵有毛”“鸡三足”①,天明不由发笑,“这公孙大妈真是胡搅蛮缠,竟然把这些东西拿出来糊弄人。”
      少羽道:“未必。”
      名家名动天下,靠的不是论题的可靠,而是思维的缜密,每每将对手驳斥地无地自容。使用诡辩,只是一种手段。
      他们会利用对方的论据,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想当初公孙龙子斥责孔穿②,用的就是这一招。
      所以,天下士子对名家的学说虽然多持批驳得态度,但是对他们的学识和思维却甚微敬佩。
      天明听了,歪着头大惑不解:“这有什么可佩服的,不就是——”
      少羽拍了拍他的肩膀,“等你大了,自然就明白了。”
      天明闻言一愣,一股异样的情绪霎时弥漫在他的心头。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不再纠结于少羽把自己当做小弟的事实,而是全心全意享受被他保护的感觉呢。
      他伸出手,太阳的光线透过指尖漏到脸上,七彩的光泽,那么耀眼。
      “少羽,我不想长大。”
      难得认真的天明,站在少羽眼前,说得一本正经,少羽注视着他,眼神里是自己都不曾发觉的迷恋。
      路上的行人从他们身边走过,仿佛河川里不曾止息的水流,作为一个时代的背景,默默走向生命的尽头。
      这就是那些徜徉在社会底层百姓的一生,梼杌③上甚至不肯施舍给他们片语只言,他们没有宏大的理想,也没有特殊的要求,温饱足矣,然而嬴政这个暴君,穷兵黩武,连这点可怜的要求都不愿满足,何其可恶!
      他不自觉握紧了双拳,他曾经用它们举起了千金重的青铜鼎,也曾经用它们杀死过冥顽不化的敌军大将,当然,他也曾用它们抓住过机关城里的绳子,让眼前的这个从不知感激他的小子还能够安然无恙活在他的身边。
      这双手,作用还真大啊。他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眼前的这个孩子,心里五味杂陈。
      天明说,他不愿长大。
      少羽笑了笑。
      难道他就愿意长大吗?他闭上眼,仿佛昨日还偎依在母亲身旁,仿佛昨日还与父亲纵马疆场,往日的美景让他徜徉流连,只是一睁眼——
      微微轻叹,逝者如斯夫,美梦皆成空。
      范师傅说,要积极寻求反秦的同盟者,然而,他不以为意。
      对桑海的儒家,他不放心,对失去了机关城的墨家,他不敢倚仗,对于手下留情的盖聂,他不能寄予厚望,反秦,从来都是他项氏一族的责任,过去是,现在是,未来还是。
      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楚国第一智者的话,没有人怀疑过。
      时间永是流逝,人生未曾太平。
      一地的栀子花,乱了芬芳。
      这些话, 憋在心里太久,有些不堪重负了。
      他不能对范师傅讲,因为他怕范师傅会说他自负霸道,不重贤才,那个老头是他心里无法逾越的一座大山,比父亲还高,比母亲还亲,所以,项庄说他怕范增,他一点都不怪。
      同样地,他也不敢对天明讲,这小子还需要别人保护呢,其实,私底下,他是不能容忍天明承受他的痛苦。
      天明应该好好待在墨家,做着他的巨子,然后享受由自己来替他开创的崭新世界。
      他胡乱地一拍脑袋,“坏了!我们跟丢公孙玲珑了!”
      “啊?”天明才回过神来,左右去看,哪里还有公孙玲珑的影子。
      “天明,”少羽转过头来,笑呵呵说道,“既然已经跟丢了,不如我们去集市逛逛吧。”
      他笑得坦然,天明却总觉得不对,等走到卖雏鸡的摊子前,看着少羽掏出钱袋包下了所有的雏鸡,他才觉得眼眶一热,这个男人竟然如此体谅他,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成为自己身后那个可以遮风挡雨的——
      不!
      天明突然咬了一口自己的舌头,嘴里酸涩的痛楚让头脑清醒了不少,他紧握双拳后退了一步,不,他不能。
      看着少羽买了那些雏鸡,他就已经明了,跟踪公孙玲珑不过是他拉着自己走到这里的借口罢了。
      他被秦军通缉,不便抛头露面,就算是拉着自己和他一起,自己也必是不肯的,他才想出这样的计划,就算看不见公孙玲珑,他也会找其他的借口。
      为了自己,项氏一族的少主竟然到了这个地步。
      日后呢?
