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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伶俜上辈子还没来得及嫁给自己这位侯世子未婚夫,这厮就因为要弑杀三皇子宋玥,被他侯爷爹大义灭亲了。
虽然济宁侯侧室宁如岚是伶俜母亲庶出的姐姐,也就是她的姨母,但她却并不认识沈鸣,只在济宁侯府一次家宴上,远远看到过这侯世子一面。那时候的沈鸣已经是个十七岁的高大少年,挺拔俊朗,让人不敢直视,因着有婚约在身的缘故,伶俜没敢认真打量他。加之时隔已久,她认不出十三岁的沈鸣,也是在情理之中。
而沈鸣出现在苏家的庄子也不足为奇,因为他那早就不在人世的亲娘姓苏,是卫国公的女儿,也就是说沈鸣是苏家的外孙。
本来在震惊愕然中的伶俜,忽然想到什么似地,看着沈鸣的脸,抿嘴笑开。
上辈子她根本就不算见过沈鸣,这辈子却在这个时候遇到,还被他带回到苏家的山庄。是不是意味着这辈子的命运,已经与上一世全然不同?
真是不枉她重活一回,她都有点忍不住想大笑三声。
于是那个传闻中性子暴虐,身患怪疾的侯世子在她眼里,也变得美好动人起来。实际上沈鸣确实长得十分美好,不过是十三岁的少年,已经俊朗得如同从画中走出。
看到伶俜兀自笑着,沈鸣俊秀的眉头,微微蹙起来,神色莫辨地看着她。
因为知道了沈鸣的身份,伶俜也不再担忧,就算这位侯世子再如何古怪,总该不是来路不明的人。
伶俜是十岁的身体,二十来岁的灵魂,对着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无论如何都没有其他歪心思。只是越看他越觉得可亲,甚至都有些感谢他将自己带来这里。
因为这是与她上辈子截然不同的经历。
于是伶俜咧嘴笑得更开。
十岁的小姑娘,因着生长在乡野,身上有种与京师高门中大家闺秀不同的天真烂漫,笑起来如同原野里开着的向阳花。
沈鸣本来冷冷的一张脸,也渐渐柔和下来,嘴角勾起浅浅的一丝笑。像之前那样伸出手,在她头顶柔柔地摸了摸,忽然又将她抱起来,放在自己腿上。
伶俜惊得轻呼一声,这侯世子是不是也太随意了些。
别说是伶俜,就是旁边站着的福伯也有些愕然,轻咳了咳:“世子,十一小姐只是个女娃娃。”
沈鸣置若罔闻,一手抱着伶俜,一手去拿桌上的桂花糕,一点一点给伶俜喂,看她有些干,又给她倒了些茶水,送到她唇边。
到底只是个陌生少年,伶俜坐在他腿上,靠在他胸口,还是很不自在。好在他身上有一种淡淡皂荚清香,倒是让伶俜有些喜欢。
福伯本来还担心自家公子要做什么不得了的事,但是看到他只是抱着小姑娘,喂她吃东西,就像是平日里抱着黑猫一般,总算放下了心。
而他确实很快发现,自家世子还真是将这位谢家十一小姐当做是跟黑猫一样的宠物,看她吃饱了就摸她的头,困了就将她抱在罗汉床上,搭一床波斯绒毯在她身上,一动不动看着她睡觉。
从苏家这山庄到谢家田庄的宅子,要走上小半个时辰。在伶俜躺在苏家的罗汉床熟睡时,长安已经来到了谢家田庄,见到了谢老太太。
大牛先前在庄子上寻了一圈,没见着伶俜的影子,立刻跑来给谢老太太报告说十一小姐不见了。
伶俜是谢老太太一手带大的,比心肝儿还看得重,一听孙女在自家庄子上丢了,正要发动庄子上的人去寻。就听说苏家的人来求见。
听了长安的话,谢老太太先是松了口气,但旋即又提起来。十一虽然贪玩儿,但怎么说也只是个十岁的小丫头,不至于一个人跑到别家,一住就住两天。
谢老太太不动声色看了眼长安,轻笑道:“这位公子,您回去替我谢谢你家世子爷对我们家十一的招待,但十一到底是个姑娘家,身边也没人,住在你们山庄恐怕也不是太方便。我这就遣人跟你一块去山庄,把十一接回来。”
长安心中叫苦不迭,他家世子爷打小性子古怪,但也从未闹过这样的事儿,他都有些不知该如何应对。若是抢个寻常家的孩子,用钱倒也能打发,但谢家也是勋贵之家,又不缺钱,把人家的小姐掳去,这像个什么话。
他想了想,硬着头皮道:“太太放心,十一小姐很喜欢我们山庄,跟我们世子爷也难得投缘,庄子里丫鬟婆子都齐全着,不会让十一小姐受委屈的。待她玩够了,我就送她回来。”
不是谢家小姐玩儿够,而是他家世子爷玩儿够。长安按着福伯的交代,说得是让十一小姐在山庄住两日,但也不过是个托辞,谁晓得世子爷两日后,愿不愿意把人送走?他们做下人的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谢老太太虽然觉得事有蹊跷,但那位侯世子背靠苏沈两家,是他们谢家得罪不起的人。想着他们专门遣了人来传话,也算做事稳妥,十一在那边不至于有什么问题。
她想了想,笑道:“那行,我两日后再让人去接十一。”
又让身边的大丫鬟给伶俜拿了两身干净的换洗衣服,让长安带去。
