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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碰个小手 ...

  •   掌柜和二少斗完架的第二天傍晚能走动时,才在其他大批人都出发后,收拾了些行李,带上固安叔提供给两人的半个月的干粮和几袋水,蒙上眼,被固安叔领着去了内城一个不起眼的民宅,这便是密道的入口了。

      两个重伤患跟逃难一样,掌柜耷拉着胳膊,二少瘸着腿儿,背上笨重的行李和老人告别。

      老人身后孤零零地站着凌霄城的少城主季丹乙晟。

      小城中的躁动,随着少年们的离去,慢慢冷静下来。

      固安拍了拍少城主的肩膀,“已经进去了,这回瞅清楚了?”

      季丹乙晟裂开嘴,眼睛像豌豆荚,尽管他这样笑,脸上的落寞还是无法遮掩。

      老头子拍了拍他的背:“走吧,以后才不念叨小乞丐了吧!!”

      季丹乙晟边往回走边笑道:“固安叔,不是在留名薄上看听到他的名字,我也认不出他来。那些人掌柜掌柜地喊,谁能想到是他呢!”

      “那小子脸盘清,身量高,干干净净,老头子也没看出来是当初的小乞丐,哈哈,不是梅久那个死鬼捡他回来,也长不成今日这般,原以为被野狗咬死了,没成想他还活着。既然人家记不得我们,就不要强求,那小兔崽子十几年前还流着鼻涕,在城里前前后后住的统共不到一个月,想来也早忘啦!”

      固安没说的是,从见到小年轻的第一面,他就认出他来,这孩子长开了,看着越发面熟,老天真是作孽!

      季丹乙晟抿着嘴,当初逃出凌霄城的坏乞丐原来没有被野兽吃掉,可是心里有个很深的疙瘩还是没有解开。
      ……
      灰头土脸的小乞丐天天在城里漫无目的磕磕绊绊地四处转,要寻找出城的路,后头有个孩子跟着他喊:“为什么要出去?城里不好吗?爹爹说外头的人很凶很坏,你出去还能讨到饭吗?”

      “我不喜欢和男不男女不女的人住在一起。”

      小男孩沉默半响,抬头问:“那么你也讨厌我,对吗?”

      小乞丐脏兮兮的脸上那颗眼睛像宝石一样黑亮地只顾盯着城墙,没有反驳。

      后来,当城里人意识到那个挨家蹭饭的小乞丐再也没出现时,都拿这样的故事吓唬家里的孩子:以前城里有个孩子……,所以不要淘气趁着开城门时跑出去,否则就会被城外的野兽叼走!!

      ……

      这半个多月,两人没有直接地对话,丠姻准见了他也只是礼貌微笑,多余的话不说一句,是没有认出来,还是根本不想?

      季丹乙晟纠着眉头,“看起来,甘小兄弟和他相处得并不愉快,经常听到两人怒骂,也没见两人热络过。走时还带着伤呢……”他的语气中带着浓浓的担忧。

      说到这儿,固安揪着胡子笑了笑:“都是皮肉之痛,大夫可说了,打得紫乌青胖浑身没一块好肉,可是奇了,都没有伤到要害!两小子打架还挺有一手!”

      季丹乙晟讶异地顿了下步子,才跟上老管家:“怨不得养了一天提起行李就走了,但愿别再打起来,顺利在风暴之前到达营地。”

      “权看两个人的配合程度,其他人无法做主。密道的尽头通向那地方,接下来的就看他们自己的造化。当初那位先者就是因为背叛了挚友,悔恨终生,才用余生三十年设出那座地下迷宫。他们就算能侥幸逃过一劫,没有对彼此的信任和完美的配合,后头也必定撑不下来。这样安排自有道理!少爷与其为那个养不家的小乞丐担心,还不如多管管自己!!”固安叔说到最后恨恨地叹了一口气。

      季丹乙晟心底马上咯噔一下,心虚地移开视线望向别处,难道固安叔知道自己私自研究药物的事了吗?

