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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   监控里,一个男人撬开锁带走了贝贝,随后上了一辆车,而那辆车正是之前接朱向的那一辆。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朱向把他拉黑是早几年的事了,他们俩从小不和,在朱向和姐姐结婚后就更是极端。如今从沈家搬出来,开了家花店,于沈家而言,就是宣告分家了。如今唐突前往,铁定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沈淮书坐在出租车上,雨天拥堵,车辆行驶缓慢。望着窗外密集的雨点,他浑身止不住地发抖,贝贝还小,这么大的雨,它孤零零在外面,要是连个躲雨的都没有,要是遇到有小孩打它,要是……

      他想不下去了,眼睛湿了一圈。

      贝贝是他捡的,两个月前在小区楼下的草坪里见到它,还没断奶,可怜巴巴。

      看着它,沈淮书就觉得看到了自己,沈家给他的风光不过都是假的,真正的他母亲早逝,看似活在一个大家族里,其实没人是他真正的家人。

      就连姐姐……那也不过是血液的羁绊而已。

      他和沈清雅一母同胞,该是最亲近的人,可惜,那个女人似乎并不这样觉得。与其护着一个在外面沾花惹草的丈夫,也不愿意站在弟弟这一边。

      沈家的别墅位于郊区,和宋家的宅邸相差三个路口,一栋清雅的别墅,依山傍水,风水极佳。这房子沈家住了几十年了,保养得当,从外面看完全看不出是套老房子。

      出租车停在路口,进不去,沈淮书开了车门就往下冲。

      “喂!你要不要拿把伞啊!”出租车司机喊道。

      不过沈淮书已经跑出去很远了。

      “沈家的人哦,麻烦。”他小声嘀咕了一句,调转车头离开路口。

      沈家别墅

      这个时间点,老太爷已经睡下了,他今年六十出头,身兼好几个学校的名誉教授职位,早年轮番在几个高级学府当过校长,如今退休下来,虽说实权少了不少,可是话语权还在。

      在如今的时局中,沈家其实已经在走下坡路了,沈老太爷急着要维持家业,可惜思维比较保守,不希望沈家脱了书香门第的皮,这就大大局限了沈家的发展。

      “这件事可不能让老爷子知道,他要是知道,得气死。”朱向翘着二郎腿,将一张银行卡扔在桌上。

      “这里是一百万,到时候你就把会所的位置定好,多找几个女人。对了,刘总是个男女通吃的,你在学校挑个年轻乖巧的小男孩来。”

      朱向想了想,突然补充道:“可别找你儿子那样的,冷心冷肺,多半在床上也是个死鱼模样。小晟现在也只是觉得他好看,图个新鲜,等真的睡了,哪里还肯和那种死鱼在一起?”

      沈老二蹙眉,“他的事,宋家是不知道的吧?”

      朱向哂笑,“哪里能让他们知道,宋易晟不找女朋友已经很让他们烦了,要是知道我们真正的目的,不得断交?”

      原本沈淮书还是家里最受宠的那个后辈,只可惜出柜和分家这两件事,让他在家中的地位直线下降。沈家人嘴上说着他恶心,可私底下却盼望着他能把宋家的太子爷给睡服帖了,这样一来,他们和商业联姻也没有两样,不过是少了张结婚证而已。

      “那就好,咱们影视公司这边,还得要宋家出力。”沈老二欣慰道,收下了那笔钱。

      文学院的男孩女孩一个赛一个的好看,就算是国内最高学府,为了钱,也是有人愿意出卖灵魂和□□的。毕竟对于有些小年轻来说,学历再高,那也比不上认识那么一两个老板,社会关系若是疏通了,找个工作又有什么难。

      沈老二做父亲不行,做教授也不行,搞点歪门邪道倒还是有一手。这次女婿要投资影视公司,前景颇好,甚至愿意分他点红利,沈老二说什么都要跟着干。

      “上次你给我介绍那个女学生,我给她花了不少钱,居然去舔宋易晟,妈的。”朱向愤愤道。

      他抽着烟,后靠在沙发上,吊儿郎当,压根没把面前的人当做长辈。

      “沈淮书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还以为我不知道那天是他挑拨小晟来找我麻烦的?哼,没用的东西,连抓自己姐夫出轨都不敢亲自出面。二爷,你这儿子,恐怕除了嘴硬,哪都是软的吧?”

