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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触碰(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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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昨天晚上,公司的所有同事加班加点的把计划方案做了出来,这份计划书让老板相当满意,于是就请了他们去吃饭外加唱歌。
大家上班的时候都是正经同事,下了班也确实是疯的够本。严书棋记挂着出租房的人,几番推脱差点招来众怒,加上他是新入职的员工,最后逼的不行了只能喝了一杯,他戒酒很多年,没想到竟然成了一杯倒。
还好拜托了一位就近的同事帮忙送自己回家,才不至于在包厢里打地铺睡整晚。
可他醉倒是小事,把家中的二少爷忘记了就是大事了,后半夜可都是梦到一直被二少爷拽着耳朵骂呢。
坐在旁边沙发上的邵睿睡得有些熟,闹铃的震动都没把他吵醒,而严书棋不知道,邵睿看了他好几个小时,麦片吃了一半,人也才睡了两个小时不到而已,睡得正香香呢。
严书棋看了看自己和他之间的距离,一时间眼里复杂,很快又强迫自己不去想,只得起身穿衣服,再轻手轻脚的洗漱,重复平常这个点该做的事。
准备早饭。
午饭都吃不到家常菜,所以早餐必须是清粥小菜,二少对这个非常有胃口。可是嘴也刁,味道一定要好。
他手脚尽量放的很轻了,可是做饭免不了会锅碗瓢盆互相碰撞,邵睿睡眠又浅,这小粥刚入锅,他就皱起眉头,不一会儿救睁开了眼睛,好几条血丝。
“你,干什么?”
严书棋只得硬着头皮回答:“给你做早饭。”
“我不吃……”邵睿艰难的在沙发上翻了个身,他平常睡相不是很好,保持这个姿势睡了几个小时,把他弄得骨头都僵硬了。
“可以睡个回笼觉。”严书棋道,他刚刚瞄了一眼墙上的挂历,原来今天是周休。
邵睿不理他,没睡够的神经在持续的叫嚣着,竟然是半分劲都使不出来。
严书棋见状,只好加快速度做早餐。
撇去这里的相对安稳不说,在国外‘游山玩水’的耿满川就像是遭受到了人生的滑铁卢,摔得他前疼后痛的,最后甚至于宾馆都不想回去了,只能窝在朋友的酒吧,再熬两天他也打算买飞机票回去了。
想到邵睿现在一个人租房子住,他还真不是很放心,联系几个人去瞄两眼,结果又被他哥手下给打跑了。
这么想着,一口酒还没下肚,眼睛却瞪得发直。
要说这耿满川看见了谁?
门口那几道高大身影,其中一个亚洲血统显著,又刚又帅的,不就正是邵睿的大哥吗?
他反射性躲在酒保后面,差点害人家把就被打翻了。
酒保用英语问他:“弄啥嘞,耿先生?”
“你别管我,别管我。”耿满川语无伦次的用外语敷衍着,并让他做自己的盾牌,挡的死死的。
被几个人围住的邵英根本没有时间注意这里,他脸上有些不情愿,但又好像没办法离开这样的活动。而且耿满川还发现,那个戴头巾和耳钉的脏辫小黑男,似乎才是那些人中的主角。
不知道他们在说着什么,脏辫男还让人摆了很多酒上来,看样子是要一醉方休。
邵英给面子的喝了一杯,他们几个外国佬叨叨絮絮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一瓶酒见底的时候,原本熙熙攘攘的酒吧开始安静有序下来,他们在舞池中央流出位置,放上架子鼓还有电吉他,这才让耿满川想起来,今晚有乐团驻唱。
酒吧里的朋友之前告诉过他,请来的这支流浪乐队在媒体上不怎么出名,主要是因为他们全是自学的音乐,称不上专业的水准,可说白了就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专家们不喜欢的东西,在酒吧却能引起共鸣。乐队大多数模仿别人的曲子,却又在其中修改出自己的味道,每当声音开始,这些青年男女仿佛能引起共情一样。
因为这家酒吧老板出价很大方,这两年来流浪乐队也几乎在这里扎根了,他们为酒吧流水带来了一份稳定剂,这是后期老板愿意高薪聘请他们的原因。
脏辫男的眼睛开始正经起来,他似笑非笑的盯着舞池,好想要把那里看出个人来。
常客可能就知道,这支流浪乐队通通都是刚成年的白种男孩,他们的金头发在黑夜中真能发光一样,走出来的瞬间得来一阵又一阵的口哨欢呼声。
其中有一个身子略微单薄的男生,他是打架子鼓的,眼睛蓝的深邃,始终垂着眼帘不愿意看向人群,好像千人万个都是水中沙,入不了他的眼一样。
耿满川来这儿有一段时间了,今天还是头一回见到他们。这一眼就看见这位蓝眼男孩,不过他太冷淡了,完全没有任何的追求度。
高岭之花也不是人人都爱的。
反倒是那位电吉他手,全程都温柔的翘起嘴角,他又是四个人中身材最标准的,站在最显眼的地方,可以说一半以上的人都在为他喝彩。
一首寂寥的曲子,用摇滚乐器演奏出来,确实另有一种味道。当他们渐渐收尾的时候,地下有几个人都攒动,好像就是邵英身边的几个。
这时耿满川才想起来他们还坐在那个位置,于是偷偷回头看了一眼。脏辫男坐姿不变,非常专注的看着舞池子,或者说——是在看着那个从头到尾不怎么抬眼睛的男孩。
由于他打量的太仔细,原本正视前方的邵大少都好像察觉到他的目光,当即侧头,吓得耿满川一头撞到了旁边的酒柜上,头昏眼花的。
好在屁股及时坐在了地上,柜台也挡住了他的脸,呛得是脑子真像进水了一样。
“该死,该死!”
