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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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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龙的父亲终于分到房了,两室一厅的偏单元房,不大,但毕竟是自己的家。
虽然国龙搬走了,但我们仍然经常在一起玩。暑假里国龙和我在河边捉虾,用普通的窗纱做成网,里面绑上吃剩的骨头,系上绳子扔到河里,过一会儿拉上来,骨头下面就是活蹦乱跳的河虾。寒假里国龙和我在大院的围墙边捉麻雀,用块木板,上面用钢丝,弹簧做成夹子,放上用香油拌过的小米做的诱饵,然后把鸟夹子放在墙头上,一会儿就有饥不择食的鸟被吸引过来,一落下就被夹住了。国龙的父亲喜欢喝酒,当时他们家经济紧张,这些河虾,麻雀都是他的下酒菜。
国龙很机灵,时间不长,无论从穿着打扮,言谈话语都和城里的孩子没区别了。他长着一张典型山东人的国字脸,有点象当年的影星周里京;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歪歪地往上翘着,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多年以后当我看电影“教夫”,里面罗伯特•德尼罗的笑容让我想起了国龙。
国龙虽然很机灵,但他的机灵劲一点都没有体现在学习上。小学毕业我考上了市重点中学,而国龙只能就近入学去了一所以打架滋事而闻名的普通中学。上中学以后不久国龙就和社会上的一些人混在了一起,由于他讲义气,打架凶狠,逐渐在社会上混出了名…他随身带的武器是一套自制的三节棍,三根白蜡杆包上铜皮,然后用小拇指粗链子连在一起。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选择三节棍,他说首先是因为他崇拜李小龙;其次是安全,用刀子下手没轻重,他打架不是为拼命,如果不小心把人捅死他还得偿命,划不来。这大概就是国龙聪明的地方了,那时候我周围比国龙凶狠的角色有很多,平常包里藏着三角刮刀或者军刺,一言不合就动刀子,结果不是自己被捅死,就是把别人捅死,职业生涯就此结束。
八十年代社会上很乱,虽然83年有过一次严打,但社会风气并没有改变多少,小混混到处都是。尽管我上的是重点中学,也不是安全的桃花源,很多学生与学校外面的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你不小心得罪了人,很可能放学的时候在学校门口被人拦住修理一顿。记得一次中午放学,我一走出校门就看见国龙冲我招手,他穿着当时社会青年最流行的军大衣,白围巾。而且他的军大衣质地是呢子的,这在当时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普通的混混只配穿那种布的军大衣。
“你认识王红梅吗?”他问我。
“当然认识。” 王红梅是我们学校的田径运动员,是个大姐大的角色。
“我刚才已经和她打过招呼了,让她以后多罩着你,因为你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儿…”
“有这个必要吗?”我很奇怪。
“你这个书呆子,得罪人自己都不知道,要不是我今天来,你已经被人揍一顿了,知道吗?”
从那以后,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国龙的哥们儿,没人敢再找我的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