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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菲丽尔斯的青苹果诅咒 ...
磁欧石是大西洲最主要的能源。只在大西洲东北部洛桑德拉地区出产的磁欧石是横断面为规则六边形的黑色柱状晶体。只需50哩克的矿石便能提供整个如波赛多尼亚般大小的城市的所有的机械日夜不间断地运作五十个地球年。所以磁欧石的开采工作由政府所垄断,只针对政府机构及神殿发放。普通民众不被充许拥有磁欧石。
这种能源的运作方式很特殊,将能源块(磁欧石)放在神殿里,由神官们向其施加被称为“祈祷”的精神力,然后能源块的波动便会与放置在各类机械中作为动力装置的水晶石产生共鸣,从而使能源到达各机械,以此推运机械的运作。
大西洲的机械虽然还基本上处于木质结构,但也有一部分机械开始采用铜铁等金属作为基本框架。整个大西洲的机械运用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所有生产顶目都已机械化。但遗憾的是,大西洲的人们目前还只将机械运用于最基本的与生活相关的农业、工业,和武器制造等方面。
在交通与通迅领域之中,大西洲的人们并没有使用机械,而是主要使用精神力。他们的主要交通工具为各种动物,及以动物为动力的车辆。拥有强大精神力的人可以使用同样具有精神力与浅层次自我意识的高级动物为交通工具,普通人只能使用较原始的低级动物。使用的动物级别与人类本身所拥有的力量有关。同样的,在通迅领域也有着与交通方面一样的规则。
据调查,虽然文明程度仍处于宇宙联邦关于文明等级划分的较低水平,但居住在大西洲的人类拥有精神力及念动力等高级体能的比例却非常之高,几乎与4级文明中的比例相当。原因在于大西洲的土壤中所含的极高的天然磁磷有关。大西洲的人和动物从土壤中生长出的天然作物中吸收磁磷,不同的体质与磁磷作用后的敏感度不同,这也就造就了能力高低的区别。但是大西洲的人类日常所摄入的植物类较少,而经过动物二次转化的磁磷已大为减少。所以作为大西洲宗教力量的象征的神官们通常都只食用素食,以确保自己的能力的提升。
——摘自《蛮荒文明漫游手札》第10972号文明359卷“大西洲”篇,罗兰伽洛斯•绯著,科依斯特拉•艾德编。
得里的小酒馆一如既往的热闹,今天也云集了许多人。这里是一个四通八达的交通要道,所以得里镇上每家每户都开着各种各样的小旅管,住着各种各样的人。
不管是商人、游侠、旅行者,还是以团队为单位的冒险者,所有人都会去的一个地方便是消息灵通的酒馆。在将近傍晚的时间里,酒馆里便已经坐满了人,高声地谈论着各自的事。
“我说,这还有什么好怀疑的?绝对是正宗的依特斯堡酿制的‘菲丽尔斯’!”
一个戴着小圆眼镜的人得意地向目测身高几乎达到两米的壮汉说着。
壮汉拿着一边的软木瓶塞把玩着,脸部的疑云不管小圆眼镜怎么说也丝毫没有消退的迹象。
“最近的仿制品多起来了啊,”叹息般地说着,壮汉将琥珀色瓶子里的液体缓缓倒入透明的高脚杯,“一些几乎可以乱真,更有甚者还用魔法做出了比真品更加地道的口味……”
“你的意思是在怀疑我的人品吗?!”
小圆眼镜生气地拍桌子站起来,整个酒馆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向这边望过来,注视着纷争的进一步发展。
“老亨利的酒可是连波塞多尼亚的大人们都经常定购,你竟然怀疑我的酒有问题?!”
“我并没有说是你的人品问题,只是这酒有点不对罢了。”壮汉将摆在面前的三个透明的郁金香杯分别注入三分之一的酒,然后将瓶子放到一边,“我的意思是说,说不定你自己也被卖家骗了呢。”
“怎么可能!”小圆眼镜涨红了脸道,“要是我都会被骗,那酒神的酒馆也可以倒闭啦!这一批的‘菲丽尔斯’可是直接从依特斯堡拿的货,要是被骗,那不就是在说依特斯大人把我骗了吗?”
