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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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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会变的,就像套娃一般,将青涩隐藏在成熟里,最后一点点融在一起,变得熟悉而陌生。
所以我只喜欢那时的他——17岁的他
烈阳被晚风赶着下班了,黑暗将一切覆盖,成为了夜的颜色,零零散散的星光与五彩斑斓的灯光交相辉映,烟火中透着清冷,人们在这片背景下来来往往,车水马龙。
丰富的夜才刚刚开始。
悠扬婉转的笛声吹响,长长的尾音踩在波尔卡的点上,一下下,一点点,缓缓流转在华丽的大厅内,不急不躁,使嘈杂的人语声都仿佛五线谱的音符,合奏出独一无二的乐章。
盛桦廷隐在角落中,遥看在其间众人,很是悠闲。金光从天而降,打在身上,有种不明不白的感觉,华丽与素雅相撞,烈阳融不化寒冰,他与这一切格格不入。伴着乐声,如玉的手指漫不经心,缓缓握住高脚杯晃动,杯内红酒轻扬,画出优美的弧线。可能是站太久的缘故,盛桦廷长腿微弯,向后以一个极小的幅度倚在白墙,丹凤眼向上挑起,乌眉舒张,嘴角挂着若有如无的笑意,似是玩味的凝视。
华贵们分散看似漫无目的的交谈,往来,却是他这个场外之人看得最清楚,实际上,他们都有意无意的向一人凑近,渐渐,就变为了簇拥。人潮中心的那位先生,西装革履,黑发被发胶禁锢,一丝不苟。
刘卿兆
薄唇勾起,他缓声念出这个名字,眼中一片清明。
17岁的刘卿兆,是盛桦廷的念想。
恍惚间,刘庆兆突然回头,好像在坠入回忆之前,他们对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