      不,不会的,这三年来,他和阿堂配合的明明很好,虽然没能遮挡住他身上散发的气味儿,可是季丹乙晟那时候很明显能认清压着自己的男人。也就是说,药物能阻挡住男人对他的吸引,如果再能添加些草药,让阿堂对着他也不至于失控,那么他们兴许就能变回普通人了。再多给他一两年时间,肯定能试验成功的!

      虽然他知道药物对小城未来的发展不好,可是他真的很想和阿堂正正经经地来,而不是每回失控地认不出自己,完事后只留下满身的伤,这和禽兽有何区别。

      怨不得,怨不得小乞丐讨厌,他自己都觉得怪。

      今后一定要小心些,被城里的长老们发觉,又要念叨了!

      ……
      司昂走不利索,却背了全部的干粮,丠姻准走在前头,开始还举着一根火把,一直顺着地道笔直地往前走,最后手酸得不行,将火把灭了顺着通道直接往前摸,踢了个石头皱下眉头,后头的人扑通一声撞上来。

      两人身量相当,司昂的鼻子直戳上他的后脑勺,闻到一股淡淡的草药味儿,站稳了缓缓推开,听见前头的人暗吸了口气,抬脚继续走,他才又跟上。

      黑暗中丠姻准走得特别顺畅,密道中伸手不见五指,其中一段被挖空铺上石料,有些直接是溶洞,司昂只能从前方的脚步声中辨别方向,一路走来,丠姻准准确地避开左右不时凸出来用来计距离的木桩,司昂也慢慢从开始的怀疑到最后完全跟随。

      凌霄城里的田地不适种植谷粮,只种植一些繁茂的野草用来饲养牲畜,城里百姓物资一部分来源于大周朝,另一部分就是凌霄城西边的荒原。

      固安叔说只有到物资匮乏得过不下去时,城里的勇士才会通过密道到荒原上狩猎。这些人走密道前都要由城里的老人指导,告诉他们所有危险的关卡,即便是这样,十有三四还会有人丧命。

      近几十年,城里人开始学会做手工,产品渐渐找到销路,基础生活大有提高,这些密道除了这些借路人走,基本已经荒废不用。但城里的人唯恐战乱发生,断了基本生活来源,依然很看重这条可以保命的通道,不是和周朝有过协定,他们是不会轻易告诉外人这条路径的。

      两人在不见天日冗长的密道中走了许久,偶尔脚下踢到硬邦邦的东西,咕噜噜地在悄寂的密道中转响,司昂不敢细想马上抬脚走过去,身上汗毛都立了起来,时间渐渐地流逝,他眼前墨滚滚一片漆黑,将身上的东西抓紧,呼出口气。

      已经在阴寒的密道里走出了一身的冷汗,司昂咬牙跟上加快步子的丠姻准,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

      丠姻准慢慢地发现点有意思的事儿,那小子也有怂的时候,走到一处拐角时,见角落里有个“东西”,丠姻准抬脚往那“东西”旁边走过,袍子扫过,带下一根骨头。

      身后不出所料哗啦一声乱响,有人重重喘息几声,走路的脚步声都乱了。

      浑身都在不自主颤抖,司昂望向前方黑乎乎的一片,脚步声顿住,那家伙就等着自己吃瘪呢,他慢慢稳住气息,就站在那一堆“东西”旁边,阴风好像就顺着袍角窜上来,凉到骨子里。司昂条件反射地闭上眼,那感觉越发清晰。

      丠姻准回头,见他的表情巨细无遗都收在眼底,转回身继续带路。路上饥饿时回头拿了一回干粮,两人再无交谈。

      好在丠姻准接下来却再没捉弄他,在司昂走得腿脚酸软时,两人终于寻到密道一处比较宽阔的腹地,丠姻准出声道:“本掌柜要歇歇,别撞上来。”说着丠姻准向东边走了几米,席地而坐。