“叫三个人来尝一尝怎么样?”壮汉说着,毫不客气地拿起其中一个杯子,先将杯中殷红的液体荡了荡,再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然后才慢慢拿起杯子喝了一口。而令人奇妙的是,这一系列本该由身着燕尾服的绅士做才会完美的动作现在由这个高达两米的壮汉做起来却丝毫没有违和感,反而在这个世俗的小酒馆中感受到了一股自他的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特殊的优雅。
所有人都极其安静,好奇地等待着壮汉的结论。吐出酒再用白水漱了口的壮汉的表情并不轻松,只见他皱起眉头说,“虽然与正宗的‘菲丽尔斯’无异……但还是有什么地方不对。”
小圆眼镜质问着说:“那到底是什么地方不对?”
壮汉摇了摇头,“我也说不上来……但是,的确有什么地方和以前的‘菲丽尔斯’不同了。”
“既然说不上来,你凭什么说这不是正宗的‘菲丽尔斯’?!”小圆眼镜生气地拿起另一个杯子递给小酒馆的老板,“来,欧文,你也来尝尝,看看这到底是不是正宗的‘菲丽尔斯’!”
头发花白的欧文无奈地接过杯子,“托你的福,我也曾经喝过正宗的依特斯堡的‘菲丽尔斯’,那我也来尝尝吧。”
做了与壮汉刚才无异的一系列动作之后,欧文向等待着他的回答的众人笑道:“与我以前喝过的‘菲丽尔斯’没什么不同的,我觉得这应该是正宗的‘菲丽尔斯’。”
小圆眼镜高兴地拍了拍欧文的肩膀,然后得意地向壮汉说:“怎么样?老欧文的话你总该信了吧?说不定是你自己这几天舌头抽筋,尝出的味道才不对吧。”
壮汉摇了摇头,仍是满脸疑惑。小圆眼镜在获得初步胜利之后笑得那叫一个开心:“你要是还不信,这里还有一杯,就再叫一个人来尝尝好了。”
壮汉拿起最后一杯看了看,然后开始在小酒馆里环视起来。突然,他的眼睛一亮,然后高声叫道:
“喂,那边的吟游诗人,别弹了!如果是见多识广的你,一定会知道的吧?过来帮我尝尝这杯酒吧!”
随着壮汉的目光,所有人都一起回头。停下手中播弄着的七弦琴,我叹了口气,只得站起身来,慢慢走到事件的中心地带。
并没有接过壮汉手中的杯子,我只是在他们那一桌的边上找了张凳子坐下,然后拿起瓶子看了看上面的标签。
在人们不解地盯着我的时候,我这才接过壮汉手中的杯子,轻轻摇荡着,然后向小圆眼镜问道:“你是直接到依特斯堡找特德管家要的货吗?”
“是啊,”小圆眼镜惊奇地说,“你也认识特德管家?”
没有回答他的话,我拿起杯子凑到鼻子底下。一股果朵的芬芳气息随之而来,夹杂着若隐若现的铁腥。
“这的确是依特斯产的‘菲丽尔斯’,”
“哈哈!怎么样?”小圆眼镜向壮汉炫耀道,“这回你可没话说了吧?”
“不过,”我接着说,“却不是‘真正’的‘菲丽尔斯’。”
“什、什么?!”
不但是小圆眼镜,壮汉与老板欧文都不解地望向我。原本因此纷争而安静下来的小酒馆内响起了一片议论。
“你刚才不是说这的确是依特斯产的‘菲丽尔斯’吗?又说什么不是‘真正’的‘菲丽尔斯’,”小圆眼镜不依不饶地质问我,“难道你的意思是说依特斯堡会酿假的‘菲丽尔斯’吗?!”