      他会不会为了自己以身犯险,会不会因为自己被人欺负过而屠城灭户?
      这样的想法令天明不寒而栗。
      莫说他是墨家巨子,以天下苍生为己任,就算他只是个普通人,也不能看着少羽因为自己而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
      夏日的栀子花,香飘十里的太少太少,更多的被风吹落,让路人用肮脏的脚碾进泥土,可惜了一身的芳香。
      他不能让自己成为少羽的牵挂,如果少羽失败,会比零落的栀子花悲惨百倍。
      “你怎么了?”少羽扭过头,看着一脸坚决的天明,茫然问道:“你没事吧?”
      他试着伸手在天明眼前摇晃,换来的只是这没良心的小子一句“我还没瞎呢,你再敢晃荡你那双爪子,我就把它剁来烤了。”
      少羽吓得一愣,这小子饿疯了吗?烧鸡不够味儿了,要吃人了吗?
      “我们回去吧。”天明说完,提了笼子就走。
      那条路是通向墨家秘密据点的,少羽认得,非但认得,简直闭着眼目都能如行平地。
      他在路上走得东倒西歪,人也怏怏的,本来计划好的,要让天明多买些鸡送到庖丁那里去,等到想吃的时候,就能问庖丁要了。他有一点好处,就是不论多不理解天明对于烤山鸡的执着,还是努力为他营造一个可以随时随地吃山鸡的机会。
      好像,这才是一个合格的男人要做的事情。
      他原买完了山鸡,再带着天明去买些新奇的小东西还有书,补补见识。少羽觉得自己的想法并没有错误,天明那样子,就像从穷乡僻壤出来的傻小子,日后怎么和自己并肩而立。
      虽然不情愿就这样回去,但天明坚持,他的那些打算也只好作罢。反正最重要的山鸡买了,至于见识,想必跟自己在一起久了,见识也就长了。
      他们慢慢往前走,忽视了身后树下,臃肿的脸庞上露出的淡淡嘲讽。

      注释:
      ①“离坚白”“卵有毛”“鸡三足”:名家有二十一事,这名动天下的“二十一事”是:
      其一,卵有毛。卵者,蛋也。蛋无毛人人皆知。名家偏说蛋有毛,其推理是:蛋能孵化出有毛之物,故而蛋有毛。
      其二,鸡三足。鸡有两脚人人皆知,名家却偏说鸡有三只脚。公孙龙子在其《通变论》中说得理由是:“鸡足(名称)一,数(鸡)足二,二而一故三。”
      其三,郢有天下。郢者,楚国都城也。郢,分明只是天下的一小部分。名家却偏说郢包含了天下,其理由是:郢为“小一”,天下为“大一”,“小一”虽是“大一”之一部,其实却包含了整个“一”之要素,故云郢有天下。两千余年之后,胡适先生解此命题道:“郢虽小,天下虽大,比起那无穷无尽的空间来,两者都无甚分别,故可说‘郢有天下’。”
      其四,犬可以为羊。犬就是犬,羊就是羊,这在常人眼里是无须辩说的事实。可名家偏说犬也可以是羊,羊也可以是犬。《尹文子》对此种说法的理由是:物事的名称由人而定,与实际物事并非浑然一体;郑国人将未曾雕琢的玉叫“璞”,周人却将没有风干的老鼠肉叫做“璞”,换言之,玉石也可以为老鼠肉!