      这一处空地两端与窄小的密道相连,不知道从哪出灌进来的风挤进石罅穴,细细地呜咽,好像女人的低泣,可在九曲十八弯的地道中走了很久,的确很累了,长时间处于黑暗,眼睛已经酸涩困顿,丠姻准靠着石壁,很快地闭目自眠起来。

      司昂也坐在一旁,听见那边许久没有动静,奇怪的声音时大时小,他将头埋在膝盖里,手一下下地敲打鞋面,干扰自己,不去注意气流产生的尖锐低鸣。

      这种相像的场景像魔鬼一样一点点噬咬司昂,翻出他从年幼时就埋在心底的恐惧。

      那个女人不喜欢开灯,习惯在昏黄的屋子里点起一根烟,火光明灭间,她用涂满烟熏妆的眼望向偷偷站在门口的男孩。更可怕的是她爱哭,哭声低低咽咽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男孩经常在午夜听到那种声音,断断续续让躺在隔壁的他喘不气。

      当他终于鼓足勇气走向脆弱的女人,站在她面前时,忽然那朦胧的火光里渗出一只细瘦的胳膊,死死地箍住他的脖子,那只手那么细,瘦的只剩下一根枯骨,可是男孩却觉得它力大无穷,如同钢筋铁骨捏住他柔软的颈项,大拇指陷入他汩汩跳动的颈侧动脉,那一刻,他的心脏骤然收缩,浑身都软了下去。

      他再不敢随意进那间屋子,也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女人死得没有一点体面。

      整个屋子里都飘着尸臭时,他还满屋子做清洁使劲儿刷马桶,天真地想,女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的,肯定不喜欢满屋子异味儿,他必须把那股子味道弄走,女人才会回来。

      直到有一天,邻居带着警察敲门,打开女人的房门,七岁的男孩不可置信地看着那块白布蒙住的烂肉,耳边的人不疼不痒地道,你母亲自杀了。

      后来有个男人带走了营养不良面黄肌肉的他,他乖巧懂事知上进,很快成为一把最完美的杀人利器,差了十岁的他们成了好兄弟,比亲兄弟还亲。

      司昂感谢那个男人,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让他知道一句话,他对着默默哭泣自闭的男孩道:如果你没有任何价值,这世人没人会要你的!!你看看现在你母亲都不要你!

      流血拼命努力了二十三年挣来了个亲人,现在又是一场空。

      不管掌柜明里暗里如何暗示大选的危险,他也得咬着牙撑下来。

      就像现在,他必须忘了这声音,克服心底的恐惧。

      当他变得足够优秀,封爵归去时,肯定有人会看到他,愿意和他有牵扯,像司大哥一样,不管工作再忙,身边的omega再多,也一定会抽时间在他这个冰疙瘩一样的人身边转悠,换季给他添置衣裳,胃疼费尽心思换厨子,他出事儿的那段日子,司大哥还在为他的终身大事费脑筋。

      丠姻准眯了一会儿,并没有睡着,睁开眼见右前方的人埋着头,肩膀抖动得厉害,风的呜咽让整个腹地显得越发空旷幽寒。忽然想起在顾影楼那夜,看到从楼上下来的他时这小子的第一反应是用手护住脖子,脾气那么犟的人,谁能想到还有这样一面,呵!

      掌柜看着他抖了都一刻钟了,揉了揉眉头,整个晚上一直抖下去,明天他们就不用赶路了。

      “哼哼!”掌柜闷闷地清了清嗓子。

      司昂被吓着,僵了好一会儿,抬起头往四周看了一眼。

      “乱看什么!难不成真——”

      “别说……”司昂在这种密闭完全漆黑的空间里,他不想听到任何关于那种东西的字眼。

      “嗯,我饿了。”丠姻准忽然淡淡地道。

      司昂伸手将往装着干粮的笨重布袋里摸了摸,摸出一块火石馍,起身递了上去。

      “我渴了。”吧唧吧唧吃完东西的掌柜又喊。

      司昂只能拿着水袋过去,听到他咕哝了一声就没音了,回到原来的位置继续坐下,屁股还没做热那边又来事儿了。

      “有点冷,把我袍子拿过来——”