“我可没那么说哦,”放下杯子,我解释着,“这的确是依特斯堡所酿制的‘正宗’的‘菲丽尔斯’,但却不是‘真正’的‘菲丽尔斯’。”
所有人都迷糊了,壮汉问我:“这有什么不一样吗?”
“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你所察觉到的那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我向他说,“的确有一些地方不一样了,不过因为一些你所不了解的酿制‘菲丽尔斯’的过程,所以才不能说出不一样的地方。”
我最后结论道:“这酒的确是依特斯堡所醇制的‘正宗’的‘菲丽尔斯’,但却不是‘真正’的‘菲丽尔斯’。因为酿制的过程已经发生了改变。”
“改变?是说……秘方改进了……还是……”小圆眼镜不明所以。
“到底是什么地方改变了呢?”壮汉追根纠底。
我向他们问道:“你们知道这酒的来历吗?”
壮汉回答说:“三百年前的一天,当时的依特斯家的老爷在睡梦中得到了酒神的启示,然后便酿出了这种以青苹果为主要原料的酒。因为在梦里,是他最心爱的女儿菲丽尔斯将他带到了那片给他以启示的苹果园,所以酒的名字就叫‘菲丽尔斯’。”
不至可否地笑了笑,重新抱好琴,我拨动着琴弦,向这些人说着:
“呐,要不要听听另一个版本的故事呢?”
依特斯堡里住着这片土地上最显赫的依特斯家族。身为世袭贵族,总会有一些特殊的嗜好,但依特斯家族却是特殊中的特殊。每一代的家长都对酒类情有独钟,不但收集各类名酒,他们自己也对酿酒有着独特的心得。所以依特斯堡下属的产业中,酿酒成为了最主要的部分。
代代的依特斯家的老爷们都潜心研究酿酒方法,而这一代的依特斯老爷却几乎达到了疯狂的程度。在品尝过世间所有的美酒之后,他仍不能满意,立志一定要酿制出超越世间所有美味的酒。
依特斯老爷日夜不休地寻找并试验着各种各样的配方,却始终不能满意。有一天,他终于在过度劳累之后倒在桌子上睡着了。在梦里,他来到了一片结满了青苹果的果园,并看到他年仅十岁的女儿菲丽尔斯在果园中与小鸟们玩耍。小小的菲丽尔斯光着脚爬上树,想要去看看还呆在窝里的还没有学会飞翔的鸟儿们,可是在爬树的时候,她的手指却被粗糙的树皮划破了。鲜红的血液滴在挂在枝头的青苹果上,原本翠绿的苹果一下子变成了艳丽的红色。红透了的苹果落了下来,正好落在依特斯老爷的手中。他拿起苹果咬了一口,神奇的是这一口却并不是苹果的味道,而是酒的味道!正是他所想要寻找的世间最完美的酒的味道!
醒来之后的依特斯老爷非常激动,他马上便来到自己的工作室里,开始用青苹果为原料,来还原梦中那完美的口味。一遍又一遍地,依特斯老爷不断地改善着苹果酒的味道,让它越来越接近梦中的幻觉。
依特斯老爷不再去做其它的酒,而将心思完全放在了青苹果酒的制作上。在他的专心研究中,时间飞快地过去了。三年之后,一桶终于在味觉上达到他的要求的苹果酒酿成了。在品尝之后,所有人都向他表示庆贺,并都说这样的酒一定会成为世间名酒。
但依特斯老爷仍然不满意。味道是对的,但感觉却不对。梦中的酒的味道让他得到了灵魂的升华,如果没有做出那样的效果,再完美的味道也不过是一种好喝的饮料,而不能成为高品质的酒。
他仔细地回想着梦中的每一个细节,突然间,一滴红色的液体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从小菲丽尔斯被划破的手指滴落到苹果上的鲜血,将原本翠绿的青苹果染成红色的鲜血!