      其五,马有卵。马为胎生,禽为卵生,马根本不可能产蛋。可名家却偏偏说马能生蛋。惠施的理由是:“万物毕同”(万物本质是同一的),胎生之马与卵生之禽都是(动)物,马完全可以有蛋,或者可以蛋生。两千余年后的胡适先生解此命题说:“马虽不是‘卵生’,却未必不曾经过‘卵生’的一种阶级。”倒是颇见谐趣也。
      其六,丁子有尾。丁子者,楚国人对虾蟆(青蛙)之称谓也。人人皆知青蛙没有尾巴,可名家偏偏说青蛙有尾巴!其理由便是:青蛙幼体(蝌蚪)有尾,可见其原本有尾,故云丁子有尾也。
      其七,火不热。火可烧手,虽三岁小儿知之也。可名家偏偏说火不热,其理由是:火为名,热为实,“火”不是热;若“火”是热,人说“火”字便会烧坏嘴巴;说“火”而不烧嘴巴,可见火不热也。
      其八,山出口。山者,沟壑峁峰之象也。寻常人所谓“山口”,说得是进出山峦的通道。可名家偏说,此等“山口”出于人口,并非真正山口;故此,“山口”非山口,山口当是山之出口,譬如火喷(火山)之口、水喷(山泉)之口,声应(回声)之口,皆谓“山出口”也。
      其九,轮不碾地。常人皆知,车行于地,车轮非但会碾在地上,而且会留下深深的辙印。可名家偏偏说,车行于地,轮子并不碾在地上。其理由是:轮为全物,所碾部分乃轮之些许一点也;地为全物,被碾者乃些许一点也;碾地之轮非“轮”,被碾之地非“地”,故此轮不碾地也。
      其十,目不见。眼睛能看见物事(盲人除外),这是谁也不会怀疑的事实。可名家偏偏却说眼睛看不见东西,岂非咄咄怪事!公孙龙子的理由是:暗夜之中,人目不见物;神眠之时,人目亦不见物(熟视无睹),可见目之不能见物也;目以火(光线)见物,故目不见,火(光线)见物也;目以神(注意力)见物,故目不见,神(注意力)见也。
      十一,指不至,至不绝。常人看来,只要用手指触摸某件物事,也就知道了这件物事的情形。这便是寻常士子学人们所谓的“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也就是说,常人总以为只要看见了(视)接触了(察)物事,自然便知道了这件物事的形状体貌(外观)与其属性(意),从而能够对物事命名。可名家偏偏说,常人这种认知事物的方法是错误的,人即使接触了某件物事,也不能完全知道这件物事(指不至);即使为某件物事定下了名称,也不能完全知道这件物事的全部(至不绝)!名家在这里说的“至”,不是“到达”,而是“穷尽”之意。用白话说,“指不至,至不绝”便是,接触了事物不能穷尽事物,命名了事物同样也不能穷尽事物。这是“二十一事”中最具思辨性的命题之一,名家大师公孙龙子甚至特意作了一篇《指物论》来阐发他的见解。
      十二,龟长于蛇。蛇比龟长,成体尤其如此,这是人人皆知的常识。可名家偏说龟比蛇长,不能不令人愕然!其理由是:龟有大小,蛇有长短,大龟可以长过短蛇,故云龟长于蛇也。名家大师惠施从此出发,生发出一大篇常人难以窥其堂奥的辨物之论:“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天与地卑,山与渊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与小同异,此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谓大同异。南方无穷而有穷。连环可解也。汜爱万物,天地一体也!”
      十三,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矩者,曲尺也。规者,圆规也。常人皆知,曲尺是专门用来画方的,圆规是专门用来画圆的。连荀子在《赋》篇中也说:“圆者中规,方者中矩。”可见方圆规矩非但是常人常识,也是学家之论。可名家偏偏说:曲尺不能画方,圆规不能画圆!名家的说理是:“方”与“圆”都是人定的名称,既是名称,便有共同标尺(大同);而规、矩所画之圆之方,事实上却是千差万别(大异);是故,矩所画之方非“方”,规所画之圆非“圆”;所以说,矩不能画方(“方”),规不能画圆(“圆”)。
      十四,凿不围枘。凿者,卯眼(榫眼)也。枘者,榫头也。榫头打入,榫眼自然便包围了榫头。这是谁都懂得的事理。可名家偏偏说,榫眼包不住榫头!名家的理由是:榫头入榫眼,无论多么严实,都是有缝隙的;否则,榫眼何以常要楔子;是故,凿不围枘也。
      十五,飞鸟之影未尝动也。鸟在天上飞,鸟儿的影子也在动。这是三岁小儿都知道的常识。可名家偏说,飞鸟的影子是不动的!公孙龙子的说法是:“有影不移,说在改为。”意思是说:鸟影不动。飞鸟与影子总是在某一点上,新鸟影不断生成,旧鸟影不断消失,此谓影动(改为)之错觉也。