他用外语低声咒着,脑门疼得要命。
唱完了歌,台下一般都会有人给他们送花,平常是那位电吉他的白人接过,这次却放在了鼓子手的面前。
男孩显然也是惊讶,但他很快也看向了坐在后面的脏辫男。
他对他相视一笑。
男孩犹犹豫豫,最终还是接过了花束,朝台下鞠躬。
酒吧里又热闹起来,大家经过歌曲洗礼,体内叫嚣的舞蹈细胞已经按捺不住了。
而脏辫男的心情变得十分好,一口气喝了好几杯酒,胜在他的酒量好,顶多去了趟厕所,可半点看不到醉意。
“英,这次要谢谢你,你和我爸爸公司的合作我会百分百支持的。”
他用流利的英语说着,很显然这两人是合作上的关系。本来是约好了今天谈合同,眼前这位‘太子爷’刚刚成年,也是他第一次尝试与人谈合作。而对象就是邵英,他们之前仅是见过寥寥几面,今天却是特殊,接到一通电话后生意都不谈了直接拉着他偷跑到这里来。
邵英很早就发现了,他带着自己来是有目的的,并且这目的绝对和台上的那位男孩有关系。
“吉米斯,你让我来是哄他开心?”
“当然。”
“……”
邵英开始觉得这朋友可以原地打死了。
“你别误会。”吉米斯连忙解释,“他跟我只是顺口一提想见见你,于是我就拉你过来了。”
“见我?”邵英疑惑地看了台上的男孩一眼,他大抵也在看他,很不好意思的低着头了。
“你可能不知道,他暗恋你五六年了。”
“……”
我确实不是很想知道。
因为自家小弟的缘故,邵英对这方面的情感能避嫌就避嫌,没想到今天被赤裸裸的说出来了,顿时令他觉得浑身都不自在。
“他说你是中国人,和他一样没在这个地方算是外地人。”吉米斯丝毫不介意的说着,“但是你光鲜亮丽,尤其是第一次听说你会出现在家喻户晓的电视上,犹如闪闪发亮的流星,在他心上划过了很重的一道痕迹。”
“……这就是你带我来的理由?”
“他想看看你,或者说我想让你看看他。”
邵英听得一肚子疑惑,吉米斯却还在说:“你都不知道他刚刚有多紧张,我都能瞄见架子鼓挡住的腿在打颤了。”
这话说的相当无心,不过也让邵英明白,吉米斯估计是真喜欢上这位男孩了,不然不会看他看的这么仔细,一眼望过去哪有什么腿呀?那架子鼓就把他遮了一大半,也只有眼睛偏离一点才能从缝隙中瞄到坐在那里的人是什么样的身体姿势。
吉米斯像是看出了他的疑惑,非常正面的回答了他:“是的,我最近想他想的很入迷,这种情况持续了太久,已经有一个月了,我还和他谈过一次。希望我们可以深入交往,但是他提出的条件就是把你带过来。”
说到这儿,吉米斯终于有些不满起来了。
邵英可管不了这些,而是说出了自己的疑惑:“吉米斯,我可记得你在感情上……不大安分,你这种条件什么样的找不到?就算是男人,不也是随手就来?”
这两人身份差异太大,且不说性别问题,最基本的都配不到一块儿去,又怎么会让海马体发光发亮的?
“英,这种事谁说得清?我是有很多情人,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吉米斯笑笑,“我也很喜欢她们,可是很奇怪,我一直没有想要稳定的心思,我十四岁就开始恋爱,和我在一起的都是漂漂亮亮的女孩子,在一起开心吗?当然开心,这是情绪上的。可和安尼利尔敲敲鼓听听歌,我也很快乐,而且这份快乐是在心里的。”
为此他还很艰难的表述出——由心而发,这个中国词语。
邵英又看了看舞池中央准备下台的安尼利尔,脸上有些讶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