      “……”

      “黑灯瞎火的,看不清哪个是我的,随便拿一件。”

      “仔细摸摸。”司昂伸手拽住包裹。

      跟大姑娘一样,不是个讲究!裹都裹在一起了,分得这么清有屁用,本掌柜不骚不臭的,还得你的嫌!丠姻准带着气乱摸一通,摸到个软和的东西,在反应过来之前还用拇指和食指搓了一下,那东西倏地抽走,丠姻准黑暗中像吃了苍蝇一样,靠!这冷不丁的东西是人的手吗?

      被只热乎乎的手摸了还搓了,司昂猛地缩回去。

      摸到的皮肤冰凉,指骨坚硬,跟蛇皮一样冰冷,掌柜手指头却像被烫了一样蜷着,左手夺过衣裳:“还指望本掌柜来个十八摸?!就这件了,拿来!”

      刺啦!两人拉扯中不知谁的衣裳破了,司昂统共就那一套换洗衣裳,硬着腮帮子胸膛起伏好几下才按捺住要揍人的冲动。

      掌柜见他没揍上来,而是一句话不说松了手,在他转身时喊住他:“甘小兄弟在王府做了这么多年的下人,不懂闻弦音知雅意?”

      司昂停住步子回头,“什么?”

      “没什么。就是太冷——”丠姻准见他实在是龟毛,拍拍屁股,坐到他附近,将包袱重新塞给他,“衣服掖着也还是寒了些,你当堵肉墙抵上来把!!这样比靠着石头好些!”

      丠姻准坐下,司昂半天没说话,只是摸索着过来,开始不肯靠得太近,后来由于困倦来了睡意开始慢慢往后,贴上时感觉到背后的人身子一僵,打瞌睡的司昂立即惊醒,绷直了脊梁。

      之前两人很随意,床上躺在一起都觉得没甚大不了,并不这样草木皆兵,但是自那日稀里糊涂地一次,司昂就变得战战兢兢,虽然丠姻准将他狠揍了一顿后,他再也没提起那件事,可司昂心底还是有些发虚,毕竟,将心比心的话,谁要是敢那样戳他,他非要人命不可。

      那天如果不是这厮被造得太惨动作不利索,他绝对要被他开瓢!这一路上须得时时刻刻防着些,总有种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的感觉。

      “是爷们儿么?!”掌柜眼皮搭下,不满地咕哝一声。

      背后一暖,身长相当的两人后脑勺正好抵住。

      “硌着我了。”丠姻准转了转脑袋。

      司昂发量卷松要缠紧在后脑才能遮住那股慵懒显出凌厉,不如丠姻准一头顺直乌黑的墨发,松松地将两鬓的墨发用根不知什么材质丑得像乞丐打狗棍的发簪别住,当初在毫州县大街上能让女人看红了脸。

      困极了,司昂未计较太多,伸手将缠紧长发的布帛扯开,眯着眼打了个哈欠,便睡了过去。
      ……
      两人足足走了三天,才渐渐感觉出不对劲儿来,开始进密道时一路笔直,自从转了个弯儿就开始像绕,绕到天黑才知道是条死路,又往回走,两人如此折腾了三天如何都走不出去。

      “我们应该已经走出密道,进入一个复杂的迷宫里了。”一堵墙又一次出现在两人面前时,司昂出声道。

      丠姻准脸色严肃地转身:“走了两日都还在里头打转,看来我们一时半会走不出去。”

      “你早知道了?”