      十六,簇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射出的箭头在疾飞,这是谁都看得见的,常人没有人会说箭头不动。可名家却说,疾飞的箭头既不动(不行)也不停(不止)!令人惊叹的是,名家此说与稍早的古希腊学者芝诺在遥远的爱琴海提出的“飞矢不动”说几乎如出一辙!芝诺的理由是:一支射出的箭在飞,在一定时间内经过许多点,每一瞬间都停留在某一点上;许多静止的点集合起来,仍然是静止的,所以说飞箭是不动的。而中国名家的说理是:疾飞之箭,每一瞬间既在某点又不在某点;在某点便是“不行”,不在某点便是“不止”,故云飞矢不行不止!与芝诺说理相比,既在又不在(不行不止),显然比纯粹“不动”说深邃了许多。
      十七,狗非犬。常人观之,狗就是犬,犬就是狗,一物二名而已。可名家却说,狗不是犬!周典籍《尔雅•释畜》云:“犬未成豪曰狗。”也就是说,犬没有长大(豪)时叫做狗。公孙龙子由此说理:二名必有二物,狗即“狗”,犬即“犬”;狗不是犬,犬亦不是狗;非大小之别也,物事之别也。
      十八,黄马骊牛三。骊牛者,纯黑色牛也。在常人看来,一匹黄马与一头黑牛,显然便是两物。名家却说,一匹黄马与一头黑牛是三件物事!公孙龙子的理由是:黄马一,黑牛一,“黄马黑牛”名称一,故谓之黄马黑牛三。这与“鸡三足”乃同一论战命题。
      十九,白狗黑。白狗是白狗,黑狗是黑狗,这是常人绝不会弄错的事。可名家偏与常识唱对台,说白狗可以是黑狗!理由便是:狗身有白曰白狗,狗身有黑曰黑狗;今白毛狗生黑眼睛,同为狗身之物,故白狗也是黑狗。墨子当年为了批驳此论而先解此论,在《小取》篇推论解说:马之目眇(瞎),谓之马眇(瞎马);马之目大,而不谓之马大。牛之毛黄,谓之牛黄;牛之毛众,而不谓之牛众。据此推论:狗目瞎可叫做瞎狗,狗目黑自然可以叫做黑狗也。
      二十,孤驹未尝有母。无母之儿为孤儿,无母之驹为孤驹。然无论孤儿孤驹,都是曾经有过母亲的。这是常人毫不怀疑的事实。但名家却说,孤驹从来(未尝)没有过母亲!理由便是:“孤驹”,物名也,母死谓“孤驹”,母未死不谓“孤驹”;但为“孤驹”,一开始便没有母亲;故云,孤驹从来没有母亲。
      二十一,一尺之椎,日取其半,万世不竭。一根木杖用刀拦腰砍断,每日从中一半一半砍去,砍不了几日便砍无可砍,木杖自然也就不存在了。这是常人都知道的事理。名家却说,即或一尺长的木杖,每日取一半,万世也分割不尽!理由便是:物无穷尽(物不尽),一尺之椎本身有尽,然不断分割(取),便成无尽也。
      到了战国中后期,公孙龙子成为名家最有名的大师。非但对“二十一事”大有增补,更独创了“离坚白”(石头的“坚”与“白”是可以分离的)、“白马非马”等论战题目。
      ②公孙龙子斥责孔穿:根据《公孙龙子记载》,公孙龙,六国时辩士也。疾名实之散乱,因资材之所长,为“守白”之论。假物取譬,以“守白”辩,谓白马为非马也。白马为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如求白马于厩中,无有,而有骊色之马,然不可以应有白马也。不可以应有白马,则所求之马亡矣;亡则白马竟非马。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龙于孔穿会赵平原君家。穿曰:“素闻先生高谊,愿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马为非马耳!情去此术,则穿请为弟子。”龙曰:“先生之言悖。龙之所以为名者,乃以白马之论尔!今使龙去之,则无以教焉。且欲师之者,以智与学不如也。今使龙去之,此先教而后师也;先教而后师之者,悖。“且白马非马,乃仲尼之所取。龙闻楚王张繁弱之弓,载亡归之矢,以射蛟口于云梦之圃,而丧其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之曰:‘楚王仁义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异‘楚人’与所谓‘人’。夫是仲尼异‘楚人’与所谓‘人’,而非龙‘白马’于所谓‘马’,悖。”“先生修儒术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学而使龙去所教,则虽百龙,固不能当前矣。”孔穿无以应焉。
      ③梼杌:在传说中是凶兽,很像虎,毛长,人面虎足猪口牙,尾长。其实,梼杌是楚国史书的名字,就跟鲁国的《春秋》一样,这个名字被说成了凶兽之名,只能想到是中原国的污蔑。梼杌的本意是树木的年轮,正是时间的印记的象征,用来做史书之名是在形象不过了,可绝不是拿妖物为名。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5章 第 4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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