      沈老二有点不耐烦,“别提他,提他我就来气,要不是现在还有点用,我哪里还认他?”

      沈淮书五指放在门上,雨水顺着身子往下滴,脸上也有温温热热的液体往下滑,他冷着脸擦了擦。这地方他住了二十几年,熟悉感是属于身体的,他熟悉这家里的每一个细节,他记得母亲会带着他和姐姐在院子里种花,父亲只会站在一旁对比嗤之以鼻。

      种花是女人做的事,父亲常这样说,不过他小时候很是乐在其中,经常会半夜偷偷跑去看他种的花发芽了没有。

      如今,他种的花早就被家里的花匠给挖了。

      他明明记得这栋建筑的一切,可如今有一种极为陌生的感觉向他冲击而来,他的灵魂对这地方感到很陌生。他不明白,作为一个父亲,怎么会给女婿介绍情人,怎么会把儿子当做构建豪门关系的工具?

      他想不明白。

      索性不想了。

      推开门,在两人惊愕的注视下,他径直走到茶几前,操起桌上的红酒杯,朝着朱向脸上泼去。

      “操!沈淮书你……!”朱向伸手挡脸。

      紧接着一声玻璃碎裂的响声,朱向的喉结处停着酒杯尖锐的一角,只差毫厘就可以刺破他的喉咙,他连咽口水这样的生理性行为都停止了。

      “贝贝呢?”沈淮书的手很稳,但他所能压抑的情绪就快要绷到极点了,他很想就这么一刀下去,用最暴力惨烈的方式完成他的报复。

      朱向想骂人,可喉咙处却传来尖锐的疼痛。

      “我不知道!我怎么知道你的狗去哪了!”他尖叫道,冲着沈老二喊:“爸!你快阻止他啊!”

      沈淮书哂笑,“不知道?需要我把监控给你看吗?带走贝贝的是你的司机,不是你指使的,还能是谁?!”

      “淮书!你把杯子放下!你这是要做什么!”沈老二吼道,说着就要冲上来夺走玻璃杯。

      沈淮书看过去,目光冰冷彻骨,沈老二吓得后退了一步。

      沈老二年纪也大了,长了皱纹,有着中年男人的臃肿以及猥琐感,他感到恶心,几乎是咬牙切齿说:“滚!这里没你事!”

      他把玻璃杯往前顶了顶,下达了最后通牒。

      “给你一分钟时间,我要知道贝贝在哪。”

      朱向马不停蹄地开始打电话,终于是在一分钟内得到了答案,在感受到剧烈的刺痛感之前,他竭尽全力喊道:“南湖公园,靠近南湖小学的那个垃圾库附近!”

      听到这个地名,沈淮书愣了一下,他的手指微不可见地抖了抖,确认过地名后,他将杯子放下了。

      这一瞬间,朱向以极快的动作夺走了酒杯碎片,而沈老二同时冲了上来,一拳打破了他的嘴角。

      “沈淮书!你疯了!为了一个畜生,连家人都不要了吗!”

      畜生?家人?

      沈淮书擦了擦嘴角的血,他捂着肿痛的半张脸,刚要反驳,忽然间,淅淅沥沥的雨声中传来熟悉的发动机声,宋易晟一脚踹开门,他浑身彻底湿透了,手臂上有一大片擦伤的痕迹,见到朱向手里拿着碎杯子,见到沈淮书嘴角渗出血。

      他一个箭步冲了上来。

      朱向手里的凶器还没拿热,只听啪嗒一声,他和玻璃杯同时倒地,一个屁股墩就坐在了碎片上,没等他叫痛,就被宋易晟骑在身上猛砸了几拳,顿时眼睛就青了。

      “你他妈居然敢欺负老子的人!”又是一拳砸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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