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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恼人啊恼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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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放假,从小学4年级开始我就不喜欢放假了。我喜欢我的室友们,她们很好也很有趣。
我不是个成绩特别好的学生,我只能在每次考试时吊在年级前一百的尾上。但宋琛很厉害,有些人在某些方面真的天生就比其他人敏锐。天赋用在正道上的我们一般称其为天才。办公室的老师说宋琛是天才。
高一的时候还没分班,我在6班,宋琛在1班,我们在不同的楼。我第一次见他是在校篮球比赛的时候,我在观众席看我们班的男生。他闯进我的视线里,他在赛场驰骋,旁边女孩子都在尖叫,在他每次下场时都有可爱的女孩子拿着水送上去,他从来不收。我觉得这个男孩子真好看,他的肌肉也比其他男孩子好看,即使16岁的阮一......并不喜欢肌肉......。
所以16岁的阮一也并不喜欢15岁的宋琛,那个时候我正在和函数做斗争。也没有传说中的青春期对异性的迷恋。还没分班时大家包括老师都很放松,可能是小县城的原因,也没有什么竞争的压力,学校也经常组织活动,但我不喜欢,我这个人特别惫懒,不到万不得已我绝对不会离开座位。我喜欢带着耳机在座位上看自己喜欢的文学作品或电影。
在某个周三的上午我被告白了,在我上了第一节高中的体育课之后。那个男孩子拿着一包辣条对我说我很漂亮,我的马尾比其他女孩子都好看,我的眼睛比其他女孩子会说话,如果我和他在一起他就天天给我买辣条...... 很显然,我拒绝了。但从那天起我开始有相同的烦恼了,隔一两个月我就会收到别人的表白,我感觉我虚荣心有点得到满足。于是在某天晚上寝室卧谈会结束后我自恋的想我可能真的有点好看?
“老子要是像阮一一样又白又软又乖老子走路都横着走!”这是章楠的原话,章楠就是我的室友。但我不太明白“软”是什么意思,我看了看我的平胸,我想我有点迷惑了。
总之高一3/4的日子就在这样的日子中度过。我遇到过几次宋琛,每次他好像都很快乐,他看起来越来越高了,而我还是160,我想我不会长了,我的烦恼又多了。呔,好烦恼!但我觉得他应该也很烦恼,那么多女孩子喜欢他能不烦恼嘛。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