像梦游一般,依特斯老爷来到了女儿的寝室。十三岁的菲丽尔斯在这个美好的年华出落得更加地娇艳,如同朝雾中初放的纯白睡莲,未到盛况,却最为诱人。她正坐在妆台前,梳着自己那一头及腰的炫丽的金发。
丝毫没有理会微笑着叫自己爸爸的菲丽尔斯,依特斯老爷的目光落到女儿纤长的手指上,然后便不再移开。
“爸爸?”菲丽尔斯望着不同异常的父亲,天真地歪着头看着他。
“啊……菲丽,我的好菲丽,”依特斯老爷颤抖着走向菲丽尔斯,“爸爸的工作遇到了一个难题,只有菲丽能够帮我了……好菲丽,你愿意帮爸爸吗?”
“愿意啊,”菲丽尔斯露出天使般的微笑,“能帮到爸爸,菲丽很高兴啊。”
依特斯将菲丽尔斯带到地下的酒窖,将一个木桶的盖子打开,对菲丽尔斯说:“菲丽,这是爸爸花尽毕生的心血所酿出的世界上最好喝的酒。”
菲丽尔斯高兴地对依特斯老爷说:“如果是爸爸酿的酒,大家一定都会喜欢的!”
“可是现在,这酒还不完美,”依特斯老爷用阴黯的眼神注视着菲丽尔斯,“好菲丽,要让这酒更加好喝的话,还得加进一件东西,一件菲丽的东西。”
“要加菲丽的什么东西呢?”听说能够帮到爸爸的忙,菲丽尔斯非常的高兴,“菲丽一定会帮爸爸的!”
“好菲丽……”拉起女儿白皙的手,依特斯老爷拿出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爸爸最喜欢菲丽了……”
“爸爸……”
此时才感觉到害怕的菲丽尔斯挣扎着想要摆脱父亲的钳制,依特斯老爷大力地将菲丽尔斯的手放到木桶边沿,用匕首将她的手指划破。
“呜……好痛!爸爸!好痛!”
不理会哭泣的菲丽尔斯,依特斯老爷看着女儿的鲜血滴入纯净透明的苹果酒里。虽然只有少许的血液,却将整桶酒都染得通红。一股久违了的味道飘了出来,依特斯老爷兴奋地将女儿丢到一边,拿过一只杯子盛了酒便开始品尝。
就是这个……就是这个了!梦中那世间最完美的味道与感觉,终于一模一样地还原出来了!
依特斯老爷因自己的成功而哈哈大笑起来,看到如此陌生而恐怖的父亲,菲丽尔斯慌忙从地上起来想要逃跑。
“你要上哪儿去?我的好菲丽……”依特斯老爷挡住了菲丽尔斯的去路,“爸爸没有你可不行呢……”
“爸爸……”惊恐地哭泣着的菲丽尔斯只得不断往后退,“不要……爸爸……菲丽好痛……菲丽不要……”
然而此时的依特斯已被成功的喜悦完全包围,平日里最疼爱的女儿的话丝毫不能进入他的耳朵。
“菲丽……我的好菲丽……爸爸没有你可不行呢……爸爸要让全世界的人都尝尝爸爸的酒,让全世界的人都喜欢上爸爸酿的酒!菲丽,帮帮爸爸吧,只有你……能帮爸爸了……”
随手拿起放在一边的木棍,依特斯老爷一下子将女儿的头敲破。把倒下的女儿锁到酒窖里,依特斯用最好的水晶酒瓶盛上殷红色的美酒,然后献给了神殿里的神官。这样的世间美味,一定会成为神的供品,不,只有它,才能够成为神的供品。
然而神官却严厉地拒绝了他。
“受到恶魔鼓惑的人啊!如果不马上停止你的恶行,等待你的将是罪恶的地狱!”