长安舒了口气,连连点头,恭恭敬敬同谢老太太道了别,临走一再保证会好生款待十一小姐。
兴许是小孩子嗜睡的缘故,伶俜醒来已经是暮色/将至。惺忪着睁开眼,就看到旁边坐着个好看的少年。
沈鸣见她醒来,将手中的乌云盖雪放下来,又伸手去将她扶起来,抱在腿上。屋子里的婆子见状,立刻端了盆水过来。
伶俜还有些迷迷糊糊,直到沈鸣打湿了帕子,轻轻擦拭她的脸,她才彻底清醒。她想从沈鸣身上下地,但他却箍着她软软的身子,不让她动,帮她净完脸,才将她抱到先前那红木桌坐好。
桌子上此时放了几样精致的小菜。伶俜虽然不明白这位古怪的侯世子,作何将自己掳来,不过她到底两世为人,一开始因为惜命而心惊胆战后,现下弄清楚了他的身份,倒也没什么担忧。
何况这一段在上辈子完全没有发生过,想想就觉得心潮澎湃。
去他的魏王宋玥!去他的裴如意!这辈子她是不再奉陪了,她要活得长长久久,活得儿孙满堂。
这样想着,伶俜也就胃口大开,不等人吩咐,自顾拿着碗筷吃起来。
沈鸣不爱说话,吃饭的时候尤其安静。伶俜悄悄打量他,想着如此清朗昳丽的少年,上辈子只活到了十八岁,她就有些唏嘘。
他自己是个短命鬼倒也罢了,偏生因为那一纸婚约,害得她也没好日子过,也就比他多活了两年多。而那水深火热的两年多,还不如不要。
伶俜咬了咬筷子,心想这厮这辈子不知能不能活过十八。以防万一,她觉得还是想办法躲过那婚约再说。
这样以来,不管他能不能活过十八,都对她没有任何影响,至少不用再去给宋玥那混蛋做妾。
伶俜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本来就是个能吃的,现下胃口一好,就多吃了一小碗饭,放下筷子时,小肚子已经胀得鼓鼓的。
她转头看了眼门外的沉沉暮色,虽然知道长安去给祖母送了信,但自己不过十岁,孤身一人头回在别人家过夜,总还是有些说不过去。
她跳下凳子,试探朝沈鸣开口:“世子,天色这么晚了,能不能让人送我回去,我怕祖母会担心。”
沈鸣还在慢条斯理吃饭,对她的话置若罔闻。
伶俜没得来回应,小声抱怨嘀咕:“又不是哑巴,作何总是不说话?”
沈鸣抬眼淡淡看了她一下,又低头去夹菜。
在门口的福伯听到伶俜的话,探进来头笑着道:“十一小姐不需担心,您祖母那边已经传过话,她听说小姐喜欢咱们山庄,答应了让您玩两天。”
她什么时候喜欢山庄了?明明她就是被强行掳来的。
不过伶俜也不生气,住着就住着,她可是做过飘荡三年的孤魂野鬼。如今再世为人,只要祖母不担心,她一个人住在别人家并不是什么大事。
何况在她看来,只要是跟前世不一样的经历,她都乐于完成。
到了晚上,福伯又犯愁了。
丫鬟给谢家小姐洗了干净,本来是要带她去客房歇着,却被世子爷拦住,然后把洗得香喷喷的小姑娘往自己房里抱去。
自己世子爷这是刚刚从寺里下山,没见过姑娘么?可就算是这样,也不该是个女娃娃啊!
他又想世子爷自小生活在寺庙里,不懂人间伦常倒也正常。兴许只是单纯地喜欢谢家十一小姐,就跟喜欢那只乌云盖雪的黑猫一样。小姑娘长得娇俏可人,看着的人大约都挺喜欢。
于是跟在沈鸣身后的福伯清了清嗓子:“世子,男女七八不同席,您还是让十一小姐去客房歇息吧!”
被抱在沈鸣怀里的伶俜,也有些怔怔然,自打被带来苏家山庄后,这大半日,沈鸣时常把自己抱在身上,就跟他抱着那只黑猫一般。她虽然不太自在,但也没多想,毕竟自己只是个十岁的孩子,沈鸣也不过十三岁。
但听福伯这样一说,方才知他这是要将自己抱到他房中一起睡,顿时如临大敌,挣扎要往地下跳。
十岁的孩子也是有名节的好么?
沈鸣这回算是听进了福伯的话,似是蹙眉沉思片刻,终于是放下了挣扎的伶俜。
伶俜得了自由,立刻跑到刚刚给她沐浴的丫鬟旁边。福伯使了个眼色,那丫鬟便牵着伶俜去了客房。
沈鸣转头看着小小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处。
福伯上前,笑着道:“世子,十一小姐是挺讨人喜欢的,不过她年纪太小,还是个女娃娃呢,世子您自己也才十三岁,若是世子想要她,至少要再等几年。”他说着忽然想起什么似地双眼一睁,笑道,“我没记错的话,夫人在世的时候,咱侯府和伯府还真定下过一门婚约。”
沈鸣神色平淡,勾唇轻笑了一声,没有说话。
修文后确实有苏冥也有沈鸣~不用懵逼,侯世子是沈鸣,前世那个王府幕僚大奸佞叫苏冥,但是到这一章,应该可以猜到两人关系了吧。
ps:男主暂时因为某种原因,有点自闭症~为什么这么对十岁的女主,那是因为他虽然不是重生的,但也有一点奇怪的金手指,所以其实也算早就认识女主,加上暂时刚刚从寺里出来,纲常伦理不是太懂。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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