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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章 ...

  •   《你该被抱紧》
      文/归渔

      阮之之穿着厚厚实实的羽绒服,坐在A市市中心一家生意火爆的咖啡厅里,愁眉苦脸的盯着眼前零散摊开放在桌面的一叠报纸发呆。

      A市今年的冬天,好像比去年还要冷。

      叹了口气,她伸出手把其中一张看起来已经有些破旧的人民日报拿起来,上面占据了最大板块的头条新闻,是一桩有关于富商男子发现妻子出轨,心怀怨恨,遂蓄意杀妻的案件报道。

      作为一个正处于试用阶段的报社小记者,BOSS之前给他们这一批实习记者布置了一个任务,让他们自己寻找一篇新闻事例,收集资料,而后独立撰写一篇专业的新闻报道。
      因此,阮之之最近一直在翻阅往年的一些重点新闻,观摩学习那些优秀作者的新闻采访、报道、写作等方面的经验。
      其实这种情杀类型的案件几乎每天都会在各个城市各个角落发生,阮之之现在虽然还处于试用期,但对于类似案件已经见怪不怪。

      而之所以会选择这桩陈年旧案作为课题,自然是因为有其特殊之处。
      这桩富商杀妻案的始作俑者并不是一时冲动杀人,而是在得知妻子出轨之后,进行了一系列周密的准备计划对其进行蓄意谋杀。当时他的犯罪行为神不知鬼不觉,的确算得上是天衣无缝,如果没有那个目击举报者的话,大概凶手现在仍然逍遥法外。

      那个目击举报者,是一个年仅七岁的小男孩。
      富商和妻子的亲生儿子。

      阮之之低头抿了一口瓷杯里的黑咖啡,苦涩绵长的味道慢慢在舌间弥漫开来。她手上捏着那张字迹已经有些泛黄的报纸,视线下意识地定格在版面右下角一张色调阴暗的图片上。

      那是一个面容苍白的男孩,眼窝微陷,眼底带着一抹淡淡青色,看起来阴郁而淡漠。照片里的他静静站在门边,脊背挺得很直,望向镜头的眼睛一片漆黑,深不见底。
      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竟然会露出这种深沉到令人心颤的眼神,竟然可以在亲眼目睹自己的父亲将母亲杀害之后,还能冷静沉着地去警察局报案。

      这个孩子心理素质强大的程度,就连成年人也望尘莫及。

      思绪渐渐从图片上收回来,阮之之晃晃脑袋强迫自己集中注意力,开始认真阅读前辈们对这桩案件各个方面的采访报道。

      由于是早产儿,阮之之的体质从小就比其他正常人要虚弱一些。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大概过了一个小时之后,她就已经开始头晕目眩了。
      伸手端起桌上精致的瓷盘,抬眼一看才发现最后一口马卡龙也被自己吃掉了。
      体质原因,从小到大她一直依靠甜食来补充糖分,活跃大脑。

      伸了个懒腰,阮之之从座位上起身,打算去柜台再点一份马卡龙。
      她手上拿着钱包走过去的时候,刚好跟一个穿着黑色羽绒服,微微低着头的陌生男人擦肩而过。

      之所以会注意到他,是因为这个男人实在太高了,平视的话,她连对方的胸口都不到。在阮之之的印象中,个子过高的男人走起路来或多或少都会给人一点驼背的感觉,可是眼前这个男人明显不一样。

      因为他的脊背挺得很直,透着点压迫感,简直就是目不斜视地从她身边走过去。
      纤长优雅的左手,懒懒散散提着一个系着粉红色蝴蝶结的包装盒。
      嗯……这个包装盒有些眼熟。

      或许是为了营造出幽静的氛围,咖啡厅里天花板上的吊灯很黯淡,衬着男人精致阴暗的侧脸从她眼帘一闪而过。
      阮之之一路转过头,视线中是一个黑色削瘦的孤冷背影,他的步伐不紧不慢,不动声色地透着点危险意味。

      这个男人看起来有些阴郁,还有些捉摸不透。
      当然,说得通俗易懂一点,就是这样的男人通常都很难搞。
      不过跟她有什么关系。

      很快就把这个插曲抛之脑后,然而下一秒,当柜台后的服务生用非常遗憾的口吻告诉她,店里最后一份马卡龙刚被其他客人买走之后,阮之之最后一点好心情也烟消云散。

      脑海中突然又朦胧闪过刚刚那个男人手里提的粉色蝴蝶结盒子,阮之之花了一秒钟的时间想起来那就是这家店用来装马卡龙的标配包装盒。
      一个看起来冷峻阴郁的成熟男人,竟然会喜欢吃这种甜到连女生都觉得发腻的蛋糕?
      不屑地撇了撇嘴,她只好退而求其次点了一份拿破仑。