      “本掌柜除了骑马哪样不如你。”丠姻准一边说着,一边用划着火石将一张绒纸点燃,借火引燃了火把。

      突然的光亮让长久处在黑暗中的司昂微微眯了眼,丠姻准打趣道:“怎么转了这么久也没碰到熟人呢?”。

      司昂听了掌柜的话头皮一阵麻,往前走了几步,“我们也只剩下一个水袋了。”

      迷宫里每一处拐角都有四个方向,若是有幸能碰见熟人,再好不过,可是这么长时间,死人遇到不少,活人却没有一个。

      “那一直向前走,遇到墙再返回,这回记住路,左拐弯我来,右边你记住。左一,左四,左六代表第一四六次我们往左拐,你记右二,右三,右五以此类推……,以现在的地方为起点,走不出去也得把所有的通道尝试完,然后画出地形图。”

      火把下的密道地面凸凹不平,墙壁上着各种奇形怪状图案,前方幽深好似没有尽头,两个人的身形在不停闪动的火光下影影绰绰,偶尔看到某个角落里整具骷髅,比在黑暗中更让人发憷。

      司昂不仅记数,还仔细地观察地面,走了这么久,他居然一粒老鼠屎都没看到,这地道肯定不是密闭的空间,连虫鼠都没能进到他们目前所处的地方,只能说明——他们离出口还远得很。

      两人在地道里判断日子的凭证便是一日三餐,吃饱一顿,下顿再饿时,大概估计为半日光景。这样折腾到第六天的时候,水已经用尽。

      来时固安叔丝毫没有提及地下迷宫,让他们以为只是简简单单的密道,干粮虽够,但备用的水并不多,生存的考验一下子让两人所处的境况越发严峻起来。

      更糟糕的是,随身携带的第三个火把也快燃烧殆尽,两人借着最后一点光亮,努力把只完成了一半多点的地形图记在大脑里。

      错综复杂相互交缠的密道在黑暗中变得更加难以捉摸,口干舌燥地靠在墙壁上,如果再不找到出口,他们就得活生生渴死在里头,和角落里或躺或坐的枯骨一样,成为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摆设。

      “分头行动吧!探出一条密道后,再按照记住的数字回到原来的位置。这样大概再过一日就能把剩下的补上。”司昂被逼无奈,压住心底的恐惧,提出来道。

      “记错一个岔路,就回不来原来的位置,如果其中一个回不来,另一个出去的机会就更小。踢到不该踢的,你能记得全数么?!”丠掌柜抿了民干涸的唇,说得很严肃。

      “说不定能探到正是出路的那条通道。”司昂嗓音干涉跟裹了沙粒,“我不想在里头渴死。”。

      不愿意让他最后一丝希望破灭,丠姻准应了一声:“我从那边走。你小心。”

      商量罢,两人开始各自往前探索,虽然没有表露出来,但此刻丠姻准的心里,绝望已经大过希望,至少他敢肯定,他们两人目前走的这个迷宫和其他学士必定不是同一个,照这个破旧地宫的复杂程度,几乎没有人能在短短七天内走出去。大选绝对不会这样赶尽杀绝!

      一进密道,丠姻准无疑有他,照着那个人给他的方法往里走,万万没想到他告诉他的是一条死路。一定是从某个岔路口就开始偏离原来的路线,才走到如今这个破旧散发出一股石头腥味儿的地宫里。

      丠姻准恨恨地往墙壁上砸了一记,继续往前,虽然明知道这是一条没有出路的废宫,但他还是抓住最后一点希望。

      那希望就是——奉以没有被策反,那个人不会这么轻易地害死他。

      是因为,顾影楼那一夜,他提前收走了那些骨雕,没有给晚去的奉以致命的一击?
      小气吧啦!也不想想,就他看了都酸得倒牙的苦肉计能打动三十好几的奉以么!

      真不是个东西!!再这样捉弄本掌柜,回去就卷铺盖跟他名义上的老爹走人!钱在哪儿都是赚!

      不就是要冻死的时候给了一碗剩菜饭一块破棉布,老子顺手帮忙射了奉以一镖已经对得起你了……

      还给老子玩花样!!娘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4章 碰个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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