被神官责备的依斯特老爷回到家中,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如此美味的酒会被神官拒绝。
“……一定是还不够……”一边喘着粗气向酒窖走去,依斯特老爷喃喃自语着,“还不够……再多加一点进去……”
将女儿吊到酒桶上方,依斯特老爷拿出匕首划破了女儿的手腕。被疼痛从晕迷中拉回现实的菲丽尔斯惊恐万状地尖叫起来,却被她的父亲用软木塞堵住了嘴。
“好菲丽,你不是想帮爸爸的忙吗?”依特斯拿着染满鲜血的匕首向菲丽尔斯笑道,“好菲丽,只有你能帮到爸爸了……”
一刀刀地向女儿娇小的身躯刺去,越来越多的鲜血涌了出来。菲丽尔斯无助地在半空中挣扎,惊呼被堵在了喉咙里,只能发现痛苦的闷哼。大滴的眼泪和着鲜血一起流向下方的酒桶,酒桶里本就装着快满的苹果酒,在菲丽尔斯的鲜血将桶剩下的部分填满之后,液体便开始往外流去。
然而依特斯老爷却仍然没有停止对女儿的暴行。向着小小的身躯,他继续疯狂地一刀刀地刺着,嘴里不断地喃喃自语道:
“还不够……还不够……还不够……”
小圆眼镜打了个寒颤,艰难了咽了口唾液,然后说:“你的意思是说……‘真正’的‘菲丽尔斯’里,有菲丽尔斯的血……吗?”
“是的,所以这酒的名字才叫做‘菲丽尔斯’。那一代的依特斯老爷将女儿杀死之后,用那桶溶入了许多菲丽尔斯的血的苹果酒作为原液,开始大量制造这种酒。很快地,有着梦幻般美妙口味的‘菲丽尔斯’便风弥了整个亚特兰蒂斯,成为了众多名酒之中最出众的一种。这就是‘菲丽尔斯’的来历。”
“可是,”壮汉插嘴道,“溶有菲丽尔斯的血的原液只有一桶,总有用完的一天吧?那以后所酿造的‘菲丽尔斯’的口味不是和以前的大不相同吗?还是说,这就是这瓶‘菲丽尔斯’和我以前喝过的‘菲丽尔斯’不一样的原因?”
我摇了摇头,“这并不是故事的结局,真正的关于‘菲丽尔斯’的故事,才刚开始……”
成功地酿出名酒的依特斯老爷将它命名为“菲丽尔斯”,然后把女儿的尸体埋在了青苹果园之下。发现女儿不见了的依特斯夫人每天都到处寻找着自己的女儿,终日以泪洗面。
第二年,当果园里又开始结果之时,人们惊讶地发现原先的青苹果园里,每棵树上都结出了红色的苹果!在苹果成熟之后,有人尝了一口,没想到竟从苹果中尝到了名酒“菲丽尔斯”的味道!
传言迅速散播开来,依特斯家的青苹果园中所发生的事成为了这片土地上的头号谈资。因这不同寻常之事,依特斯夫人开始向自己的丈夫寻问女儿的下落,而依特斯老爷却绝口不提。
这一年,依特斯家的青苹果园里收获的果实并没有用来酿酒,而是作为“有着美酒口味的神奇的苹果”在市场上高价销售。
正当依特斯老爷为自己成功而春风得意之时,一件恐怖的事情发生了。所有吃过这种苹果的少女们——不,应该说是处女们——竟一天天地变成了菲丽尔斯的样子!娇小的身躯、白晳的皮肤、金色及腰的长发……
恐慌在这片土地上蔓延,大街上随处可见容貌相同的少女。女孩们因害怕而再也不敢走出家门。
然而,情况还远不止如此。只要这些变成“菲丽尔斯”的少女们一照到镜子,镜子里便会重现菲丽尔斯被吊在酒桶之上被父亲一刀刀地杀死的情景。所有人都知道了依特斯老爷的恶行,知道了他是如何为了自己而残忍地将自己的女儿杀害。
于是便有人向神殿里告发了依特斯老爷的罪行,神殿便向这里派出了处理此事的神官。
得知了这件事的依特斯老爷十分的恐慌,他决定将这些变成“菲丽尔斯”的少女们杀光,以便为自己的罪行开脱。
于是在神官到来的前一天夜里,他穿上黑色的斗蓬,拿着当初杀死菲丽尔斯的匕首,去一个个地寻找容貌变成“菲丽尔斯”的少女们,然后一个个地将她们杀光。
第二天清晨,依特斯老爷像没事人一般,穿戴整齐地与众人一起去迎接神官长。就在他以为已经没有了证人的时候,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
广场上出现了一片金色的人群,数百名有着同样容貌与金色长发的“菲丽尔斯”们聚集到了神官长的面前,她们每一个的胸前都有着昨晚被依特斯老爷的匕首刺出的伤口与随后流下的鲜血!