      一勺一勺往嘴里塞着丝滑柔软的蛋糕,阮之之把桌上自己收集的一叠报纸全部看完,稍稍放松了一下心情。
      转头望向窗外,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恰好是日暮时分。
      再过一段时间就是除夕,可是除了各大商场的打折招牌,街道上的景致仍然与平常一般无二,丝毫没有即将迎来新年的热闹氛围。
      她就在这样呵气成冰的深冬时节,再一次想起李司晨。

      犹豫了几秒钟,手指几乎是不受控制地打开了新浪微博。
      阮之之从注册微博到现在,已经有整整五年。
      最开始的时候,新浪微博还没有“悄悄关注”这个功能,所以每天晚上,她都会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搜索那个人的微博昵称。
      所幸那个人的名称万年不变,雷打不动。

      阮之之跟李司晨曾经是大学同学,她曾经以“哥儿们”的身份呆在他身边整整四年,为他做尽这辈子所有的傻事,可直到分别的时候,都没能让他喜欢上自己。

      有些做贼心虚地点进他的微博主页,网页上显示他一个小时之前刚发布了一篇新微博,一行文字,配上一张照片。
      阮之之一眼就认出来,那是加州Santa Monica的碧海蓝天。大三春假的时候,她跟李司晨,顾念还有程风瑾四个人曾经一起去旅行过。
      那是她觉得自己距离李司晨最近的时候。

      如今距离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毕业已有三年,顾念跟程风瑾连终身大事都已经定下来,而她与选择留美工作的李司晨,却是整整三年未曾谋面。

      大四那年在李司晨的生日Party上,阮之之喝完了一整瓶60度的伏特加,趁着醉酒终于鼓起勇气向他告白。
      当时他是怎么回答的来着?

      是了,当时他显然有些手足无措,在沉默了半天之后,露出一个像以往一样阳光灿烂的笑容,语气里带着点撒娇地跟她说,之之,我们就像现在这样做朋友,每天都能见面,又没什么压力,不是很好吗?
      说完,还非常心安理得地问,以后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对吧?

      他就像一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孩子,不过是仗着她喜欢他,便理所当然地消费她的青春年华。
      可是,当时阮之之看着他一双带着恳求神色的眼睛,终于还是没出息的点了头。

      每一个经历过的人都明白,永远以朋友的身份守在一个不可能的人身边,每分每秒都是煎熬。大学毕业之后,阮之之连研究生都没考,几乎是片刻不敢停留地从他身边逃回了国。

      天生的好容貌使得阮之之身边从不乏追求者,再加上美国顶尖名校的学历,回国之后她的生活步入正轨,一切顺风顺水。
      渐渐的,她好像也已经放下了那段回忆。
      没多么难过,只是偶尔觉得心里有点空。
      所以最终,她养成了偷窥李司晨微博的习惯。

      伸手将一缕长发挽到耳后,阮之之的视线再次回到李司晨刚刚发的那条微博,仔细一看才发现,这条微博的文字内容竟然是——A市,I’m back。

      他要回国了?
      就好像平静的湖面突然被丢进一颗石子,瞬间惊起一圈涟漪。
      上衣口袋里的手机就在她出神的时候急促响起来,阮之之拿出来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她青梅竹马的闺蜜顾念。

      “宝贝儿,干嘛呢?”
      电话一接起来就是顾念标志性娇滴滴的嗓音,光是听声音都能想象得到这个女人的性格有多黏人。
      那头的氛围有些嘈杂,阮之之稍稍把手机拿远一点,打了个哈欠懒懒回答:“没干嘛,咖啡厅找灵感写报道呢。”

      顾念听着她千篇一律的回答,忍不住笑起来,“在这找灵感多没意思啊。话说,我们学校年底活动,校长给今年的一级教授报了个旅游团,每人一个名额。机会难得,可惜我要陪风瑾过二人世界去不了,想了想又不舍得浪费这个名额,所以——”

      “所以?”阮之之皱了点眉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情况不太妙。

      “所以,在征得上方同意之后,刚刚填表的时候我就自作主张把你的个人信息填上去啦。”
      顾念的声音很甜,口吻平常地就像在问她今天中午吃什么一样。

      半天才消化掉对方话里的意思,阮之之深呼吸,尽量让自己保持冷静,心平气和地正想说些什么,就听到电话那头顾念连珠炮弹似的一番话:“亲爱的,我看你最近为了工作每天吃不下睡不好,心疼的不得了,总之你回去收拾收拾行李,明天去云南放松一下吧。别太感谢我,咱俩谁跟谁,咳,那就这么说定了啊,拜拜。”

      说完这句话之后,她就火速挂掉了电话,大概心里也清楚下一秒阮之之就会爆发。

      捏着手机的指尖微微泛白,听着电话那头系统“嘀嘀嘀”的忙音,阮之之简直就是莫名其妙,只好用力合上了面前的笔记本电脑。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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