罪魁祸首的依特斯老爷在惊吓之中死去,神官将变成活死尸的少女们送入了亡灵的国度。然而“菲丽尔斯”的诅咒并没有因此而消失,虽然依特斯家从此荒芜,但在依特斯家的青苹果园里,仍然一年又一年地结出鲜红的果实。吃了那种果实的处女们仍会变成“菲丽尔斯”的样子,只要她们一照到镜子,恐怖的画面便会一而再再而三映在镜子里。
于是便再没有人敢吃那种被诅咒的果实。但是名酒“菲丽尔斯”却仍被喜爱美味的人们所想念。得知这一点的依特斯家族分支的一个人便壮着胆子接下了果园,然后继续用果园里结出的红色的青苹果酿制出名酒“菲丽尔斯”。
“也就是说……”小圆眼镜已是一头冷汗,“‘真正’的‘菲丽尔斯’是用那些被诅咒的果实酿出的酒……而这瓶‘菲丽尔斯’并不是那里的苹果酿成的……吗?”
壮汉说:“可是除了‘感觉’以外,口味什么的还是一点也没变,用其它的苹果……那些没有溶入菲丽尔斯的血的苹果……能做出如此相同的酒吗?”
“可以这么说,但也不全对。”我指着瓶子说,“其实自从三十年前开始,依斯特家便已经无法再酿造带有菲丽尔斯的诅咒和血液的‘真正’的‘菲丽尔斯’了。”
“为什么?难道是果园没有了?不再用那里的果子酿酒了?”老板欧文也禁不住好奇而问了一句。
“因为诅咒消失了。”
“消失?!”周围的人不禁异口同声地叫了出来。
“到底是怎么消失的呢?”小圆眼镜问。
“据说三十年前的一天,一只猎狗跑到了果园里。当它在一棵最大的苹果树下不停地刨土时,刨出了一根人类的骨头。人们便在那个地方挖出了一具娇小的白骨,那具白骨的头骨上还连着失去光泽的金色的长发。”
壮汉问:“那就是菲丽尔斯了?”
我点点头,“现任的依特斯家的家主为了平息死者的怨气而请来了法力高强之人将她送往亡灵之国,然后因菲丽尔斯而加诸于苹果园之中的诅咒也随之消失了。那一年以后,依特斯家的青苹果园就再也没有结出红色的苹果。但是果子的口味却没有恢复到一般青苹果的口味,所以用那些果子酿出的酒还是有着同样的口味,但‘感觉’却已经不同。”
“因为诅咒消失了的缘故?”
“是的,”我再次拿起那杯没有喝过的酒,“诅咒消失了,所以那种凝固于‘菲丽尔斯’之中的如梦似幻的‘感觉’也随之不见。所以这酒的确是‘正宗’的依特斯家产的‘菲丽尔斯’,但是却不是‘真正’的‘菲丽尔斯’,因为没有了被诅咒的果园结出的被诅咒的果子,酒里所凝固的菲丽尔斯的怨恨也就同样地不存在了。”
“是这样啊……”壮汉有点尴尬地说,“这么说起来,这酒虽然不是‘真正’的‘菲丽尔斯’,但却比那个受诅咒的酒好多了?”
“其实也并不是那个道理。”我说,“诅咒是存在于果实里的,所以吃了受诅咒的果实的处女们会变成菲丽尔斯的样子,并从镜子里看到菲丽尔斯被杀死时的情景。但是酿成的酒里却并没有诅咒。只是菲丽尔斯的怨气也随着苹果一起凝固在了酒里,但是那种怨气却能够增加酒的魅力,带着菲丽尔斯的怨气的酒虽然和这瓶酒是同样的味道,不过却能产生特殊而微妙的奇异的感觉。这一点便是‘菲丽尔斯’为什么会如此畅销的原因。虽然已经对外宣称诅咒消失以前的酒已经没有了,但实际上却还有五十瓶哦。据说到现在为止,这些‘真正’的‘菲丽尔斯’的价格已经被哄抬到了一般人所不敢想像的天价,却还是有人想要呢。”
“是吗?”小圆眼镜拿出手绢擦了擦自己的一头冷汗,“虽然‘真正’的‘菲丽尔斯’是名酒,不过怎么也不太吉利吧?知道我拿到的不是‘真正’的‘菲丽尔斯’,还真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呢。”
“可是为什么酒的颜色还是红色呢?”壮汉不解地问,“苹果恢复成了青苹果,那么酿出的酒就应该和一般的苹果酒一样清澈透明吧?”
“那是因为酒里被加入了染色剂,”我遗憾地说,“虽然有同样的味道,但颜色不一样的话,大家还是无法接受这就是‘菲丽尔斯’吧?所以在酿造过程中加入了染色剂,使酒的颜色与以前一样。”
人们陷入了短暂的沉默,然后又开始相互小声地讨论起来。
故事讲完了,酒馆渐渐地恢复了喧闹。我慢慢地收好七弦琴,准备结帐离开。
“不用了,”老板欧文笑着对我说,“你给我们讲了那么精彩的故事,今晚的酒就算是我请客吧。”
道过谢走出酒馆,还没走多远,壮汉便从酒馆中追了出来。
“嘿,等一下等一下!吟游诗人!等一下啦!”
壮汉跑到了我面前,一片阴影将我罩住。我这才发现自己的身高最多只到壮汉的肩膀,只得抬起头来仰望才能与他对视。
“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你住哪家旅馆?要在这里呆几天?”
“你问这些有意义吗?”我重新低下头,“我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
“马上?”他吃了一惊,“天都已经黑了,你要往哪里走?如果还没找到地方,就和我一起住吧?”
我摇了摇头,“谢谢,不过不用了。即使是在黑暗的夜晚,来自波赛多尼亚的贤者之光也会为我指引方向。”
“虽然贤者之光能照耀整个亚特兰蒂斯,但也不是很亮啊,尤其是在这种大陆另一端的离得远的偏远地方。你看现在,最多只能映出东西的影子而已。而且在夜里一个人赶路很危险的……”
我叹了口气,打断他的话,“有着屠龙者之盛名的勇士波奇亚斯——”
“咦……咦咦?!”
被点名之后,壮汉大吃一惊:“你……你认识我吗?”
“我是不会跟随任何团队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也?!”被猜中心思之后,高大的壮汉变得手忙脚乱地,“这个……那个……”
不理会他,我自顾自地扰过他向前走去。
“喂……喂!我说啊!”
追上来想要拉下我即使在室内也一直罩着嘴巴以上的大半张脸的斗蓬,却被我轻松地躲过。看见他眼里闪动的更加兴趣浓厚的光茫,我加快了向前的步伐。
“那至少告诉我你的名字吧?你叫什么名字啊,吟游诗人?”有着屠龙者盛名的波奇亚斯在我背后不甘心地大声嚷嚷着。
预见到如果不告诉他的话,他就会一直不甘心地跟着我。我叹了口气,背对着他说:“我的名字无法用你们的语言文字来表达。”
“什么……意思?”
“在你们的意识中,没有那个字的意义存在;在你们的语言中,没有那个字的音节存在;在你们的文字中,没有那个字的形态存在。”
沉默片刻,我继续说道,“有着屠龙盛名的勇者波奇亚斯,我们还会再见的,于不久的将来。”
留下这句话,我消失在了黑夜之中。
诗人初亮相~~~~~~~~~~~~~~~~~~~~~~~~~~~
人气啊人气~ 这个故事可是我花血本写的啊~ 人气在哪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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